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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6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篇2:员工出差补贴标准

员工长期出差贴标准

适应范围及定义: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及短期出差人员。

  2、长期驻外指被集团公司派往深圳以外的地点工作,连续30天(含)以上,累计3个月(含)以上的人员,在当地招聘人员及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动不属此范围。

  3、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15天,当日出差超过8小时以上的人员。

第一部分 员工差旅费补贴

一、差旅费范围:

  包括自出差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等。

二、审批权限

  (一)出差审核权限

  1、期限核定: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予以核定。

  2、出差核准:

  1)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的,报部门负责人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普通员工出差2日内往返的,由部门经理核准,2日至10日的由总监核准,10日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经理出差2日内往返副总监核准,2日以上由总监核准;副总监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总裁助理)核准。

  (二)交通工具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员工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可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3、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总裁助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三、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出差申请与报告

  1、员工出差必须提前提交“出差申请表”(见下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部留存,作为记录考勤之依据。

  2、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应打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不得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提交“出差报告”。于一周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4、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二)差旅费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天)

相关说明:

  1、往返交通费:包括火车票、火车票订票费、机票、机场建设费、乘坐飞机的人身保险费、船票等与所乘坐交通工具有关的必要支出,往返交通费支出凭合法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2、住宿费:员工出差住宿费凭合法有效票据在规定的限额内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发票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3、伙食补助费:按照上表标准包干使用,不再凭票据报销餐费。

  4、市内交通费:指出差人员在出差城市的市内交通费,出发地和到达地至机场、火车站往返交通费两部分。按照上表标准包干使用,不再凭票据报销餐费。

  5、通讯补贴:出差期间手机漫游费凭手机缴费单实报实销。 (三)差旅费补贴计发办法

  1、员工在出差当天往返超过8小时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补贴。

  2、远途出差者,计算出差补贴一般采取“去头留尾”的原则。例如:9日出差12日返回者,给予3天的出差补贴。

  3、如果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招待或提供交通工具的,一律不予发放相应部分出差补贴;如果出差期间发生了已经批准的招待费,招待期间不发放相应的'餐费补贴。

  4、员工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由主办单位统一支报或公司统一缴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及每天的伙食补助费。

  5、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0小时(含)的,可凭车票增加伙食补助费20元,在此基础上连续乘车时间每满6小时可再增加20元。

  6、下属与上级一起出差时,下属差旅费可比照上级标准支给。出差期间不得另外报支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出差的另计。

  7、不按上表规定而超出报销标准时员工必须提交书面说明,写明理由,经总经理(总裁助理)签字后方予报销,否则由出差申请人自己承担。

第二部分 员工驻外费用补贴

  一、驻外补贴标准:

  二、相关说明:

  (一)交通补贴:外派地点在500公里以上的人员,公司原则上给予报销每月一次来回探亲交通费用;外派地点在500公里以内的人员,公司原则上给予报销每周一次来回探亲交通费用,乘坐标准按差旅费相关规定范围内按实报支,超出部分自理。

  (二) 住房补贴:

  1、员工被派驻在外3个月及以上,在某一地点工作15天/每月以上的,应按本规定在当地租房,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总裁助理)批准。

  2、公司可给予派驻在外工作人员15天的找房期,驻地分公司负责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并视具体情况,确定最高期限。在15天内住宿费按差旅费住宿标准给予报销,超过此期限,按本办法执行。

  3、初次外派人员可享有实际购买生活用品费用的80%(最高可报销1500元/月),作为一次性安置补贴购买生活必备品,并凭发票报销。

  4、外派人员的住房标准在上表标准内凭票报销,如由驻地分公司租房解决的,应符合本标准。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总裁助理)批准,并抄送驻地公司综合办公室。如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租金超标准,超额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5、驻地分公司视实际情况可租用一间二室或三室房,作为公司短期派驻或出差人员使用,驻地分公司综合办公室作为租用房的管理者,应保证在前一人离开后及时更换日常住宿用品,保持清洁,以保证后来人员能立即入住,以降低公司出差成本。

  6、外派人员租住房间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包括分公司租用的公用房)。

  (三)外派补贴(含餐费补贴、市内交通、通讯及杂费等):按照上表标准包干使用,不再凭票据报销。

附则: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各项补贴标准可随年度物价的变动由综合办公室修订、总经理审批后调整。

篇3:公司的员工出差制度

员工出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统一、规范员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确出差费用预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分为:省内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条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登记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须在到达出差目的地开展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出差结束时间的填写。

  第五条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第六条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须打卡,若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视为无效,不予发放出差补贴;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性的原因无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负责人需要及时跟相关上级主管确认其加班事宜。

  第七条出差员工在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不得损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三章生活费管理规定

  第九条员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内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1000元。

  第十条出差人员如需借支生活费,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的《出差登记表》中填写借支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出纳人员确认审批结果,办理费用借支手续即可。

  第十一条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生活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生活费报销手续。

第四章交通费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出差员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使用规定

火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乘坐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火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汽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购买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汽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飞机乘坐规定

  经理级员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级别员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注:飞机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

其它情况

  员工在出差地处理事务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可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出租车。

  第十四条出差员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办公室主任有足够时间去订购车/机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车/机票。

  第十五条交通费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交通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交通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符合购买火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火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员工,按特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50%发给补助;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其软(硬)席座位票价的30%发给补助。

  (三)符合购买汽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汽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班次的员工,按慢车坐票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直达快班的员工,按直达快班坐票票价的'50%发给补助。

  (四)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章住宿费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全国各类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全国各类城市分类

  类别  城市

  A类(特大型城市)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B类(大型城市)  重庆、天津、杭州、南京、哈尔滨

  C类(中大型城市)  武汉、沈阳、济南、长春、石家庄、长沙、成都、西安、昆明、郑州、福州、南昌、南宁、合肥、乌鲁木齐、大连、青岛

  D类(中型城市)  柳州、太原、呼和浩特、贵阳、兰州、海口、宁波、温州、厦门、珠海、中山、东莞、台州、泉州、汕头、无锡、苏州、徐州、湖州、湛江、烟台、淄博、潍坊、济宁、唐山、保定、大同、吉林、鞍山、齐齐哈尔、包头、株洲、常德、洛阳、宜昌、绵阳、襄樊、荆州、南阳

  E类(小型城市)  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边远小型城市及地区,在此不一一列举

  第十七条员工出差的住宿标准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标准见下表:

  第十八条出差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一)总裁、总经理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套房,环境优雅须带有会客室,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车。

  (二)副总经理、总监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三)经理级住宿标准为普通商务酒店。

  (四)各区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商务酒店签定长期合作协议。

  (五)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出差时,除男女有别可分开住宿外,无特殊情况不可独自开房住宿;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同住一间房间时,以岗位级别高的员工住宿费用可报销额度作为标准,不累加住宿人员可报销额度。

  第十九条住宿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住宿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住宿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住宿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出差员工住在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外出期间生病,确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向上级领导申请休假,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六章补贴规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出差员工在启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时刻出发皆可享有出差补贴,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当天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一条出差补贴费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享有出差补贴的天数要扣除出差期间休假的天数;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补贴,不同时享有加班补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以上工作失误内容未详尽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误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失误等级予以相应处罚,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总公司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篇4:员工公务出差规定

员工公务出差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 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动身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别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别状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来回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动身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来回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需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殊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殊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自然 不行抗力之缘由,并有的确证明者外不得任意转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觉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篇5:销售部员工出差制度

销售部员工出差制度

  为了规范员工出差申请程序,合理控制差旅费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差申请程序

  1、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见附表2),明确出差事由,报中心主管领导批准。经批准的《出差申请表》递交至销售助理处,由销售助理负责安排有关事项。

  2、各人员要有计划的安排当月的出差计划,除突发事情外,正常情况下须提前一周通知销售助理,以便各项事务能合理安排,也可降低相关交通费用的支出成本。

二、交通工具

  1、出差本市以外的地区

  1)火车、长途汽车 火车单程不超过 3 小时,长途汽车单程不超过 5 小时的情况下,须乘坐火车或长途汽车;交通费必须凭正式发票按实报销。

  2)船 除非比其它陆上交通更快捷及直接,否则不建议搭乘此类交通工具。

  3)飞机 在使用陆上或其他交通工具均需超过 10 小时单程的情况下, 可选择乘坐飞机;

  4)出租车

  1、出租车仅限用于出差城市市内交通使用。

  2、经理级(含)以下员工正常情况要选择地铁、公交巴士等交通工具。如公务紧急或其他事先允许情况下,可选择出租车。 2) 市内公务 有公务车的公司的员工,可提前申请公务车的使用。在公司公务车无法满足需要的情况下,选择地铁、公交巴士等交通工具。如公务紧急或其他事先允许情况下,可选择出租车。交通费必须凭正式发票按实报销。

三、住宿

  1、酒店费用的'报销将按标准(见附表1)实报实销,报销时须提供酒店结帐清单及正式发票。以下酒店费用公司予以报销:房费、当地市政城建基金或税。

  2、出差人员相同性别两人同时出差时,应住一个房间,住宿费按照其中一个标准高的人执行,不得将两人的住宿费用标准进行累加,两人以上以此类推。

四、其他支出

  1、机场建设费、航空保险费 因公出差的机场建设费、航空保险费予以实报实销。

  2、参观费用 员工出差、培训期间, 因旅游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 均由个人自理不得报销。

五、出差预支款

  因公需要先行预支借款时,须由借款人本人填写借款单,由销售助理提供出差申请表一起送至主管领导及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由销售助理至财务室领款送交个人手中,出差人员回来后持有效票据进行报销。

六、费用报销

  1、差旅费用需要报销时,需把要报销的票据交销售助理处审核无误后,填写支出证明单,在经手人处签署姓名,并将有效票据附后,将其与填写的“差旅费报销明细表”(见附表3)一起交由销售助理送交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由销售助理凭签字后的报销凭证在费用报销日到财务室报销领款后交到个人手中。

  2、每月6号、20号为费用报销日。

七、来客招待

  若有客户来访,需要陪同招待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主管领导提出招待费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于事后报销。招待费报销时,必须在报销凭证后附上真实有效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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