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取缔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考核办法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工商局取缔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考核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5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县政府专项集中整治无照经营《实施方案》,使我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有条不紊,卓有成效的开展,同时,便于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的绩效进行统一、公开、公正的考核,奖优罚劣,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考核的对象及范围为基层各分局、所在各自辖区内组织落实《关于在全县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的执行情况。

二、考核时间

7月25日至12月20日。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15分

1、及时将市、县专项集中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安排部署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有汇报记录。3分

2、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工商分局、所为主要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4分

3、针对各自辖区无照经营的特点制定书面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计划,明确整治重点。4分

4、明确专项集中整治责任分工,实行地段到队,责任到人,并层层签订整治责任状。4分

(二)宣传发动:15分

5、在城区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无照经营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悬挂横幅、条幅等宣传标语3-5条。5分

6、出动宣传车,向辖区利用广播宣传不少于6天。2分

7、及时张贴、发放专项集中整治《公告》、《通告》。5分

8、利用当地电视媒体发布公益广告、字幕广告不少于1条,宣传时间不少于10天。3分

(三)调查摸底:15分

9、组织专班突击对各自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在《无证无照经营月报表》上予以登记,对有固定经营场所开业达10天以上未能办理证照的无照经营户摸底登记率达100%。8分

10、对调查摸底情况要有局面分析材料,明确本辖区的整治重点地段、行业和难点。7分

(四)集中整治规范:35分

11、对无照经营对象送达《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预警通知书》,督促其守法经营,送达率达100%。10分

12、经预警逾期仍不办理营业执照的要依法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并给予适当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处理率达95%以上。10分

13、对经教育、警告,依法处理后仍拒不办理相关证照的,要坚决依法取缔。10分

14、整治措施要讲究方法,对农民自产自销和季节性小商小贩经营、下岗职工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教育引导规范为主。5分

(五)检查验收:20分

15、通过整治规范,在检查验收时辖区从事一般性经营项目无照经营率要控制在2%以下,从事前置许可类经营项目无照经营率控制在5%以下。10分

16、整治过程中每月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小结,汇总情况连同《无证无照经营月报表》每月23日前向县局整治小组办公室(设在注册分局)上报。5分

17、整治结束时,要有整治工作总结、基本情况统计等书面汇报材料。5分

四、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由县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县局督查组组织人员采取日常督查、阶段抽查(将每阶段工作纳入当月县局督查重点内容进行考核记分)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各阶段的完成情况分别打分,进行量化考核,力求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全面。考核小组根据各单位各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对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按规定执行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日常督查和阶段抽查的考核得分由县局整治小组负责考核记录,整治结束后综合全面考核得分一并汇总得出各单位总得分。

五、奖惩措施

各单位的无照经营集中专项整治情况将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综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5分的为合格,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县局将根据考核的结果,对于整治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为市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先进单位;对整治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全年评先资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逾期仍不能合格的,责令单位负责人引究辞职。

*年七月二十五日

篇2:县委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优化交通秩序和环境,深入推进平安道托建设,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健康顺利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道托、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主要任务,坚持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道托”,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目标: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得到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乡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

二、整治重点:

1、无牌无证车辆;2、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3、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4、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5、超限超载车辆;6、侵害乡、村公路路产、路权等非法行为。

三、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6月上旬至11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2月上旬),检查验收,总结巩固,个体措施是: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二)深入摸排,托清底子。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内部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抚清底子,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乡党委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农机部门要抓好拖拉机违规运营整治,并同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对于在6月30号前未进行全面检测的农机用车,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上路。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查扣,该处罚的处罚,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管所、农机站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乡整治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千分制考核。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负责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在整个集中整治活动中,所有检查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运用法律准确无误,严防公路“三乱”,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把文明执法贯穿在整个整治活动的全过程。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汇总,及时上报。

篇3: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7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166号)和《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住房〔*〕216号)的要求,现就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从实践“****”重要思想和落实*****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2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7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XX〕166号)等文件的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整顿规范和健康发展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抓好制度建设,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培育市场信用体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2、把握政策,维护稳定。要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与保护人民群众住房权益相统一。既要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市房产局、物价局、工商局要分工协作,联动整治。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治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并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效能、纪检、监察工作实行联动。

二、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机构、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机构

1、市政府成立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曹俊良任组长,市房产局局长朱作清任常务副组长,市物价局局长计和生、市工商局局长孔祥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由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刘观明担任。

2、各县(市、区)要相应地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抓紧部署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重点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使房地产违规销售、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以及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实施欺诈,发布房地产交易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使房地产交易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国办发〔XX〕37号、建住房〔XX〕166号和九府厅发〔XX〕40号文件精神,房管、物价、工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的任务。

房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管理,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等。要加快构筑房地产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体系。

物价部门的主要任务:负责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各类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查处,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

工商部门的主要任务:严把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关,查处未经核准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等违法行为。负责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查处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查处房地产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机制和方式

(一)工作机制

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房地产交易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

(二)工作方式

1、部门配合。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落实各自职责,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每一项工作,都要落实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予以积极配合。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专项整治活动由政府主导,广泛发动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采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将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起来,看自查自纠是否落实。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要及时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从严处理。

四、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的步骤和要求

(一)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XX年10月)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贯彻两个“国八条”和“国六条”、九府厅发〔XX〕40号的精神,广泛宣传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使参与专项整治的工作部门、市场主体、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自查自纠阶段(XX年11月―XX年12月)

各部门要根据建住房〔XX〕166号文件要求,自查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等的落实情况。自检商品房预售许可、价格、广告监管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别是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完善房地产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

3、督促检查阶段(XX年12月―XX年年4月)

从XX年12月份开始,市房产局、物价局、工商局联合组成督查小组对各县(市、区)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4、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XX年年4月―XX年年8月)

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一次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对前期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作法,巩固已经取得的整治成果,提出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快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的建设,继续巩固、完善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和房地产

信用公示制度,建立长效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

5、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XX年年8月―XX年年9月)

总结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的工作经验,研究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下一步工作。建立房地产交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完善对房地产特别是商品住房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对这次整改效果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整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1、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把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要组织力量,重点查处当前严重影响房价稳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炒楼花、炒楼号,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违规销售、欺诈;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2、要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的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从严惩处,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各县(市、区)要在XX年10月底以前,将这次专项整治中查处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有关方面的3个典型案例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3、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附: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查处情况表

篇4:净化荧屏声频集中整治专项提升方案

全市各单位:

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决策部署和全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提升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满洲里市广播电视局发展实际,满洲里市广播电视局定于3-12月期间,在全市开展净化荧屏声频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此次专项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满洲里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荧屏声频建设和管理,统一组织,集中行动,强化媒体单位的社会责任,让广播电视从业人员认识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推动优化荧屏声频落到实处,尽快使广播电视低俗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媒体环境得到改善,使广播电视成为传播健康文化、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逐步形成媒体文化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今年6、7月,自治区文明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我市广电系统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3月18日至3月26日为动员部署阶段。由相关部门做好前期摸底、工作分工、明确任务和责任等工作。

(二)3月26日至6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职能部门将按照《任务分工》和《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强力开展荧屏声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6月16日至12月30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相关部门将全面分析在检查中发现的遗漏问题,制定巩固提高措施,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行动成果,促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三、具体要求

(一)强化宣传工作领导。坚持党管舆论原则,确定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总编室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将宣传导向、宣传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落实宣传管理责任制,出现政治性、导向性、常识性失误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宣传制度建设。立足于采、编、播、审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重要稿件报审制度、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转播节目监听监看制度、自办节目“三审一签”、重播重审制度、引进节目审查制度、安全播出制度、自办节目评议、研讨制度等10项制度,切实从源头入手,加强节目的正确导向,杜绝政治性差错和责任事故。

(三)严格节目质量管理。认真执行宣传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通过开展节目前期策划、节目研讨评议、节目监听监看等活动,确保广播电视宣传规范有序、政令畅通。加强对谈话类、综艺类、法制类节目的管理,严格广告节目的审查把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净化荧屏声频,坚决抵制低俗之风。

(四)加强宣传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业准入制度,要求所有从事宣传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并实行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宣传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的教育,严禁有偿新闻和虚假报道,努力维护主流媒体的社会公信力。

(五)播放和制作未成年人喜闻乐见、富有教育意义的节目。可积极引入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30集dv情景剧和100多集德育情景剧,与教育部门探讨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掌声响起》20**’全国校园剧演展活动,组织师生自编自导自演的校园剧,并录制dv参加全国展播。继续开展与青少年学生互动性的少儿广播节目。

此次提升行动以净化荧屏声频环境为重点,坚决遏制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实现对社会文化环境的长效管理,各部门密切合作,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篇5:市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提升方案

全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满洲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满洲里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提升方案》,制定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创造良好的学校及周边环境为目标,以学校安全工作为重点,积极动员学校师生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严厉打击各种严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彻底整治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各种突出问题,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努力营造优良、健康、文明、安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提供保障。

二、工作重点

在文明办的协调下,积极会同各职能部门,紧密结合各校实际情况,注重校内整治和校外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从加强教育入手,在治理上下功夫,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经过一段时期的集中整治,使我市各校的周边环境得到改善,周边环境得到净化,使广大师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结合各校反馈上来的意见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积极协调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全市中小学交通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超载、无证驾驶等问题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设监督员,定期和不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及时遏制违法营运,同时要求各校要加大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力度,教育学生不准乘坐非“接送学生专用车”和超员车辆,发现类似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继续打击“flg”*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通过互联网传播歪理邪说和不健康内容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注意化解影响校园内部的矛盾纠纷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加强法制教育,防止校园出现校园“校霸”和高年级学生欺侮低年级学生现象,防止与校外青年联络扰乱正常校园秩序和打群架现象。

(三)配合有关部门取缔和继续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特别是对于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校园及周边的网吧、电子游戏厅要进行严格清理整顿,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和非法经营者坚决要求予以取缔,对于符合规定的各种文化场所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校园周边的出租房屋等到场所进行认真清理,坚决清除“黄赌毒”等到社会丑恶现象。

(四)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积极争取设立警示标志。对于违章建筑、无证经营和影响交通秩序的饮食、食品、生活日用品等店外展柜进行彻底清理,防止引发交通事故和一些集体事件的发生。

(五)集中力量对校园内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并认真进行整改,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等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具体要求

(一)要求各学校在开学后对校内及周边的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对影响校园正常秩序、威胁师生人身安全、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问题及时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将根据反馈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二)集中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宣传工作,大力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大力开展好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自护教育、犯罪预警教育、网络管理和网络文明教育。要教育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操行观,杜绝一些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全面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意识。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局将会同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集中对市区内的网吧和其它文化经营场所进行突出检查,各校对本校内的学生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借此专项整治进一步严肃校规校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各校要及时将活动开展进展情况和各部门予以解决的问题上报。

根据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各项工作,6月和11月将对各项活动进行抽查。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