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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4

学习制度

一、现代远程教育是新时期对党员干部和农民进行教育的一种先进手段,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要积极参加现代远程教育学习。

二、要根据本地需要,利用远程教育手段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和农民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农业科技等知识。

三、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开展远程教育学习日制度,党员干部参学率要达到90%以上,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观看教材后要积极撰写心得体会。

四、学员要勤于思考,对于不懂的问题要进行相互沟通学习,反馈交流。党支部要经常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共同提高远程教育的质量。

五、注意选择适当的时间学习,做到学习和劳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设备管理制度

现代远程教育是利用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起来的新型教育形式,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是扩大教育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办学效益、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办好大教育的重大战略措施。为保证远程教育设备正常运行和长期使用,真正发挥作用,现制定沙雅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管理制度如下:

一、高度重视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设备实行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制,定期检查设备完好率。

二、严格执行操作程序,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形成上报机制。

三、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使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注意电器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盗和定期保养工作。

四、对设备的维修和添置,要严格执行呈报制度,要将故障记录和处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落实售后维修公司进行维修。

五、上机人员应爱护计算机,严禁击打,不得频繁开关主机及显示器。不得随意拔插、拆卸机房内的各种电源线,有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六、定期对室外卫星接收天线进行方位调整和清洁,保证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定期检查防雷设备,保证接地良好,保证防雷安全。

七、设备应为所规定的目标服务,只能用于接收、下载、浏览教育资源,播放教育节目,为教育教学服务,不得挪作它用。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变卖或平调,决不允许被个人挤占挪用。

九、建立损失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必须追究责任,责任人照价赔偿,损坏设备必须尽快恢复工作功能。

管理操作员职责

一、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及正常的使用方法,定期为农村党员干部提供远程教育教学资源服务。

二、刻苦钻研现代远程教育方面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达到“四会”,即会管理、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三、积极配合农村党员电教机构、学校授课教师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教师、学生教育、教学活动,实现现代化教学方面的创新。

四、维护和管理好远程教育终端接收设施,随时进行检测,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及时整理、打印、刻录中央、自治区、地区传输的与我县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学校教学相适应的资源,在远程教育站点实施教学、培训。

六、根据中央、自治区、地区远程教育节目播出安排和本地农村实际情况,分类接收远教课件整理打包存放、制定出农村党员干部、教师、学生教育培训目录,并予以公示,使需接受教育培训的各类人员,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接收站点‘自主选看’,提高收看率。

七、联系实际,搞好教学辅导,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所学知识的吸收和应用能力。

八、了解所在地农村党员干部对远程教育的意见、建议以及对课件的需求情况,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反馈工作。

九、发现并总结典型,为上级提供课件制作线索和素材。

十、严禁收转境外广播电视节目,严禁收转、播放不健康、不文明和~导向不正确的节目。

十一、根据上级远教部门安排部署,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远程教育设备及教材的订购计划;按要求做好年度报表统计工作。

篇2: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设备使用制度

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乡(镇)、村党组织书记是终端站点设备管理与安全防护的第一责任人,负有指导、管理、监督站点管理员的工作职责;站点管理员是设备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站点设备安全管理负有重要职责。

二、建立设备、器材登记和使用记录制度,各种设备、器材均按编号、名称、型号、数量、启用时间等登记建档,认真填写《远程教育设备登记表》和《远程教育设备使用记录表》。

三、做好设备保养和系统维护工作,每月对远程教育终端站点所有设备及室内电路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维护。进行设备维修时,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配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需经县远程教育工作部门同意,并严格按技术要求进行。

四、每次教学活动结束后,管理员要及时切断电源,检查门窗,以防触电、电器设备损坏和被盗等事故的发生。

五、设备一般不准外借,如因学习需要外借的,必须经县远程教育工作部门批准,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借用手续;造成损坏的,要进行维修和赔偿。

六、严禁安装运行与党员干部教育无关的各类软件,严防误操作和病毒感染,严禁私自更改硬件配置和各种连接线。

七、乡(镇)、村党组织严禁利用远程教育设备进行非法、私人、营利性或与党员干部教育无关的各种活动。

八、组织进行学习活动时,设备需由站点管理员或经过培训的人员操作,避免因错误操作造成软、硬件故障。

九、建立损失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必须追究责任,责任人照价赔偿;损坏的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尽快恢复使用功能。

十、设备放在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干部家里的,必须经村两委会议和全体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在全村进行公示,并报县远程教育工作部门备案;村级活动场所建好的,要将设备及时迁入活动场所。

篇3: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十星标准

1、制度星。每名干部“一联三”,联系1名基层党员、1户困难群众、1名留守儿童,每周联系或走访不少于一次。

2、平台星。每名干部认真记写《民情日记》,干部有岗位牌、有明晰职责,党员上班时间佩戴党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干部挂牌上岗。

3、能力星。敢作为、勇担当,自觉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年度内自主处理1个以上具体问题。

4、民意星。对群众感情深厚,本人无群众投诉的问题。

5、作风星。讲实话、办实事,言必信、行必果,带头落实“八项规定”,每月有10天以上时间深入基层或服务对象中,撰写1篇以上调研报告。

6、效能星。工作效率高,雷厉风行,个人负责的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无拖拉推诿现象,无领导反复催促现象。

7、承诺星。年初向单位全体干部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办实事、解难题2件以上,并积极践诺,按期兑现承诺。

8、实绩星。在“项目落实年”和扶贫开发等重点工作中业绩突出;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受到单位主要领导或上级表彰(正式文件或领导讲话材料)。

9、清正星。为人公道正派,办事公开公正,工作中无徇私枉法、厚亲肥友、亲此薄彼等问题。

10、廉洁星。遵纪守法守规,无不廉洁反映。

篇4: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的规定

为切实贯彻*中央*届六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舆论环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决定得以贯彻执行,现就党员干部言行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决定,如果有不同意见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不得公开发表相反的意见,不准散布消极言论或表现不满情绪,禁止不分场合的评头论足。

2、不得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人民形象的言论。

3、不得在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决定、各项改革方案出台之前,到处打探、四处传播。

4、对发生的重大问题或事件,不得乱议论、乱表态,或不了解事实,浮夸荒报,歪曲真相,混淆视听。

5、不得对干部人事变动等敏感问题妄加猜测,并当作搞应酬、哗众取宠手段,或不负责任随意传播。

6、不得津津乐道或利用手机、bp机短信息传播一些格调低下的“黄色段子”、“灰色笑话”,不得随便传播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和互联网上的“内部消息”。

7、不得言行不一,夸夸其谈,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或发表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有损团结的言论。

8、不得无视纪律、规定,不讲职业道德,泄露、散布或传播各级机关、单位的秘密。

9、不得散布不利于盱眙发展的言行、不利于盱眙形象的言行、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言行,发现重要动态要及时报告,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二、管理和监督

1、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和*届六中全会《决定》、以及党的三代领导人关于党建方面的论述,按“****”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统一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

2、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的政治纪律,反对自由主义,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带动和促进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风气。

3、党的各级组织要担负起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政治责任,规范和管理好党员干部言行,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执行纪律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抵御各种政治灰尘和不良言行的侵蚀,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必须坚决给予批评和制止,积极开展思想斗争。

5、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在执行政治纪律和规范言行上起表率作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首先做到,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作出榜样,抓出成效。

三、处理办法

任何党员干部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都要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1、情节较轻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危害性,并要求个人在党内会议上作自我批评和整改。

2、情况较重的,按照文件进行诫勉,诫勉期间不得参加评优、晋级或提拔。

3、对在诫勉期满后仍不能改正错误,或仍没有悔改表现的,按照《党章》等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视为不合格党员处置,或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责任。

4、对公开发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言论,经教育不改的,要清除出党。

5、不是党员的公务人员比照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6、对所在单位党员干部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同时,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篇5:镇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监督制度

(一)、党员学习活动制度

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乡村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活动内容:组织学习党规党章、党的知识和上级党委布置的学习内容,贯彻落实镇党委安排的工作。

(二)、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镇党委学习。每月一次,参加对象为党委成员和全镇中层干部。学习内容、时间及组织工作由党委书记安排。

2、党员干部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为主,根据需要由乡党委副书记安排。

3、每年年初由镇党委制定学习计划,其形式以授课、讲座为主,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每位干部职工要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刻苦钻研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中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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