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业务限时办结制度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企业业务限时办结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4

企业业务限时结办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升企业对外服务形象,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增强员工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天然气用户与我公司发生的业务接洽,以及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流转,具体包括初装、改造、报修、应急抢险等。

第三条初装入网流程及时限

1、填写入网申请表

(1)不需要填写入网申请表的用户(架空管或单元楼立管路过的零散用户,不需要铺设专线的用户),市场部业务人员审核无误后,在30分钟内办理。

(2)需要填写入网申请表的用户,市场部业务受理人员自收到申请表的当日内,将申请表传至规划建设管理部,通知现场勘察。

2、现场勘察

规划建设管理部自收到市场部入网申请表3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察,并将工程量清单和预计工期等勘查结果报送合同预算部。

3、预算

合同预算部在收到规划建设管理部勘察结果后,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预算,并在相关领导签字后报回市场部。

4、通知缴费

市场部自接到合同预算部工程预算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用户缴费。

5、通知安装、签订安装合同

用户缴纳相关款项后,签订安装合同,并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规划建设管理部组织施工。

6、安装、验收

签订安装合同限制工期的用户,规划建设管理部要严格按照合同工期组织施工、验收;不要求限定工期的用户,除客观因素外,7-15个工作日安装、验收完毕,并通知调度指挥中心组织送气,附工程竣工图和相关资料。

7、组织送气

调度指挥中心接到规划建设管理部送气通知后当日通知运行服务部、安全检查监督部,上述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参照竣工资料进行现场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回调度指挥中心。如果核实无缺陷,调度指挥中心立即通知运行服务部、安全检查监督部送气;若存在缺陷,调度指挥中心当日内将整改内容通知规划建设部。

8、置换送气

具备置换、送气条件的,运行服务部3个工作日完成埋地管线置换送气,商业用户及50户以下的居民用户,除特殊原因外,3个工作日内完成送气;集体用户200户以内(含)7个工作日完成,200户以上要求编制专项送气方案,并将送气结果报回调度指挥中心。

9、移交日常运行、巡检

调度指挥中心接到运行服务部完成置换送气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运行服务部、安全检查监督部将新建工程纳入日常运行、巡查范围。

第四条用户天然气设施拆迁改造流程及时限

1、用户提出改造要求

市场部接到用户改造申请后,详细了解工程内容,做好用户信息记录并于当日内移交调度指挥中心;需要现场勘察的调度中心当日通知运行服务部进行现场勘察;不需要现场勘察的,直接通知用户到市场部交费。

2、现场勘察

运行服务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对用户要求改造内容进行现场勘察并将勘察结果(主要包括所需材料及改造前后管线示意图)报回预算部,预算部在1日内将预算结果报市场部,由市场部当日通知用户交费;不需要进行预算的,勘测部门直接通知用户到市场部缴费(用户需要紧急拆除的,可先行拆除,在重新安装前缴费)。

3、收费

市场部按照《收费通知单》收取用户相应费用后,当日通知调度指挥中心,调度中心当日通知相关部门施工。

4、施工验收

运行服务部收到施工通知后,架空管道及户内工程3个工作日内完成,埋地管道7个工作日内完成改造,同时报规划建设部验收,规划建设部3日内出图并发送到个运行部门,同时更新地理信息系统数据。

第五条用户报修流程及时限

1、报修指派

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填写《维修指派单》,立即通知运行服务部。

2、维修

运行服务部接到调度指挥中心维修通知后,影响用户使用的故障,在做饭前处理;泄漏报修任务,30分钟内到位处置;一般维修任务不过夜。

3、反馈、存档

运行服务部维修完毕后,当日将维修结果反馈到调度指挥中心。

4、回访

调度指挥中心在2日内对报修用户进行随机回访,回访率不低于3%。

第六条应急抢险流程及时限

1、接警、指派抢险

调度指挥中心接到险情电话后,应详细落实、记录险情信息(如地点、险情类型、报警人电话等),立即通知运行服务部、安全检查监督部距离出险地点最近人员和车辆20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根据险情类型和事态严重程度通知抢险作业组到相应地点集中,做好应急准备。

2、现场应急

最先到达现场的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如关阀门、疏散人群、119报警等),同时将险情现场详细情况向调度指挥中心反馈,以便制定下一步抢险方案。

3、抢险

调度指挥中心接到险情反馈信息后,立即调动抢险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现场制定方案,进行抢险作业。

4、恢复、存档

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30分钟内通知安全检查监督部调查事故原因,向保险公司报案。现场恢复后,调度指挥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将抢险情况详细记录并存档。

篇2:文艺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1、学员要自觉遵守上课时间。学员迟到,上课时间不顺延。

2、凡是本校学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病假、重要事项、突发事件等),应提前一天打电话通知学校,方可顺延课时。当天请假扣除当堂课的10%管理费。无故旷课,计算课时费。

3、退费学员,必须提前一天打电话或到校申请办理退费手续(持凭据),否则计课时。财务处审核无误后,扣除实际学习的课时费用,退还余款或转费。退费时间为每周一、周五下午1点至6点。

4、为了保证学员的学习进度,请您提前一周续交学费,学生旷课计课时。

5、学校禁止学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学员家长要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和贵重物品,如有丢失由本人负责。未成年人到校上课(去卫生间)必须有监护人接送,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老师沟通。学员在校期间及离校后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上课前学员或家长请到考勤处领取听课证;小组课学员不允许串班和代领听课证。

7、学员因特殊情况提出调班,请提前到教务处申请,审批后方可办理。

8、凡我校学员如果参加本专业教师组织的专业考级、比赛表演等活动都必须提前报请学校批准,由带队老师与学校签订授权书后,方可实施。未经学校批准组织的专业考级、比赛表演等活动,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不安全因素等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奖励政策:凡本基地学员购买秦牌古筝打7.8折,赠送配件礼盒一个(调音器、袁莎古筝演奏入门教学dvd光盘、假指甲、清洁刷),赠送价值180元凳式筝架一副。凡一次性交齐半学年学费的学员,赠送一个月陪练(4课时);凡一次性交齐一年学费的学员,赠送一个月课时(4课时);一次性交齐两年学费的,赠送三个月的课时(12课时)。

(注:每周一课时/60分钟,一个月按照4课时计算,一学年为48课时。

如果中途申请退费,不享有任何赠送政策。)

10、因教师教学质量及其他相关问题,学校有权调换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学校有权合并班级。

11、上述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族器乐学会古筝培训基地。

倡导学风:好学善学博学勤学精益求精永无止境

学校承诺:教学质量一流教师竞聘上岗学员择优从师

向您推荐:为学员选择一位好教师就等于为您选择了成功。

为学员选择一所好学校就是成就了您一生的梦想!

篇3:大学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物资基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要健全计划、采购、验收、维修、保养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范围和作价

第三条按照教育部*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固定资产按其性质分为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俱;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牲畜等十六类。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列为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

㈠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物资设备;

㈡永久性的房屋、道路及其它建筑物;

㈢土地;

㈣家俱、图书资料;

㈤无偿调入或赠送给学校符合上述条件的物品;

㈥特殊需要且单价500元以上被服装具。

第五条下列资产不论价值大小,均不列为固定资产:

㈠临时简易房屋、临时建筑物,如工棚、临时厕所、岗亭、简易人行道、刺丝围墙等;

㈡替换性资产。如轮胎、投影机灯泡等(该项中属于成套中原已配套的仍作为固定资产完整的组成部分,其价值计入成套设备价值之内,替换时可分别不同情况按维修或消耗对待)。

第六条新添固定资产的安装费,应计入新添固定资产总值内,基本建设投资或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新添固定资产运杂费,计入新添固定资产总值内,其它则不计入。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增减固定资产原值:

㈠原有固定资产因改制而提高质量或扩大功能而增加附件,按实际开支增加其原值;

㈡成套设备因损坏或其它原因拆除其中一部分时,应减少其原值;

㈢已列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改建或部分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第八条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减,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记帐手续,以保证帐帐、帐卡及帐物相符。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职责及队伍

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二级管理体制。

第十条校产设备管理处为全校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户帐、明细帐和财产卡片;督促使用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帐工作,受理固定资产的调剂、报损、报失、报废、改装、拆除等工作;检查、评估固定资产日常维护情况和使用效益;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帐、卡、物的核对并及时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分布、增减异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帐帐、帐卡及帐物相符。

财务处负责全校固定资产金额的核算。每月由校产设备管理处提供上月固定资产入帐金额与财务处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对出现的差额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调帐。

院、系(部)、机关处室负责本单位设备、家具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各单位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都要进行清查核对,确保帐帐、帐卡、帐物相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产设备管理处反映,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逐步建立一支数量恰当、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的与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保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证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二条建立必要的固定资产技术管理制度及管理(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各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含兼职),对所管固定资产负有全部责任。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应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督促其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验收、管理、维修

第十四条校内所属各单位所添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财产,必须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验收、登记、建帐手续,凭校产设备管理处出具的固定资产验收单报帐联,到财务部门报帐,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和财务人员责任。实行二级核算的单位,所购置的固定资产,也必须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入产手续,其验收单报帐联送交学校财务处,以增加学校固定资产。

㈠房屋、建筑物的验收,由基建部门填写验收移交单,并提交房屋及建筑物平面图、管道电气图等,会同校产设备管理处及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后,按标的加待摊费用填制房屋、建筑物估价入帐单入帐,待办理决算后,按决算数正式办理房屋建筑入产手续。

㈡仪器设备验收,由采购订货单位(人员)对照实物填写验收单,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格验收,考核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比照教育部高教司[*]9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如发现损坏或质量和数量有问题,应由采购订货部门与厂商联系解决,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及发票等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入产手续。

㈢图书、家俱等由使用单位根据其特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产手续。

第十五条利用学校固定资产对外服务及创收必须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事先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经营性固定资产必须提交报告,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对金额大且投入企业的资产,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并作为学校对校办产业的投资。

第十六条大型专用设备在校内要实行资源共享。设备由主要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学校拨一定的运行费,教学使用不收费,科研使用适当收费,以弥补运行费用的不足。

第十七条学校逐步增加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维修资金,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应入专用基金帐,作为更新、改造、维修专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变动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使用期满,确已丧失效能的,应作报废处理;由于人为的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应作报损处理。申请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必须是:经技术鉴定确实无法修复使用的;使用已超过一定的年限的;修复费用超过重新购置费用50%的;技术落后、效益差的;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的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由于使用人违反操作规程或保管人保管不善,致使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视情节对责任人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报学校处理。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在校内调拨,须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保管人和负责人及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为做帐依据,固定资产调出学校须由使用单位提交报告征得校产设备管理处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金额大的报校长办公会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报校产设备管理处冲减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在校内借用,由保管、使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校外单位借用,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校产设备管理处批准,超过1万元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5万元及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权在校产设备管理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学校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制度专栏

热点制度职责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