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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2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以下简称供热)企业资质管理,保障向城市安全、可靠、持续稳定地供气、供热,促进城市燃气和供热行业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城市中从事供气、供热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系指以自有设施向用户专门供气、供热的企业,包括气源厂、热源厂、燃气厂和供热输配企业。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系指燃气和供热企业的设施水平、供气和供热能力、企业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等。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按供气、供热能力实行分级审批。

供气能力在20万户以上(含20万户)的燃气企业和供热能力在500万平方米以上(含500万平方米)的供热企业,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也可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发证。

供气能力在20万户以下的燃气企业和供热能力在5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企业,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审查,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城市燃气企业资质标准》和《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标准》进行。

第八条申请资质审查的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证明,安全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证明;

(三)项目批准文件、施工图或者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资料、工艺图、设备配置明细表、压力容器合格证、安全及消防设施资料等;

(四)气源及热源情况。外购气源和热源的企业应当提交供需协议书;

(五)其他有关文件。

第九条新建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审查分初审和正式审查两个阶段。经初审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城市燃气企业试运行证书》或者《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试运行证书》(以下统一简称《试运行证书》)。企业取得《试运行证书》后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开业登记。

企业试运行一年后,可向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统一简称《资质证书》)。审查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顿。

第十条《试运行证书》、《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试运行证书》、《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和出卖《试运行证书》或者《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分立或者合并,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原《试运行证书》或者《资质证书》作废。分立或者合并后的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应当重新申请资质审查。

第十三条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安全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应当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换发《资质证书》;复审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顿后重新申请资质审查。

第十五条本规定颁发前已取得城市燃气或者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证书的,按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应当做好设施的维修、巡检,确保安全、可靠、持续稳定的供气、供热,提高服务质量。资质管理部门应当对燃气、供热企业进行演期监督检查,对检查不符合资质标准的,责令其限期整顿。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责令限期整顿后仍不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停止运营,同时可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因限期整顿或者停止运营所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自行负担。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资质审批部门处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停止运营: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

(二)申请资质审查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

第十九条资质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失职、索贿受贿或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件:1、城市燃气企业资质标准

2、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标准附件1:

城市燃气企业资质标准

1.为了规定城市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城市燃气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2.燃气气源及质量:

2―1城市燃气包括以煤和重油、石脑油为原料制取的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矿井瓦斯等。

2―2气源厂生产的燃气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gb13621―92《人工煤气》、gb9052.1《油气田液化石油气》和gb11174《液化石油气》、sy7514《天然气》、gb/t13611―92《城市燃气分类》等。

2―3城市燃气应具有可察觉的臭味,应符合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

2―4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企业,要有稳定气源(指有储备设施或与有储备设施单位签订的代营合同),保障持续稳定地供应液化石油气。

2―5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凡液化石油气含有残液组份的,必须设有残液回收装置,回收残液。

2―6对于人工煤气的低发热值、杂质允许含量(包括焦油、硫化氢、氨、萘、一氧化碳等)每日每班要进行检测;对于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要定期进行成分分析检验。

2―7对于上述要求进行的各种检验或检测,燃气企业必须设有检测或检验装置,保证燃气质量。

3.燃气压力

从事燃气供应的企业,凡由管道输送的燃气,应根据其气源,对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与用气设备燃烧器额定压力,符合gb50028―93的规定要求。

4.燃气生产工艺

4―1以煤和重油为原料的人工煤气制气工艺、净化处理工艺、管网输配系统、储配站、调压站等,必须符合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

4―2天然气及矿井瓦斯等燃气的贮存设施、集输站场、处理厂、集输管线、管网输配系统等,必须符合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石油化工部、煤炭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

4―3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燃气企业,必须具备包括由运输、接卸、储存、灌装等完整生产工艺的液化石油气贮配站,方能在城市内设立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经营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贮配站必须符合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

任何没有上述完整生产工艺液化石油气贮配站的单位和个人、或利用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进行临时灌装的,不得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

4―4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及矿井瓦斯的生产、储存及输配等所有的设备,必须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储罐及所有的压力容器(包括液化气钢瓶)必须符合劳动部门关于压力容器的规定要求。

4―5液化石油气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应符合(82)劳锅字22号、(82)化调字第316号《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和(81)劳锅字1号《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

5.安全生产

5―1燃气企业的人工煤气厂、液化石油气贮配站场、天然气及矿井瓦斯集输站场的建设、生产和经营,必须严格执行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要求。

5―2燃气企业的人工煤气厂、液化石油气贮配站场、天然气及矿井瓦斯集输站场的防火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应符合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要求,防爆等级应符合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

5―3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燃气企业要对储罐、液化气火车槽车及汽车槽车、钢瓶等压力容器,定期进行检验。

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检验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钢瓶、储罐及压力容器的设施和专职检验人员。

5―4必须具有设备、设施运行及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5―5生产岗位运行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经过考核持证上岗。

5―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企业要由负责生产的主管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生产车间要由车间主任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并设专职安全员。

6.人员及其他

6―1燃气企业生产工人、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定员的标准要按建设部《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标准》〔(85)城劳字第5号〕的规定配备。

6―2燃气企业的专业性和安全性很强,必须配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小型企业配备专业技术员,中型企业要有专业工程师,大型企业配备专业高级工程师。

6―3企业全部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厂规厂法、安全生产、生产管理基本知识的基础教育。

6―4企业要建立包括基建、生产运行、技术设备、物资、安全生产等完整的统计资料和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6―5企业要有营业章程和服务规范。附件2:

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标准

1.为了规定城市中从事集中供热(以下简称供热)经营活动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2.热源

2―1热源包括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工业余热、地热、核能等多种方式。

2―2向市区供热的热电厂必须符合城市供热规划的要求,凡属不按城市供热规划建设的热电厂不得向城市供热;在合理的供热半径内(蒸汽网的供热半径宜控制在5公里以内,热水网的供热半径宜控制在10公里以内)只能建一个热电厂。

2―3区域锅炉房供热规模:特大城市锅炉单台容量在20吨/时以上,民用建筑供热面积应在25万平方米以上;大、中城市锅炉单台容量在10吨/时以上,民用建筑供热面积应在10万平方米以上;小城市锅炉单台容量在4吨/时以上,民用建筑供热面积应在4万平方米以上。

2―4工业余热要按照城市供热规划的要求,就近向市区供热。工业供热锅炉单台容量不得小于10吨/时。

3.供热质量

3―1热电联产供热,热力网供水温度一般控制在110~120℃以上,回水温度60~70℃;其供回水温差,直接连接不小于20℃,间接连接不小于35℃。

区域锅炉房供热,供热规模较小时,可采用95~70℃的水温;供热规模较大时,应采用较高的供水温度。

用户室内采暖温度应为18℃±2℃,不低于16℃。

3―2热力网供水流量要按cjj34―90《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规定进行计算。

3―3热力网供、回水压力要符合cjj34―90《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要保证热力网末端供、回水压差能满足用户系统所需的作用压头要求。

3―4热力网供回水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要在供热协议中明确规定,并要按供热协议要求实施,保证用户采暖效果。

3―5热力网补给水的水质要符合国家《民用锅炉水质标准》和《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的要求。

3―6热力站必须配置检测和调节供回水温度、压力、流量等运行参数的设施,实时检测与调节,保证良好的水力工况。

3―7要选择热力网中间及末端部位有代表性的住宅,分别取顶、中、低层不同朝向的房间,检测用户室温;每月检测户数(每户按50平方米计算)为:供热面积在100万平方米内按3%;101~500万平方米按2%;501~1000万平方米以上按0.5%进行检测。用户室温合格率应不低于98%。

4.供热生产工艺

4―1热电联产单机容量在12mw以上的热电厂,必须符合国家《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的要求;单机容量在12mw以下(含12mw)的热电厂和中低压凝汽式电厂改造为热电厂,必须符合国家《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的要求。

4―2区域供热锅炉房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劳动与机械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

4―3热力网系统,包括热力管道的布置、敷设和防腐保温、热力站、阀门、补偿器等附件与辅助设施,必须符合cjj34―90《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的要求。

4―4热力网必须配置检测、调节与控制等设备,满足热力网运行的要求。

5.安全生产

5―1必须具有设备、设施、运行人员及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5―2生产岗位运行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经过考核持证上岗。

5―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企业要由负责生产的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生产车间要由车间主任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并设专职安全员。

5―4要保证供热设备、设施的完好,配备专门维修、抢修人员与专用设备,保证热力网可靠运行。

6.人员及其他

6―1供热企业生产人员、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定员标准要按建设部《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标准》〔(85)城劳字第5号〕的规定配备。

6―2供热企业技术与专业性很强,必须配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小型企业配备专业技术员;中型企业要有专业工程师;大型企业配备专业高级工程师。

6―3企业全部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厂规、厂法、安全生产、生产管理基本知识的基础教育。

6―4企业要建立包括基建、生产运行、设备与设施、安全生产、物资消耗等完整的统计资料和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6―5企业要有营业章程和服务规范。

篇2:某医院后勤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保管得当,调度与使用合理、及时、有效,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凡医院被服、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均由各级库房保管,并适用本制度。

3库房管理要求

3.1库存物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凭证,登记帐目及时,保证库存物品数字准确,帐、卡、物相符,做到逐日清点。

3.2各种物资按类存放,顺序编号建卡。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和帐外物品,应登记明确,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杂存放。

3.3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凡执行科内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凭实物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人员须清点数字、检验质量后,方可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3.4库内不得代存他人物品(除极特殊情况,经院领导特别批准外),其它一律拒绝存放。

3.5保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领用单限定的品名、数量单价分发各类物品,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防止浪费。

3.6各种物资不得外供和私用,特殊领用情况必须经院领导批准。

3.7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严禁烟火。

4出入库管理流程

4.1物资领用时须持有院(科室)领导签批的领用申请单,库管员见单方能出货;

4.2物资出库前应先填写出库单,领用人应在出库单上签字,签字清晰完整;

4.3库管员收货入库前应认真核对采购清单,如发现数量不符、名称不符、质量明显不合格的应拒收,并与采购员及时联系更换或退货事宜;

4.4物资采购入库应严格填写入库单,做到帐实相符。

5安全管理要求

5.1闲杂人员及领料者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5.2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在库房内吸咽,不得以任何理由秉烛入库。

5.3库房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用电器。

5.4库管员应爱护好库内外消防设施(临时库暂缺);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应及时上报。

5.5库房门窗应经常检查有无损坏(临时库应随开随关)。

5.6库管员下班离库前必须巡库一次,清查问题隐患。

篇3:公司管理人员录用制度

第一条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招聘录用管理人员,目的是选聘更好的管理人才。

第二条考试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之后,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面试。面试前,需要应试者提交求职申请和应聘管理人员申请。

第三条任职调查和体检

是否正式聘用,还要经对应聘者以往任职情况调查和体检后决定。任职调查根据另项规定进行。体检由企业指定医院代为负责。

第四条考试时间

笔试两小时,面试两小时。

各考试方式的考试总时间原则上应为4小时以上,以附带考查应聘者的毅力和韧性。

第五条笔试内容

因各部门具体管理对象不同,笔试内容应有所侧重。一般以下五个方面:

(一)应聘部门所需的专业知识;

(二)应聘部门所需的具体业务能力;

(三)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四)对企业经营方针和战略的理解;

(五)职业素质和职业意识。

第六条面试内容

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是管理风险、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个人形象等。

第七条录用决策

在参考笔试和面试成绩的基础上,最终的录用提议应由用人部门主管提出,报总经理核准后决定录用。

篇4:住校生管理条例

说明,制定本条例之目的是为了能给住校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使之养成自主、自立的好习惯。故要求每一位住校生认真对待此条例。

寝室卫生篇

第一条,当天寝室的值日生必须最后检查完寝室卫生之后才离开,否则发现一次,即扣1分。

第二条,寝室成员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洗脸,勤刷牙,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如有不听劝者,则视情节轻重扣1-3分。

第三条,寝室成员必须保持寝室清洁,不得乱扔垃圾,如有违者,提醒两次即扣1分。

第四条,学校公布的班级量化考核中,寝室卫生扣分者,必须保证一个礼拜的寝室卫生不扣分,如再扣分,则继续做一个礼拜的值日,直到完成一个礼拜不扣分的任务为止。

寝室纪律篇

第五条,寝室成员之间应和睦相处,以礼相待,不打骂,如有违者,视情节轻重扣1-3分。

第六条,熄灯前,寝室成员应及时做好就寝准备,寝室长负责提醒,警告两次,即扣1分。

第七条,熄灯后,就不允许再出声了,若有出声,满两句则扣1分,寝室长负责记录。

第八条,如遇寝室就寝纪律扣分,不管当时在说话的,还是之前说话的,都有责任,视情节轻重扣1-3分。

第九条,早晨应及时起床,即使有同学早醒也不得打扰别人,否则视情节轻重扣1-3分。

第十条,寝室成员不得到其他寝室去串门,如有违者,一次即扣1分。

第十一条,学校公布的班级量化考核中,就寝纪律扣分者,罚做值日。扣1分即做一个礼拜,扣2分即做两个礼拜,以此类推。至于如果值日时还扣分,则依照第十条执行。

其他

第十二条,住校生与通校生分开考核,依据平时量化考核,在期末产生同比例的优秀学生名额。

第十三条,住校生扣分情况并入班级成员考核,依据班规条例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此条例根据实际情况,可不断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需得到其他三人的支持,即可提呈修改预案,交由全体住校生投票决定,达到2/3多数即可通过。

篇5:娱乐场所管理规章制度

娱乐场所是个比较复杂的地方,管理制度既要完善也要加强,要促进发展就要提高经济效益,所以对娱乐场所的管理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下面就让我们一块来看一下娱乐场所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所有的员工都必须遵循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要发挥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经营水平、不断的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及提高经济效益等。

三、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五、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六、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八、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以上内容就是和大家一块来了解关于娱乐场所应遵循的管理制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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