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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水土保持事件通报督办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2

第一条重大水土保持事件是指发生的一次水土流失1000立方米以上的事件。

第二条出现重大水土保持流失事件采取应急制度。必须在现场派员24小时值班,并按照法规和有关制度立即解决处理。现场人员发现其他紧急情况的,立即报告当值领导并立即向局长汇报,同时根据现场情况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做出临时应急措施。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

第三条重大事件通报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工作通报与工作落实相结

合,加强监督与行政责任相结合。局办公室负责重大事件通报制度的推进工作。预防监督站按照职责,做好重大事件通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生产建设单位负责本辖区内的年度及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的受理、收集、调查核实、整理上报;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负责全县范围内年度及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的受理收集、调查核实,整理上报工作。

第五条重大水土流失事件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生产建设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县水保局报告,县水保局必须在1周内正式向市水保局报告,发生特殊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0立方米以上)应随时报告。

*水土保持及监督执法公示公告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土保持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规定的公示,是指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工作流程、行政执法决定以及监督途径、举报电话等,采用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公示内容

1、公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设施验收及办理程序。

2、公示水土保持规费的收缴标准及办理程序。

3、公示业务人员主要职责。

4、涉及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依据、法定标准、执法流程、执法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其他应予公开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五条公示的载体,以公告和网络的形式为主。

第六条执法依据、法定标准、执法流程、执法决定发生变化时,公示的内容应随时调整,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应当公示而未按规定予以公示的,按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939-442z94

礼县水土保持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第一条水土保持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可靠、依法管理的原则。要依据国家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加强对范围、报告形式、报告时限的规范和管理。

第二条礼县水土保持局负责全县水保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并检查指导和监督实施。预防监督站负责本县水保监督管理工作的呈报。

第三条水土保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

1、本年度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情况(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水保方案审查审批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补偿费征收情况、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情况);

2、水土保持执法队伍建设的情况;

3、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4、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

第四条礼县水土保持局对不执行本制度情况可按下列规定处理:

1、对于逾期不报告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补报;

2、对拒不改正的,建议直接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实施行政处分;

3、对于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上级水土保持行政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篇2:校社团财务监督办法审查准则

财务管理监督办法

第一条

校社团联盟将以学年为审查年度,即以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年度,对校级社团进行年度财务审查。

第二条

社团联盟不定期对社团财务进行抽查,社团须根据校社团联盟的要求上交审查资料,配合校社团联盟的审查工作。

第三条

每月末,社团财务负责人须就本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向社团联盟递交本月的详细财务收支表,财务收支表须按社团现金日记账如实完整地记录本月的经济活动,并对每一项目进行清晰明了的说明;各社团上交财务收支表的时间、地点每月末例会另行通知。

第四条

社团财务工作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向社联内部成员公示本社团财务情况,接受社联成员的监督。

第五条

社团财务审查内容

一、社团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符合《*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二、财务资料是否真实、全面、完整;

三、财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遵守财务条例、按章办事;

四、对应收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长期挂帐等不良现象。对不明确的款项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进行处理;

五、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是否合理合规;

六、现存资产是否与账簿记录相符;

七、负责人有变动的学生社团,在负责人离任之前应对进行离任审查,并上报社团联盟,以界定有关经济责任;

八、财务状况是否及时上报。

社团财务审查准则

第一条

社团联盟将受理对社团财务状况的投诉,并将对被投诉社团进行严格审查,有关投诉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第二条

对于出现严重财务问题的校级社团,社团联盟将上报校团委,院级社团交由各院系自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其当年“十佳社团人”的参选资格,取消该社团当年“优秀社团”的参选资格;

对于财务清晰明确的社团,社团联盟将在“十佳社团人”及“优秀社团”的评比中优先考虑。

第三条

社团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务必做到内容详实、数据真实、凭据完整,能够如实反映社团的财务状况。

第四条

社团财务表应当准确、清晰,填写的项目信息详细完整,社团财务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第五条

审查过程将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的社团成员参与监督。

篇3:办公室督办管理制度

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

为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及各项工作决策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机关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工作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分工合作、适时督办的原则。通过督办,使机关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承办、有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

二、督办的职责范围

(一)做好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交办事项及来文、来电落实情况的督促办理工作

(二)做好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做好同级机关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四)做好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协商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督促工作程序

(一)建立科学的登记制度

1、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及来文、来电交办事项和同级机关、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要逐个进行分类登记,并根据领导批示情况及时转交承办部门办理;

2、对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要进行认真登记,并根据本局各部门工作情况及领导批示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完善督办手续

1、对各项工作在交付承办部门承办时应完善登记、签收手续,文件转到何部门、应当何时上报结果,应有明确记录;2、对转交各部门承办的事项要分轻重缓急进行及时催办,历次催办的过程及情况,应有所记录;3、注意反馈信息,在督办中善于发现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对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的个别现象,在查清情况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4、对办结事项,要及时将办结情况向上级汇报,并将办结事项资料(文稿)及时移交档案室归档;

四、督办工作要求

(一)督办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机密事项的承办过程和办复结果;(二)建立督办工作通报制度。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得好的,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典型的经验通报推广;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得差的,要查明原因,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处室要服从督办人员对各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不得顶住不办。

五、督办工作的实施

班子各成员及各股室的负责人均为督办事项的责任人,办公室是督办工作的全面实施者,带头遵守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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