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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1

加强学生会的纪律性,提高办事效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会议一般分为: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学生会委员会议、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学生会部长例会、各部门办公会和其他各类临时性会议。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一般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秘书长主持召开,如遇到特殊情况,应由学生会主席与学生会秘书长协商后临时召开。

第三条学生会委员会会议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它依据《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章程》于每年初由学生会委员会召集,学生会副主席主持,学委会委员参加。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于每周五中午12:40召开,主要由各院系主席汇报工作,校学生会主席对各院系工作做出总结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同时也针对校学生会近期重要问题作出意向性的决策。会议由校学生会主席主持,各院学生会主席参加。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五条学生会部长于每周一下午5:40召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六条各部门办公会由各部部长负责召集本部成员召开,该部门成员必须到会,各部门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自行设定。

第七条各类临时性会议,由各项活动的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布置各项工作,开展各项活动。

第八条各类会议的会议通知必须提前3天由秘书处人员发布,时间、地点要求等要清楚明了。若遇到特殊情况,由秘书处派专员负责联络、发布。

第九条各类会议必须本着高效、务实、简短的原则召开。由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要求认真、详细、客观。会议记录经整理后,由秘书处统一存入学生会档案。与会者要认真做笔记,以便会后落实工作。第十条学生会各类会议与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依《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秘书处负责对与会人员考勤。对迟到两次或缺席一次者,秘书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迟到达三次或缺席达两次者,秘书处有权建议委员会将其除名。

第十二条与会人员必须在会议召开之前填写“会议签到表”。须衣冠整齐,带齐相关资料进入会场。

第十三条与会人员在会议召开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应关闭手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第十四条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处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财务制度

第十七条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量和账面数量是否相符,确定账实差异;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第十八条维护财务纪律: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共财产,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经费申请与报销:购买物品前需向办公室申请并列出详细清单,得到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物品必须有正规发票,发票交主席或副主席签字方可报销,做到每笔开支有账可查。

第二十条借用公共财物时必须做好详细记载,写明借用人、借用时间、借用物品及归还情况。

第三章值班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委员及各院系部门负责人按值班表在校生会办公室值班。

第二十二条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四19:00~20:30,值班地点:院学生会办公室(北综教学楼311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值班时做好值班记录,登记各部门及各院、系上交的文件;写明值班情况。

第二十四条值班结束后进行清洁工作,离开时确保门窗关好。

第二十五条请假者必须提前递交书面假条,得到校学生会办公室批准后有效;代值班者需要递交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有效。

篇2:动物系学生会管理考核制度

动科团、学制度管理文件【*】2号

为加强系团总支、学生会内部管理,激发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潜力,使“信心足、觉悟高、干劲猛、体会深、情谊重、进步大”的发展理念更加合理化、制度化,培养学生干部(干事)的工作能力,经书记处、主席团研究决定,特制定学生干部(干事)考核管条例如下:

第一条学生干部、干事在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期间实行10分制考核。

第二条考核由秘书处具体负责;每学期考核一次。

第三条考核结果的构成

考核结果为民主评议得分与减分项之和,当达到直接除名条件时不予考核

第四条民主评议办法

1、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正、副主席的评议: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占30%,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意见占30%,系学生工作组意见占40%;

2、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的评议:各部成员(包括干部、干事)占60%,书记处、主席团意见占40%;

3、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干事评议:部门成员(干部、干事)占60%,部长占40%;

4、我系社团干部的评议:社团成员占60%,社团部意见占40%。

第五条扣分项

1、例会、值班、集体活动等,有特殊原因者应提前向秘书处请假;无故迟到扣0.3分/次;早退扣0.2分/次;缺席扣1.0分/次。

2、不能按进度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视情节轻重扣0.5-2分/次。

3、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的,扣0.5分/次;拒交的,扣1分/次。

4、受校区、系级通报批评者分别扣1分/次,0.5分/次。

5、其他情况,视情节轻重由书记处、主席团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条除名(通报批评)项

1、各级通报批评达到两次者立即除名。

2、因个人原因而致团总支学生会蒙受重大损失的,视其轻重予以通报批评(1次)直至除名(2次)。

3、醉酒闹事、打架、赌博、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考试累计4门补考、重修2门者立即除名。一学期考试2门补考劝其离职。

4、工作情况极差,经多次教育无效者立即除名。

5、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受到任何党、团、行政处分者立即除名。

6、凡例会、值班、集体活动等,一学期三次无故迟到或二次缺席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立即除名。

7、超时、拒交各种计划、总结累计达三次的,立即除名。

8、各部工作之间需要协作而加以拒绝者通报批评。

9、未列项目,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除名。

第七条考核结果的处理办法

评议成绩在6分(含6分)以下者,为不合格者,并劝其退出团总支学生会;评议成绩在6分以上,7分以下者,视为合格;评议成绩在7分(含7分)以上,9分以下者,视为称职,9分以上(含9分)者,视为非常称职。

第八条各系级学生服务组织及系运动队考核

1、系礼仪队、主持人小组、生活小组成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内部考核,考核等级及加分办法参考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考核标准,并按照30%比例评选优秀进行系级通报表扬进行加分。

2、系各运动队成员参考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考核等级标准,比赛获奖或参与加分按照相关规定另记。

3、系文艺队成员参考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考核等级标准,参加演出获奖加分按照相关规定另记。

4、系级学生服务组织及系运动队考核的所有成员未满一年则,不得参与考核及不享受加分待遇。

第九条本条例适用于动物科学系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干事)。

动物科学系团总支、学生会

*年9月

篇3:学生会女生部工作制度

一、值班

1、办公室值班

(2)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缺班,有特殊情况部长或副部长请假。

(3)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之前到达办公室,不得早退。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着装得体,佩带工作证。

(5)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吃零食、大声喧哗以及嬉戏打闹。

(6)若有来访人员或由部门人员交收材料,要注意礼貌并做好记录。

(7)值班人员应注意办公室卫生,积极主动打扫卫生。

(8)值班人员下班记得关好电灯、电扇、门窗最后锁门离开。

二、组织会议

1、部长例会:

(1)部门每两周开一次部门例会。

(2)在工作繁忙或紧急的情况下,可以临时组织会议。

(3)会议以讨论近期的重要事件为主,强调部门的制度,增进委员之间的交流。

(4)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

(5)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证,提前十分钟到场。如没带工作牌者写500字检讨。

(6)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否则一概以缺席处理。三次请假算一次旷会,一次旷会写800字检讨,三次旷会自动离职。(7)会议记录由部长指定人选负责,没有部长允许不得任意改动。

2、经管系大会:

(1)每月末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参加。

(2)学生会会议召开,应有负责人直接通知各成员。

(3)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证,提前十分钟到场。

(4)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向部长请假,各部门部长应在会议前5分钟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处,逾期不交的视为无故缺席。

三部门经费

(1)部门经费由部长指定人选管理,不得擅自动用。

(2)购进物品需要开发票做为证明。

四、工作证的管理、监督

(1)工作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凡在工作中,持证人均须佩戴工作证。

(3)持证人自觉接受全院师生民主监督,不得利用职权、佩戴工作证进行不正当活动。

(4)工作证须妥为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并补办。

五、奖罚制度

(1)每月评定一次先进女生部工作者,并给予一定的表彰或奖励。

(2)部门人员如有辞职需以书面形式写清原因及对部门的建议。

希望各委员提出宝贵的意见,我们会虚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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