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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大酒店人员疏散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1

昭化大酒店人员疏散预案

积极抢救火势威胁的旅客是我们酒店员工在火场上的首要任务,门窗走廊、楼梯间、安全门等入口和通道,是疏散与救人的重要通道,每个员工必须熟记这些出入口与通道大楼内任何地方。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主要贯彻“来一个撤一个先来先撤”的原则,不让其等待同伴。

1、清醒的,可指定通道让其自行离开。

2、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引导其撤出。

3、失措或固执不走的,要进行安抚情绪或说明动员半强制性撤出。

4、火烧、烟熏而失去知觉的人员、不能行走的老人、儿童以及病残人员,采取背、抱等方法撤出,撤出人员都安置在不易被火势危胁的楼层客房内或安全地点。

5、全部人员疏散只能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6、或代理指挥人员发出疏散指令后,各部门救援员工通知客人或员工按安全出口路线就近指挥疏散。确认完全撤离时,需在该房间门上用粉笔打个已撤离记号。

7、全系数许可范围内,电监室人员、总机要始终坚守岗位,未得到总经理的通知,不得离开电机房。总机通知所有客人疏散,并将通知的房号记下来。

8、员工(除保安员外)接到通知后离开酒店在外待命。

9、保安部员工照指示帮助老年、小孩、残疾客人疏散。

10、播通知内容如下:

疏散工作开始时,由消控中心利用消防广播系统向整个楼或某一部位发出疏散令:“各位先生、女士,现酒店*地点发生火警需立即疏散,请不要惊慌,沿楼梯下楼,不要使用电梯,请到*地方集中。”疏散出来的人员,大堂副理与总台必须进行清点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酒店全体人员必须了解和牢记本消防应急预案,熟悉疏散通道并牢记消防器材存放部位。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为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客人的生命安全

篇2:护理部安全隐患预案检查制度

(1)护理部成立护理安全隐患预案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由各护理单元选派一名具有管理能力且工作责任心强的护士组成,委员会必须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护士长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2)收集不安全隐患资料,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提出改进措施。

3)填写“科室不安全隐患报表”,每月按时上报护理部。

(2)科室进行安全隐患护理查房

1)护士长必须经常检查科内安全护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易出现不安全事件的人员、项目要进行重点培训、教育和改进。

2)护士长每月组织科内人员进行护理安全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措施,定期进行效果评价。

3)发现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护理部。

(3)护理部组织护理安全隐患预案检查

护理部每季组织护士长和护理安全隐患预案管理委员会进行护理安全查房一次,查房内容包括:

1)由护理安全科室介绍护理安全管理经验。

2)护理部反馈不安全隐患、事件信息,并提出整改措施。

3)讨论疑难问题,研究、制定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法。

篇3:牲畜口蹄疫防治应急预案

河东市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牲畜口蹄疫,确保我市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和《河东省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牲畜口蹄疫等情况,应及时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市动物防疫站报告。市动物防疫站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牲畜口蹄疫疫情,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告到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经确认后,立即报市政府。

二、疫情确认

牲畜口蹄疫疫情认定程序:

(一)现场临床诊断。市动物防疫站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两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符合牲畜口蹄疫典型症状的可确认为疑似病例。

(二)对疑似病例或症状不够典型的病例,市动物防疫站应当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如确认牲畜口蹄疫疫情,依照有关办法予以公布。

三、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成立河东市防治牲畜口蹄疫指挥部

总指挥: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农发局局长

成员单位: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外经贸局、商业局、工商局、农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河东部队。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发局。各乡镇都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二)部门分工牲畜口蹄疫应急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市农发局负责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2.发展计划、财政、经贸、卫生、公安、交通、商业、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理经费落实、防治技术研究、应急物资运输、社会治安维护、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保障、口岸检疫、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

四、控制措施

一旦发生牲畜口蹄疫疑似或确诊病例,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易感动物,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牲畜口蹄疫疫情扩散。

(一)分析疫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动物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将病畜所在养殖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病畜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

2.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

3.将距疫区周边10公里内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三)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封锁疫点。

2.扑杀所有的病畜及同群畜,并对所有病死畜、被扑杀畜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其他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并加强监测。

4.对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四)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市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

2.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并加强监测。

3.关闭活畜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和运出。对有关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五)受威胁区应采取措施

1.对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强制免疫。

2.开展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六)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14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经市动物防疫站审验合格后,由市农发局向市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七)疫情档案市农发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纪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做好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八)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检测,防止疫情蔓延。

上述(三)、(四)、(五)所列措施,必须在市动物防疫站的监督下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量的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物资。储备物质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储运条件,且相对安全的区域。

(二)资金保障

口蹄疫应急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申请国家扑杀病畜及同群畜补贴和强制免疫费用。

(三)技术保障

1.市牲畜口蹄疫诊断实验室必须符合《辽宁省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实验室标准》的规定;

2.免疫、检疫、监测、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四)人员保障

1.成立市牲畜口蹄疫现场诊断专家组,负责牲畜口蹄疫现场诊断,提出控制、扑灭技术方案和建议。

2.市政府组建牲畜口蹄疫疫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市防治牲畜口蹄疫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备队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卫生防疫人员等组成。公安局依法协助执行任务。

3.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牲畜口蹄疫科普知识宣传,依靠广大群众,对牲畜口蹄疫实行群防群控,把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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