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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楼管理制度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0

茶楼管理规章制度

一、道德及职业素质

1、遵守茶楼规章制度,凡事服从管理,顾全大局,以茶楼利益为为最高利益。

2、以“做好每一件事”的态度,为顾客服务,对茶楼负责。热忱、文明、礼貌服务,把最微不足道的事情做得尽善尽美。

3、热爱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尽职尽责。

4、做一个品德高尚得人,诚实诚信,拾金不昧。

4、掌握熟练的业务技巧和服务技巧。掌握茶水冲泡知识,有较强的识别力和判断力。

5、茶楼购进的饮茶专用水,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私自使用。

6、茶楼的茶具、茶叶、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私自使用。

7、如有与公司业务有关之客户来访,部门负责人(含)职务以上者可根据具体规定执行签单制度。

8、部门负责人(含)职务以上者及茶楼领班可按规定?予茶楼消费客户一定的折扣。

二、仪表

1、容貌:发型梳洗明快舒展、自然、不留怪发型、不披头散发。

2、服饰:按规定要求着装,着装端装、大方、整洁、得体。

3、表情:接待顾客要微笑迎客,热情诚恳、和蔼可亲。

4、举止:以饱满的精神、端正的姿势,礼貌的接待好每一位顾客。

5、卫生:双手保持清洁,注意口腔卫生,不吃带异味食物上岗。

三.工作时间及内容

工作时间:9:00-21:30(冬季)9:00-22:30(夏季)

工作内容:1、早上提前10分钟到岗,按规定着装,打开大门及通风门窗,准备营业,业余时间学习有关业务知识。

2、9:00点整由领班点名打考勤,对当天工作及注意事项进行分工安排。

3、上班时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的员工,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4、各人员分片区对操作间、大厅、卫生间及通道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清倒垃圾。

5、迎接客人,定时巡台,给客人添水,换一次烟缸。客人离开后及时清洁房间。

6、傍晚时打开灯箱广告牌及走道路灯。

7、下班前检查所有房间门窗、电器是否关闭。

8、交班离开。

四、岗位职责

(一)领班(收银)

必须具有责任心,较强的指挥能力、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1、与夜班值班人员交接清理昨日销售商品,清点销售款及库存商品,。

2、节约各项开支和办公用品。不得擅自挪用销售款。

3、不得超越权限打折,需经上级批准,并备注。

4、安排当日工作。(1)检查服务员到岗情况。(2)对茶楼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对不到位、卫生打扫不彻底的按制度考核。(4)对昨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讲评,监督整改,并给上级汇报。

5、热情接待每位客人,及时解决服务纠纷。

6、不足商品及时进货,不得影响销售。

7、负责茶楼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具体实施。

8、客人上茶水后10钟内必须上帐。

9、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员

1、按时到岗、换工装,点名后负责将茶楼内的卫生打扫干净、包括桌椅、沙发、窗台、窗帘、电话、地板、(饮水机、麻将桌内小烟缸)。地面用拖把拖时应注意不能太湿。

2、清点各房间内的茶具及物品是否齐全、干净。

3、迎客,站姿端正,面带微笑,不许交头接耳。迎接客人时要笑脸相应。

4、如迎进的客人是来找人的,请客人稍等,问清楚要找人的姓名及所在房间,如不知道客人的姓名及位置时,应向客人委婉道歉,请他与客人亲自联系,未经客人许可,决不允许让不认识的人走进客人的房间。

5、点茶:要熟悉各类茶的有关知识,向客人介绍各类茶叶,客人点好后,应向客人重复一遍所点的物品,待无误后,应有礼貌地向客人说声:“谢谢,请您稍等”。冲泡茶的时间不易过长,不要让客人等得太久。

7、巡台:每隔15-25分钟给客人添加一次水,要熟悉每个客人的相貌特征,防止跑单,并以良好的记忆力接待回头客

8、客人点饭菜时,服务员需要记录,点完后,应重复一遍给客人听,准确无误,让客人稍等。

9、客人品茶完毕后,服务员应将客人引领到吧台结帐,告知吧台客人,所在房间名称。

1.2、启用步骤

第一步:安装本系统。

第二步:执行“系统维护→系统设置”菜单,设置相关项目。

房间项目设置

商品项目设置

服务生设置

操作员设置

服务生设置

计费设置

打印设置数据管理

第三步:开始使用。

1.3、日常运行步骤

第一步、双击图标打开本系统

第二步、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

第三步、登记模块:来宾登记→预订管理

第四步、登记模块:来宾登记→顾客开单

第五步、点单模块:点单消费→增加消费

第六步、收银模块:收银结帐→宾客结账(确认或询问客人是否是为本店会员)

第七步、查询模块:查询来宾信息、收银明细、打印营业情况日、月报表、统计分析营业收入及宾流量等。

第八步、会员管理模块:管理会员的基本信息、消费信息。

第九步、商品管理模块:库存管理、库存查询、往来单位管理、往来账务管理、成本核算。

第十步、维护系统:数据库压缩/修复、数据备份、系统设置。

1.4、日常接待业务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记模块:来宾登记→顾客开单

第二步、点单模块:点单消费→增加消费

第三步、收银模块:收银结帐→宾客结账

1.3、硬件设备支持

1、打印机

支持pos58,pos76等热敏小票打印机器,支持各型号针打和票据打印机

1.2、启用步骤

第一步:安装本系统。

第二步:执行“系统维护→系统设置”菜单,设置相关项目。

房间项目设置

商品项目设置

服务生设置

操作员设置

服务生设置

计费设置

打印设置数据管理

第三步:开始使用。

1.3、日常运行步骤

第一步、双击图标打开本系统

第二步、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

第三步、登记模块:来宾登记→预订管理

第四步、登记模块:来宾登记→顾客开单

第五步、点单模块:点单消费→增加消费

第六步、收银模块:收银结帐→宾客结账(确认或询问客人是否是为本店会员)

第七步、查询模块:查询来宾信息、收银明细、打印营业情况日、月报表、统计分析营业收入及宾流量等。

第八步、会员管理模块:管理会员的基本信息、消费信息。

第九步、商品管理模块:库存管理、库存查询、往来单位管理、往来账务管理、成本核算。

第十步、维护系统:数据库压缩/修复、数据备份、系统设置。

1.4、日常接待业务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记模块:来宾登记→顾客开单

第二步、点单模块:点单消费→增加消费

第三步、收银模块:收银结帐→宾客结账

1.3、硬件设备支持

1、打印机

支持pos58,pos76等热敏小票打印机器,支持各型号针打和票据打印机

10、撤台:客人走后关空调、把没有熄灭的烟头熄灭、检查客人是否有遗留物品(如果有请交给吧台登记)、收拾桌面、地面、纸篓和痰盂卫生,最后再次检查是否干净。继续迎接下一桌客人。

11、下班前(1)纸篓、痰盂、垃圾、地面等,打扫干净。(2)检查房间物品是否齐全。(3)所有房间及操作间的插头、灯、空调、饮水机应全部关闭。

12、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服务规范

1、礼貌用语:“您好”、“请”、“欢迎光临”、“对不起”、“请原谅”、“没关系”、“谢谢”、“别客气”、“请稍等”、“我就来”等等。

2、收找款用语:要唱收唱付、交待清楚。“先生(女士),收您xx元;找您xx元,请点好”、“请您拿好”、“请您放好”等。

4、道别用语:要礼貌客气、关切提醒、热情指点、真诚祝愿“多谢惠顾”、“请慢走”、“欢迎下次再来”、“再见”。

六、卫生时间及要求

安排日期

项目

要求

周期

周一

厨房及电器

对厨房电器、水槽等彻底清理

7天

杯具清洁消毒

彻底消毒、清洗干净

7天

周二

茶楼地面彻底清洁

清洁,无茶渍、口香糖等

7天

沙发垫清洁

彻底翻动沙发垫、清理

7天

周三

窗玻璃、窗台、窗轨

玻璃内外无水迹、透明光亮

7天

周四

麻将清洗

麻将清洗及机子保养

7天

周五

吧台、柜子、椅子、茶几

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7天

夏季

空调滤网清洁

除灰,清洗干净

30天

1月、8月

送洗窗帘

干净、无破洞

180天

12月、7月

沙发套清洗

干净、无破洞

180天

七、人事制度

茶楼员工实行绩效管理,奖惩和当月茶楼销售收入挂钩。

奖:1、每月评选一名工作表现优秀并有突出贡献者(包括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收益者),奖励50-100元。

2、提成:按照茶楼营业额的%

罚1、上班时间抽烟者,罚100元。

2、每旷工一天,罚100元。连续旷工2天自动除名,当月工资扣完。

3、服务不好与客人争吵,罚50元。

4、对茶楼重大安排,借故推辞、无故不到或请事假者,罚30元

5、卫生检查不合格,罚10元。发现浪费者,如客人走后不关空调、机麻、电视等罚10元。

6、迟到、早退一次者,罚5元。

7、商品、各种款项交接班时对不上帐,帐货不符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接交人签了字的由接交人负责,未由接交人签字的,由移交人负责。

8、坚决杜绝跑单,少收款,一旦发生,由服务员和吧台人员各赔偿跑单少收金额的一倍。

10、违返操作规程,损害茶楼形象,造成茶楼损失的,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顶撞上级的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除名。

11、偷盗、打架斗殴者除名。

篇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职责汇编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

1、我单位申请许可经营范围为食品流通许可范围为;

2、我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

4、如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食品生产或餐饮服务的,本单位保证在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及增加经营范围后,方始经营。

二、本单位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9、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安全、无害;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单位不得经营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六、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公司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公司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1)冷藏贮存:0℃-10℃条件下贮存2)冷冻贮存:0℃-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篇3: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第一条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技术矿长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技术矿长批准,并现场指挥。

第二条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1、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

2、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队长现场组织指挥贯通,安监、通风派人现场监督,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

3、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

第三条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掘进相距20米前,由地测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风科、安监站、调度室、生产队组提出贯通通知书,通风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调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

第四条贯通采用小孔洞贯通,小孔洞形成后,砌筑所需通风设施,方可完全贯通。

第五条贯通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

1、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2、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瓦检员必须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篇4:大队内务卫生管理制度

为促进大队正规化建设,加强内务卫生管理,营造一个舒适宽松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设置及内务卫生要求

(一)办公室定置标准

1、大队按不同办公室配置,绘制了物品摆放定置图,请将图贴在办公室门后。(定置图附后)

2、物品要按定置图顺序依次摆放,做到整齐、美观、舒适、大方。

3、办公室内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一律清除。

(二)办公桌定置标准

1、办公桌上物品按大队统一绘制的物品摆放定置图摆放,体现顺序、方便、整洁、美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2、办公桌上除定置的外,不得再摆放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其中台灯使用时放在中上侧,不使用时放在桌面靠墙(窗)一侧。

3、办公桌内物品摆放必须整洁。

(三)工作椅定置标准

1、工作椅随时摆在桌后侧中央,人离开办公室(在办公楼内),工作椅按座位原位放置。

2、人离开办公室短时外出,工作椅半推进办公桌下。

3、人离开办公室超过四小时或休息,工作椅完全推进或靠拢办公桌。

(四)文件资料定置标准

1、文件资料摆放入柜,要合理、整齐、美观,保持柜内清洁整齐,随时进行整理。

2、文件柜上不得摆放其他任何物品,保持柜顶整洁。

3、文件装盒必须要分类命名,以便查找。

(五)办公室内务卫生要求

1、每天上班前打扫办公室卫生,对伸手可及的地方进行打扫,做到面洁(包括地面、桌面、柜面、门、墙及办公设备等)、窗明、物整齐。

2、每周二(或按大队既定安排的时间)进行卫生大扫除,清理不常用物品将其入库入柜,打扫天花板、空调和能移动的桌、椅、沙发、柜底下以及窗台(露台)、空调主机等平日难以触及的地方,不留卫生死角。

3、平日办公室字纸篓内的垃圾不得露出,烟灰缸内不得超过一半,及时倾倒。

4、人离开办公室要对桌面进行整理,待办文件要整齐摆放在办公桌的中下侧,办公椅按定置标准摆放。

二、宿舍设置及内务卫生要求

(一)物品定置标准

1、床、电视柜、书桌、鞋柜摆放做到整齐、美观、舒适、大方,除以上物品外,宿舍一般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2、床单统一,床上棉被叠四折成方块,放在床头,枕头和备用被统一折叠整齐放在衣柜的上格。

3、书桌上可在中上侧放一盏台灯、一个烟灰缸,茶(水)杯和热水器(瓶)放在衣柜搁物架上,摆放整齐,书桌内必须整洁。

4、鞋柜内鞋子按运动鞋、棉鞋、皮鞋、解放鞋、拖鞋的顺序依次摆放,外沿对齐,柜内其物品也必须摆放整齐。

(二)洗漱间定置标准

1、毛巾对折整齐挂在毛巾架上,对折口朝里,下沿整齐。

2、漱口杯可放在毛巾架上或洗漱台的两头(但必须只能放在一起),漱口杯手柄统一斜朝外,牙膏倒放在漱口杯内倾斜尾朝里,牙刷刷毛朝下与牙膏方向一致插在漱口杯内,牙刷在牙膏外。

3、洗脸盆放在水桶上,水桶提手靠外,居中放置在洗漱台下,桶(盆)内待洗衣物不得露出桶(盆)口。

4、字纸篓放置在洗漱台内侧的墙角。

5、在洗漱间门后安装挂钩,打扫卫生用品统一挂在门后,按拖把、扫帚、刷子、抹布的顺序依次挂好。

6、其他个人用品统一放到鞋柜或床头柜内,柜面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三)衣柜定置标准

1、衣柜上格放置箱包和被子、枕头,但摆放外沿必须整齐。

2、衣柜下格摆放衣服,挂衣服按长外套、短外套、长袖衬衣、短袖衬衣、长袖t恤、短袖t恤、无袖衫、裤子(裤子必须裤脚对齐后对折在衣架上)、皮带、领带等,衣架统一由外向里挂,衣服的领口朝向必须一致。

3、其他不挂的衣服必须折叠整齐,外沿一致的叠放在下面,或者可在柜下放二到三个小贮衣塑料箱,其他衣服统一放到箱内,但贮衣箱的颜色必须一致。

(四)宿舍内务卫生要求

1、每天早上或下午起床后整理、打扫宿舍卫生,对伸手可及的地方进行打扫,倾倒字纸篓,所有物品按以上定置标准整理到位,做到面洁、窗明、物整齐。

2、每周二(或大队既定安排的时间)按办公室的标准进行卫生大扫除。

3、休息时间外,宿舍随时保持清洁、整齐,除以上定置的物品外,一律入桌入柜(包括电视、空调的遥控器)。

三、其他卫生要求

1、楼外公共环境卫生每天一清扫;楼内的楼梯间、走道每天上午上班后半小时和下午上班前半小时各打扫一次,走道和楼梯间的窗台每天打扫一次,楼顶和露台及水沟大扫除时打扫一次。

2、食堂每天三餐后各打扫一次,每周至少清理二次水沟。

3、公共厕所每天打扫一次,进行除臭,及时清除污渍。

4、其他房间参照以上卫生要求进行打扫。

5、打扫卫生的用品统一挂到公共厕所的门后,按宿舍内打扫用品的秩序挂好。

6、室内外墙上不得随意张贴、钉挂和涂划。

7、车辆要随时保持整洁,按车位停放,车头朝外,所有车辆车头必须在一条线上(除长车外)。

8、倡导节约随时关水,人离开房间关灯、关空调、关电视。

9、随时注意安全,人离开房间要切断所有电器的电源,并关好门、窗,严禁使用电炉及易燃易爆物品。

四、罚则

要严格遵守以上标准和要求,否则发现一次,每处扣目标量化考核分0.5分;连续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每处扣2分。

篇5:榆关学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学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1、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3、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4、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5、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6、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8、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9、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10、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11、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12、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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