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中学励志社奖惩制度
一、基本制度和成员要求
1.严格考勤,励志社成立后至少每周举行一次例会,参会者应提前五分周到场到工作人员处签到,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无故旷会。
2.例会以讨论为主要开展方式,坚持民主,认真广泛的听取每位社员意见或建议,望大家积极发言。
3.励志社组织外出采风时,成员必须严格听从社团干部的统一安排。
4.励志社全体成员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和校纪校规。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开展活动,在校内不得进行宗教活动(包括传教、发展成员、做礼拜等)。
5.如有校内或校外的演出任务,要认真对待,力求演出高质量的节目。
6.励志社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以及服从社团组织人员的组织领导。一经发现违反校纪现象,立即劝退。
7.励志社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和主观能动性。
8.励志社全体成员都应有一颗热爱戏剧文化和社团生活的心。
9.励志社全体成员必须认真参与社团例会,积极履行社团工作职能,如有活动,活动道具要妥善保管,不得胡乱破坏或丢弃,保持社团活动地点的整洁、干净。
10.励志社全体成员应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实事求是,要有进取精神。
11.励志社全体成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担社团工作。
12.励志社成员应认真、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练习任务。
13.励志社成员不得擅自把非社团成员带入社团参加活动。
14.参加社团活动时必须严格听从老师或社长有关负责人的安排,不得随意讲话,走动,破坏会议纪律。
二、请假和奖惩制度
1.若有事必须向正副社长请假或向其所在的部门部长请假,再由部长向上递交请假者名单。凡不请假,无故缺席社团活动三次以上者,将给以除名。
2.社长根据社员表现采取一定的措施,励志社对社团贡献突出的成员将予以奖励及表扬。
附则
1.全体社团成员都应该遵守本规定,维护学校和社团秩序。
(注:若有成员违反以上条例,社团社长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对该社团成员作出适当的处理)
2.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属社团社长。
3.前一任社长有权对现任社长(当届接班人)提出建议和弹劾现任社长(仅一次机会)重新选举新社长。
(制度暂定如上,如需修改另行通知)
篇2:饭店奖惩制度
一、奖励条件
(一)对改进饭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二)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三)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多次受到宾客表扬者。
(四)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五)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宾客安全者。
(六)恪尽职守,拾金不昧,建功敬业,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七)每月被饭店评为最佳员工者。
(八)励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著成绩者。
(九)其他应予以奖励者。
二、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授予奖金、晋级、加薪等。
三、奖励程序:
(一)部门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出、批准、报总经理审批。
(二)饭店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评审无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凡获饭店表彰奖励的员工,其事迹记入档案,以备查考。
四、纪律处分:
(一)轻度违纪:口头警告。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6、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8、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9、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0、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11、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12、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13、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14、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5、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16、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17、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18、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19、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0、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1、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23、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5、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26、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27、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制服整齐或未淡妆上岗。
28、服务未用敬语、礼貌用语或用禁语。
29、当班吸烟、吃东西,未按规定时间用餐。
30、当班时办理私人事务,打私人电话,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看电视,听录音机等。
31、当班期间聚堆闲谈、聊天、打闹等。
32、随地吐痰、乱抛杂物或大声喧哗。
33、酒后当班带有醉态或当班睡觉。
34、当班时间打瞌睡或擅离岗位。
35、违反规定携带私人物品上岗
36、在饭店内粗言秽语。
37、下班后无故逗留在饭店,
38、不遵守饭店关于宿舍及更衣室有关规定。
39、违反安全规定或部门制度,未造成饭店经济或声誉损失。
40、其它应给予口头警告的轻微过失。
口头警告:处以1分―5分处罚,每分1元并记录在案。
(二)重度违纪:书面警告
1、不遵守饭店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服务程序。
2、未将已发生的事故及异常情况向领导汇报。
3、当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或旷工一天
4、因失职造成饭店重大损失或影响。
5、不服从上级合理指令。
6、散布虚假言论,对饭店同事的名誉进行恶意诽谤。
7、和同事吵架或破坏工作秩序。
8、其它应处于书面警告的严重过失。
9、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10、其它应给予重度违纪的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部门签发处罚单,并处以5--20分以上处罚,累计3次书面警告,饭店保留限时辞退的权利。
(三)严重违纪:即时辞退或开除。
1、酗酒、赌博、打架者。
2、无故旷工一天以上。
3、偷盗、占用或损坏饭店及他人财物。
4、因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食物中毒等意外伤害,造成重大损失
5、恶意破坏饭店声誉。
6、触犯任何刑事罪案,造成刑事责任的。
7、因在外兼职而影响本职工作的,或经营与本职有关对饭店造成损失的。
8、其它应予以辞退或开除的严重过失
9、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10、擅自张贴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11、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12、工作差或服务欠佳,受到客人投诉者。
13、发表虚假或诽谤性言论,从而影响客人或酒店同事的声誉者。
14、营业期间无正当理由早退者。
15、私自领用客人存酒据为己有者。
16、其它应给予严重违纪的过失。
(四)违纪处理程序
1、轻度违纪:由部门经理备案。
2、重度违纪、严重违纪: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查实,总经理批准生效。
(五)员工申诉
员工不服纪律处分,可直接或书面向总经理申诉,调查核实后由总经理裁决。
篇3:星空培训学校奖惩制度
更好的执行管理制度特制订如下奖惩办法,并严格执行,让孩子从中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执行能力,希望学生及家长积极配合。
惩罚:
第一条:节约粮食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优良品性,因此用餐一定要取舍有度,如出现剩饭、剩菜现象,则扣一分,如一周连续两次违反,则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当中,并告知家长;
第二条:午休期间必须遵照规定,如有违反,则扣一分,连续两天中午不休息的学生,扣一分,并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当中,并告知家长;
第三条:上学、放学未按时到午托中心、未经家长同意并未告知午托中心老师私自不到中心、家长未到自行回家的,连续一周中午为大家朗诵《管理规定》以及《奖惩制度》,每天两遍,并扣三分,则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当中,并告知家长;
第四条:做作业期间如违反规定将有辅导老师根据情况抽取课文进行抄写,并扣一分;
第五条:认真并工整的完成作业,字迹不工整,辅导老师会要求擦掉或撕掉重新做,每人准备一个练习本,如果不会做或者做错作业,辅导老师会要求在练习本上重新做,或者布置类似的题型做。
第六条:视学生违反规定轻重,将向家长如实反应给,并与家长共同协商给学生进行惩罚,必须要求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并执行。
第七条:如不服从老师安排,擅自横穿马路,在马路上奔跑、嬉闹的学生,一次扣两分。
奖励:
第一条:用餐、午休和做作业时表现良好的学生,会在“比一比”积分榜上增加积分。
第二条:主动帮助同学,能够做到团结友爱的学生会在“比一比”积分榜上增加积分。
第三条:值日生协助老师管理学生,表现优异的,在“比一比”积分榜上增加积分。
第四条:表现优异,累积得到20个积分以上的学生奖励文具或玩具2件。
第五条:连续一个学期表现优异,奖励文具盒或作业本,并列为“模范好学生”。
星空培训学校
篇4:学校安全监督奖惩制度
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7、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安全监督管理台帐制度
1、各学校保卫(科)要建立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2、台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值班记录;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帐;
(3)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4)重点部位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5)安全防范设施、器材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6)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
(7)安全工作例会台帐;
(8)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台帐。
篇5:电站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基本原则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10分。
2、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2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5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个人奖励1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个人奖励5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