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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考勤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19

1.员工每月享受带薪休假4天,每天工作8小时(不含用餐和休息时间)。特定部门除外。

2.根据营运需要,公司按《劳动法》规定可以要求员工超时工作,以等同时间补钟。

3.门店实行全员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拒不参加打卡,以旷工论处。

4.每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下罚款现金10元,10分钟以上按1分钟1元计,15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扣罚7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另行扣罚75元。

5.员工漏打卡每月不得超过2次,同时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方为有效。当月漏打卡第3次扣款30元,以后每漏打卡1次扣罚10元

6.旷工:基层员工旷工1天扣罚150元;其他人员旷工1天扣罚300元,连续旷工3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7.员工连休、病假、事假5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执行,5天以上由门店总经理审批。

8.病假:员工请假须有医院或相关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证明单及收费单,员工所获得的病假天数与扣薪金天数相等。

9.事假:扣除所请事假天数的工资,且事假不享受当月请假期内公司特定福利和其他奖励补贴,事假全年累计10天和病假全年累计达15天以上,不享受年假。

10.年假:凡在本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享受有薪年假5天,,工作期间提出辞职的不享受年假年假不许跨年度累计,受到两次以上警告处分或重大违规违纪处罚的,当年年假取消。

11.请假必须要填《员工请假卡》,需要提前24小时申请,经批准后,假期生效,不接受电话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12.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部门按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休假计划,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公司规定给予补休处理

13.婚假、产假、丧假参照员工手册相关规定

篇2:专卖店仪容仪表仪态员工行为准则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以班表为准,违者按考勤制度处罚

2.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离岗、串岗,扣10元/次;

3.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调班,扣10元/次;以上三点店铺管理人员有违着双倍处罚;

4.所有店铺每班次必须提前15分钟到铺休整,保证工作状态;

5.上下班必须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罚50元,当事人每次罚100元,并以双方当事人旷工一天计算;

6.充电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违者扣5元/次;

7.除非工作需要,入仓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违者扣5元/次;

8.同事突然生病需请假必须要有医生证明或药房购物小票(标准时间),没有相关内容作旷工处理,并扣50元/次;

9.正式员工上班严禁穿着其它竞争品牌的服装,鞋子。违者20元一次。试用期员工店铺要拿我们的衣服给实习员穿,在达到要求后第一时间申请工衣、工鞋;

员工仪容仪表仪态

1.工服统一穿着,工牌统一配戴,仪容仪表整洁,logo统一颜色,违者扣5元/次;

2.上班前要化好妆,佩戴好工牌,不得在卖场照镜子(如有需要补妆,仓库自备小镜子),违者扣5元/次;

3.不可以在店铺内嬉戏、打闹、争吵、粗言秽语、聚众聊天、出现两手叉腰等不雅动作,违者扣10元/次;

4.门口迎宾同事一定要有精神,站姿正确,迎宾语清晰宏亮,不做小动作、靠墙及不雅举动,违者扣10元/次;

5.工作期间所有同事应注意个人形象,严禁在卖场挖鼻孔,照镜子、整头发等等,如发现将口头警告,屡教不改者将处以5元至10元罚款。

6.开b、收b应该认真对待,所有同事必须统一穿着工衣、工鞋、佩戴工牌,有损形象的扣10元/次;当班店长/副店/当值20元/次;

员工行为准则

1.早上上班不得将早餐带回店铺吃,违者扣5元/次;

2.上班时间不允许带零食、香烟、打火机等物品,违者扣10元/次;当班连带责任,罚10元/次;

每月例会所有同事一律不许缺席,有重要事情必须提前申请会假,如无申请并缺席者将处以50元一次罚款。

3.工作期间一律不许在卖场嚼食零食,打瞌睡,玩弄指甲,发呆。如违例者处以5元一次罚款。

4.上班时间要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震动状态或统一上交收银台保管,不得随身携带手机,违者扣10元/次

5.每个班次由当班店长/副店/领班(最多2人)带手机,拨打与工作有关的电话内容,其他同事不允许接听与拨打电话(特殊情况要报当班店长/副店/领班批准),违者当班店长/副店/领班扣20元/次,当事人扣20元/次

6.所有同事必须爱护店铺所有设施,出现不爱护公物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实价赔偿;

7.不得欺诈公司以谋取个人私利,不可以泄漏公司的一切资料(数据、培训资料等),违者扣当月工资并立即开除;

篇3:学校员工考勤制度

学校员工考勤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

  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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