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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会议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18

(1)党组会由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召集。议题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召*议的党组成员确定。

(2)主要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本系统和本机关工作;研究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或下年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法;讨论决定关于召开执委会、常委会及相关会议的有关事项;讨论决定内部机构变动、干部任免、表彰、奖励以及对违纪党员、干部职工的处分建议;研究确定机关党建、纪检工作;研究机关职工生活情况;讨论决定工作中其他重大事项。

(3)党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参加人员可按会议内容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4)党组会的组织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党组会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5)经党组会议决定需要向全会通报、落实的重大事项,由办公室撰写会议纪要,党组书记签发。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

篇2:进一步改进会议及县级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改进会议和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相关精神,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市级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会议报道

1、全县重大党务、政务会议,如县党代会、县委全委(扩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县政府全体会议、政协全体委员会等,根据大会新闻报道方案,新闻媒体应在重要时段进行及时、准确、充分地报道。会议文件及参加会议的主要领导人名单,按报道方案规定和要求予以刊播。

2、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新闻播报不超过2分钟。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可安排广播电视直播,其他的一般不安排。除主要领导外,电视报道一般不出同期声。

3、除上述会议外的其他重要会议,如: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协常委会、全县领导干部大会等涉及全局、有重要影响的会议,报道时长不超过1.5分钟。除主持会议或阐述中心议题的领导外,其他出席会议的领导不列名报道。

4、有县级领导参加的专业或行业性会议,报道时长一般不超过1分钟。县直部门、乡镇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要报县委宣传部批准,报道时长由新闻媒体视新闻价值自主决定。

5、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除一年一度的全县代表大会可由新闻媒体报道外,其它会议新闻媒体可根据会议性质和新闻价值自主决定是否报道。

二、县级领导活动报道

6、县级领导出席的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重点报道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全年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涉及全局工作或有重要导向、影响的领导政务活动和重要外事活动,一般性活动不作报道。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一律不播发特写、综述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视情况报道,其他领导的工作指示、批示一律不作报道。除重大项目工程和县委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外,县级领导参加的一般性剪彩、庆典、展览和文体活动,新闻媒体一律不作报道。

7、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的重要活动,新闻报道时长不超过2分钟。专职副书记出席的活动,新闻报道时长不超过1.5分钟;其他领导出席的活动,新闻报道时长不超过1分钟,可发时政快报或只发标题新闻。职务称谓依据活动内容确定,不报道所任全部职务。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会见重要客人,新闻报道不超过1分钟;其它领导会见活动原则上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只发时政快讯。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活动需要报道的,由四大班子办公室通知新闻媒体报道,其他单位不得自行通知新闻媒体。

8、除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外,其他县级领导陪同市直部门在我县开展的一般性工作检查、调研、督查等活动,原则上不做报道。确需报道的,只发时政快讯。

9、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把报道的重点转向民声民生和经济建设,除涉及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外,广播电视头条新闻一般安排民生或经济新闻。除县委主要领导政务活动外,其他县级领导活动一律不在电视头条新闻播发。县级领导受县委委托,到地方指导特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新闻报道时长不超过2分钟;工作转入常态后,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再单独报道领导参加活动和讲话。

10、县级领导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县委办公室统筹协调。

三、改进新闻报道的采编播发

11、新闻工作者要转变作风,深入采访,进一步改进会议和县级领导活动报道方式,注重新闻价值,力求准确、鲜明、生动,多报道为基层、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内容,减少单纯行踪性报道,力戒空泛和一般化。

12、新闻媒体要在确保事实准确、导向正确的前提下,加大自主报道力度,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充分体现党委、政府的意图,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

13、突出舆论引导作用,增强新闻报道的主动性。由县委宣传部根据全县总体部署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确定宣传重点,新闻宣传单位制定阶段性宣传计划,经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后,按计划抓好宣传报道。

篇3:基层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制度

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各党支部应当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贴近中心工作,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通过“三会一课”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党支部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等。

(三)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者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支部党课教育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的教育;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教育;党规党纪与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教育;科学文化历史知识教育等。

三、时间安排

(一)“三会一课”活动应当定期进行。

一般应当1~2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或者支委扩大会议;1~2个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1~2个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进行。

(二)“三会一课”活动的组织。

“三会一课”活动的召集人应当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工作,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等事项在事前通知每个参加者。

四、具体要求

(一)服务中心工作。

“三会一课”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局中心工作进行,要有鲜明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二)精心组织安排。

“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三)完善有关制度。

各党支部要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要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四)党员要自觉参加。

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3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要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属于正式党员的,要取消优秀党员评比资格。

(五)加强监督检查。

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导解决。

(六)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如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保持经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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