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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出差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16

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二)当日出差

第四条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

第五条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三)远途出差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乃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路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得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得实数支给之。

第十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表3.4.5

第十八条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但不支给日当。

第十九条日当自出发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之,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旅社给一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

第二十四条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日当及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ht〗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第二十六条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二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八条国外出差人员之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注:

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之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美元10元。

第二十九条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及日当。

第三十条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五)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推荐阅读:

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附件一

承诺书

年月日

立承诺书人因公经××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

(一)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

(二)返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贵公司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证人愿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股份有限公司

立承诺书人:

连带保证人:

地址:

身份证编号:

说明:

(一)因公出国者,其手续由总务部代为办理。

(二)在同一地区内停留三十日以上者,自第三十一日起,膳宿杂费以八折计算。

(三)低职人员随同高职出国者,其费用得酌实情比照高职人员报支。

(四)美金币值如有变动,得视各该地区汇率调整之。

篇2:学校出差管理制度

学校出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差旅、外出学习培训等因公外出工作管理,使公出审批、报销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本着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出差借款、报销规定

  第二条 各科室要严格履行出差审批制度,教职工因公外出,必须提前到办公室办理出差审批手续,领取“出差审批单”,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备案。

  第三条 出差人员需预借差旅费的,持“出差审批单”、“借款单”经所在处室负责人、主管校长、校长批准后,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

  第四条 出差人员必须在当月规定报销时间到财务处报销冲账,过期财务不再办理,借款从工资中扣除,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财务有欠款未清的不能再借款。

  第五条 二人以上(含二人)出差的要统一报销,不能分开报销;出差带车的,司机 只报销车辆发生费用,差旅费单独核算;司机和领导一同出差的,由司机负责报销。

  第六条 报销程序:报销人持“出差审批单”和粘贴好的票据,经处室负责人、主管校长签字后,由财务审核,再由校长审批,最后由财务处处长签字报销。

第三章 交通费开支办法

  第七条 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及伙食补助实行“限额包干,超标自负,节约归己”的办法。

  一、出差人员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及伙食补助每日合计定额如下(单位:元/日):(其中市内交通费8元/日、伙食补助20元/日)

  县级以下 省会

  (含县级) 地市级 直辖市 特区

  校级领导 90 110 120 140

  其他人员 70 90 100 120

  二、住宿费包干凭住宿-费-发-票报销,无住宿发票的每日补发补助费28元。

  三、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的,不再补发市内交通补助费。

  四、上述定额补助费均以实际出差天数计算,但住宿费的计算应扣除返校日及夜晚在火车上乘卧铺或另计发补助费的时间。

  五、经学校批准参加各种会议或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务活动费用,按会议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学校领导及工作人员乘车船的席位等项标准: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位,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飞机、出租车)据实报销。

  第九条 乘坐火车,从晚上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火车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第十条 乘坐火车符合购同席卧铺规定而不坐卧铺的,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60%、特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50%、空调特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30%计发给个人。

  第十一条 乘坐汽车应填明起止地点、票价。填写不清楚的不予报销汽车票。

  第十二条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3个小时的每人每夜按25元发给补助。

  第十三条 因工出差应直线乘车到达,顺道探亲者,车船费用不予报销,绕道的车船费扣除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部分个人自理,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住宿包干费。

  第十四条 校领导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乘坐车船在24小时可以到达目的地的,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及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批准方可乘坐飞机(经济舱位)。出差到铁路沿线城市的不派车。

第四章 伙食补助开支办法

  第十五条 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的原因,在途期间当天乘坐车船超过4个小时的,除按国家规定发给外,另加发10元伙食补助,超过6小时的加发20元伙食费补助。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一律不报夜间误餐补助费。

  第十七条 本校职工在三门峡市区参加会议,不享受伙食补助。

  第十八条 出差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客、送礼的须经校长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九条 东至洛阳,西至灵宝,在此区间内当日返回的不属于出差,不享受包干费用,可享受每日误餐补助20元,市内交通费8元。

  第二十条 西安、郑州等地出差,坐高铁当天返回、不执行包干标准的,可享受每日误餐补助20元,市内交通费8元。坐普通车当天返回的,不执行包干标准的可补贴60元。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外出学习、带领学生到外地实习、下矿山培训另行规定。

第五章 教职工外出培训学习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由学校指定安排的进修学习

  一、上级主管部门、业务部门下达的培训计划,其指标的分配、人员的'选定,由学校指定安排。

  二、学校指定安排的进修学习、外出培训,学校报销学费和每期来回路费一次;食宿统一安排的,按照实际情况报销;不安排食宿的,住宿费限额60元/天,据实报销,超出部分自理,每天享受餐费补助30元;享受正常上班的工资福利待遇,每月另行补助生活费xx0元(每日5元)。

  三、外出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后,必须向学校上交书面的学习小结。

  四、外出进修学习在半年以内的,两年内不得调离学校;半年至一年以内的,三年内不得调离学校;一年以上的,五年内不得调离学校。若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将学习期间的工资、路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和学费退还学校,方能办理调离手续。

  第二十三条 自己联系的进修学习

  一、自己联系的进修学习,必须与单位签定合同。学习期间停发工资,费用自理,并提前将“三金”交到学校。

  二、自己联系的进修学习,学习期满,如还回学校上班,学校负责报销学费,补发学习期间工资。

  三、外出学习半年的,学费自返回岗位满一年后报销。外出学习一年的,学费自返回岗位两年后报销。外出学习一年以上者,其学费自返回岗位三年后分三年在年末报销。工资的补发与学费的报销同步。

篇3:快销业务出差管理制度

快销业务出差管理制度

一、报表回传:

  1. 所有报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要求、及时回传至公司。

  2. 报表要求字迹工整、认真,不工整、不仔细的视为未交报表,一次罚款20元。

  3、报表有不报者,除处罚责任人外,区域经理附带50%的连带责任。

  4、《业务周报表》区域经理、业务主管都要回传,业务主管的《业务周报表》可以没有区域经理签字网络传送。业务代表的《业务周报表》可以直接上报致区域经理。传送《业务周报表》必须体现准确性数字。不报或者报告不清楚的一张罚款20元。

  5、《月度生产计划表》必须按规定时间回传,正负准确率在75%,经过核准后不报或者低于标准的,罚款100元。

  6、《进场费》、《堆头陈列费》等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市场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要求,否则不予受理,而且必须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的申请表格,否则不予审批。其他日常的申请如果没有正规表格的用公文审批卡。

  7、《竞品动态表》每月25号要求所有业务人员严格上报至公司邮箱,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表者罚款50元,二次双倍罚款,区域经理负50%的连带责任。

  10、《月度生产计划》、《单口味统计》每月26号由配送部汇总完交给销售内勤、市场部、销售部、营销总监各一份,每月30号销售部给配送部下准确的下月生产计划。

  11、每月15号、30号各区域经理分别上报各市场经销商库存表至总部销售内勤处。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表者罚款50元,二次双倍罚款,

  12、凡已经审批的文件,要求区域经理必须留有存档,以便将来进行帐务核销。

  13、销售内勤要对所有表格进行编号存档,并负责对报表回传进行落实、追踪。

  14、市场部每周一把促销品的库存以及发往各地促销品的汇总以电子版的形式传给区域经理和营销总监,每月5号前市场部要把当月产生的费用详单上报。

出差:

  1、区域经理每月出差天数不超过15天,出差要填写《出差计划表》,经销售部长或大区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不予报销,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2、出差业务人员在途中一律不允许逗留(除特殊原因外)不允许游玩,更不允许借机探亲,访友,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作解聘处理。

  3、业务人员出差按工作行程计划严格执行,否则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销售部长或大区经理说明,同意后方可顺延。

  4、业务人员在异地要保证每日8小时工作制充分利用时间进行运作,否则出现一次罚款50—200元。

手机:

  1、手机晚10点前不得关机,早7点以后必须开机。

  2、月度关机一次扣除当月通讯补贴的10%,关机二次扣除当月通讯补贴的50%,连续停机、关机5次,扣除当月通讯补贴。

  3、手机换号要及时汇报公司。

  出勤管理:

  1、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日8:00—17:30(具体时间可根据各区域情况进行调整)

  2、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15分钟内依人资考勤标准一次扣除10元;

  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

  3、旷工:

  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旷工超过3天开除。

  4、离岗:工作中发现离岗1次,按旷工1天处理,发现离岗3次被开除

  5、请假:在外人员请假需填写假条传至总部内勤处,报给综合部备案,由总经理批准。

篇4:出差补助管理办法

出差补助管理办法

  一、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规定中的公务出差界定为:由于公司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同意出国、出境和到外埠办事、培训、开会等的公务活动。

三、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国内出差:国内出差当日可往返和短期国内出差。

  2、境外、国外出差:短期境外、国外出差。

四、公司员工出差的审批流程

  (一)国内出差审批流程

  1、出差人员国内出差应于出发前三个工作日,由出差人依式填写《国内出差申请表》(见附件一)

  2、《国内出差申请表》需经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以备财务报销之依据。

  3、如遇特殊情况或事情紧急,事前不能及时办理的,需口头请示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出差结束后需尽速补填《国内出差申请表》。

  4、《国内出差申请表》在出差人出差结束后,费用核销时交财务部。

  5、若出差人实际出差天数有所变动,由出差人所在部门领导审批确认后,财务部门办理出差经费的核销手续。

  (二)短期出境出差审批流程

  1、出差人员境外出差,原则上应于计划出差前二个月,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出差手续。

  2、人事部负责办理初次出境人员的出国政审等手续。

  3、保卫部负责办理初次出境人员的出国培训教育等。

  4、总办负责办理出差人员的赴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签证等相关证件。

  5、短期出境出差分为二类,包括:持因私护照出差和持因公护照出差;

  持因私护照出差由总办联络处外事专管员依式填写《上海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短期境外出差申请表》,(见附件二),报请公司有关部门和总经理审批同意;

  持因公护照出差由总办联络处外事专管员依式填写《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出国赴港澳任务申请表》,报请公司相关部门和总经理批准后,协同上航总办联络处办理出国批件等手续。

  6、出差人员境外、国外出差经费若需按实报销的,需由出差领队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行,并及时报财务部备案。

  7、若出差人实际出差天数有所变动,由出差领队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后,财务部门办理出差经费的核销手续。

五、国内出差当日往返的规定和费用核销标准

  1、出差人员的交通费用凭发票按实际报销;使用公司交通工具的不予报销交通费。

  2、出差补贴按人民币100.00元/天核发。

六、国内出差的规定和费用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国内出差的往返交通费(含机场、车站、码头到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按规定报销。(具体等级标准见附件三)

  2、国内出差的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报销。

  3、国内出差的出差地市内交通费补贴按人民币40.00元/天包干支付,天数按出差的日历天计发。出差地市内交通费若按实报销的,则不予计发市内交通费补贴。

  4、国内出差的伙食补贴按人民币40.00元/天包干支付,天数按出差的日历日计发。

  5、参加会议或培训的出差人员,具体规定如下:

  (1)凡支付的会务费或培训费中已包含伙食、市内交通和住宿等费用的,则出差期间的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住宿费等均不予报销。

  (2)凡支付的会务费或培训费中不包含伙食、市内交通和住宿等费用的,则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实报销;伙食补贴按人民币40.00元/天包干支付,天数按出差的`日历日计发。

  6、出差人员出差时,如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报销交通费。

  7、出差人员出差时,如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住宿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七、境外、国外出差的规定和费用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境外、国外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1)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2) 住宿、生活补贴、公杂、另用等费用,按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规定额度标准包干支付。(标准见附件四)

  (3)特殊国家或地区的出差经费由出差领队报请公司总经理预先批准的,可按实报销。

  2、出差期间的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发票,以便财务部核销。

  3、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需分部门填写公司财务部《差旅费申请单》,本人签字,报处室经理、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向财务部办理报销。

  4、出差人员如在出差地工作超过三十天的,超出天数按长期生活补贴标准计发。(见《公司派驻人员管理办法》)

  八、本管理办法自xx-xx年1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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