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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广告法新解读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12

一、公交、户外禁发烟草广告

由于吸烟有害健康,烟草广告一直是受到限制。现行广告法就规定: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但这并不妨碍烟草公司在其它公共场所做广告。有的企业还想出了新招儿,把广告搬到了公交车上,更加显眼和招摇。

而新广告法做出了针对性的约束: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约束范围扩大到了所有公共场所,这样一来对于烟草企业下一步的广告推广势必要做出调整。

二、保健食品不能再打药品擦边球

保健食品也是市场的新宠,不过由于爆发式增长,这个行业同样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不少保健食品在营销上打擦边球,夸大功效,甚至往药品上靠,误导了消费者。而新广告法就此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明星代言广告不能再当演员

对于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明星代言问题,新广告法规定: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这意味着,广告中产品的效果将不能再duang出来,也不能再演出来,而要靠代言人实打实得用出来。

四、未成年人广告管理规定

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比如像在校园里面、少年儿童经常活动的场所里面,禁止做广告,特别是在教材里面不能做广告,为孩子的身心打造一个干净的环境,不要从小就受到商品的干扰。

新广告法范围很广,监管力度也有所提高,预计今后还将会出台进一步的实施办法或解释,以进一步指导新广告法的适用。对于企业而言,如何全新的制作广告内容、调整未来广告整体策略、设置审查机制,都将是评估企业运营风险不得不去面对的一个问题。结合新法有策略性的调整企业未来的广告形式无疑是必要的。

篇2:最新广告法解读

任何人都有权举报投诉违法广告

就新广告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哪些具体内容的问题,王超英表示,新广告法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首先是加大了对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影响广告业健康发展,损害社会经济秩序,是广告领域性质最为恶劣的违法行为之一。新广告法总结实践经验,以定义加列举的形式对虚假广告的具体情形进行了界定,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加大惩处力度。

其次,针对实践中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规范:针对保健食品广告中的突出问题,增加关于保健食品准则的规定,保健食品禁止代言,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针对实践中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变相发布广告的问题,明确要求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并加重了变相发布广告的法律责任;针对实践中垃圾信息泛滥的情形,增加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第三是强化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公众在查处违法广告中的作用,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同时,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发布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虚假广告违法成本大大提高

当媒体记者问及在新广告法的框架下,工商机关对于整治虚假广告有没有具体的进一步的新举措时,甘霖表示,虚假广告既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社会诚信,而且也破坏广告的市场秩序,是目前各种违法广告当中情节最严重,社会反响最强烈,社会危害性也最重的一种行为。新广告法专门增加规定了虚假广告的构成条件,极大地提高了虚假广告的违法成本,相信可以提升广告法的可操作性,对遏制虚假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会产生重要作用。

针对媒体记者关注的广告代言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问题,甘霖表示,按照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原则,广告代言人也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新广告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作为工商部门,一定会按照新广告法的要求,在具体的执法监管实践当中把新广告法对广告代言行为的规范落实到位。

大众传媒禁止发布烟草广告

新广告法对烟草广告的规定,与1995年的广告法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修改。甘霖表示,新广告法进一步加大了严管的力度,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同时,为了避免变相烟草广告的发布,新广告法增加规定,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更名、招聘等启示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的内容。工商机关作为广告监管的执法机关,将依据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强化烟草广告的监管工作,修订完善烟草广告相关的部门规章,严肃查处烟草广告违法案件。

王超英则表示,烟草广告的执法比较复杂,新广告法实施以后,还要在实践当中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完善有关的监管法规。

任何人都不得代言药品广告

当媒体记者问及新广告法中对于保健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的规定,与过往的一系列规范有什么不同时,王超英表示,最大的一个不同,就是增加了对保健食品广告准则的规定,明确规定了保健食品广告不能含有的六项内容。对保健食品的广告,这次这六项内容是一个很大的亮点。

王超英同时表示,对于药品广告,新广告法特别增加了任何人不能代言,以前的有关规定,没有这么宽的范围。药品广告必须显著地标明禁忌和不良反应,这些都是新增加的内容。这些内容的增加,对于规范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医疗服务广告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希望今后广告法的实践过程当中,广告业的有关企业、人士要重视现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发布过程当中普遍存在的一些违法行为,认真地按照广告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篇3:广告法关于药品规定

新《广告法》将于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法的着重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并且对于药品广告、保健品广告、房地产广告、烟酒广告等与民众切实关注的事项做出了相应规定。

特点一: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

1、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2、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3、广告中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4、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5、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6、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7、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

(二)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

8、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特点二:对药品广告做出明确限制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

前款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

2、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3、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4、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5、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特点三:对保健食品广告做出明确限制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特点四:对房地产广告做出限定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特点五:对烟酒广告的发布方式及内容作出明确限制

1、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2、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3、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4、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二)出现饮酒的动作;

(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篇4:广告法新增内容

新广告法亮点一:完善广告准则

新的广告法内容更加丰富,如完善了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广告的准则。原来广告法只有7种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准则,这次增加到19种。

没有新增内容时,也对这些新加的种类进行管理,但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来规范,执行起来就比较困难。此前只有一些规章制度,没有相关法律方面的东西,现在新法把规章相关内容纳入其中,这是因为如医疗、保健食品等违法产生的后果很严重,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新广告法亮点二:明确虚假广告定义

新法明确虚假的宣传、引人误导的内容,这些均属于虚假广告。

按新法对虚假广告的界定,查处的虚假广告数量将会增多,对违法行为起到很大程度的震慑作用。业内也有声音表示担忧,违法广告查处量骤增对广告界是一个考验。

新广告法亮点三:约束广告代言人

现行广告法没有对代言人的法律规制。这次广告法修订当中对明星代言也作了法律责任规定,明星代言不能只收钱而不担责。只要明星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同样负有连带责任。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3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老百姓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比较反感。广告不能想接就接,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应进一步强化,代言活动也应更加严格规范,这是国家的一种态度,限制和约束明星代言。

新广告法亮点四:禁止烟草变相广告

烟草广告数量占比较少,烟草广告秩序比较好。但尽管如此,这次新广告法当中对烟草广告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禁止在一切大众媒体和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变相发布违法广告。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不得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想通过其他商品的广告或公益广告等变相发布烟草广告这种行为也行不通了。但对市场影响不大,因为此前国家对于烟草广告的规定就非常严格,执行也相当严格。

新广告法亮点五:10岁以下不能代言

新法规定10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能代言广告。比如说在学校里面、幼儿园里面、在少年儿童经常活动的场所里面,不能做广告,特别是在教材里面不能做广告,为孩子的身心打造一个干净的环境。

10岁以下的孩子心智还不成熟,让他们做广告是一件很不负责任的事情。不少广告业内人士也认同该观点,那么小的孩子该上学就上学该玩就玩。

新广告法亮点六:规范互联网广告

在现行广告法当中没有关于互联网广告的章节。这次对互联网广告有了规定,比如,互联网广告应一键关停,电子邮件未经同意不能发送。

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的广告形态很多,技术比较复杂。互联网是新兴事物,不应该基于传统方式的理念,不能拘泥于传统,理念一定要新,具体问题在广告法这样一部法律里不可能规定得很细,之后还应专门出台一个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新广告法亮点七:加强对媒体监管

传媒作为载体,发布广告时承担重要责任。这次对发布广告的媒体和平台也作了严格规定,并且加大了处罚力度。媒体发布违法虚假广告,过去根据广告费用罚款1到5倍,现在最高可以处罚200万元,加强对违法广告的震慑。

对于违法虚假广告的处罚,对于一些小企业来说是很难承担的。但此次新法增加了资格罚,对于发布虚假广告的,比如,医院违法发布虚假广告则吊销营业执照等。

新广告法亮点八:公益广告成责任

大家通过媒体能看到公益广告。这次把它写到法律里,作为一种法定的职责要发布,要承担发布公益广告的责任。

公益广告的发布应该大力发展,这对于塑造社会价值观起到了重要作用。公益广告好的作品实在是太少了,公益广告要有一个好的平台让它发展。比如,形成公益广告库,给予制作者版权费等。

新广告法亮点九:监管不到位将追责

除了工商其他部门也有监管之责。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有广告违法行为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不依法予以处理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治理违法广告需部门联动。比如,发布医药广告先要到食药监或卫生厅审批。除工商部门加强监管外,新闻出版广电等媒体主管部门也需切实履行对媒体活动的监管职责。

新广告法亮点十:可让广告业主自证清白

这次新法增加了操作方面的一个亮点,就是工商部门有权让广告业主自证清白。

以前工商部门要证明广告业主违法还要自己去寻找证据,现在工商部门则有权让业主自证清白,不能证明就可依法处理,这是给予了工商部门在执法方面很大的便利。

篇5:裕华区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共青团**大精神,全面落实团省委关于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和推进我区非公有制企业中团的基层基础建设,团区委研究制定了《裕华区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在巩固原有非公有制企业团建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的团建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团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动员方式、联系途径、工作保障等团建要素的创新与整合,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主体作用,推动非公企业团组织实现整体活跃。

二、总体目标:

今年年底,符合独立建团,建团比例要达到70%;不具备独立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通过多种建团方式,建团比例要达到20%;符合建团条件且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建团率达到要100%;已经建团的非公企业“五有”(有一个好班子,特别是一个好的带头人;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阵地。)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三、落实措施,扎实推进非公企业团建工作

(一)认真调查摸底,加强基础工作。

1、一是要摸清底数(10月9-17日)。

制定本辖区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方案。各街道(镇)团委要积极与组织、经管等相关部门联系,争取街道(镇)党(工)委的配合与支持,对本辖区规模以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准确把握企业发展和团员青年群体分布的实际情况,做到“四个摸清”,即摸清企业数量和具体单位名称;摸清企业中团员青年的人数;摸清企业管理者对建团的态度;摸清建团后工作开展情况,没有建立团组织的非公企业要确定一名团建工作负责人,做好摸底工作。

二要建立信息库(10月20日-31日)。

认真填写团区委下发的非公有制企业团建情况调查表,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建立相应上建立本辖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信息数据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名称、类别、经营范围、企业规模、职工队伍、团组织机构、团员青年人数、团干部配备、推优入党数、活动开展等基本情况的数据统计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情况明、底数清。

三要按户建立台帐,制定工作计划(10月20日-31日)。对于未建立团青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按户建立台帐,逐户进行分析,根据组建难易程度制定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2、加大组建力度(10月9日-11月底)。要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非公企业团建工作,采取单独、联合、挂靠等形式,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设置团的组织。对规模较大、团员青年数量较多的企业,一般要独立建团;对规模较小、团员青年数量较少、暂不具备独立建团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团组织,也可以挂靠其它团组织或依托协会建团;对暂不具备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可以先行建立青年社团或青年联谊会等组织,待条件成熟后,再建立团的组织。

(二)要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的作用。

指导非公企业团组织要立足企业实际,紧密结合党的工作和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创新创效活动。组织青年员工为企业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参与技术革新,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要围绕企业文化建设和青年实际需求,大力开展各类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读书求知、文体娱乐和交友联谊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企业凝聚力;要围绕企业形象提升,积极组织青年员工开展志愿者行动、维权帮困等活动,塑造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在活动方式上,坚持“集中、统一”与“小型、分散”相结合,以业余为主;在活动内容上,坚持团组织开展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与企业管理相结合,与维护青年利益相结合;在工作方法上,坚持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活动突出青年色彩,把团活动与工会活动、妇联活动以及青年自己组成兴趣小组有机的融合在一起,使之富有朝气、富有活力、富有实效。

要积极做好“双推”工作,充分发挥好共青团作为党组织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区委决定今年11月份为全区非公企业团建活动月,在基层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统一组织举办全区非公企业团员青年文化艺术节活动,上下联动,营造氛围。

四、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成立裕华区非公企业建团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团干部联系点制度。全区各街道(镇)团委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辖区非公企业团建具体工作。

(二)建立信息反馈上报制度。建立街道(镇)至下而上定期反馈上报制度,各街道(镇)团委从20**年10月起,于每月底将当月非公团建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月工作推进计划上报团区委办公室,没有按要求达到工作目标的,要说明原因,团区委每月进行专题分析并通报各镇(办)工作开展情况。

(三)选树典型,广泛宣传(12月底)。在评选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先进团(总)支部、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时,增加企业的分配比例和表彰名额。积极发掘本辖区企业建团工作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建团经验。对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团区委将予以表彰。

五、非公企业建团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企业建团工作是团区委的重点工作之一,意义重大。各街道(镇)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时间做好每阶段重点工作,抓好落实,特别是做细做实基础性工作,如期完成本辖区企业建团工作任务。

(二)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各街道(镇)团委要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方式建团,扩大全区团组织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有效覆盖。在建团过程中要动作迅速,讲求效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帮助和指导企业搞好团建,并总结好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做到整体推进。

(三)组织领导,加强监督(11月下旬-12月上旬)。团区委将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团工作情况进行

经常性督察,不定期深入有关企业掌握工作动态,了解详细情况,并在12月上旬对全区非公企业团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把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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