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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1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湘保障办[20**]2号)《关于20**年春季学期启动我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财政[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内容:

全面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经费分担和有关保障措施等,组织编写宣传提纲。

二、宣传方式:

1、开展新机制宣传月(20**年2月)活动。

一是重点依托娄底日报、娄底都市频道、娄星在线等本地主流报刊、电视、广播、网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撰写专题文章的方式,宣讲政策,解答问题,向全社会进行深入集中宣传。娄星区教育局网站()和娄星区教育新闻信息工作网)开设专题栏目,发布相关信息不少于15条次。《娄星教育》出版“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专刊”。

二是发放“宣传卡”。将省保障办统一印制的“宣传卡”、“宣传单”简单、清晰地标明国家免补的项目,在春节前发到每一个学生手中。

三是发布公开信。区保障办给每位家长写一封公开信,介绍新机制的具体内容,20**年春季开学后不再收费的项目和仍然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四是悬挂或张贴标语、口号。发挥中小学校分布广、布点多的优势,在繁华路段和人口密集地区利用标语、横幅、板报、专栏、简报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宣传。

2、开展新机制专题教育活动。

一是开好“两会”。各义务教育学校以校为单位,专门召开班会和家长会,校长和教师分片包干,检查落实情况,有特殊情况的学生与家长,教师要采取家访、电话等形式补告。

二是开学时搞好公示。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时要将新机制基本内容、国家补助情况、按规定仍可收费的项目和经费使用情况张榜公布,主动接受当地群众监督。

三是开学后广泛再宣传。新学期开学后,各学校利用第一次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或在学校设立政策咨询站等形式,对新机制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3、公布保障办咨询电话:0738-8514820,热情解答有关新机制的政策,协助解决有关新机制方面的问题。

三、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

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童喜阳彭建良

副组长:江双发唐春云

成员:各乡镇中学、区直学校校长

办公室设教育局办公室。专干:刘德斌。

各校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并确定专人分管、部署、协调、推动本校的宣传工作,为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建立奖励机制。做到宣传渠道多、宣传范围广、宣传形式丰、稿件数量多、稿件质量高。

2、建立工作机制。

各校要认真组织干部、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历史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会议精神上来,振奋精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学校应及时收集整理新机制改革工作的相关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并及时向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或提供新闻素材或线索(通过娄星区教育新闻信息工作网),每月上报相关宣传信息不少于2条。

3、及时总结推广

教育局办公室将组织相关新闻媒体的记者,深入农村、学校,进行形式多样、富有深度和特色的报道,积极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进展。

对各学校上报录用信息给予通报,并对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指定标语

免除学杂费,受惠千万家

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免除学杂费,切实减轻人民负担

免除学杂费,体现党的关怀

政府资助贫困生,好好学习快成才

贫困家庭读书郎,没钱也能上学堂

篇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方案

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证教育的公平性,是一项重大、艰巨而紧迫的任务。为加快推进我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吉市教发[20**]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方案。

一、切实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到重要位置

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全面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战略举措,对促进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积极改善我校的办学条件,缩小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保证少年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我校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职责和执政理念,将此项工作纳入我校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我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切实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特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吕杰

副组长:陈彦平李淑明邹立民

成员:丁刚张雪芬张占周建熙

2、通过调整和改造,我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教育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但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差距仍然存在,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按照*****的要求,要切实转变教育发展理念和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统筹兼顾,着力解决教育在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促进教育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教育,为把我校建设成全市教育强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

3、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办学标准建设和发展学校,引导各年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办法提高教育质量,缩小与其他学校之间的差距,全面提高我校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积极促进教育公平。

4、主要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努力,初步达到布局科学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教育质量优质化,为构建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5、实施学校布局规划工程。根据城镇化建设、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的办学规模确定学校布局,制定我校规划。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6、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国家和《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要求,努力使我校达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园校舍建设、设备设施配置标准。结合省乡镇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和微机室建设和装备项目,每年按照标准装备一所中小学校,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学校功能室建设和装备任务。根据我市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切合我校实际的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年度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到20**年,逐步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把我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7、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按照有关规定,适时科学合理地核定教师编制,保质保量地为我校配齐教师,保证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每年空出的教师编制都要及时补充,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8、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加强我校教师专业发展基地校建设,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有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地培养教育教学专家和教坛名师,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教师全员培训,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9、完善教育对口支援制度。按照因地制宜,市、县统筹、政策引导、城乡互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我校与农村学校对口支援制度和我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农村教师到我校跟岗学习制度。建立骨干教师巡回授课和紧缺教师流动教学制度,广泛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我校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情况记入教师档案,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以及各类推先选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10、强化校长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校长培训,实行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建设一支守法规、懂业务、会管理的专家型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行校长竞聘上岗、任期制和轮岗制,校长在一所学校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11、实施教育教学管理提质工程。加强学校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所有学生都有不同程度提高。坚持德育为首,寓德育于教育教学和活动之中,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入贯彻《吉林市中小学教学管理规范》,强化常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基础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开展“露一手”素质教育系列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12、加快推进招生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积极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改革措施。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将公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

13、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按划定的学区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不以考试、竞赛、表演等各种形式选拔招生。校内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建立覆盖学校所有工作环节的责任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教育均衡发展顺利推进。

14、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各自职能和责任分工,制定配套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领导干部联系薄弱学校制度,加强对薄弱学校建设的指导,帮助解决薄弱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5、落实以校为主、部门配合的教育管理体制。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承担起建设任务和管理责任。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性工程优先发展、重点保证,确保20**年通过督导验收。

16、加大教育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认真做好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全面推进财务公开,加强审计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教育经费,不得向学生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17、加大教育督导力度。制定《吉林松花江中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方案》并认真执行落实。

篇3:延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北京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为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依据《北京市教委关于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依法保障本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年延庆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坚持以党的*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北京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则,保持入学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依法规范操作,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

三、入学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小学入学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1.凡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2.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迟入学的,由户口所在地学校报县教委小教科,由教委统一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教委备案,可适当推迟入学。

3.在进行入学登记时,家长要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学校查验内容为: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并配合疾病控制中心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少年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二)初中入学要求: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委统一安排其到公办初中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三)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1.下列情况的人员子女按本市户口对待

(1)持有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2)持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3)持有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4)持有县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2.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家长在本县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的,可申请在本县中小学校借读。

(四)凡属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县教委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五)凡报名入寄宿制学校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检(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

(六)各校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残疾程度,安排其入学并随班就读,对个别不适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推荐其到特教中心或市内其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保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入学程序

(一)小学入学安排

适龄儿童由其父母带领,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儿童父母房产证到所属招生范围的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实际居住地与户口不符的适龄儿童,要持全家户口簿和儿童父母房产证(无房产证的带购房原始发票),到实际住址所属招生范围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二)初中入学安排

1.县城初中入学安排:坚持两证统一、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的原则,划片入学。根据小学cmis系统提供的学生住址情况,进行划片入学,学生升入二中、三中、四中、七中、八中、十一学校,由学校对学生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明进行核验,核验之后,对于实际居住地不属于本片招生范围的学生,由教委统一调剂。

2.乡镇中学的入学安排:县城之外的各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所在乡镇中学或农村寄宿制学校。

3.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延庆县第四中学今年初一招收艺术特长生4个班(160人),体育特长生10人。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在县教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进行,招生学校制定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由教委和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内容只限学生所报特长,不进行文化课测试。

(三)申请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就读的小学填写“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入学申请表”,由学籍所在区县教委审核并加盖公章,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教委办理登记手续。该生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县分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县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四)“共建生”招生工作

按照市教委规定,县教委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中的共建行为进一步予以规范,严格控制共建单位数量和接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弟数量,招收共建生的学校所招收的共建生不超过20**年数量和比例。

(五)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对于申请在我县借读的学生,须持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五证,经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后,开具在京借读证明,小学借读到暂住地附近的学校联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县教委协调解决;初中借读到县教委联系,由县教委统一安排到公办中学借读。

通过以上各种方式入学的学生,录取名单经县教委中、小教科确认后,即刻录入到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县招生及学籍部门不得随意批准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也不得为其建立电子学籍。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一月内不得手工录入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不再设置此项功能。

五、工作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及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建设,要坚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各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杜绝招生过程中违规现象的发生。

2.各校要成立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招生政策,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相关政策,接受咨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树立首都教育的形象。小学要张贴招生通告。

3.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宣传要准确,二是宣传要到位,三是宣传对象明确,要使学生、家长了解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原则和时间进程,增强入学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落实公示制度,积极争取社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支持。

4.加强依法监督力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5.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入学报名费、择校费和借读费;文体特长生测试严格按照《关于测试小学毕业特长生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1998]第28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6.加强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和新颁《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实施细则》控制班额,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教学。

7.根据我县社会发展和县城地区生源变化实际,对县城地区中小学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学校必须接收本片内学生,保证本片内每名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入校就读。各学校要严格控制新生的跨片流动和二次流动,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现象,严禁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以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8.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公办中小学校要公示招生学生结果名单。

9.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县教委的统一规定和时间安排,坚持规范操作,杜绝违纪行为。对违反义务教育法,违规招生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此工作方案经县教工委、县教委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延庆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教委中教科、小教科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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