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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08

为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采取断然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支队《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压事故保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市委副书记在支队调研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大队决定,从4月12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大、*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目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工作,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在4月15日前对辖区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行车安全教育,同时宣传到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车主,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在车站、车管办证大厅播放宣传光盘,在社会上营造“压事故、保畅通”的交通安全严管氛围。责任单位:宣教科。

2、加强调查研究。迅速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析研究,在主观和客观方面深刻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对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认真的调研和梳理,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市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政府报告;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需要全市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秩序科。

3、加强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对辖区(包括县乡道路)的道路状况、“黑点”路段、车辆情况和驾驶人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和处置山洪、塌方等毁路毁桥等险情,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采取领导挂片,科室中队负责人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谁排查谁负责。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此工作4月14日前完成,各单位形成书面材料报秩序科,由秩序科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辖区科中队。

4、加强路面监控。当前正值雨季,“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各单位必须全员上路执勤,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治理“双超”、反盗抢机动车辆专项工作、“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整治工作,重拳打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现象,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5、深入开展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在集中统一行动中把“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推向深入,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见交通违法行为,都要不受管辖区域的限制,进行平安问候。将平安问候、安全提醒作为每一位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每一位民警的自觉行动来落实。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队民警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大队采取领导挂片、中队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落实管辖责任。对民警上路的出勤率进行量化考核。中层干部须向大队领导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整治期间,全队一律取消休息,按照执勤安排表上路执勤。

3、切实加强民警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路面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科室中队责任人在上路前和执勤时应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进行督促检查及进行安全提醒,切实保保障民警自身安全。

4、规范执勤执法行为。统一行动中,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注意方式方法,严防出现公路“三乱”问题。

5、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将每天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次日上午10时前报送违法行为处理室。

篇2: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县政府提出的“放心肉”工程建设工作要求,按照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猪肉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下简称“猪肉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做好生猪屠宰和猪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从生猪养殖、屠宰、猪肉销售、加工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网络,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切实保障消费者切身利益。

二、工作目标与重点

工作目标:通过这次猪肉整治行动,到今年底,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城区三个农贸市场(北门农产品批发市场、北门综合市、西门菜市场)、各大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工作重点:1、进一步加强生猪、牛的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开展生猪屠宰场所资质等级论定,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2、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3、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准调运和屠宰,没有检疫、检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4、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三、行动步骤

猪肉整治行自8月下旬至今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24日至8月31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猪肉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成立猪肉整治行动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开展猪肉整治行动宣传,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营造猪肉整治行动良好氛围。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县经贸局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大队:,县经贸局:。

(二)行动实施阶段(9月1日至12月15日)

根据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猪肉整治行动方案。加强部门、镇乡配合,精心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开展声势浩大的猪肉整治行动,做到标本兼治,并建立完善猪肉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1、9月1日至9月10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部门责任。

2、9月11日至10月31日,县经贸局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定点屠宰企业的屠宰场点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肉品安全追溯制度,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工商、卫生、质监、教育、药监部门根据各自的责职,对农贸市场、集体食堂(含学校食堂)、各大超市、餐饮单位、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及用肉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开展用肉来源检查,督促其建立用肉安全台帐,确保所用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杜绝注水肉、病害(死)猪肉进入流通和生产加工环节,取缔无照经营流动肉摊;农业部门督促生猪养殖场(户)做好疫情报告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完善和建立畜产品安全质量可追溯体系,做好生猪养殖场(户)瘦肉精检测,生猪调运及屠宰的相关工作。

3、11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肉品经营及用肉单位的制度落实情况,公布查处案件处理结果,情节恶劣或严重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12月1日至12月15日,根据这次专项整治的情况,在龙游县屠工屠商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召集各相关单位,对猪肉质量安全管理做进一步探讨研究,完善猪肉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0日)

对这次猪肉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并与12月10日前将猪肉整治工作总结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为保证猪肉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成立以县经贸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组成的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县经贸局局范卫祥任组长,县经贸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县经贸局联络科室设在行业与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

负责日常协调、联系及工作总结。

(二)、各司其责,落实责任

县经贸局全面负责猪肉整治行动协调、日常联络,制定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具体抓好生猪、牛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查处私宰、宰杀死病猪和屠宰环节制造注水肉的不法行为;开展生猪屠宰场所资质等级认定,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做好出场

肉品检验、屠宰场所发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肉品统一配送及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生猪养殖、调运及屠宰检疫,监督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做到养殖场(户)不出售、不转运病死猪。

县卫生局负责主要负责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采购肉品的质量安全查处,其所使用的肉品是否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督促用肉单位建立索证、台帐制度。

县质监局主要负责肉制品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用肉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杜绝病死猪肉、注水肉、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加工环节。

县工商局主要负责市场经营户、超市等流通环节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杜绝病死猪肉、注水肉、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流通环节。督促业主建立索证、台帐制度,中秋、国庆前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节日市场肉品质量安全。

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学校食堂的用肉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学校食堂用肉统一配送工作,确保学校食堂用肉质量安全。

县药监局根据县政府年初提出的“放心肉”工程建设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完成“放心肉”工程建设各项任务目标。

县公安局协助各部门开展大案要案调查、取证及查处,及时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

(三)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四个一律”,重大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惩。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部门要围绕这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按照本行动方案的工作职能分工,充分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及时协调沟通,做好衔接,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严密的监管网络。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其他职能部门处理,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予以查处。

(五)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按照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体要求,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提高全社会公众肉品安全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以部门督查、检查、巡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发布猪肉质量安全信息,营造生产、加工食品、安全肉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篇3:化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提升安全本质水平,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为重点,以全面推进化工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和提高生产装置控制水平为抓手,强化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实现全市化工行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既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化工企业生产装置控制水平不高、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执行不严、职工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督促化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保障全市化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1、依法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打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努力压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改造提升危险性较大工艺生产装置的控制水平,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5、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各类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化监管。在生产企(!)业实施制度化监管的同时,逐步扩大到有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和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造提升危险性工艺控制水平;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2、强化基础工作,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积极有序推行安全标准化,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台帐,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3、强化培训教育,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加强对职工应急基础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4、强化动态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换证条件,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上报换证,对重大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提请吊销许可证,进一步强化危险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

五、整治的步骤和内容

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1、各镇、开发区及化工企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部署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3、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的宣贯培训。

(二)自查整改阶段(4-6月)

1、各镇、开发区加强对企业整治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监督。

2、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在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主题活动,全面排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并进行全面的登记,做到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3、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宣传贯彻主题活动,并进行现场观摩交流,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4、全面规范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重大危险源实行挂牌制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三)整改落实阶段(7-9月)

1、各镇、开发区要采用集中检查、突击抽查、督查巡查、厂际互查等方式,对企业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7月份,组织专家排查化工生产储存装置事故隐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储存装置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

3、8月份,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活动,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

4、9月份,对搬迁的企业进行跟踪协调,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进区”。

(四)检查验收阶段(10-11月)

1、各镇、开发区组织专项整治验收组对企业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30日前报市安监局。

2、市安监局对整治工作滞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企业开展行政执法。

3、10-11月份,全面盘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管理程序,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整治工作的认识,认清整治工作任务的艰巨性,杜绝在整治工作中出现标准不高、走过场的现象。要做好工作部署,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和联动,坚持求真务实,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镇、开发区要按全市整治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抓好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基本情况台帐,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监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强指导,宣传到位。各镇、开发区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从业人员从思想上高度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转变被动地“要我安全”的思想,切实增强企业自身主动进行安全防范的意识,严格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四)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各镇、开发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际效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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