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工作方案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旅游工作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01

旅游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确保全市旅*业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根据《*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洛防安〔*〕11号)要求,市旅游局决定从*年5月20日起,在全市旅*业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持续深化“法治防控、重点防控、全民防控”体系建设,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旅*业各单位消防工作实现单位底数澄清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到位、督促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到位。确保旅*业不发生有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市旅游发展委员成立旅*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小组,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魏立峰为组长,副主任陈向涛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行管科。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并于5月30日前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行管科备案。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

各县(市、区)旅游局(委)、各旅游企业要制定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排查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排查责任人员。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告知火灾隐患排查检查的时间、目标、范围和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26日至9月10日)。

各县(市、区)旅游局(委)要动员辖区旅*业力量,对辖区所有旅游企业展开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建立台账,对每个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每检查一个单位务必填写《*市旅*业夏季消防检查记录》和《(县市区旅游局)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由被检单位签或盖章。

(三)督导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市旅游局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察组,对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通报,督促工作开展。

四、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

(二)检查内容

1、旅游星级饭店:是否办理消防安全许可手续;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无火警、故障和屏蔽;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在营业场所违法使用明火、燃放烟花;是否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埋压、圈占消火栓;消火栓是否有水;水带、水枪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水泵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装修施工人员如: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存在楼内违章使用明火施工;是否落实现场监护。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是否存在集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现象。

2、旅游景区点: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是否在营业场所违法使用明火、燃放烟花;是否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义务消防队或专职消防队等。

3、旅行社: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经营场所是否配置灭火器材;是否在营业场所违法使用明火、燃放烟花;是否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常识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旅游局、各企业要务必认清严峻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周密安排部署,全力推动隐患排查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凡发生有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取消相关单位年度评先资格。

(三)强化舆论,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立足长远,明确监管职责。要通过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县(市)区旅游局督促检查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并运用到日常消防工作监管中,切实形成检查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确保本辖区旅*业火灾形势稳定。

各县(市)区旅游局从6月开始,每月的20日上报本月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工作小结,填写《*市旅*业火灾隐患排查记录》、《(县市区旅游局)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台账”》,各旅游相关单位要认真将签订好的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于6月10日前报备旅发委行管科。

联系人:张*电话:633**

传真:63**x邮箱:lyj**@ow.net

附件1: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doc

附件2:*市旅*业夏季消防检查记录.doc

附件3:旅游夏季防火排查整治台账.doc

关于旅游与酒店服务技能比赛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精神,为了更好的落实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各项要求,全面展示湖北省旅游饭店业的整体形象和取得的各项成果,加强人才培养,树立饭店业服务质量标杆和榜样,促进行业内服务技能交流与学习,全面提升旅游饭店员工业务素质和饭店服务水平。我省将在全省旅游饭店业内开展“度湖北省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旅游局提出的《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切实做到以职业技能大赛为手段,促进全省旅*业培训工作,以期达到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积聚后劲、迎接挑战,推动湖北旅游饭店业外延扩张、规模发展的同时,向品质提升和内涵式发展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员工参与的广泛性,竞赛项目的针对性,组织实施的严密性,程序结果的公正性,赛事活动的实效性。

三、组织方式

本次大赛由湖北省旅游协会主办,湖北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湖北东湖大厦承办。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湖北省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织领导此次大赛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湖北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和东湖大厦联合组成。

四、比赛项目

(一)、饭店服务:客房服务(中式铺床)、餐厅服务(中餐主题宴会摆台)、餐厅服务(西餐主题宴会摆台)、调酒师(鸡尾酒调制)。

五、参赛单位

原则上,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协会分别组成一个代表队,武汉市旅游协会可组成两个代表队参加全省大赛。每个代表队由4名选手(每个项目1名选手)、1名领队、1名教练组成。如各旅游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确需选派一支以上代表队参赛,应提前向大赛组委会申请、报批。

六、参赛选手条件

各参赛选手应在本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七、比赛内容

1、仪容仪表(10分):主要考察选手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旅*业的基本要求及岗位要求。

2、外语水平(10分):主要考察选手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选手与评委进行现场会话,时间约2分钟。

3、现场操作(80分):

(1)客房中式铺床(时间为3分钟):主要考察选手操作的熟练性、规范性。

(2)中餐主题宴会摆台(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选手操作的熟练性、规范性、美观性。

(3)西餐主题宴会摆台(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选手操作的熟练性、规范性、美观性。

(4)鸡尾酒调制(规定调制、自创调制各为5分钟):主要考察选手操作的熟练性、创造性。

4、饭店工装展示(10分):各代表队4名选手均需参加工装展示,时间为5分钟。

每个选手的最后比赛成绩为上述1、2、3项之和,每个代表队的最后比赛成绩为四位选手的成绩加上工装展示的成绩。

各个项目的“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及英语参考题附后。

八、时间安排

大赛日程安排、地点及相关要求:

1.时间:4月16日-18日

4月16日下午报到

4月17日上午开幕式及正式比赛,

4月18日上午闭幕式。

2.地点:湖北东湖大厦(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3.费用:各代表队参加比赛的选手(包括领队、教练)的往返交通费由各代表队负责,比赛期间的食宿、场地、评委、奖品及其他比赛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

4、比赛工具和用品: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基本的比赛工具和用品,特殊工具和用品均由选手自备。(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比赛工具和用品请参照《服务技能大赛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中的比赛物品准备。)

九、评委选聘:

大赛评委由各地各方面推荐,经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审议后,报大赛组委会审核聘任。

饭店服务技能大赛的评委由旅*业内选聘,每个项目3至4人。

英语口语、工装展示表演评委由院校和业内选聘,每个项目各3人。

十、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单项奖、团体奖、组织奖、特别贡献奖4类奖项。

(一)单项奖

四个单项比赛项目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所有获奖选手将被授予湖北旅*业服务明星称号(24名);全部参赛选手将被授予湖北旅*业技术能手称号(100名)。

(二)团体奖

按照大赛各代表队总得分排名,取前7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三)组织奖

根据各市州组织发动范围、初赛情况、赛场纪律、文明礼貌等情况,由大赛组委会评选组织奖10名。

(四)特别贡献奖

本届大赛将颁发大赛特别贡

献奖1-2名。

十一、组织机构

大赛组委会主任:省旅游局局长、省旅游协会会长张达华、常务副主任:省旅游局副局长、省旅游协会常务副会长潘细汉、副主任:省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处长李伟、组委会秘书长由省旅游协会秘书长王李力担任,组委会副秘书长由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会长袁宏光担任,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副会长单位等为组委会委员。

组委会下设大赛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业内外资深技术人士、院校专业教师等人员组成。由王李力、袁宏光担任大赛评审委员会主任。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的技术指导、大赛规则和评分标准的审定、大赛过程的监督、争议的协调处理。

评审委员会下设监审组、评审组(裁判组)、保障组、及宣传报道组。其中,监审组组长由黄葆芳担任,评审组组长由王永良担任,保障组的工作由东湖大厦承担,宣传报道组的工作由中国旅游报湖北记者站程芙蓉和东湖大厦罗敏负责协调安排。

监审组负责对大赛比赛工作程序、评委、选手、工作人员的行为,评审过程和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对有关人员不正当行为予以指正或提出处理意见。

评审组负责本次大赛各项目竞赛规则、评分标准的制定与解释并具体实施评分工作。

保障组负责按赛事要求提供基本的设备、物品,维护赛场秩序,保障大赛顺利进行。

宣传报道组负责整个大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及媒体联络协调工作。

十二、大赛媒体宣传

1、邀请有关新闻媒体现场报道,东湖大厦比赛现场将实行视频同步转播。

2、局领导媒体专访。

3、所有获奖选手和单位的相关信息将在湖北日报以光荣榜形式做整版宣传报道,展示湖北省旅游饭店行业风采。

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全球经济中发展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具有“无烟产业”和“永远的朝阳产业”的美称。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构成经营旅游业的三大要素,它具有广泛性、地域性、季节性、经济性、多样性等特点,是一项综合性的经济事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民对旅游消费的需求将进一步上升,国内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因而旅游业已经成为地方税收新的增长点。因此,研究和探讨我国旅游业营业税政策和征管对策,对加强地方税收的征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旅游业的定义和构成范围

对旅游业的定义,具体有代表性的有两种。一种是“旅游业就是在旅游者和交通、住宿及其他有关单位中间,通过办理有关签证、中间联络、代购代销,通过为旅游者导游、交涉、代办手续,此外也利用本商社的交通工具、住宿设施提供服务,从而取得报酬的行业。”这种见解事实上是将旅游业等同于旅行社业。另一种见解,美国旅游学家唐纳德.兰德伯在《旅游业》一书中认为:“旅游业是为国内外旅游者服务的一系列相互有关的行业。旅游关联到旅客、旅行方式、膳食供应设施和其他各种事物。它构成一个综合性的概念――随着时间和环境不断变化的、一个正在形成和正在统一的概念”。

对于旅游业的构成,一般认为旅游业主要由旅行社部门、交通客运部门和以旅馆为代表的住宿业部门等三个部分组成。在我国,人们通常将旅行社、住宿业和交通运输业称为旅游的“三大支柱”。此外,从国家或地区的旅游业发展,特别是从一个旅游目的地的市场营销角度去认识,旅游业除上述三个部分之外,还应包括以旅游景点为代表的游览场所经营部门以及各级旅游管理组织。

二、关于目前我国对旅游者的统计范围的技术性定义

关于国际游客。为了统计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对国际游客作了以下界定:国际游客(入境游客)指来我国探亲访友、观光、度假、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同时并规定,游客是出于上述目的离开常住国到我国内地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

关于国内旅游者,国家统计局作了规定,国家旅游局作出了修改和解释。国内游客是指任何一个为休闲、娱乐、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而离开常住地到我国境内其他地方访问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且在其他地方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

目前我国对上述游客及旅游收入的统计方法,主要是通过海关的入境统计、星级饭店和旅游景点及旅行社的接待统计,进行综合考虑测算,最后计算出区域旅游者的数量及旅游收入。如据桂林市统计局统计,*年度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数1530.64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5.51亿元。其中:国内游客1402.04万人次,旅游收入58.38亿元;国际游客128.60万人次,旅游收入27.14亿元。

三、我国现行营业税政策对旅游业征税之规定

按照《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解释: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以旅游业务的营业收入额作为计税营业额。但同时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其旅游团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为了公平税负,在营业税实施细则中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的余额为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

目前,旅游业税收收入主要包括旅游景区与旅行社的税收收入。旅行社涉及的税种主要有以下几种:(1)营业税及附加:计税营业额(以下简称营业额)为向旅游者收取的旅游费减去代旅游者支付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旅游业纳税人组织旅游者在境内或出境旅游,改由其他旅游单位或个人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单位或个人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应税项目、代扣代缴导游个人所得税。(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按现行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关于旅行社及目前旅游业税收政策及征管存在的问题

世界旅游组织将旅行社定义为:“零售代理机构向公众提供关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关服务,包括服务酬金和条件的信息。旅行组织或制作商或批发商在旅游需求提出前,以组织交通运输、预定不同的住宿和提出所有其他服务为旅行和旅居作准备。”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并说明“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旅游,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从行业关系的角度讲,旅行社应属于旅行代理业。它一方面为各旅游接待企业代理营销业务,另一方面也接受旅游者委托而办理各种旅行手续。所以旅行社是最典型的旅游中介组织。从行业工作特点看,旅行社向消费者提供的是服务,即旅行服务。综合旅行社的服务、代理的工作特点与旅游者的消费特点,我们可将旅行社定性为旅游委托代理服务业。旅行社是旅游的龙头,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旅游销售商。它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是各种旅游服务供应者或生产者与旅游服务消费者(旅游者)之间的中介,它在旅游业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旅游业是综合性、劳动密集型的服务型产业,而旅行社只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现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关于旅游业的营业税政策运行了十四年之久,事实上当时只是将旅游业等同于旅行社业,与当今迅速发展的现代旅游业相比,在性质、服务范围、内容上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所以,现行旅游业营业税税收政策己跟不上时代发展的形势和要求。因此,给税收征管带来诸多问题。

(一)现行旅游业营业税税收政策给旅行社的税收征管带来相当难度。与旅游企业相关的最重要税收政策就是“计税营业额”的确定问题,根据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旅游企业(主要为旅行社)的计税营业额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之后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对扣除项目进行了明确,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完全落实,抵扣政策实际上给旅游企业提供了一个可以随意调节的空间,也成为旅游业税收流失的巨大黑洞。旅游企业利用政策空间,利用种种手段虚假抵扣,侵蚀了营业税税基,表现为:

1.以其他各类发票甚至假发票虚假抵扣。目前,与旅游业相关的抵扣票据的管理水平还相当不规范甚至于混乱,取得可以扣除的票据相当容易,加之消费者旅游基本跨县市甚至跨省、跨国,发票存根比对几乎不可能。且由于各地地税发票不统一,即使比对,也很难辨认发票的真伪。一些旅游企业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所发生的自身应负担的费用进入了扣除项目进行了抵扣。如:导游及司机或管理人员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差旅费、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等计入了扣除项目,进行了抵扣。部分旅游企业扣除项目中的交通费所取得的票据尤其不规范。使得这种票使用失控,各旅行社把这种车票当成调节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工具,各旅行社把这种车票整本整本地放入扣除项目中,人为调控扣除项目,侵蚀了营业税税基,造成企业虚假亏损,以此偷逃营业税和所得税。这一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旅*业税收征管。

2.旅行社之间相互虚开发票,虚抵营业收入。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旅游企业接团后转包给其他旅游企业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这也使得旅行社之间通过相互虚开发票,增大转包金额以减少计税营业额。一些合作相对稳定的旅行社之间相互虚开接团费发票甚至直接将空白发票撕下让对方自行开具以供抵扣。

由于部分旅行社财务核算不规范和有意无意违反税法甚至钻税法的空子,加之旅行社之间为争夺旅游市场,一些旅行社推出“零团费、负团费”接团,通过要求导游额外加景点和进店购物得回的回扣来弥补,形成恶性竞争,造成很多旅行社帐面利润很少甚至亏损,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更是少得可怜,这样整个旅行社行业对地方税收的直接贡献比较小。

(二)旅游业和旅行社本身的一些特点给旅行社的税收征管带来一定难度。表现为:

1.旅行社内部的财务制度不健全,收入和费用难以核实。体现在以下方面:

(1)帐务处理不规范。据调查很多旅游企业没有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帐务处理,记帐时所附原始凭证不全。如营业收入没有按取得收入时应开具的旅游业发票的记账联进行收入核算,而是按团单约定做收入;营业成本应以取得的合法原始凭证为依据,而有些旅行社是以与对方签订的结算单为依据入帐,缺乏合法性。记账凭证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不符,据企业财会人员自己反映,有些团队人员多,定额发票包括景点门票、餐饮发票、住宿发票等量大,粘贴起来不便,为了省事,挑选几张做个说明就完事。这种现象严重违背会计准则,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危害。

(2)收入核算不真实。大部分旅行社对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因对方会索要发票报销,尚能在帐上如实反映这部分营业收入,但对自费旅游的个人因很多人没有索取正式发票的习惯,旅行社则以自制收据收取旅游费后未将这部分收入全部入帐,造成营业收入短少。有的旅行社在本地组团到外地旅游,以接团旅行社分游客个人开具的发票交给游客回单位报销,而这部分收入也不纳入组团旅行社核算,组团中赚取的差价另外以现金结算,从而逃避纳税。还有的旅行社对游客在行程中临时增加旅游项目和景点加收的旅游费未入帐反映。另外,旅行社取得的各种奖励收入、景点门票折扣收入、游客购物娱乐等自费消费项目的回扣收入基本上都未入帐核算。

(3)成本费用列支不合规。相当部分旅行社成本费用核算混乱,主要体现为:一是成本费用凭证不全,景点门票等凭证未全部装入会计凭证中;二是以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入帐;三是未将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装入凭证中,无法核实帐上列支的费用是否是游客旅行过程中的必要支出,与游客的旅*程是否一致;四是没有按旅游团队分别核算收支而是将各个团队的费用放在一起,难以查实所列支出是否与收入相配比;五是收支核算不同步,特别是接团业务,为游客支付的费用早已在帐上列支,但未与组团社结算收入,造成虚假亏损;六是将个人开支记入公司帐上,由于旅行社基本都是私营企业,为了少纳税,许多老板将自己或家庭及亲朋好友的个人支出如通讯费、交通费、餐饮费、购物费等拿到公司报销,直接侵占了公司利润。

2.旅游业定价弹性空间大,行业内的企业所得税难以监管作为新兴产业,旅*业没有公认的利润率,定价弹性空间相当大,这使部分旅游企业利用这一价格弹性,对成本费用进行不实核算。如在结算成本时,把代游客支付的各种交通费、房费、餐费、门票等各项费用,按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打折前的金额予以全额抵扣,将企业自身费用列入替游客支付的费用中,以加大成本。

3.导游个人收受回扣数额大,个人所得税流失严重。据调查,大部分导游都挂靠在导游公司或旅行社,他们一般都没有基本工资,导游的收入主要是靠额外增加景点和进店购物得回的回扣分成取得。因此,导游带团挣回扣已是公开的、不得已而为之的秘密。但由于对购物和娱乐消费场所的税收控管难以到位,无法掌握回扣支付的真实数据,导致购物回扣等收入被隐瞒,使税务机关无从控管,这也导致旅行社正常业务收入的利润越来越低和导游个人所得税难以征管的原因之一。

4.大量现金交易为逃税“铺路”。旅游业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直接面向消费者,有大量现金交易存在。对一些旅游企业来说,普通发票非但不难取得,而且在进行逃税方面大有用武之地。在旅行社发生成本的各个环节,不开发票的情况随处可见,旅行社不取,商家就不给,商家这么做的目的也很明确:逃税。一部分旅行社的不规范运作,采取现金收付不入帐的手段,不光自身偷税,也造成了运输收入、娱乐业收入、餐饮收入、中介收入等大量收入转为“隐形”,国家税款流失严重。

5.旅游市场自身管理的不规范,使一些旅游企业长期游离于税收管理之外。一些旅行企业异地设立非独立核算的营业部,为其旅行社招揽零星客源,然后合并组团,营业收入没有单独开票核算,费用不能分割,计税营业额难以确定;而这些营业部基本未办理税务登记,也不申报纳税,造成机构所在地和劳务发生地的地税机关难以控管,存在税收征管空白点。

五、关于对完善旅游业营业税政策和税收征管的对策分析

(一)政策建议:完善现行旅游业营业税税收政策。实践证明旅游业“计税营业额”的政策成了税收流失的黑洞,而征管上又难以找出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所以根本的办法就是改变这一规定。

建议:从根本上取消这一规定,改为按全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本来是一种对营业收入全额征收的流转税,对旅*业规定了较多的扣除项目实际是差额征税,但一直缺乏必要的监管措施,跟其他的营业税纳税人在税收待遇上有较大的区别,与整个营业税的征收环境不配套,因此,我们认为对旅*业既要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也要堵塞漏洞,保障税收收入,建议考虑只规定扣除支付给接团单位的费用,取消《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扣除项目,同时对旅*业调低适用税率,适用税率设定在2%-3%为宜。

同时,由于旅游业是综合性、劳动密集型的服务型产业,而旅行社只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具有旅游委托代理服务业的性质,建议取消营业税税目“服务业――旅游业”子目,把旅行社归于营业税税目“服务业――代理业”子目征收营业税。

(二)统一旅游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直面旅行社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主要体现可操作性。按照旅游业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其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征管方式,分类管理:对能按照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按期编制财务报表,并做到以每一旅游团队为单位分别核算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的旅游企业,其应纳营业税可实行查帐征收;对能如实核算营业收入,但达不到核算要求的旅游企业,可按营业收入一定比例(建议为85%)核定扣除项目金额;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旅游企业,由地税机关从高核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对开具发票部分的营业收入,根据开票收入定率扣除60%的扣除项目金额,其余额作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如当月开票部分营业收入确定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低于或等于核定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则按核定的营业额计算交纳营业税,如当月开票部分营业收入确定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高于核定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则按开票部分营业收入确定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计算交纳营业税,同时责令限期改正。针对大多数旅行社虚假亏损不缴少缴所得税的问题,规定了查帐征收的条件,并制定最低税负率。

(三)积极引导旅游企业加强和规范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是做好旅行社税收征管的关键。要求各旅行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制度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根据旅行社的经营特点,特别要强调旅行社一定要做到按团队进行明细核算,一团一结,对团队的旅游去向、交通工具、人数、天数和所发生的费用都必须做到与旅游合同相符,记录明细清晰。为了提高财务核算水平,要求旅游企业必须聘请合格的会计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核算水平,对目前财务核算混乱的企业,要责令其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限期改正,但不宜片面主张核定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因为这一行业的营业税是实行按营业收入与成本抵扣后的差额计税的,如果实行核定征收,纳税人对餐饮、住宿、交通费等相关支出可能不索取正式发票,这势必对整个大旅游产业链的税收造成流失。对那些目前会计核算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旅行社,我们要通过从高核定计税营业额或收入额,使其比财务健全实行查帐征收的旅行社承担更重的税负,促使这部分纳税人建立健全账目,完善会计核算,为税收征管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篇2: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3篇)

20*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范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58号)精神,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全区旅游市场秩序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旅办发〔20*〕25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工作,创新方式方法,促进市场主体自觉自律,提高监管效能,改善执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依法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范围内有序开展。

――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旅*政主管部门监管的不同类型的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经营者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阳光”文明执法,公开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数据,立足旅游市场经营主体、旅游执法人员等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机制

(一)随机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旅*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

(二)随机抽查主体。自治区旅游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区各级旅*政管理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区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旅*政管理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旅*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

(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3.分支机构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是否依法规范经营,有无出现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5.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6.是否依法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

7.是否与导游等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8.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旅游企业的设施和服务是否低于相应的标准,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旅游企业是否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20*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范文2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0号)精神,结合旅游部门实际,现就旅行社市场秩序监管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对旅行社市场秩序监管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检验旅行社市场秩序状况和旅游队伍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随机抽查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二)《旅行社条例》

(三)《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四)《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五)《山东省旅游条例》

三、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旅行社:

1、旅行社是否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是否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3、是否有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过境旅游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游业务的;

4、是否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

5、是否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

6、是否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的行为;

7、是否要求导游垫付或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8、是否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并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9、旅行社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入境旅游者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的行为,是否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10、是否在旅*程中擅自变更旅*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11、是否拒绝履行合同的并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12、有否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

13、有否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人事导游、领队活动。

(二)旅行社聘用的导游和领队:

1、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2、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4、有否导游、领队和自揽业务的;

5、导游领队有否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临清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科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

四、随机抽查方式

(一)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的结合:对所有旅行社采取不定向方式抽查,通过摇号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其中对被旅游部门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或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旅行社,实行定向检查。

(二)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对象,旅游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五、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一)对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每季抽查比例不超过20%;

(二)对不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每季抽查比例不超过10%;

(三)对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的旅行社抽查当年不少于3次;

(四)对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旅行社,随时进行检查。

六、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通过旅游局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20*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范文3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职转办发【20*】6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旅游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旅游市场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进旅游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进旅游市场监管随机抽查,是旅游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检验各地旅游市场状况和执法队伍水平的重要手段。我局要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建立我市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异常对象名录库及抽查摇号系统

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和异常对象名录库是我局推进旅游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一)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

各区县旅游局按属地建设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汇总名录库即为全市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

1、旅游市场主体类别

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的类别主要是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导游和领队人员(导游按户籍所在地录入登记、备案;领队按所在出境旅行社进行登记)。

2、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录入内容

1)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录入内容主要是:旅游企业基本信息、前三个年度旅游活动组织接待情况以及接受检查、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

2)导游人员录入内容主要是:姓名、性别、取得导游证时间、从业时间、所在旅行社(未与旅行社签订聘用合同的按社会兼职导游录入)、主要带团服务记录、奖惩等情况。

3)领队人员录入内容主要是:姓名、性别、所在旅行社、从业时间、主要带团记录、工作业绩、奖惩等情况。

3、完成时间

此项工作要求于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后将建好的名录库报市职转办审核确认。

(二)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

我局还应在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的基础上,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录入旅游企业登记基本信息以及违法违规事由、行政处罚决定等内容,实施动态管理。

异常对象主要是三种类别:一是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企业;二是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企业;三是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企业。

(三)抓紧建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摇号系统

根据通知要求,各旅游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建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摇号系统,实现抽查过程及时记录、全程留痕和责任可追溯。省上要求“省级各部门的抽查摇号系统在今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用,省级各部门的抽查摇号系统要将本系统市县两级对口业务部门的双随机抽查事项一并纳入其中,实现一个行业一个随机摇号软件,市县两级直接使用。”我局将抓紧与省旅游局衔接,并加强对区县(开发区)旅游局的业务指导,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将抽查摇号系统建成投入使用。

三、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一)随机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陕西旅游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旅*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

(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1、旅行社:一是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三是分支机构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是是否依法经营,有无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五是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六是是否与导游等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2、导游和领队:一是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二是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3、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一是设施和服务是否低于相应的标准;二是未取得质量等级的旅游企业是否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三)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可按定向和不定向、自查和直接检查两种抽查方式进行。

1、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相结合

定向抽查:我局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地理区域、诚信或违法记录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旅游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投诉举报多、被旅*政主管部门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旅游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不定向抽查: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旅游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方式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检查执法效能。

2、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

对随机抽查对象,我局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对自查后如实报告旅游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检查、且主动改正的旅游企业,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在重点检查中发现旅游企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故意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篇3:国庆节假日旅游景区工作方案(3篇)

国庆节假日旅游景区工作方案范文1

为全面做好20*年国庆黄金周期间的旅游接待及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上级有关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着力维护旅游秩序、治安秩序和信访稳定。着力抓好引导旅游消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丰富假日旅游产品等工作,满足游客多种需求,努力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工作目标,全力打造南湾湖品牌形象,确保全面完成20*年国庆节期间的旅游接待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1、区属各单位、区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交通海事部门在国庆节前要对旅游船只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符合安全营运标准的船只,发放船舶安全检查合格证;不合格安全营运标准的船只,责令停航整改,一律不准参与营运。同时,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营运船只的打击力度,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3、林业和消防部门认真做好景区内森林防火和消防工作,对消防设备进行严格检查,对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保证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4、公安部门负责景区内交通车辆的检查工作,禁止无证或非法车辆进入景区。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生火灾、盗窃、抢劫、诈骗等危及社会治安及旅游秩序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辖区内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5、景区内危险地段(场所)的警示标志安全设施在国庆节前由旅游公司检查维修落实到位。

6、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要会同旅游公司加强对乘船游客危险品的检查力度,严禁携带危险品上船和进入景区。

7、工商、卫生部门要加强景区各经营场所的管理与监督,保证其诚信、合法经营和食品卫生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搞好配合,风景区管委会成立南湾湖风景区国庆黄金周期间旅游接待及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杨春丽

副指挥长:李义良陶中华张玉振董敬中潘少杰

何明山杨杰王玉成

成员:张清杨继云黄庆勇余磊王建东

杨华刘冰牛月红刘学昊郑海峰

刘理国刘彬胡爽李松林张宏业

王辉陈磊李亚群张晋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旅游公司。陶中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清、杨继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市委、市政府、市假日办及市直有关部门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上级指示精神,组织落实工作任务。

2、协调各工作组的关系,搞好协调配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

3、协调解决景区接待工作中产生的有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四、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一)旅游接待组

组长:陶中华

成员:杨继云刘冰杨华刘理国刘彬

主要职责:

1、坚持“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制定详细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做好景区旅游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

2、节日前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卫生大检查,节日期间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3、在旅游码头设立卫生服务站,安排医务人员,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急救药品,及时为游客提供临时医疗服务。

(二)陆地交通和治安保卫组

组长:张玉振

副组长:杨杰王玉成

成员:张新华余磊闫林涛李松林梅迎春

陈磊

主要职责:

1、负责景区北大门至旅游码头路段的车辆疏导和管理工作,特别是北大门交通桥目前正在施工,只能单行道行驶,做好进出车辆的指挥和引导;禁止工程车辆和出租车辆进入景区,防止道路交通阻塞,确保主要旅游交通道路畅通;协调公交公司将2路公交车终点站调整到其他位置;负责协调交警10名、公安12名、执法队员8名到景区内执勤。

2、负责水库大坝的治安管理,禁止车辆和流动摊点进入大坝区域。

3、负责做好景区各部位的治安和森林防火工作。

4、负责景区内(含岛屿)综合执法任务。

(三)水上交通安全组

组长:潘少杰

成员:黄庆勇张宏业李亚群张晋勇

主要职责:

1、负责游船安全管理和水上事故应急救助工作。在游船码头设立水上抢险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各项水上安全监督与控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严厉打击库区非法营运船只,强化水运安全监督和管理,落实各项水运安全工作措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3、制定水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人员及设备。

(四)环境整治组

组长:董敬中

成员:牛月红刘学昊余磊杨华王建东

王辉杜昀杰

主要职责:加强辖区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节假日期间落实“门前五包”,确保城区主次干道及景区内环境卫生清洁和经营秩序良好。国庆节期间景区内建筑工地原则上停止施工。对“禁餐禁泳”加强管理。

(五)宣传报道和督察组

组长:李义良

成员:张清刘友森伍去疾胡爽

主要职责:

1、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安排。

2、按规定做好旅游接待信息统计上报和宣传报道工作。

3、对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五、相关要求

1、各工作组要将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本方案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在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主动配合、积极协作和统筹协调意识,确保工作高效运转。

2、节日期间各安全岗位工作人员提前到位在岗,全面掌握安全动态,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做好汇报。

3、各单位和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信访接待、情况报告等工作制度,设立专门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有关紧急和突发情况。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内向风景区管委会报告,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同时管委会办公室将加强对值班工作情况的督查,对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将逐级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各单位和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国庆节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信阳市,如有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告和请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手机24小时处于开通状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20*年9月23日

国庆节假日旅游景区工作方案范文2

十一黄金周近在咫尺,七天假期让我们得以痛快得去享受放下工作的那份惬意,那颗满怀自由的心是不是已经雀跃不已。叫上您的朋友,带上您的家人走进沂南,相信您将有更多的发现――竹泉村旅游景区里的清泉翠竹让人迷离,茅草屋舍让人怀古,戏水漂流让人开怀,农家采摘让人向往。

而红石寨旅游景区的香山湖畔,崖红两岸,绿草如茵;蜂蝶起舞,微波鱼鳞;浮岛悠然垂钓,画舫罗帐轻荡;红石小镇错落有致,石屋老铺古色古香,述说着历史的沧桑,沿街摆着民俗特色商品,随意而自然,时光的脚步在这里打上顿号,缓慢又平稳。汽车营地交通便利,设施齐全,服务周到细致,是一处以接待自驾游为主的山地型、乡村型宿营地,为游客提供丰富多彩的居住、餐饮和娱乐选择。

晚上不管是入住红石寨客栈、生态木屋,还是住在帐篷营地中,品尝着美味的时鲜水果、湖水冲沏的香茶、富有特色的农家菜肴。忘却了都市的喧嚣与烦躁,体味着那一份逍遥自在,亲情友情在此时拉近。

活动主题:扫二维码,免费体验摩天轮

活动时间:20*年10月1―7日

活动细则:

1、活动期间,在景区网站、微博及微信平台和各地区报纸媒体发布两个景区二维码及活动信息:国庆节期间,同时关注竹泉村景区、红石寨景区的公众微信,即可免费体验红石寨旅游景区大型摩天轮项目。(一个手机限本人使用一次)

2、活动期间,在竹泉村景区、红石寨景区的售票处会放置X展架,展架内容体现“扫二维码,免费体验摩天轮”活动。活动期间,由工作人员主动引导游客“扫一扫”添加关注两个景区微信,并对景区进行介绍推广,凡是同时关注竹泉村、红石寨两个景区的微信,即可送免费体验红石寨旅游景区大型摩天轮项目。(一个手机限本人使用一次)

实施细则:

(1)已经关注竹泉村景区、红石寨景区公众微信的游客,可到红石寨售票处出示手机,工作人员验证进行简单登记后,即可发放一张摩天轮体验券;

(2)在竹泉村售票处放置一个带有两个景区二维码的展架,现场扫描两个景区的公众微信二维码加关注,登记简单信息,即可发放一张摩天轮体验券;

(3)在红石寨售票处放一个带有两个景区二维码的展架,现场扫描两个景区的公众微信二维码加关注,登记简单信息,即可发放一张摩天轮体验券。

3、活动期间,每天特定时段进行摇微信送好礼活动(活动在客流量大的时间段进行),组织游客进行“幸运摇摇乐”活动,从中抽取前十名送出精美旅游纪念品。

活动规则:

与在场的游客进行互动,在关注竹泉村、红石寨微信公众平台以后,由工作人员用带有景区微信的手机带领大家打开微信摇一摇,在同一时间一起摇动手机,以工作人员手机为准,手机上前三名用户可获得精美旅游纪念品一份。(玻璃水杯或笔记本)

优惠措施:

1、国庆节期间,购买竹泉村+红石寨套票八折优惠。

2、国庆节期间,凡名字中含有“建国、国庆”的游客及游览当天生日的游客,凭本人的有效证件均可免费游览红石寨旅游景区。

3、国庆节期间,每天游览前30名游客可获得红石寨旅游景区旋转杯验券一张,凭券可免费体验动感项目。

动感一下,转走夏天的尾巴,十一长假天天送不停!

竹泉村、红石寨精彩节庆内容:

1、千人赏月,篝火party――露天电影、篝火晚会、观星赏月等主题活动。我们将为您打造一个梦幻的炫丽之夜。

2、金秋竹泉村,采摘农家乐――沂蒙山的农民伯伯会用“镢头、铁锨”等工具,从土里将成熟的花生、地瓜、芋头等农作物一一刨出:

新鲜出土的花生简单清洗一下是可以直接品尝的哦!细细咀嚼,满口生香,纯天然的滋味!

带着手套,拿着小木棍从树上将带着刺的板栗敲下,小心的将外面的刺剥开,新鲜诱人的板栗就是你的了;

用柴禾、树枝生火,将刚刚采摘回来的地瓜、芋头、板栗用最原始的方式烧制,就可以成为香气四溢的美食;

用最最原始的石磨将新鲜出土的花生、大豆磨制成糊糊,配上带露珠的时令蔬菜,营养美味的农家小豆沫新鲜出炉喽!

还有酒坊新鲜酿制的“竹叶青”,早就香飘千里了……

垂涎欲滴了吧?还等什么,快来大快朵颐吧!

3、红石寨金秋露营节――红石寨旅游景区汽车露营地内搭起百顶帐篷,沐浴着皎洁的月光,数着点点繁星,燃起熊熊簧火,露营在山林之间……去哪里寻找这种新鲜、健康的生活体验呢?9月19日-10月7日期间,在红石寨旅游景区将举办“红石寨金秋露营节”。

露营节期间大家还可以一览景区内美丽的夜色,我们还将举行精彩的户外活动:篝火晚会――载歌载舞,尽显青春的魅力与激情;烧烤party――炊烟袅袅,让您感受不一样的烧烤乐趣;汽车影院――循环播放,让爱电影的您不虚此行;全能对抗赛――比拔河、翻轮胎、自行车慢骑等项目,让你追寻到不一样的快乐……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山东龙腾竹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国庆节假日旅游景区工作方案范文3

今年的“十一”黄金周中秋与国庆相遇,形成了8天长假,也增加了欢乐的气氛,假期出行的游客将有所增加,为景区的旅游带来了好机遇,同时也对景区的管理是一个挑战,为确保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给游客提供一个欢乐健康,安全祥和,秩序优良,服务点心的的旅游环境,现根据《永城市20*年“十一”假日旅游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景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假日办提出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十六字方针,结合20*年“欢乐健康游”这一主题,加大宣传促销力度,丰富景区活动内容,完善各项服务设施,狠抓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提升景区人气,提高景区收入,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1、旅游秩序井然。

2、坚持为游客服务,以游客为本,确保无重大旅游投诉案件。

3、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黄金周8天,游客总人数力争突破3万人次,直接旅游收入突破100万元。

二、组织领导

成立芒砀山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鲁豫

副组长阎华

成员

窦春彪罗帅张冬梅陈常伟

甘梦露余海任亚彪

三、主要任务

1、狠抓安全生产和环境整治工作

在“十一”黄金周之前,深入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游步道、护栏、景点设施、安全设备、防火器材、食品摊点等设施和场所,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1)各科室要紧密协作,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抓好景区的安全工作。开展景区安全设施大检查,确保“十一”期间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除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制订的详细的安全救援预案外,各科室要针对科室的实际,制订出科室安全救援预案。在险要路段配备专职安全员,做好流动安全检查巡逻工作,特别是对景区的环山道路、登山步道、护栏、消防设施等主要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和整改。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及时正确引导游客及旅游团队的车辆,停放有序,确保交通运输秩序井然。设立安全紧急救援电话(5970777),每天24小时值班。安保督查大队要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和治安工作。责任领导:鲁玉责任人:窦春彪,王涛。

(2)加大对景区经营摊点的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工商、卫生部门,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和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景区,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加强景区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管理,经营摊点要有消毒柜、餐巾纸,保证游客饮食卫生,“十一”期间,要对景区范围内饮食、经营摊点进行全天食品卫生监督,防止食物中毒。净化旅游环境,严厉打击购物欺诈行为。责任领导:窦春彪,责任人:甘梦露。

(3)做好景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景区干净整洁。“十一”前,对景区的所有垃圾箱、池进行维修,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保证游客身心健康。责任领导:窦春彪,责任人:余海。

2、加大宣传促销力度

成立以景区副总经理阎华为组长,营销总监罗帅为副组长的推介小组,利用“十一”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到景区各重点营销市场和周边县市进行宣传促销活动,拉长游客的旅游链条。景区网站加快更新,在各大新闻媒体公布景区的“十一”动态、门票免费优惠政策、咨询电话等,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责任领导:阎华,责任人:罗帅。3、丰富景区活动内容

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由景区接待部经理张冬梅,罗帅负责组织好梁王迎宾等大型文艺活动和各种汉礼仪表演,丰富游客的旅游生活,为游客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制作欢迎标语、宣传条幅,营造文明节日的浓厚气氛。在景区开阔雪安排地方剧团演出。责任领导:鲁玉,责任人:陈非。

4、抓好景区内部管理

景区内部管理工作要做到景观和谐、环境优美、设施安全,服务优良,管理有序,游客满意,在游客高峰时段,要限制游客人数和游览时间。

(1)“十一”前,对景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保证景区干净、整洁、靓丽,并悬挂欢迎标语,摆放鲜花,营造黄金周的欢乐气氛。对景区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业务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游客接待水平。

(2)认真做好游客接待工作。增强以游客为本、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景区全体职工要全力以赴全员值班,全天在岗,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并做好旅游咨询和旅游投诉工作。

(3)做好导游接待工作。对导游进行业务和素质培训,提高导游工作人员的接待水平。导游接待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导游词;统一服装;统一佩证上岗。责任领导:鲁玉,责任人:张冬梅。

5、做好旅游统计和督促检查工作

(1)“十一”黄金周领导组成员要加强对景区各科室的管理,督促各科室和景区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接待、市场管理等各项工作。责任人:鲁玉

(2)设立旅游服务热线电话5976226,景区内部投诉电话5970777,接受游客的旅游咨询和旅游投诉,及时处理旅游投诉案件。责任人:张冬梅。

(3)从9月30日起,要做好景区游客人数、车辆来源地,经营收入的上报工作,并于10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假日办”上报旅游整体接待情况和工作总结。责任人:王涛。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和全体员工要站在树立芒砀山形象、发展旅游经济的高度,确保“十一”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要认真对人员进行分工,实行定岗、定责、定工作内容,不留空档,促进度,保质量,确保假日旅游工作顺利开展。

3、严格督查,保证效果。“十一”黄金周领导小组,对景区的各项旅游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督查情况进行每天评比,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科室,将给予点名批评,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