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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方案(3篇)

编辑:制度大全2022-07-31

篇一:企业金融服务方案

根据**省银监局办公室印发的《**省第二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银监*局办发〔20*〕157号)精神及**银监分局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向广大小微企业经营业主宣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知识普及;展示和推广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成就与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介特色服务和特色产品,努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年5月10日至6月10日,为期一个月。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主管副行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业务部。

(二)领导小组根据银监机构的总体要求制定和实施本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宣教的覆盖面和有效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持续了解辖内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筹备及开展情况,指导、督促全行有效落实宣传方案,及时收集、编辑宣传活动信息、新闻报道和总结报告等。

四、宣传内容

(一)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的成绩和主要行动措施;

(三)小微企业金融特色产品和服务创新;

(四)小微企业成功融资案例等。

五、活动安排

(一)5月10日至5月15日为准备阶段,制定详细方案,总行及各支行要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动员和周密部署。

(二)5月15日至5月31日,通过新闻媒体、举办知识技能竞赛、银企对话、研讨会、上街服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宣传,在市级主要报刊上刊登“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专栏,开辟宣传网页,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在宣传月中,专门印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的宣传资料。在集中宣传月内,各支行网点要统一悬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横幅,摆放宣传资料;LED滚放。宣传口号:

1、深入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

2、助小微强服务防风险惠民生

3、服务小微银企共赢

4、银企互动相伴成长

5、立足小微服务实体经济

(四)结合“金融服务下乡”走上街头或深入助小微企业开展面对面的宣教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确保覆盖面和宣教效果。

(五)5月31日至6月10日,为总结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效果及下一步工作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保定银监分局监管二科。

六、活动要求

全行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按照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在现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基础上,针对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国家、地方各类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三型”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组织和协调好当地的政府机构、媒体等资源,充分动员,确保此次活动在当地落到实处。宣传月结束后,各支行要继续利用已有的各种资源,持续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宣传效果。

篇二:企业金融服务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和推广银监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和成就,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努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中国银监会定于20*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为切实组织开展好辖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月活动以“服务小微企业,实现银企共同发展”为主题,重点宣传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小微企业金融特色产品和服务等。

二、活动时间

20*年4月9日至4月30日

三、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达州银监分局主办,辖内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承办。分局成立“达州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唐盛鹏同志任组长,分局副局长戴仲成同志任副组长,辖内银行业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分局办公室、统计信息处及监管一、二、三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信息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次活动的安排部署,对活动的筹备、开展进行全程督导,就活动重大事项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对本次活动进行评价表彰等。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活动方案,统筹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承办相关工作会议,收集活动资料开展信息报道和拟写上报活动总结等。

四、宣传内容

(一)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重点包含国家有关对小微企业支持政策、银监会近几年出台有关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规范性文件、银行业有关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等。

(二)辖内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的成绩,可包含小微企业贷款和其他有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辖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小微企业贷款机制建设情况等。

(三)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特色产品和服务创新,包括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提高信贷审批效率、满足小微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等方面的金融创新。

(四)辖内银行业小微企业融资案例等。

五、宣传方式

(一)新闻媒体宣传。主要采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二)上街集中宣传。在达州市中心广场、通川区西外人民广场、达县南外以及宣汉、开江、万源、大竹、渠县的主城区举办集中宣传活动。

(三)营业网点宣传。各机构在营业网点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利用电视、LED显示屏进行宣传。

(四)短信宣传。各机构利用中国移动、联通、电信或各银行业机构的内部短信平台错时向公众和客户发送宣传短信。

六、活动安排

(一)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安排。分局在达州电视台、达州日报、达州新闻网统一开设“达州银行业20*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活动”专档和专栏,对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小服务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成效、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及服务模式等进行持续宣传。首播(刊)从20*年4月9日开始,宣传延续至4月30日。各机构须于4月6日前将本机构宣传资料的电子文本统一提交至达州银监分局统计信息处,由统信息处审核后交由分局办公室负责与各媒体衔接播出和刊登事宜。各机构宣传资料的内容包含该行的信贷政策、工作成效、特色产品、服务创新、典型案例等内容,要求文字简练,通俗易懂。

(二)上街集中宣传活动安排。

1、中心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安排。本场宣传活动由达州银监分局主办,农发行达州市分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市级分行、邮政储蓄银行达州市分行、恒丰银行达州分行、达州市商业银行、达州市农村信用联社、宣汉县诚民村镇银行、大竹县隆源村镇银行11家机构共同参与承办。活动时间定于20*年4月14日上午9时至12时(如遇特殊情况变更则及时另行通知)。活动分为举办启动仪式和开展咨询宣传两个部分。

(1)启动仪式设佳宾台(主席台),布台及宣传标语、横幅联系制作等工作由分局办公室负责,宣传标语及横幅的文字内容由统计信息处统一负责拟定。启动仪式上特邀市委政府、市经信委、市金融办、人行达州中支等有关领导出席并作重要讲话,辖内11家机构的负责人须整齐着装上台参加启动仪式。同时,分局及各机构各组成不少于20人的方队参加启动仪式。

(2)咨询宣传活动在启动仪式后进行,分局及辖内11家机构各搭建咨询宣传台一个,摆放宣传展版2幅(展版图文尺寸规格统一定为宽1792MM×高1172MM),组成不少4人的宣传队开展宣传活动。宣传资料除分局统一印制部分外,各家行可将上级行印制或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一并向公众免费发放。

2、各县(市、区)宣传活动安排。各县市区集中宣传活动由各县级银行业机构联合承办,其中,通川区西外宣传点、达县南外宣传点、宣汉县宣传点、开江县宣传点、万源市宣传点、大竹县宣传点、渠县宣传点的活动分别由达州市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信社、邮储银行负责牵头承办,活动方式参照中心广场集中宣传活动的模式进行,时间统一定在4月15举行。各牵头行要负责制定详细方案于4月6日前报我分局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同时负责活动现场布置、举办活动仪式、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出席活动仪式、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对宣传活动进行报道等。其他协办行要派人协助牵头行进行活动现场布置,并派员参加活动仪式和宣传活动。

(三)网点宣传活动安排。从4月9日开始,辖内所有银行业机构的营业网点须张贴宣传标语,拉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资料,同时打开利用电视、LED屏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标语、横幅及电子显示屏的文字内容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服务小微企业,实现银企共同发展”、“服务小微、银企共赢”、“银企互动、相伴成长”、“立足小微、服务实体经济”等字样。宣传资料由分局统一印制和银行业机构自行印制。

(四)短信宣传活动安排。短信宣传活动自4月9日开始进行。为避免短信平台拥堵,分局决定采取错时方式发送,即农发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蓄银行、恒丰银行、达商行、达州市农村信用联社、宣汉县诚民村镇银行、大竹县隆源村镇银行依次于4月9日至19日发送。短信文字分规定内容和自定内容,规定内容必须先于自定内容发送。规定内容为:“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小微企业,实现银企共赢发展。――达州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宣”,不得随意变更。自定内容可以是各机构有关支持小微企业的广告作语、特色产品宣传口号等,并可同时署名“*X银行”字样。

七、其他事项

(一)各机构要结合本方案相应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指定承办部门及联系人,并于4月6日前报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信息处)。

(二)活动期间各牵头单位或各机构要联系当地媒体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同时,各机构要对本次活动进行录像、拍照,统计参与人数、发放宣传品数量、拟写活动总结报告等,待宣传月活动结束后(4月30日前)报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宣传月活动期间或之后,我分局将联合达州市经信委、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等单位和部门,在各县(市、区)适时开展小微企业模范守信培植、银企业对接签约等活动,各机构须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篇三:企业金融服务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全省农业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促进全省各类涉农小微企业的发展,做好今年的农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陕西农发在“两个不低于”的前提下,在遵循“六项机制”、坚持“四单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行小微企业客户结构和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今年小微企业贷款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贯彻国家支农支小政策,按照“择优扶持、分类管理、稳步创新”的原则,大力发展农业小微企业信贷业务。

(一)突出业务发展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产品关联度高、与大型优质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密切相关的农业小微企业;各类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绿色农业的高成长型和具有区位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内小微企业;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或取得政府(部队)集中采购中标通知书、担保资源充足的农业小微企业。立足业务发展重点区域,重点支持信用环境好、财政支持力度大、小微企业资源丰富、内部管理规范的地区。

(二)加大客户结构调整力度,力争做到进退自如。今年各行要对农业小微企业客户进行风险排查,对经营效益良好,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第二还款来源可靠,销售货款归行率达到70%以上,银企配合良好的客户给予贷款积极支持。

(三)贷款产品支持具体方式:

1、贷款期限。生产经营周期在1年以上的农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季节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

2、贷款利率。我行农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一般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但对合作意愿强,经营状况好,积极配合监管的存量优质客户在利率定价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即:对于与我行连续发生两年以上信贷关系(含两年)且无任何违约记录的市级(含)以上农业小微企业优质客户可执行基准利率;新营销客户、发生信贷关系两年以下的老客户、有违约记录的老客户,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

3、贷款方式。为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农业小微企业贷款主要采取全额抵(质)押或专业担保机构保证担保方式。

4、贷款展期。对因受季节性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影响不能按期还款,在有效落实合法足额担保的前提下,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贷款展期。

二、创新贷款担保机制

我行将在原有贷款担保方式基础上创新农业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抵押方式: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可转让的林权和土地承包权的抵押担保。

(二)审慎探索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质押担保。

(三)着重于中介担保机构进行合作,开发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担保。我行将侧重点放在积极与当地政府协调,与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协会取得联系,建立由中小微企业服务协会,中介担保机构,贷款银行三者之间互通信息,努力打造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逐步建立由政府财政作后盾的融资担保公司,为经营管理先进、经营业绩良好、具有未来发展前景、目前确实需要资金的小微企业融资行为进行担保,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目前融资过程中出现的“融资难、难融资”现象。在此过程中,要求各辖属机构要帮助小微企业不断加强企业自身建设,特别是民营企业家自身素质建设,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融资过程中出现的“低信用、信用低”现象。

三、强化服务和业务指导

(一)我行在两个不低于的前提下,专门下发了工作要点,并对贷款支持的重点提出以下要求:

1、市场前景好、信用等级高、担保资源足、合作意愿强的高成长型农业小微企业。

2、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或取得政府(部队)集中采购中标通知书的农业小微企业。

3、具备一定发展规模、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与区位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内小微企业。

4、以发展各类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绿色农业和低碳经济为主线目标,对增加就业和农户增收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农业小微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5、产品关联度高、加工能力强,与我行主体业务和大型优质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密切相关的农业小微企业。并根据地域特点对陕南重点支持茶叶、中草药、农副产品等地方特色明显的农业小微企业在购销、加工和流通方面的流动资金需求;关中重点支持以苹果为主的果业企业在购销、加工和流通方面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为产业化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生产的流动资金需求;陕北重点支持以苹果、红枣、小杂粮等为主的农业小微企业在购销、加工和流通方面的流动资金需求。

(二)对辖属机构的农业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纠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个别贷款发展较为缓慢的支行进行实地调研,有针对性的解决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小微企业业务健康发展。

(三)加强行业合作。在坚持“政府推荐、银行独立办贷”的基础上,对涉及占比较大的粮油、棉花以及苹果等产业,要求基层行与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日常联系和沟通,密切关注行业动向,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业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四)在坚持制定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办贷环节、简化手续,提高办贷效率,提供快捷便利的资金结算服务。

(五)完善奖励机制。在今年全年工作计划中把小微企业贷款的发展工作作为全行工作的重点来执行,并对小微企业贷款发展按照各地市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及行业结构进行差别量化考核,奖先评优,对能够有效发展优质小微企业贷款客户的、存量贷款能有效维护的、小微企业贷款无不良的支行及个人给予奖励。

篇2:学校招生工作方案(3篇)

20*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一

为认真做好2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招生计划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招生学校及专业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20*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二

为了贯彻枞阳县教育局“枞教职成(20*)44号”《关于认真做好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市、县职教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县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努力完成今年中职招生输送任务。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县职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枞阳县中职招生工作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确保我县职业高中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王晓旺(校长)

付组长:汪小朋(副校长)胡枞生(副校长)

成员:董晓龙(教导主任)祖正华(901班主任)王宜贵(902班主任)姚志刚(903班主任)夏根生(904班主任)李为民(905班主任)

联络员:董晓龙(教导主任)

三、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4、22)

①召开行政人员会议、制定中职招生输送方案、奖惩制度,布置有关工作。

②召开九年级班主任会议(20*、4、24)

2、宣传发动阶段(20*、4、28――20*、6、28)

①4月28日:召开九年级全体教师会议做好宣传工作

②4月29日:团支部出中职招生宣传板报。

③5月13日:组织九年级学生学习枞阳县三所职业学校的有关宣传材料。

④5月20日: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材料。

⑤6月日到6月日,组织学生填写意向表

⑥6月27日,各班要抓住学生填写志愿表的黄金时间,做好中考低分数段(350分以下)学生、动员学生上职高。

3、报名方法、招生方式

①实行初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直通车”共同做好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保送工作。

附县内三所职高学校电话:

枞阳职教中心:

牛集高级职业中学:

皖枞职业技术学校:

②往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可直接到县内职高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③中职招生工作重点放到初中毕业生分流上,专人负责。

四、奖励措施

1、落实《枞阳县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奖惩办法》的文件精神。

2、对当年完成或者超额完成校下达指标的班级,学校奖将给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且与学校的评优评模结合起来。

3、确责任,实行中职招生一把手负责制,将中职招生指标分解到九年级

每一位班主任身上。

班级

班主任祖正华王宜贵姚志刚夏根生李为民

指标1010101010

五、采取强有力指施,确保输送任务的完成。

1、加在宣传力度,千方百计抓紧好中职招生工作,

2、严明中职招生纪律,本校任何教师不得向外推介生源,抵制非法招生。

3、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校长与毕业班班主任签订责任书,指标到班。

3、大力推行本校中职招生相关奖惩制度。

20*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20*]28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何元科

副组长:李金平

组员:任继春、邓新华、景伟、崔元、田元锋、李美桔

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籍(住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我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

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

2、暂住户口证;

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办齐手续,经县局审批同意,我校方可接受。严禁先接收学生而后再办手续的行为。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4、以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学区:白水江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的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2个平行班。100名新生。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时间:20*年6月29日――7月15日。

补录时间:20*年9月1日――9月3日

2、招生地点:白水江初级中学

3、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本;

(2)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

(3)入学通知书。

4、联系电话:49510*

篇3: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2篇)

01全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组通[20*]x号)及省市局关于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要求,现就在全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四个意识”不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庸懒散慢虚以及“四风”隐形变异等重点问题,在全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三项机制”运用、严肃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我局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系统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全系统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周宏同志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局纪委监察室负责组织全系统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排查整改期间的明察暗访工作;负责快速查处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案件,并形成单行汇报材料。

局综合办负责机关组织学习贯彻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县关于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并做好会议记录。

局属各单位、各所负责本部门学习贯彻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关于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分步骤实施,狠抓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工作安排

(一)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全系统干部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选择性执行的问题;是否存在个人利益至上,政绩观错位,大局观念不强,缺乏全局“一盘棋”的大局意识的问题;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2.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推动市场秩序整治、铁腕治霾、脱贫攻坚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作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抓重点工作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下大力推进,不能一抓到底,工作漂浮;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本职工作底子不清、情况不明、业务不精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程序不规范、干部岗位职责不清晰、班子运行不畅等问题。

3.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4.“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在公务活动中公私不分、假公济私、公车私用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升学宴”“谢师宴”“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5、查监管机制方面问题。重点排查事中事后监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特种设备监管、商标广告监管、消保维权、执法办案等方面问题。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制度是否执行,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是否公开;查企业放心消费创建是否落实,创建档案资料是否建立;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和中介服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查打假治劣专项整治是否组织实施,违法处置是否得当。

6、查营商环境方面问题。全面排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举措是否真正落实;查是否有效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微信办照”事项是否落实到位;查注册登记是否规范;服务质量与效率是否提高;查权利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一站式”审批是否运行顺畅;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完善。

(二)深入开展作风大整顿

一是从思想作风方面整顿。着力整顿工作作风飘浮、华而不实、落实不力的问题。整顿工作中不切实际,习惯遥控指挥,凭经验、想当然干事;整顿不能、不愿、不敢解决具体问题,不愿下基层,不能深入一线,不敢面对面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问题;整顿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耍滑头”,办事“踢皮球”,该办不办、急事慢办;整顿无视群众正当诉求,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二是从责任担当方面整顿。着力整顿工作推进中躲避矛盾、怕担风险、缺乏处理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等问题。整顿监督管理中怕担风险、怕担责任、怕得罪人、监管不力;整顿行政执法中徇私舞弊、执法不严;整顿缺乏改革创新精神,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推进不推进、该落实不落实等问题。

三是从工作纪律方面整顿。着力整顿制度观念不强、工作纪律松散的问题。整顿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按规定请销假、值班期间脱岗漏岗、通讯不畅等;整顿上班时间网络购物、观看视频、闲谈聊天等;整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

四是从工作标准方面整顿。着力整顿工作无标准、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问题。整顿把握政策不准,执行制度不严,工作运行不畅,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整顿工作有方案无落实、有目标无考核、有措施无效果、有布置无检查等问题。

五是从履职尽责方面整顿。着力整顿事业心、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整顿对“放管服”改革缺乏认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改革举措落实不到位,承接委托下放行政事项未执行等;整顿质量管理方式简单、部门协同监管不力、质量共治机制未建立等;整顿行政执法力度不强、警示教育作用不明显;整顿技术机构开拓精神不强、服务意识较差、诚信建设薄弱、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

六是从工作效能方面整顿。着力整顿工作流程不规范、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整顿时间观念差,该办的事不办或者拖着办,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等;整顿调查研究不深入,对基层业务工作指导不力等;整顿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发文照搬照抄,开会照本宣科,讲空话套话,不解决实际问题等现象。

(三)时间安排

1.安排部署(8月22日-8月23日)

(1)由局纪委监察室牵头,8月22日制定《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8月23日,组织召开全系统排查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自查整改(8月24日-8月28日)

(1)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分析梳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提出时限要求,明确工作标准,确保排查整改任务明确,措施管用有效。

(2)扎实进行自查整改。①根据县局工作方案,对照四方面问题,开展对照检查;②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座谈会、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发放一份调查问卷、填写一份征求意见表、设立一个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一个征求意见箱,全方位立体式排查本系统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要见人见事。谈心谈话分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干部两个层面进行,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在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包联村干部群众中分别开展;③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扎实开展整改,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④结合作风排查情况,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适时开展作风整顿专题教育,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见实效。

(3)强化执纪问责。建立问题快速处理机制,对发现的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排查中发现干部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以及问题排查、整改落实不力的主要负责人,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整改结束后,要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自查整改工作报告,于8月26日前报监察室,上报内容包括:①自查整改报告;②排查整改问题清单;③整改工作台账;④典型问题或案例单行材料;⑤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以及典型案例通报处理情况。

3.监督检查(8月22日―9月12日)

为确保全系统排查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局成立由纪委牵头,监察室、人事股、综合办组成督查组,对局属各单位、各所干部作风及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一是查阅有关资料。主要包括:①学习贯彻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中央以及省委、市、县委重要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②研究部署此次整改工作的会议记录;③制定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④谈心谈话记录,调查问卷及征求意见原始表格,拨打监督举报电话,查看征求意见箱;⑤组织本单位干部学习贯彻习社会主义思想、举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精神教育培训情况;⑥自查整改查摆出的典型问题单行材料;⑦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资料以及典型案例通报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积极推动本次全系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扎实开展,局属各单位、各所要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站所负责人担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作风排查整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此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直接检验部门的政治站位、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局属各单位、各股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效。全系统干部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工作作风投入到排查整改工作中,确保整改扎实细致、积极有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局属各单位、各股所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扎实完成好排查整改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防止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案例说话。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工作期间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馈赠礼品和土特产,不搞超标准接待。对排查不实、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各股所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好的做法,结合贯彻落实习*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针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发现的典型问题,完善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常抓不懈,切实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与持续加强“四风”整治紧密结合,持续推动全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发生根本性转变。

02财政局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结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x组发〔20*〕x号)要求,现就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以习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关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持把排查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县委*届五次全会和打赢“三场攻坚战”有机结合,聚焦问题、举一反三,彻底整改,狠抓落实,确保习*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排查整改内容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挑拣选等问题;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等问题;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改善营商环境“三场攻坚战”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不敢啃硬骨头,不愿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或者比较滞后等问题;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等方面,是否存在不大力推进,导致财政资金沉淀,土地闲置投资项目建设拖延、住房社保医疗教育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或被挤占挪用等问题;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只往上报不表态,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等问题;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讲方便执法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数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四)“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高小区、或写字楼以“一桌餐”“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磨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作风排查整改工作分为排查整改和监督检查两部分。

(一)排查整改(9月4日前)

1.制定方案。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限要求、工作标准,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学习动员。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社会主义思想,习*关于陕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等,做好干部思想工作,为排查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打好基础。

3.查摆问题。通过负责人点,自己查,同志提等,全面排查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梳理归纳,形成问题清单。查摆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把问题查实、把根源找准、把关系理清,避免把查摆问题变成互相吹捧、评功摆好。

4.整改提高。根据问题清单,综合分析研究,建立整改工作台帐,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时限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扎扎实实进行整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发现的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经教育仍无明显转变的干部,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干部作风问题突出的股室或者单位,及时对负责人进约谈,指出存在问题,要求认真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建立典型问题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制度,经查实且情节严重的懒散慢虚或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进行通报,充分发挥通报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5.建章立制。排查整改结束后,要认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排查整改工作总结。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习*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着眼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不断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规定,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二)监督检查(9月1日-9月7日)

排查整改结束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采取重点督查的方式,对县级各部门单位排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做细做实基础性工作,及时报局办公室统计汇总,确保监督检查万无一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监察室配合。成立局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胜利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峰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鲁锋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细抓实抓具体;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职责,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广大财政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扎实完成排查整改任务,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防止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案例说话。对排查不实、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

(四)全面广泛宣传。金财办要加大对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把排查整改的目的、要求、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及时公布,大力营造严肃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倒逼干部作风取得实质好转;监察室要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五)密切沟通联系。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务必于8月27日上报排查问题清单,9月4日前上报排查整改工作总结;排查整改期间,凡出现的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各类材料要及时报局办公室、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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