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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开展校际“骨干教师同课异构活动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2-02-06

为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研究,创建高效课堂,建设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我校决定与天河附中、顺德附中三校区联动,开展主题为“同课异构探究高效展示精彩”骨干教师同课异构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以“高效课堂”为核心,通过“同课异构”方式来开展。旨在让不同的教师结合所教学生的实际情况,针对相同的教材和课题,采用不同的教学设计、不同的教学方法,展示不同的设计风格,塑造出各具特色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

本次活动将充分展示我校三校区骨干教师的教学特色和精神风貌。借助骨干示范、自我反思和同伴互助,教师可以不断更新教学理念,优化教学行为,促进自身专业发展。

本次活动还将进一步加强本部与分校校际教研交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推动学校教育集团化进程。

二、活动原则

1、科学性原则:以促进师生全面、和谐、可持续性发展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尊重知识、尊重学生,关注知识的呈现和生成,满足学生的认知需求,构建高效课堂。

2、均衡发展性原则:校际联动,着眼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为教师提供相互探讨、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平台。

3、积极参与性原则:本部、天河附中、顺德附中三校区在教学处的组织下,所有学科教师要认真参加观课和评课。

三、活动组织

(一)领导小组

组长:郑炽钦

副组长:左春华、全汉炎、姚训琪、蔡骘

成员:黄冬玲、何梅、付爱民、肖明良、曹莹、谢辉志

(二)组织形式

组织校区

组织时间

参与学科

校区负责人

天河

4月13日

数学,政治,地理,生物

肖明良

顺德

4月14日

语文,物理,历史,艺术

谢辉志

本部

4月15日

英语,化学,体育,信息技术

黄冬玲

四、活动安排

周次

时间

活动内容

第三周

3月4日

本部各学科确定并上报参加本次活动的骨干教师名单

第四周

3月7日

召开全体学科组长会议,下发活动方案

第五周

3月14日

①各校区确定教材与课题

②上课教师熟悉教材和了解学生情况

第六、七周

3月21日至4月1日

各学科组组织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

第八周

4月4日

①将教学设计上交教学处(注:请统一规范使用学校教学处提供的教学设计版本),以便存档

②各校区确定上课和评课地点,落实上课课室的设备

③各校区教学处制定具体的日程安排(含科目、课题、节次、具体上课时间、评课地点等活动内容),并报另两个校区教学处

第九周

4月11日至15日

①各学科组按要求推出“骨干教师同课异构”课堂教学

②各校区教学处印发日程安排并发放到参与活动教师手中

②科组长组织好学科教师进行观课和评课并进行研讨实录

第十周

4月18日

将研讨实录上交教学处,以便存档

五、活动要求

1、没有特殊原因,原则上要求全体教师参与本学科的观课和评课。

2、科组长要积极发动学科教师协助上课教师做好各项课前准备工作,如:收集资源、打印教学设计等。

3、科组长组织好学科教师进行观课和评课并进行研讨实录。

4、上课教师所在年级以本部为准,上课内容以承办校区教学进度为准。

5、各校区可安排每学科1-2名教研员或教学专家参与观课和评课。

7、各校区提供本校的课堂教学评价表供观课教师使用,并做好发放和回收的工作。

8、各校区教学处安排好课堂录像、组织(凳子和饮用水等)和宣传工作。

9、各校区安排好参与活动教师的交通和膳食。

篇2: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办法

根据《关于**年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申报评审及续聘考核的通知》和市郊区《关于推选**年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联校*年推荐评选工作,拟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情况

1、省学科带头人:区下达我联校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小学、幼儿园各1名。实际申报0人。

2、省骨干教师:区下达我联校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小学、幼儿园各1名。实际申报小学2人,超出指标1人;幼儿园申报0人。

二、推荐评选范围及对象

省级学科带头人从教学一线的省级骨干教师或省级教学能手或市级学科带头人中推荐选拔;省级骨干教师从教学一线的省级教学能手或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或市级教学能手中推荐选拔。

三、推荐评选条件

⑴省级学科带头人: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15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5年以上;小学(幼儿园)应分别具有小学高级职称;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善于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学生;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作过两次以上区级以上公开示范课或教师培训讲座(授课);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扎实教学基本功和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持有英特尔培训合格证书;教育教学观念新,带头参加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农村学校教师须有区级以上论文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⑵省级骨干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3年以上;小学(幼儿园)应分别具有小学一级以上职称;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善于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学生;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成绩优良;持有英特尔培训合格证书;教育教学观念新,带头参加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农村(乡镇及其以下)学校教师须有联校(中心校)级以上论文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四、推荐评选原则

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原则是;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2、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

3、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指标公开,考核成绩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评选中对积极承担镇级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的申报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五、推荐评审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2、联校依据本次推荐评选计分办法进行量化考核推荐,公示后上报区教育局;

六、推荐评选办法

本次推荐评选工作采取定量评价的办法进行,坚持正确导向,紧扣评审条件,实行量化评分,突出竞争推荐,做到公平公正,确保优中选优。

1、定量考核:确定考核目标内容,根据个人申报资料进行量化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初步人选。考核项目为:近5年镇级以上行政表彰,区级以上教学赛讲等级,区级以上教科研论文、著作、成果,镇级以上公开课教学(专题讲座)等项目。对弄虚作假和不积极承担镇级以上公开课教学的申报者,实行一票否决。

2、计分办法:

国家、省、市、区、镇行政表彰×(5、4、3、2、1)+区级以上教学赛讲等级×(10、6、2;<一、二、三等奖>)+区级以上教科研论文、著作、成果×(5、4、3、2)+镇级以上公开课教学(专题讲座)×(8、6、4、2)

评分中,考核材料以近五年的为限。各项内容累计积分。

七、组织工作

1、组建联校推荐评审小组

2、评审组量化考核

3、公示

评选结果经联校校委会审定后,于9月29日前在联校教育博客上公示。

4、公布结果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师训科。

篇3:学校骨干教师考核方案范文

教师考核是学校师资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高校顺利实行聘任制的重要保证;下面是有学校骨干教师考核方案,欢迎参阅。

学校骨干教师考核方案范文1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在学习和研究的状态下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在整体上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对照沙区示范初中的办学标准,特制定我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

二、考核办法

1、个人申请,评选领导组对照条件,量化打分。

2、评选拟订名额为10名以内。以后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暂定为下一年的10月份

3、提供的有关证件或材料须是原始有效的。

三、评选考核小组

组长:张克运

副组长:何宗泮王启林邓向东

成员:张敏杨东省皇英罗达英钱颐孙大安

四、一票否决

1、不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乱纪现象。

2、经过学校行政领导组集体研究,认为不支持学校工作或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者。

3、不满工作量(有特殊原因而不满工作量,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4、近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在教学期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6、未经学校允许外出兼课者或开展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者等。

7、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五、考评指标及量化分值

(一)、师德师风(8分):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敬业乐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合格4分,良好6分,优秀8分

(二)理论学习(6分):

读一本书,写心得体会4分;参加理论学习,有笔记2分

(三)教学实践:(60分)

1、教学成绩:(17分)

(1)在学校的学生评价中,每学期得分在年级排名前五名的为2分,在5―10名得1分(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学效果进步很大15分;教学效果进步较小10分;无进步8分。

2、教案:教案完整规范为2分;

3、优质课:(6分)

校、区、市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别为2分、4分、6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4、常规课(10分)

(1)组织教学2分(2)课堂引导2分(3)课堂效益2分

(4)作业批改2分(5)课后辅导2分

5、教育活动(6分)

(1)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3分

(2)完成一份教育案例分析3分

6、教学常规(4分)

(1)不迟到2分(2)佩带校卡1分(3)使用普通话1分

7、帮带工作:(15分)

(1)培养的青年教师成效显著。2分

(2)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1分

(3)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2分

(4)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10分

(四)教改科研(26分)

1、课题研究:参与课题研究。按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及以上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论文: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按区级2、市级及以上4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教学论文、案例等评比获奖。按区级2分、市级及以上4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集体教研:

(1)积极参加校、区教研活动(3分)

(2)组织校本教研专题讲座,校内1次2分、市区级1次3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教研活动中专题发言,校内1次1分、市区级1次2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五)特殊贡献奖(实行加分)

1、送课:为区内学校或对口支援学校送教(带教)。5分

2、发挥特长,做出突出贡献或荣获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特别奖励。(10分)

3、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成效显著。10分

学校骨干教师考核方案范文2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利于骨干教师业务素质的巩固和提高,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案。

一、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李悟

副组长:王宋

成员:邱子仪、潘清赞、王能、李明学、王赞国

二、考核对象

20*年,已由省教育厅和县教科局认定的省、县级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

1、骨干教师任职总结。(含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实绩、完成骨干教师职责情况)。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

(1)县级公开课以上(附教案、图片)

(2)校级公开课(附教案、图片)

3、听课,主要是听徒弟的评价课每学期15节。

4、写一篇论文,获校级一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发表在县刊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发表)。

5、指导、带教校内青年教师。

(1)指导、带教活动正常开展。(骨干教师管理手册记载)

(2)所带教教师校级教学评比中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县公开课和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

四、考核方法:

被考核对象将考核材料交教研室。考核给分与县考核同。

五、考核结果

1、任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参加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学校骨干教师考核方案范文3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联系电话:88615097,电子邮箱:*X。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书面,一式二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学年度目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4)(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四)《20*学年度温州市骨干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五)《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温州市中小学名校长20*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20*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8)(留学校、单位备查)。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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