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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秋教育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1-29

为了强化值日管理人员责任,制定本制度。

一、校务值日责任追究

1、负责学校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2、及时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并做好汇报;

3、坚持组织升旗、课间操和路队护送。

4、坚持检查教师到岗、坐班情况,于当日九点交教师签到簿;坚持组织班主任维护就餐、午休、路队次序。

5、坚持一日两次检查教室、清洁区的清洁卫生。

6、监督指导门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

7、学生放学后关办公用电、电脑,检查办公室门窗,如实填写好校务日志交校长办公室。

8、值日补助一天15元。检查、记载、关电锁门欠缺的一项次扣款2元。校长抽查发现的问题,如果行政值日没有发现,一人次罚款10元,并与失责教职工进行同等责任追究。

9、请其他校务成员顶替值日,需报校长批准。否则一次罚款10元。

10、值日校务人员不得在校外住宿,否则一次罚款10元。

11、值日期间出现严重失误的,引咎辞职。

二、教师值日责任追究

1、午休值日一次补助1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款2元。

2、校外巡查一次补助5元。

3、安排的值日不参加的,除不享受补助外,一次罚款5元。

三、班主任值日按班主任管理办法执行。

四、所有记载以校务值日和校长抽查记载为准。

五、被进行责任追究的值日管理人员,当月不得评优。

篇2:教育管理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活动为统领,以管理理念创新为先导,以规范办学行为为基础,以教育教学管理为核心,以增强管理效率和实效为重点,以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效果、落实责任为主要内容,夯实学校基础性工作,以学校文化管理为方向,促进内涵发展,从而全面提升学校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加强科学管理,实现管理新模式。

2、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文本体系。

3、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依法治校。

4、加强文化管理,提升办学品位。

5、完善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改革。

6、加强常规管理,提高管理内涵。

7、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探索教学模式。

8、加强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局“教育管理年”的要求,成立锦州七中“教育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丽洁

副组长:梁旭华、董立志、赵凤娟、陈静、宫文江

成员:各处室主任及教研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科学管理,实行“四化”管理模式。

1、学校管理民主化。

进一步强化民主管理,推进民主化办学进程。成立校务决策委员会,重新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坚持学校重大决策(人事、财务、评优、职称评聘等)公开、透明,坚持校长信箱,校长电子邮箱开放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定期向群众征集意见,充分发扬教职工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阳光、和谐、其乐融融的办学新氛围。

2、规章制度校本化。

坚持依法治校,修订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逐步使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目标迈进,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要坚持务本、务实、可用,具有操

作性。

3、常规管理目标化。

坚持目标化管理,一切常规性工作纳入目标体系,做到定内容、定时间、定过程,在目标体系下进行,做到科学有序,相关处室对全年的工作做到目标分解,落实到教研组、班级,直至每个个体。

4、质量管理精细化。

质量是管理的生命,加强管理其终极目标是要提高质量,而精细化管理是保证,一切管理都要从细、小着眼,将精细化管理进行到底。

(二)加强常规管理,着力内涵发展。

内涵发展是“教育管理年”活动的根本,也是我们追求的最高境界。坚持内涵发展就是要把“教育管理年”的工作做实、做好、做精,在平凡务实中积累办学底蕴,激发内在活力;就是要淡薄名利、洗尽浮躁、增强素质、务实精进、整体提高。

1、建设学习型组织。

现代学校的办学经验告诉我们,学习型组织是学校办学的永动机器,是源泉和动力。我们要借教育管理年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学习型组织,让每位教职工在学校这个群体中本着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的理念,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结合工作需要,加强团队学习和群体智力的开发,提高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2、强化教学常规管理。

牢固树立“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的意识,继续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着重体现对教师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等方面的考核,确保课堂教学效率的提高。

3、强化教科研管理。

树立“科研兴校、科研促教、科研育才”的目标,充分发挥教科研的先导、服务功能,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培养教科研骨干,努力开展有效科研活动,加强课题研究指导,积极推动学校教育科研的可持续发展。

4、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行政领导队伍建设,从境界、修为、管理等方面提升领导品位,制订《七中行政干部工作要求》,努力提高管理执行力,增强领导管理职责,强化责权意识,强化基层意识,强化实效意识,强化创新意识,努力使管理人员个个成为教育的能手,协调的好手,管理的高手,真正打造一支团结向上,求真务实,高效廉洁,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队伍。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构建教师成长成才的

培训,进行考核,激励、发展机制为重点,切实为教师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平台。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师德水平,认真落实青年教师帮带制度,促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以教学新秀,教学能手的培养、考核、评选为抓手,积极推进名师工程、通过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整体提高队伍素质。

5、深化内部机制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锦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树立“以人为本,以法治校,民主决策,科学发展”的管理思想,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学校管理行为。

(三)加强文化管理,提升办学品位。

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锦州市加强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继续构建学校文化管理体系,增强学校管理的文化内涵,提升学校管理的文化品质。

1、加强理念文化管理。

学校办学理念是学校的精髓,其意义在于精神引领,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凸显人文色彩,在人本管理中,要树立“以师为本”的管理思想,使全体教职工对学校的管理更具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教职工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树立“以生为本”的观念,尊重学生的个性,尊重学生的发展,建立平等、融洽、互悦的师生关系。

2、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和目标。

要从学校特色出发,设计学校的发展蓝图和策略,走出一条有自身特色的学校改革与发展之路,发展蓝图与策略的设计要坚持特色化、民主化、目标化、精细化。

3、加强制度文化建设。

要不断修改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制度文化管理,制度一经修改和完善,就成为学校管理的“宪法”,必须遵守,要加强学习,使每个成员都能依法行事,彻底摒弃“制度上墙,只看不用”“制度上口,光说不做”的行为,真正使制度成为依法治校的工具。

4、加强行为文化建设。

要不断增强广大师生执行规范的自觉性,加强行为文化建设,教师要以师德标准为指南,学生要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绳,使学校教师能够成为敬业爱岗,勤奋博学,教艺高超的君子,使学生成为遵规守纪、乐观向上、勤奋好学的中学生。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学习动员,宣传落实阶段。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传达锦州市教育局“教育管理年”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ld

quo;教育管理年”活动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动一切宣传工具,营造舆论氛围。做好“教育管理年”的动员、宣传工作,为“教育管理年”活动的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查摆问题,整顿提高阶段。

(1)查找问题,认真对照市教育局颁行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教育管理年”的要求,全面、客观、深入、细致地分析学校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现状,切实摸清问题,找准差距,分析原因,形成自查报告(时间:4月上旬)

(2)征求意见。

查找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召开行政领导、教师、学生、社区、家长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查摆的问题和征求意见结合起来,使“教育管理年”活动更富有针对性,实效性(4月中旬)

3、整改评议。在查找问题和征求意见,依据市教育局颁行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学校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和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告广大师生,接受群众评议。(4月下旬)

4、建章立制。依据市教育局颁行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颁行实施细则,树立新的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机制。(5月上旬)

5、创建活动阶段(3月至11月)

依据“教育管理年”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开展“教育管理年”的一系列活动,要将“教育管理年”活动和常规教育教学活动结合起来,使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活动详见附表。

六、相关要求:

1、过认识关。

要从思想上认识“教育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现实性、紧迫性,要从学校发展的战略高度,从依法治校的角度认清“教育管理年”的精神实质,要克服形式主义、走过场、盲从、一阵风、无所谓思想,真正将“教育管理年”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全体教职工要依据“教育管理年”相关方案写出自己的

计划、措施,要将日常工作与“教育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2、过观念关。

要以“教育管理年”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学习现代管理科学,树立新的教育管理理念,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创新教育发展模式,提高教育管理能力,每一名教职工要从自己做起,从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探索新的模式、理念、行为。

篇3:殡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施规定

为了强力推进我街殡葬管理工作,确保区人民政府下达的一级责任目标落实到位;确保我街殡葬火化率100%,属地火化率100%;确保殡葬市场管理秩序,促进殡葬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根据*《殡葬管理工作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殡葬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凡出现1例棺葬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必须在7月之内进行取尸火化。同时,对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100元。

二、凡出现1例棺葬或套葬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其住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罚款1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或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所在单位住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扣除全年预算外工资300以上、5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

三、凡属救助照顾对象的直系亲属出现棺葬或套葬的,除在7日内必须取尸火化外,属6种救助对象的、城乡低保对象的、享受农村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对象的,按照有关文件重新从严核实,如不符合条件取消其享受资格。属申请各类定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对象的,三牛肉不予审核、申报、审批。

四、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或职工,按照住点包块的责任范围,凡出现1例棺葬或套葬的,给予2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棺葬或套葬的,给予扣除全年工资5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调离民政部门,并降职使用。

五、经年度目标考核,凡火化率未达到100%、出现棺葬或套葬的实行一票否决。农村工作指导组、村、社区居委会,单位不能被评为红旗单位、文明单位、个人不能评为标兵、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或优秀公务员。并且分别给予党政正职500元、分管副职300元的经济处罚;凡火化率低于5‰且出现棺葬或套葬的、或出现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单位,列入当年的重管单位;凡连续2年纳入重管单位的,其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按有关程序进行罢免。

六、严禁制作和销售棺木。一经发现处以销售价格1―2倍的罚款,并且没收所有棺木。

七、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凡邾城街范围内死亡人员必须由街道统一指定的殡仪车统一运送。殡仪车运送价格必须按区物价局统一核定价格执行,实行一价收费制。如发现抬商价格或巧立名目收费,除没收全部超标收费外,处以超标收费3―5倍的罚款。如屡教不改仍要滥收费的,撤换殡仪服务员。

八、实行死亡人员登记制度。各单位由分管民政负责人每月定期如实向街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的死亡人员。如隐瞒不报,一经查出除按以上有关规定执行外,罚款50元。

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凡举报1例棺葬的,经民政部门查证核实,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并为其保密。各信息员(分各单位分管民政负责人兼任和民政部门确定的专职人员两种),对死亡人员隐瞒不报造成棺葬的,一经查出兼职信息员按以上规定从严执行。专职信息员取消其各种待遇。

十、本暂行规定自~年9月20日起执行,如与以前相关规定不符的按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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