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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治理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2-01-27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公募基金会,以下同)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任务目标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年底前完成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时间步骤

20**年要继续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治理重点是*年以来各项&ldquo

;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治理重点是20**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20**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至20**年12月底结束。

(一)全面复查(截至20**年5月底)。

1.复查范围。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都要认真组织复查。在全面复查中,要根据机构增减变动情况再次确认治理对象,以保证复查的全面覆盖。复查面必须达到100%。

2.复查内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复查要结合20**年开展摸底排查的整改和工作检查进行;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复查可在20**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3.复查重点。重点关注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问题。

4.复查方法。各区、各部门治理机构负责组织本区、本部门所属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全面复查。

市国资局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的全面复查。转企事业单位的复查责任主体为市国资局,其中仍处于转委托的单位,其原主管部门应予以配合。市直各有关部门为其所管理国有企业复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电集团、报业集团、出版发行集团(以下简称三大集团)复查工作。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企业(集团)法定代表人是全面复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本企业的全面复查工作。

(2)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各单位必须将全面复查情况在本单位(可在内网)公示7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在报送《“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的同时,一并向同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报送《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各单位治理机构必须落实问责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的监督。

(3)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治理机构要加强对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

5.政策规定。继续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

6.资料报送要求。复查工作结束后,纳入治理范围的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都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见附件1)、文字说明和《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具体报送方式:

(1)各区、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必须根据所有所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报送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

表》(见附件2)逐级上报。

各区、市级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必须于6月3日前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理办)。市级各部门必须同时向市治理办报送《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见附件8)以及所有所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名单。

(2)各企业集团“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必须根据所有下属单位报送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逐级上报。

市国资局监管企业集团“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必须于5月27日前将复查统计表、文字说明和《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报送市国资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局治理办)。

转企事业单位的复查责任主体为市国资局,其中仍处于转委托的单位,其原主管部门应予以配合,必须于5月27日前将复查统计表、文字说明和《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报送市国资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局治理办)。

市国资局治理办必须于6月3日前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市治理办。

(3)各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收集各区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文字说明和《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并汇总填列《“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报送各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治理办。

全市性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必须于5月27日前将《“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文字说明和《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报送市民政局治理社会团体“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市民政局治理社会团体“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于6月3日前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市治理办。

(二)督导抽查(截至20**年7月底)。

在全面开展复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督导抽查工作,各区、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机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1.督导抽查重点。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全面复查的重点即是督导抽

查的重点。对有关地区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成效不大、工作不力、举报较多的地区。对有关单位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和社会团体等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

(5)管理链条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

(6)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

(7)有群众举报的单位;

(8)20**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2.督导抽查方式。

督导抽查工作应在各区、各部门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带队,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共同开展。各级治理机构要制定督导抽查具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对本级单位和所属地区的督导抽查工作,督导抽查中将重点关注治理工作薄弱的单位和地区。重点抽查将结合举报核查工作进行;可与其他专项工作或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组织的督导抽查,由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部分干部,并聘请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组成督导抽查工作组共同实施;既要抽查有关地区,又要抽查有关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

3.政策规定。要继续坚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区、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对复查纠正

整改情况和处理处罚处分情况,特别是责任人员追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

4.资料上报要求。督导抽查结束后,各级治理机构要逐级上报《“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见附件3)及《“小金库”资金购买各类消费卡问题统计表》(补充表1)、《以会议费、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统计表》(补充表2)、《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统计表》(补充表3),《“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及有关文字说明。具体报送方式:

各区、市国资局治理办必须于20**年7月29日前将《“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及补充表1、补充表2、补充表3,《“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报送市治理办。

(三)整改落实(截至20**年8月底)。

1.职责分工。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各区各部门要从年初开始首先抓好20**年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并针对20**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2.处理原则。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

政纪追究。对涉嫌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对情节严重、数额巨大、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进行集中通报,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

3.资料上报要求。各级治理机构要抓紧完成处理处罚等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和文字说明逐级上报。具体报送方式:

(1)各区、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抓紧完成所有所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处理处罚等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和文字说明,于20**年11月30日前报市治理办。

(2)市国资局监管企业集团“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必须在11月25日前将《“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和文字说明报送市国资局治理办。市国资局治理办必须于11月30日前将汇总后的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市治理办。

(3)市民政局治理社会团体“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全市性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于11月30日前将汇总后的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市治理办。

(四)机制建设(截至20**年11月底)。

1.必要性。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区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2.主要任务。各区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单位要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坚持防治并举,注重实效。20**年构建防治&ld

quo;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成果,抓紧制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将制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抓紧督促实施。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加强和完善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监管相结合,研究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切实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3.职责分工。各级“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组织筹划各自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国有资产监管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共同参与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4.资料上报要求。各级治理机构要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并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见附件6)及文字说明逐级上报。具体上报要求:

(1)各区、市级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必须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见附件6)和文字说明,于20**年11月30日前报市治理办。

(2)市国资局监管企业集团“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必须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见附件6)和文字说明,于20**年11月25日前报送市国资局治理办。市国资局治理办必须于11月30日前将汇总后的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市治理办。

(3)市民政局治理社会团体“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全市性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和文字说明,并于11月30日前将汇总后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市治理办。

(五)总结验收(20**年12月)。

按照《意见》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

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

1.总结验收方式。上级治理领导机构要对下级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

(1)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况。

(2)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工作成果取信于民。

(3)下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将检查、评价和验收工作形成总结验收工作总结,报送上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

2.资料上报要求。各级治理机构要将2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含总结验收工作总结)以及需要调整或补充的相关报表逐级上报。具体上报要求:

(1)各区、市级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必须将2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含总结验收工作总结)以及需要调整或补充的相关报表,于20**年11月30日前报市治理办。

(2)市国资局监管企业集团“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将2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含总结验收工作总结)以及需要调整或补充的相关报表,于20**年11月25日前报送市国资局治理办。市国资局治理办必须于11月30日前将最终总结材料以及需要调整或补充的相关报表,报送市治理办。

(3)市民政局治理社会团体“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全市性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2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含总结验收工作总结),并于11月30日前将最终总结材料以及需要调整或补充的相关报表,报送市治理办。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党的*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彻底清理“小金库”。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继第四次、第五次全会之后对“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出了部署。近期*同志又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区各部门要结合学习党的*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

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之中,从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今年的治理工作中。

各区、各部门要积极动员部署,层层抓好落实,保证在5月底之前提出落实意见,制定落实方案,层层落实到位。落实过程中,应采取问卷调查和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各区、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加强综合成效和正面典型宣传的同时,各区要在适当时候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各部门要在内部通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充分表明党中央和国务院坚决惩治“小金库”问题的决心,反映“小金库”治理成效,进一步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最高标准,切实取信于民。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各区、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政策规定、统一集中审理、统一汇总上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国资委等成员单位必须抽调精干力量到“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专职从事治理工作。各区、各部门治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督导,及时掌握本区本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地区和部门开展督促指导。要善于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检查等有效措施解决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各区、各部门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治理工作,要把垂直管理单位较多的部门当作重点,并按层级不同以基层预算单位为重点;社会团体的治理工作,按登记管理机关不同要以全市性社会团体和区级社会团体为重点,按性质和任务不

篇2: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民族中学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元月10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扎实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杜绝和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治的工作重点

1.要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合保卫干部管理学院内部的安全工作,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广泛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齐抓共管。

2.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值班、巡逻、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厉的管理措施防范各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3.要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学校基础设施,全面排查学校内部的水、电、教学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建筑、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器和食品、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规范,报警求助、应急处置设备、安全疏散通道必须齐全,确保安全有效。对在整治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学校应立即整改,如学校本身无法整改的,应加强管理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按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要强化学生宿舍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要认真排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严禁走过场,弄虚作假。

5.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纪律教育,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的事件发生。

6.要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7.集中力量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协作机制,要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全面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彻底整治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三.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校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组织布置、学校自查、检查整治、工作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布置、11月20日―12月10日,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布置。认真抓好整治活动的部署、实施、督促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学校自查,12月11日~12月20日,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按照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召开学校行政及相关人员会议,制定实施意见,着手对学校内部和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有能力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无法整改的,上报有关部门协助整改。

3.检查整治(12月21日―12月30日)。要对学校内部排查摸底后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属于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属于限期整改的,必须及整改责任人,并逐步落实整改结果。

4.工作总结.*年元月2日―10日,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进行认真总结。

四、专项整治的要求和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及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分工协作,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汇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等。

3.加强宣传,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加强法制、纪律、安全教育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的自身建设和安全管理,层层落实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完善和充实学校安全防范机制。

4.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常抓不懈。在认真总结以往与这项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整治和巩固并举的方针,应着力于制定实施学校及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校园及周边治安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以推进这项工作的持续开展。

篇3:关于在全市开展“满浮散懒庸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为持续深化“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成果,切实解决少数干部履职不力、能力不强、作风不实、纪律不严、效能不高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满浮散懒庸”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为指导,以“治满转观念、治浮正作风、治散严纪律、治懒增效率、治庸提能力”为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满浮散懒庸”等问题,促使全市干部思想观念进一步创新,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充满活力的新兴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作风保障。

二、治理内容

(一)治满转观念。重点治理工作缺乏创新精神,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稍有成绩便沾沾自喜,骄傲自大;视野狭隘,目光短浅,局限于部门、眼前、个人利益等问题,进一步创新思想观念。

(二)治浮正风气。重点治理作风浮漂,心浮气躁,不能沉心静气,埋头工作;深入实际少,调查研究少,热衷于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或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外出旅游;图形式、走过程,习惯于坐机关、收报表,听汇报、看总结、拍脑袋、乱表态等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三)治散严纪律。重点治理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缺乏团结协作精神,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风散漫,大局意识不强,自由主义严重,对全市重点项目和拆迁安置工作不积极配合,甚至策划、煽动群众*,散布不满言论;不干工作,牢骚满腹,缺乏工作激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网上聊天、购物、打游戏、炒股票等问题,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

(四)治懒增效率。重点治理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对上级部署的工作消极抵触,不讲求工作效率、质量,作风疲沓,办事拖拉,造成政令不畅、政策棚架;工作凭经验,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五)治庸提能力。重点治理工作标准不高,无特色、无亮点;能力不强,业务不精,作风不实,缺乏独当一面的工作胆略和魄力;胆小怕事,瞻前顾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敢担当,无所作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三、治理范围及时间

“满浮散懒庸”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时间从*年10月10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1、开辟专栏,强化宣传。在《济源日报》、济源电视台、济源人民广播电台、“济源之窗”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加大对干部作风建设、“满浮散懒庸”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大负面典型的批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2、开展十大不良作风评选活动。广泛发动宣传,组织开展十大不良作风评选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全面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

1、采取多种形式,严格督导检查。各督导检查组要采取明查暗访、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组织测评、查阅资料、录音录像、电话询问、核对办事记录等多种方式,督导检查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和“一创双优”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对各单位机关作风纪律、服务效能、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等情况明察暗访。各督导检查组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上报活动办公室。

2、定期召开例会,汇报督导检查情况。每周召开一次督导检查工作例会,各组向活动办公室报告督导检查、明察暗访情况。活动结束后,各督导检查组要向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督导报告。

(三)加大办案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察局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把查办案件贯穿活动始终。

1、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办事群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91-6633515)和电子邮箱(),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顶风违纪、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行为,要从严从快严肃处理,追究党政纪责任,媒体公开曝光。特别是对参与、阻挠、影响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拆迁安置或对信访稳定问题处置不力、消极应对的机关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肃惩处,绝不姑息。情节较轻的,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选择典型案例,印发全市各单位,组织公务人员展开讨论,剖析原因,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行警示教育。

2、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违反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履职不力、办事拖拉、敷衍塞责,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3、启动重点项目效能约谈机制。为确保全市重点项目快速、有效推进,市纪委监察局实行重点项目效能约谈制度,采取效能约谈、效能督办、效能问责等有效方式,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四)组织评议评选,强化结果运用。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作风评价体系,对市直单位和重点涉企、涉民生的科室进行专项评议,在全市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组织”评选活动。

1、开展对市直单位集中评议活动。组织全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各镇(街道)及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特约监察员、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监督员对市直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前五名单位通报表扬。后三名单位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属垂直管理部门的,将评议结果函告其主管部门。

2、开展对市直单位百名科长评议活动。从全市筛选100个重点涉企、涉民生的科室和二级机构,组织各镇(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农村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对其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评议,前五名的科室,全市通报表扬。后三名的科室,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其负责人责令辞职或予以免职,对科室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

3、评先评优,弘扬正气。在全市组织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组织”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示范引导和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满浮散懒庸”专项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满浮散懒庸”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召开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强力推动,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满浮散懒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纪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等为成员单位,每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整改落实。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单位要把“满浮散懒庸”专项治理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和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对照“满浮散懒庸”的五种具体表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确保“满浮散懒庸”专项治理对中心工作的推动。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完善能者上、平者下、庸者让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淘汰辞退的动态用人管理机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等规章制度,形成“满浮散懒庸”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真正转变作风,提升效能。通过制度落实,从根本上解决“满浮散懒庸”问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全面发展。

附:济源市“满浮散懒庸”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济源市“满浮散懒庸”专项治理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徐家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田国强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宋万轩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成员:任利军市纪委副书记

王天平市委副秘书长、市直工委书记

李建新市委副秘书长

孙志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陶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好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满浮散懒庸”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任利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篇4: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为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校及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特制定20**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师生、服务教学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实际,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研究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平安校园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师生违法犯罪案件和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校风树立、师德学习,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等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实现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原则

综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齐抓共管和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学校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要在进行治安秩序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重点和措施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治理难度大。学校要在做好常规管理的基础上,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治理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校的安全稳定,关系着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各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健全责任体系。学校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是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年初学校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工作职责,健全规章制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要层层承诺,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岗位责任书,建立校长包学校、学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坚持“一票否决制”和“四不放过”责任追究制,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学校校长每季度至少组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一次安全稳定工作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分析和解决一定时期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教育局把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能力和实绩纳入年终教育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单位领导、学校和教师评优评先、职务晋级的重要依据。

3、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广泛开展平安级部、平安班级、平安文明家庭等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创建活动要做到“五有”,即:有创建机构、有活动方案、有长效机制、有活动资料、有活动效果

4、强化校园安全基础保障建设。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校园安全基础保障,提高校园治安防范工作能力。一是增强治安保卫力量。各校要进一步按照综治委有关要求,调整和充实学校门卫力量,落实24小时校园封闭和校领导带班、教职工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建立相应保障机制。有条件的学校要成立青年男教师义务护校队伍,切实增强学校的治安保卫力量。二是提高技防水平。各校要利用一定资金完善校园重点部位监控和报警系统的建设,并做好技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确保其正常有效工作。同时,要切实将人防与物防有效结合起来,确保学校安全。三是建立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学校要充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能,积极主动联系所在地的综治部门,协调公安、交通、卫生、消防、工商等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活动,重点治理“小餐桌”、流动商贩、网吧、游戏室等非法经营和打击校园周边骚扰学生的“无业游民”,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周边治安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安全。

篇5:企职工生活区社会化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办发号)、《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后职工生活区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府厅发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市属改革国企职工生活区社会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家委会作为企业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所在企业和政府的指导下,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市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家委会现状与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和不断提高的管理水平已不相适应。将家委会改制为社区居委会及其他职工生活区社会化管理移交当地政府,纳入社区管理,对于完善居民自治功能,扩大基层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原则

从工作实际出发,整个国企生活区社会化管理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类指导,合理调整,便民宜管,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工作要求,本着“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企业协助”的工作原则,完成我区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后职工生活区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任务。

三、移交的主要形式

1、家委会移交。对成建制的家委会移交并改制为社区居委会。由家委会所在企业单位与所在街办充分沟通后提出申请,区民政局负责提出意见并报政府审批。

2、生活区移交。对未设立家委会的职工生活区,各街办(镇、场)要结合本地实际,将生活区纳入到当地社会化管理范围。本着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便于资源开发,以街巷道路地缘为主、户数服从地缘的原则,结合原有社区情况,对家属生活区进行合理划分。需要进行社区划分的各街办(镇、场)将划分方案报区民政局审核后,统一报政府审批。

职工生活区规模在500户以下的,成立居民小组,整体划入就近社区;规模在500户以上的,或规模在500户以下但相对独立的,可单独设立社区,社区规模一般为1500户左右,最高不突破*户。

四、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中的任务

1、区综治办负责指导社区综治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以及社区和谐平安联创中心的建设,落实综治工作措施,开展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指导社区按要求设置消防自救点,配备消防设施,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区财政局负责根据相关规定,落实社区工作经费,以保障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同时,根据企业职工生活区移交的实际状况,对前期为完善社会化管理所投入的一次性经费,按现行渠道落实。

3、区城建局负责协调生活区内路面硬化问题和“绿化进社区、绿色飘万家”工作。

4、区市容局局按照现行管理体制,负责督促指导生活区今后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市容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投入,根据生活区的实际情况,添置和建设环卫设施及公厕。

5、区房管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指导社区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按现行管理体制,负责指导协助街道解决生活区的化粪池、落水管、窨井盖等问题。

6、区卫生局负责在有条件的生活区协调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与有关社区协调居民到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将社区居民纳入到就近的卫生服务机构管理。

7、区文广版局、区教体局根据生活区的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负责组织开展“文体进社区”等活动;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投入,为小区添置文化和健身设施,丰富社区居民文体生活。

8、区民政局负责督导各街办(镇、场)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抓好家改居后的社区建设、居民自治等工作。

9、各街办(镇、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改革国企职工生活区今后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根据生活区实际情况,在生活区设置室外宣传、公示栏,由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宣传栏的具体内容

10、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将职工生活区社会化管理的相应工作纳入各自的管理范畴。

五、社会化管理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国有企业改革后职工生活区社会化管理移交是国企改革后续必须做好的工作,是完成国企改革任务的重要标志。各街办(镇、场)、区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针对各生活区的具体情况,采取“一厂一策”的具体工作措施,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完成任务。

2、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国有企业改革后职工生活区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街办(镇、场)、区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多方联动,避免出现管理的盲区和盲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检查各街办(镇、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平稳过渡。

4、对省属国有改制和关闭破产企业的生活区移交属地管理的各项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参照本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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