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区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实施办法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工区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实施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2-01-2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六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区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工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十个一”活动,为确保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富有成效,现制订“十个一”活动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深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为抓手,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抓好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使职工牢固树立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与效益、与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实现“零事故、零违章、零隐患”的“三零”目标。为工区打造“平安区队”和全矿顺利实现“103657”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具体实施办法

1、“职工每天学一条安全生产法规活动”。由技术主管杨成新负责,技术组根据各工种实际应用,编排好针对性强的学规程规划、措施和学习资料,及时下发各队各班组,各队党政要高度重视,及时根据工区的活动要求,认真组织职工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学习日、政治学习日的有利时机进行学习。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承诺签名,各队队长负责组织职工进行签名承诺。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工区还将在中下旬组织全区职工开展一次全员学规程闭卷考试活动,技术组根据学规程规划,分班组、按工种拟出考试题,要注重实际操作应用,针对性强,对考试中取得优良成绩的给予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考试成绩差的给予处罚,具体奖惩办法由技术组制订。

2、“每名职工查一条安全隐患活动”。由副区长余杰负责,各队队长、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发动实施。工区调度设立专项记录薄。凡职工对照法规和本区管理规定,自查的有效隐患,经队党政领导和工区党政领导复查属实的,一般隐患给予10-20元奖励,较大隐患20-50元奖励,重大隐患50-100元奖励,月底奖惩兑现。同时对查隐患成绩显著的队给与一定的奖励,对于组织不力、效果一般的队给予处罚,并在月底做出奖惩决定。对查出的隐患责令有关的队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有关队的领导不重视、不整改的视情节,根据工区规定进行处罚。

3、“每周组织一次‘典型三违’行为反思教育活动”。由总支副书记李居坤牵头,技术组负责提供案例资料,各队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定于每周三各队安全活动日,各队安排专人负责活动记录和参加人员签到工作,反思教育内容、活动效果、讨论情况要记录详细,妥善保存。

4、“组织职工每人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由总支副书记李居坤牵头,各队工会小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工区负责打印合理化建议表下发全体职工,各队征集的职工合理化建议要于16日前报工区车间工会。车间工会负责对职工合理化建议进行筛选整理,将有使用价值的报工区党政统一研究,采纳的给予适当奖励,并将有重大使用价值的报送矿工会。

5、“每周组织一次党政工团负责人和群监网、青安岗、民兵哨联合安全大检查活动”。由副区长余杰、总支副书记李居坤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检查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于查出的问题分别限期落实整改,各队要正确对待,抓好落实,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合格的要加重处罚。

6、“组织一次工班长以上干部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会”。由技术员张保东负责组织实施。各队、各班组要实事求是地对本队、本班组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差距、不足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下步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同时一并总结、分析上半年工作中所取得成绩及好的做法,切忌大话、空话,要切中要害、针对性强。

7、“开展一次怎样保证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由党总支书记牵头,各队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各队要有专项记录,活动情况、参加人员签名、活动方式方法要记录详实,不得弄虚作假,活动方式可以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或专题讨论会进行。活动时要提前向工区党总支汇报,征求派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8、“组织一次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由党总支副书记李居坤牵头,工区工会负责、技术组和各队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各队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技术组要及时印发复习材料,下发各队进行学习,并按照技术比武规划内容及时组织开展理论考试,确保比武活动的顺利开展。

9、“组织女工开展一次送温暖活动”,此项活动由党总支副书记李居坤牵头,刘学平具体组织实施,并根据工区工作的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集工区现有的女工,合理的安排此项活动的开展。

10、“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警句征集活动”。由团总支书记自彦负责组织实施,技术组密切配合,各队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组织职工积极参加警句的征集。工区将于6月19日,对征集的警句进行评选,对于好的警句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有15条警句被评为好警句的队或班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组织不力的队或班组,工区也将酌情予以处罚。此活动于20日前结束。

四、活动要求

(一)此项活动,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各项活动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活动的开展,制订好保证措施,要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实施,齐头并进,确保落实到位,富有成效,并将活动进展情况定期向工区党政汇报。

(二)活动期间,各队和各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广泛开展,不得搞形式主义。各队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全区最大的政治和效益,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服从各项活动负责人的安排,不得推诿扯皮,工区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项活动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职工反映的不良现象,查出一项、处理一项,并追究主管队长、支部书记责任。

(三)活动结束后,各项活动负责人要将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地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并将总结材料报工区党政,以便工区月底进行总结表彰。

(四)六月底工区将对各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认真、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活动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并严格实行责任联带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通报批评。

此项活动自本安排意见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篇2:“百所千人进社区下农村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和部署,某某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了“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的重大决策。根据某某委办公厅《关于在全某某集中开展“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赣办发[*]5号)和某某厅《关于开展“百所千人进社区下农村”活动的通知》(赣司发[*]7号)要求,结合我某某律师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某某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围绕和谐兴赣、创业富民的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广泛深入地开展“百所千人进社区下农村”活动,积极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营造基层干部群众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积极拓展律师法律服务领域,努力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成果,提高律师队伍素质,为推动我某某经济社会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和提供法律服务,使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努力创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氛围,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提供法律援助和助学扶困,使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帮助,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缓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通过进社区、下农村、入企业,使广大律师进一步了解基层,了解群众,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履行好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使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律师,了解律师,信任律师,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使社会和谐平安,人民安居乐业。

三、活动方法

按照某某厅《关于开展“百所千人进社区下农村”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主题教育活动“声势要更大、氛围要更浓、参与性要更强、效果要更好”的总体要求,组织所辖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社区、下农村、入企业,送法上门,为群众宣讲法律,提供方便、快捷、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活动时间从5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在活动期间,根据律师工作的特点,各地要积极组织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好以下活动:

1、开展“结对子”法律服务活动。每个律师事务所都要与1个社区、农村或者企业结对,并与结对对象签订结对协议,积极开展各种法律服务;每个律师事务所要组织本所律师至少与3户(名)贫困家庭或贫困学生结成“一对一”帮扶对象,每月定期上门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学习情况,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2、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每个律师事务所要组织执业律师每月至少1次到结成对子的街道社区、农村、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有针对性地宣传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制动态,帮助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每一个律师事务所都要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通法律援助热线,公布法律援助专线电话,老百姓遇到什么法律问题需要指导或解决时,可直接求助于援助热线。活动期间,每一名律师要参照法律援助条件办理2至3件法律援助案件。

4、举办送普法图书“进村入户”活动。各律师事务所要到结成对的街道社区、农村、企业开展送普法图书进村入户活动。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购或选编诸如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房屋买卖、物业管理、交通安全、房屋租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工作、学习息息相关的普法图书赠送给结对单位。以法制读物的形式,向老百姓提供基础法律知识,指点法律迷津,让老百姓获得必要的法律知识,使老百姓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能够做到心中有数。每个律师事务所至少要向结对单位赠送普法图书100册。

5、为解决“双清欠”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引导和发动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建设领域纠纷当事人之间的非诉讼协商、调解活动,使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尽可能通过非诉讼方式得到妥善解决。对确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案件,鼓励和支持律师接受委托,代理其参加诉讼或与相关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对于经济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可以适当减免律师服务费。活动期间,每个律师事务所至少办理1件“双清欠”案件。

律师在参与这次活动的过程中,代理涉及有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过程中发生的重大案件或群体性案件时,一定要慎重、妥善处理并遵从《律师办理重大案件请示汇报制度》(赣司律[*]25号),及时报告。

四、活动要求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某某厅《关于开展“百所千人进社区下农村”活动的通知》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指导。同时,结合以下几个要求,重点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第一、要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当前,全某某上下正在深入开展以实践“**”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百所千人进社区下农村”活动,是丰富先进性教育活动内容,增强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效的一个有效载体。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这一主题教育活动与党员律师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律师把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投入到和谐兴赣、创业富民的实践中去,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增强党员律师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更好的发挥各级律协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要与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是律师管理工作中的基础环节,也是律师事务所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建设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律师行业的社会声誉,关系到律师事业能否健康发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通过参与“百所千人进社区下农村”活动,可以增强同社会的融合,加深与社会公众的情感。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积极广泛参与这些活动,是其职业的内在要求和价值体现,同时也有利于拓展律师服务领域,从而全面推动我某某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第三、要与律师诚信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诚信是对律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生命线。有了诚信,律师就有某场,律师就能生存能发展;如果律师失去诚信,就会失去自己的业务,甚至导致整个律师社会公信度的丧失。只有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形象,才会有律师业的生存和发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通过参与“百所千人进社区下农村”活动,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参加义务法律咨询、捐资助学、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是律师行业树立诚实守信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

第四、要与评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这次活动的情况要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在这次活动期间有突出表现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可以酌情优先考虑评先资格或者在评选过程中加分;凡是敷衍了事、推卸责任或者没有完成这次活动的内容的,均不得参加评先创优活动。

篇3: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以“减少事故发生,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部署要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采取员工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集中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活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范围

(一)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从6月1日至30日,各企业门前、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在集中咨询日组织集中宣传活动,设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咨询站点,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材料。

(二)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各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都要参加,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总公司将加强督导,并将所属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开展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开展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活动。企业班组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强化现场管理为主题,充分利用班前会,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讲评的安全活动,增强活动知识性和趣味性,使每个人真正做到“四不伤害”。企业要及时总结推广班组安全建设经验,做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四)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按照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我市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全面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围绕主题,以开展各种活动为手段,组织员工特别是青年员工积极参加。通过竞赛和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反“三违”、防事故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以“反三违、零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发动全体员工,从企业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间、班组、生产岗位,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集中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实现“零事故”月。

(七)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对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机会,进一步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对未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以同行业中的事故为鉴,举一反三,通过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

(八)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根据国家确定的6月份第三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各企业都要在完善、评审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或消防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集团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总经理孙有刚同志任组长,副总经理巩涛、安监中队长任涛同志任副组长,总公司安监科人员及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中队,杨其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制定活动方案,指导和督查各企业开展活动的情况。要求各企业同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各企业要深入发动,明确职责,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集团总公司、安监中队组成督查组,对各企业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并于活动结束后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31日和6月30日前报集团总公司安监中队。

篇4:教育局争创社会安全工程先进单位实施规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服务第一要务,构建平安社会”活动,争创“社会安全工程”先进单位的实施方案》(办字[~]54号)精神,为加强争创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积极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认真组织实施“社会安全工程”,努力实现“把我市做大做强、做优做美”的工作愿景,使我区教育系统的争创工作更加深入扎实的开展,制定以下工作规划: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局进一步明确“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局长亲自抓”的安全工作管理机制,经常性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各学校也要按照有关要求,对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将安全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做到目标具体到人、责任到位,建立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明确由一名副校长主抓的工作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安全与治安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教育局研究制定并下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措施100条》,使学校安全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二、增强师生法制观念,保持良好治安秩序

加强学校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增强中小学生法制意识,是培养四有新人的重要内容,也是实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学校良好教学秩序和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基础工程。要始终坚持把德育、法制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计划当中,做到常抓不懈。目前,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都配有兼职法制副校长,要借助他们的力量,依靠他们的特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妥善解决学校遇到的一些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增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活力。

教育局将每年的5月份定为“法制教育宣传月”,广泛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各学校每学期要至少安排一次全校性的法制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注意做好劣迹生的教育转化工作,降低学生违法犯罪率,维护社会稳定。通过采取这些有力措施,扎实推进道德、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使校内治安管理有序,无刑事和治安案件和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师生对校内治安满意度要达到97%以上。

三、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设施完善

全区各学校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配备配齐教室、活动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场所的消火栓及其他必备的灭火器材,室外消火栓及防排烟设施。一些特殊场馆,如电教室、语音室、计算机教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要配备火灾报警系统。

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常性的组织学校安全大检查,争取不留死角死面,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种安全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状态。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要立即无条件停止使用,确保不发生消防、食物中毒等事故。

四、建设“平安校园”,整顿周边治安环境

根据全省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及我市综治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教育局、公安局、城管局、防疫站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行动,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大好局面,取得实际成效。一是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力度,校园周边无涉及师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二是要加大校园周边摊点及非法建筑的清理工作力度。教育局会同区城管、各办事处等部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清理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的网吧和经营性娱乐场所、门前流动摊点、非法建筑等,使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各学校门前要建立必要的交通设施,如速度标志、斑马线等。

二oo五年十月

篇5:殡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施规定

为了强力推进我街殡葬管理工作,确保区人民政府下达的一级责任目标落实到位;确保我街殡葬火化率100%,属地火化率100%;确保殡葬市场管理秩序,促进殡葬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根据*《殡葬管理工作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殡葬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凡出现1例棺葬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必须在7月之内进行取尸火化。同时,对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100元。

二、凡出现1例棺葬或套葬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其住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罚款1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或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所在单位住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扣除全年预算外工资300以上、5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

三、凡属救助照顾对象的直系亲属出现棺葬或套葬的,除在7日内必须取尸火化外,属6种救助对象的、城乡低保对象的、享受农村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对象的,按照有关文件重新从严核实,如不符合条件取消其享受资格。属申请各类定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对象的,三牛肉不予审核、申报、审批。

四、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或职工,按照住点包块的责任范围,凡出现1例棺葬或套葬的,给予2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棺葬或套葬的,给予扣除全年工资5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调离民政部门,并降职使用。

五、经年度目标考核,凡火化率未达到100%、出现棺葬或套葬的实行一票否决。农村工作指导组、村、社区居委会,单位不能被评为红旗单位、文明单位、个人不能评为标兵、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或优秀公务员。并且分别给予党政正职500元、分管副职300元的经济处罚;凡火化率低于5‰且出现棺葬或套葬的、或出现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单位,列入当年的重管单位;凡连续2年纳入重管单位的,其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按有关程序进行罢免。

六、严禁制作和销售棺木。一经发现处以销售价格1―2倍的罚款,并且没收所有棺木。

七、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凡邾城街范围内死亡人员必须由街道统一指定的殡仪车统一运送。殡仪车运送价格必须按区物价局统一核定价格执行,实行一价收费制。如发现抬商价格或巧立名目收费,除没收全部超标收费外,处以超标收费3―5倍的罚款。如屡教不改仍要滥收费的,撤换殡仪服务员。

八、实行死亡人员登记制度。各单位由分管民政负责人每月定期如实向街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的死亡人员。如隐瞒不报,一经查出除按以上有关规定执行外,罚款50元。

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凡举报1例棺葬的,经民政部门查证核实,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并为其保密。各信息员(分各单位分管民政负责人兼任和民政部门确定的专职人员两种),对死亡人员隐瞒不报造成棺葬的,一经查出兼职信息员按以上规定从严执行。专职信息员取消其各种待遇。

十、本暂行规定自~年9月20日起执行,如与以前相关规定不符的按此规定执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