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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1-12-27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教师、各年级组长、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幼儿入园、离园时,保安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三.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

(2)园长、保健教师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师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4)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事故应急处理:

(1)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将幼儿送往医院,并向园长汇报;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保健老师、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篇2:单位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是保持单位稳定和做好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和前提。对单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为此,根据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紧急突发事件的范围

1、因各种因素、原因引发的群体性*、请愿、非法*、罢工、*、*等情况和事件。

2、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3、火灾,交通事故以及其它较大的治安灾害事故和地震等损失较大的自然灾害事故。

二、基本原则

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是预防和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总原则。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职工的利益,有利于稳定大局,依法快速,是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具体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是做好安全工作,保持稳定的前提。全局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到第一线,及时分析掌握动态,把各类不安定的因素尽可能地消灭在萌芽状态。

2、坚持党政领导共同负责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局长对单位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全面负责,单位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协助局长处理各项工作,各科室密切配合。

3、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依法办事

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迅速判明其性质用不同的方法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依法处理事端,遇到难以定性的问题,决不轻易下结论,以防激化矛盾。对触犯法律的不法分子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犯有严重错误的职工,按局规严肃处理。

三、处置程序

初发阶段。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或发现不稳定事端苗头后,应迅速将情况报单位领导小组,同时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协调处置疏导,掌握情况。

发生阶段。单位处置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指挥协调,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事件发生单位应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报告局长。单位人员除在现场处置事件的外,均应监守各自工作岗位,并按处置分工做好自己的工作。

结束阶段。处置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以适当的方式向全局员工通报,进行教育,不断改进工作,堵塞漏洞,避免事端再次发生。

篇3:建设局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处置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突发险情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城市重要公共基础设施服务构架,在城市道路桥梁突发险情时,有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处置指挥体系;有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处置保障体系;有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防患未然的应急处置防范体系。实现全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险情应急处置领导一元化、指挥职能化、决策科学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

1.2编制依据

依据《*应急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应急工作方法》和《*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城市道路桥梁设施是指区管养范围内的道路和桥梁,突发险情事件是指:①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出现大面积空洞、发生大面积沉降,危及车辆、行人的通行安全;②自然灾害使桥梁梁体出现明显裂缝、位移,跨中部位出现横向贯通裂缝;墩台倾斜、移位倾斜、防撞墙大面积受损失去作用;拱桥拱部出现明显裂缝,拱部出现横向贯通裂缝,拱部下沉或拱脚有明显位移;③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城市道路桥梁不能安全运行等。

1.4工作原则

城市道路桥梁突发险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为主”。区建设局负责全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并负责和协同应对全区性的重大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市政所和相关街道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快速反应,运作高效。城市道路桥梁突发重大事件信息反馈及时、应急指挥反应快速、应急处置运作高效,使事态和局势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控制。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道路桥梁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定期评估道路桥梁实际技术状况,编制预防性应急预备技术方案。

依靠科技,减少危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行政区域内突发城市道路桥梁事件的应对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及工作机构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要求,设立*突发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区突发城市道路桥梁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分管城市道路桥梁管理的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科室、系统基层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全面负责全区突发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管理工作。其工作流程图如下:

区建设局局长

区建设局分管副局长

区建设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程科

生产科

市政所

2.2专家组

区建设局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道路桥梁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预测

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信息监测与预测

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范围,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可能造成的城市道路桥梁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信息报送渠道、时限和程序,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对可能引发的突发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在2小时内上报区政府。

4、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及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1信息报告

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发生后,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立即报告区政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生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内容。

4.2先期处置

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发生后,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做好事发地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市领导批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4.3应急响应

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应根据城市道路桥梁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处置相应事件。并通知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以便开展现场抢险工作,做出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提出处置建议迅即向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报告,并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批准后实施。

4.4应急结束

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工作完成后,应急处置队伍应撤离现场,突发道路桥梁事件状态的解除,由领导小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转入城市道路桥梁正常维护管理工作。

发生城市道路桥梁事件的城市道路桥梁主管部门,事故责任单位要适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调查材料报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区人民政府备案。

5、恢复与重建

5.1调查及评估

在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时,领导小组会同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防止发生类似事件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形成书面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政府。

5.2恢复重建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损情况,要积极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6、应急保障

6.1队伍及装备保障

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应组建一支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抢险处置队伍,明确抢险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对抢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人员调整和补充。应选择素质较高、技能优秀的人员进入应急处置队伍。

应急处置队伍应根据不同的处置内容,配备足额、优良、适用的各种应急处置装备,并对应急处置装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6.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x

>6.3物资保障

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应储备相应的各种应急处置物资,确保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处置时所需的物资供应。

7、监督管理

本预案经区政府审查同意,一经发布具有行政强制效力。

领导小组处于启动状态时,全区所有从事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工作的部门、作业队伍,均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度,参与有关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拒不服从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对参加突发城市道路桥梁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8、预案管理

本预案经区政府审查同意并发布实施后,由区建设局负责具体解释与组织实施。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由区建设局修订完

篇4:民族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民族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一套健全的应急方案,确保组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保障参与师生的生命安全,参照《湖北民族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分类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

1、由于饮食卫生或天气变化等导致实践团队成员身体不适;(2)由于交通安全(例如:交通事故、行进当中摔倒等)出现轻微交通事故,造成实践团队人员皮外伤的;(3)在从事实践工作过程中出现纠纷(如争吵、打架等)造成实践活动无法开展或成员出现皮外伤;(4)在从事实践活动中遇到自然灾害(如洪山,地震、滑坡、病疫)造成人员轻微受伤;(5)其它事故(如水、电、火等意外)造成人员轻微受伤。

(二)较大突发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常见病或受轻度伤害的事件,或因遇到自然灾害导致被困。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突发急性病病危或受重伤的事件。

(四)特大突发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死亡的事件。

三、处置措施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

团队做好充分准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并配备可以预防和治疗常见身体不适和轻微受伤的日常药物,出现此类事件,团队成员要齐心协力,相互帮助共渡难关。

(二)较大突发性事件: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可以根据情况终止社会实践活动,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将病患送到附近医院进行相应治疗,待病情好转后再行开展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20,将病患马上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给副组长。

(四)特大突发性事件: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10,与交通安全相关的立刻联系当地交管部门,立刻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应急工作组组长。

篇5:大学生群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当学院发生较大规模学生群体事件时,全体学生管理人员要做出快速的第一反应,及时做好控制和信息上报工作。学生问题历来倍受社会关注,而且是牵一发动全军的问题,一旦处理不当或延误时机极容易引发其他连带问题。而当代大学生大都涉世未深,容易被外界利用。我院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对学生问题十分关注,要求各部门做好应急工作的预案,做到有备无患。鉴于上述要求,每位学生系统工作人员必须克服忽视、麻痹、侥幸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学生群体事件中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除增强服务意识,把日常服务工作做好外,还必须做好防范工作,确保万无一失。特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原则

教育为先、科学决策;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基层调解、落实责任;依法处置、慎用警力。

二、学生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一)学生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学院成立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总指挥、校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学生处。学生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学生群体性事件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负责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现场处理组

由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团委以及各系负责人组成。负责解释和宣传有关政策,减缓或化解集中矛盾和焦点问题;稳定现场人员情绪;尽快疏散聚集人群;调查事发原因。

2.后勤保障组

由后勤处、保卫处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聚集现场的水、电供应以及环境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

3.治安保卫组

由保卫处、学生处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维护聚集现场及周边的秩序,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做好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冲突升级。

4.信息组

院办、学生处、保卫处以及各学院迅速组成信息互通部门,各系(班)将信息上报院办的同时,须同时抄送学生处和保卫处。信息组由学院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宣传部以及各系学生工作负责老师组成。负责及时将有关信息向上级部门汇报,并视具体情况通报相关部门,确保联络渠道的快捷畅通,以获得相应支持。

5.医疗救护组

以学院卫生所为主,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及时救护现场受伤人员,对伤情严重者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6.善后工作组

由学院办公室、学生处、团委、各系学生工作负责老师组成。负责掌握有关人员的思想动态,掌握活跃分子情况,积极做好跟踪疏导和巩固工作,及时落实相关政策。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1.开展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巡视检测工作。全体学生系统教职员工都要提高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主动巡视监视学生群体性活动,值班老师、各类活动的带队老师更要提高警惕性,发现突发事件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或领导汇报。

2.建立信息逐级报告制度。发生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相关系应急工作组汇报,各系应急工作组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工作委员会汇报,并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3.严格执行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并根据情况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未得到指示前,对可能影响事故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进行保护。

4.信息发布纪律。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经应急工作小组同意,在确定事件性质或者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作出决定之后由相关部门发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更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应急保障

1.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2.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将伤病人员送往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援。

3.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疏散、隔离等措施,并做好学生安抚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4.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工作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事件处理进展。

5.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根据事件性质,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亲属、教师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

五、应急预防处理措施与程序

1.值班教师发现有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抚、劝说等措施,避免事件的扩大。

2.值班教师和主管领导可以对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主要责任人采取带走或隔离等措施,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3.值班教师或负责教师应根据事件的发展态势及时向工作小组报告,经过院领导同意后,应急工作小组应及时向派出所等政府救助排险机构求助。

六、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摆在维护政治稳定与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位置。

2.严格落实各系在化解矛盾、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以及情况通报工作的责任,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3.强化组织领导,动员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4.建立、健全快捷灵敏的预警机制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机制,做到尽早处置,避免其升级蔓延。

5.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队伍素质。

6.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工作。

7.把握政策,依法处置,按照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原则和"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的基本要求,有理、有制、有节地开展工作。

8.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让广大师生知法懂法,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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