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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1-12-26

第一章总则

一、为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明确权责、相互协作,逐步实现人员、物资、信息等资源的共享和有效配置,进一步提高我局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效率和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局系统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在局系统内的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地区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地震、雷电、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等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处、社发处、农村处、交流处、监察室、信息所、交流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人组成,联系人为办公室主任,备用联系人为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成立抢修抢救、服务、保障、技术、安全等专业组进行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局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与善后处理工作,检查指导局属各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响应与善后处理工作,以及组织物资、人员、资金的落实。

2、根据市政府预报、通报,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研究本系统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并向群众传达突发公共事件情况,保证上通下达,作好预防工作。

3、确保通信畅通,依照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向群众公布24小时通信电话。

白天电话:8888888(早8:00-晚6:00)

夜间电话:666666(晚6:00-次日早8:00)

4、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制订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技术方案,负责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坏,组织抢修单位和居民区电、水、气、通信等,安置受灾职工吃、住,确保机关和系统职工家属工作日常生活不受重大影响。

5、组织后期处理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向市政府报告单位突发公共事件情况,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总结工作。

三、专业组组成与职责

局系统成立5个专业组开展应急预案实施工作,每个专业组除组成人员外,另设后备组成成员,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应根据专业组性质,明确具体参与人员。

1、抢修抢救组,由办公室水电、气暖专业工人和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机关处室人员共10人组成,职责为抢救国家财产,消防灭火,抢修因自然灾害或事故灾害造成的断电、停水、停气,搭建临时防护设施总负责: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和局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

2、服务组,由办公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10人的服务队伍,主要任务在发生灾情时疏导群众撤离,组织救助老弱病残人员和有困难家庭群众,负责对灾情有伤人员医疗服务工作。总负责: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人事处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

3、保障组,由局机关办公室、计财处和机关物业服()务中心组织10人的后勤保障队伍,负责救灾物资供应,保证每年在行政预算中留有1万元储备金,保证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量,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生活不受影响,保证工作车辆使用;总负责: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4、技术组,由社发处、交流处、农村处、信息所组织10人的技术保障队伍,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宣传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的疾病预防、防治科学知识的教育工作及通讯、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后的设备软硬件恢复工作。总负责:分管宣传工作的副局长,计划处处长负责日常工作。

5、安全组,由监察室及机关处室组织10人的安全保卫队伍,在发生公共安全事件后,负责机关大院和家属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总负责: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图:

第三章应急行动方案

依据市政府发布预警或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我局应分级响应实施行动预案,由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有步骤地开展各专业组的工作,同时,积极服从市上对人员、设备、物资的统一调配。

一、紧急避难场所的确定,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局系统的紧急避难场所为机关大院篮球场和机关食堂前的空地。

二、对预警事件的处置

1、依据市政府发布预警等级,根据要求,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出差人员、外出车辆的召回。

2、组织局系统职工学习有关知识,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技术组开展通讯、信息网络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保障组开展经费、物资准备工作,其他三个专业组人员到位,并开展值班工作。

三、对外部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对局系统已造成影响的,由各专业组依据职责,开展应急预案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尚未对局系统造成影响,但可能带来影响的,则根据事件的性质,由相应的专业组开展检查、预防工作。

3、突发公共事件对局系统没有影响的,则对应开展各项教育工作,避免局系统可能出现类似事件。

四、对局系统内部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处置

1、重大交通、房屋安全事故

由抢修抢救组、服务组、保障组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局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联系人负责及时向市上相关部门汇报具体人员和财产情况、开展措施情况。

2、通讯、信息网络安全事故

由技术组负责与市通讯、信息网络供应部门取得联系,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设备的自检和软硬件的恢复工作。局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联系人负责及时向市上相关部门汇报通讯、信息网络的恢复情况。

3、公共卫生事件

由技术组负责对与市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情况,需要隔离的,则在局物业中心设立隔离室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保障组迅速采购隔离人员后勤用品,服务组负责隔离人员的看护、协助家属解决家庭困难。

4、突发安全事件

安全组、服务组、保障组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局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联系人负责及时向市上相关部门汇报具体人员和财产情况、开展措施情况。

第四章后期处置

一、组织后期处理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等级,造成损失大小由局办公室、计财处组织直属事业单位市科技信息所、x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交流中心等单位财务人员对其单位损坏财产进行评估、造册,如实向市政府汇报。总负责: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条财处处长负责日常工作。

二、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为了确保人民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由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全保证委员会,负责机关财产和家属院安全保证工作。总负责: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篇2: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学校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生及教师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参照上级各类文件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大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聚众闹事等群体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具有连锁性、复杂性和放大性的特点,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城子乡小学涉及一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新城子乡小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分管人员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班主任及教师的作用,依靠全体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l.6应急预案体系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新城子乡小学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应急办)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在沈北新区教育局领导下,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2执行机构

学校安全保卫处(学校应急办)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学校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一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向区教育局安全教育科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结本次应急事件的处理情况并向教育局安全教育科报告。

3.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4应急保障

4.1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联络,保障重大突发事件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加强与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讯运营企业的协调,必要时确保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师生播发、刊登或以短信形式发布。保证学校对讲机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4.2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络,并组织必要的教职员工应急抢险队伍,保障重大突发事件的人力支持。

4.3物质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重大突发事件的物资需要。

4.4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并加强与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络,筹措重大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做好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资金的使用、发放。

4.5技术保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4.6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治安工作。

4.7避难场所保障

提供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重大突发事件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能得到及时妥善安置。

4.8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4.9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学校公共场所消毒等工作。

4.10后勤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重大突发事件所需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5监督机制

5.1预案演练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学校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栏、课堂教学、班队会、广播、升旗仪式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师生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6预案管理

6.1本预案由新城子乡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校安全保卫处(学校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村小、学校各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6.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学校突发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一、应急处理救援组织网络、职责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设在中心小学校长室,下设应急办,设在安全保卫处。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是学校整个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处理救援相关部门和社区联络,负责协调应急处理救援期间各救援行动组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处理救援行动,保证应急处理救援工作及时、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负责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排查原因和责任。指挥部成员在接到事件报告或通知后,应火速(校内接报后5分钟、校外10分钟以内)赶到现场,并迅速了解和掌握事件基本情况,尽快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立即研究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1)人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总指挥职责

①决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②统一领导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人员和所需各种资源的统一调度;

③向公安、消防、卫生、安监、技监等相关应急救援部门报告,并始终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学校后,配合相关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④向城区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⑤向教育局报告事件情况和求援事项;

⑥向本校师生员工通报事件情况;

⑦根据教育局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件情况;

⑧负责事件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2、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现场指挥:

(1)突发校园安全事件:

(2)突发校园卫生事件:

(3)校内其它突发事件:

①火灾、溺水事件:

②群体性师生食物中毒、触电事件:

③交通安全事件:

④体育活动伤害事件:

(4)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现场指挥职责:

①根据事件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在事件现场指挥应急处理救援行动,力求把事件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事件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④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⑤把事件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总指挥报告;

⑥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⑧负责事件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3、突发安全事件现场值班人员:

(1)节假日值班:节日值班领导

(2)日常值班:值班教师和带班领导

(3)突发安全事件现场值班人员职责:

①在事件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件现场指挥;②在确认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后,向学校领导报告;

③按照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④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4.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

(1)通讯联络组:

(2)疏散引导组:

(3)医疗救护组:

(4)警戒保卫组:

(5)排险抢修组:

(6)后勤保障组:

5、应急处理救援责任制

(1)总指挥是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个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负总责。

(2)现场指挥和现场值班承担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事件抢险,对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和现场值班负责。

(3)学校定期进行安全考核,对安全工作做出显著成绩者,实施奖励。

(4)对校内发生安全事件,根据责任大小,实施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四)突发安全事件的报告与现场保护:

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应立即将事件地点、时间、类别等事件有关信息报告当日现场值班领导,由当日现场值班领导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再由总指挥向县局报告。迅速组织力量,全力保护现场,并在24小时内写出突发安全事件书面报告,报上级部门。突发安全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的情况;

5、事件报告单位。

(四)应急报告救援联系电话:

教育局值班室(行政办)89864693.89865360

教育局安全科89601195

急救中心:110(昼夜)

消防火警:119(昼夜)

紧急医疗救护:120(昼夜)

校长室:

新城子派出所:89862443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

1.防台风、建筑物坍塌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2.防暴雨雷击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二)事故灾难

1.交通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2.触电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3.火灾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4.溺水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5.体育伤害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三)突发校园公共卫生事件

1.突发校园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四)突发校园安全事件

1.犯罪分子持刀行凶、实施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2.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3.校园内发现可疑分子应急处理程序

4.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应急处理程序

5.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篇3:2022年市县区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水路交通应急体系主要应急任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5预警预报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启动

4.2应急响应行动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4通信

4.5指挥和协调

4.6应急处置

4.7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4.8信息发布

4.9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5.2调查总结与评估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6.2资源保障

6.3经费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7.2奖励与责任

7.3监督检查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预案解释部门

8.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应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和财产损失,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港口和航道发生的涉及人身安全、通过能力、环境资源、重要财产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交通主管部门具体

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实施以块为主、以条为辅、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2)根据相关部门(单位)的现有职责明确其应急任务的分工和具体职责,保障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响应程序规范有序。针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与支持保障、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等应急全过程,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应急体系。

(3)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支持作用,在预警预防和应急指挥协调中将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人力物力资源加以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4)做好应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水路交通应急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株洲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交通局局长(书记)、县地方海事处处长任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电信局、县卫生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公路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地方海事处,由县地方海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组织全县水路交通应急工作,传达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对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的指示;拟订全县水路交通应急工作政策、制度和规定,组织制订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启动与终止全县水路交通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指挥重大、特别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协调乡镇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组织后期处置与恢复、事件调查处理与奖惩。

2.2.2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承办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指导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具体组织水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练;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负责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港口、航道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

2.2.3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交通局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行业管理、组织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拟订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机构方案;参与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应急保障资源和技术支持。

县水利局做好相关水利水电枢纽的运行调度工作,为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便利条件。

县公安局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维护、爆炸险情控制、危险品清除、协助遇难人员的营救,以及必要的公众隔离、保障交通畅通等。

县安监局负责水路交通应急处置中的安全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县财政局负责审批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预算,并监督使用。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火灾扑救。

县电信局根据港口、航道应急工作的需要,提供有效的通信保障。

县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护。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湘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武警中队根据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人员及救生器材参与救援。

县环保局负责事发地上下游流域和周边区域的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污染防控和处置建议,协助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县农业局负责核查和报告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农业用水水源保护区,通知所属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受到直接污染和废弃物的间接污染。

县地方海事处承担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的日常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调动专业和社会水路运输资源参与应急行动;负责水上交通监控管制、水上危险物和污染物清除、水上救助与打捞清障,以及提供水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等。

县公路局负责协调解决普通公路物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3水路交通应急体系主要应急任务

水运事故灾难事件:如航道中断、港口瘫痪受损、港口危险品事故、核幅射超标事故、港口环境污染损害、水运建设事故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保障并恢复水路交通能力、预警预防水运事故灾难的发生、应急处置水运事故灾难事件等。

水路交通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暴力犯罪、集团犯罪、群体性事件、破坏港口设施、破坏航道设施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降低各类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保障航运设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自然灾害事件:如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提供水路交通运输保障、保护航运设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重大职业中毒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保障水路交通能力和运输畅通、提供应急救援物资运输支持、阻断疫情传播和救助伤病员等。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3.11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港口和航道突发公共事件风险源、诱发风险因素、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预警预防与应急对策以及其他内容等。

3.1.2信息来源:公众信息相关部门(水利、气象、地震、国土资源、卫生、公安等)提供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诱发风险因素的政府公布信息、专业实测和预报信息、秘密情报信息;交通系统相关部门(港口、航道及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部门)提供事发地港、航道、通航设施、危险货物运输、进出港船舶、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港口航道安全和社会安全信息等可能诱发港口和航道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源信息;其它有关机构及公众发布或提众有关的监视、监测、分析信息。

3.1.3信息报送:交通系统相关部门提供的风险源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具体报送程序按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办法》、《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办理;公众信息、相关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掌握的信息由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收集办理。

3.2预防预警行动

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根据对各方面信息的搜集、分析和核实情况,及时确定和发布所辖区域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指导和协调各有关方面开展预警预防工作。

海事部门:针对港口和航道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及时通报信息、编制应急预案,实行专用救捞船

舶和全天候动态待命和救助值班制度,随时执行救助打捞等救援抢险任务。

3.3预警支持系统

由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水路交通预警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维护、更新与共享工作,建立相关信息库和预报分析模型库,对事发态势及其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预测,提供科学的预警预防与应急反应对策措施建设,发布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防信息。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预警级别确定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分为一般(

篇4: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发生在幼儿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依据鹤山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应急预案专项抽查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市,区有关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原则

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幼儿园突发的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灾害,地质灾害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火灾,交通事故,疫情,食物中毒,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和危险品污染或泄漏,压力容器管到事故等;

(3)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或敌对势力破坏,恐怖暴力活动,以及集体*,*,*等重大集体事件;

(4)校园重大治安事件;

(5)其他事件。

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组长:文秀华

副组长“钟定科

成员:杨丽平王美彩梁凯欣吕文倩余艳珍

应急工作具体负责人:杨丽平职务:安全主任办公室电话8385203手机:

2.2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缓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缓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2.3

3事件报告

3.1报告范围

对于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给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和较为严重效果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具体负责人:杨丽平

3.2报告程序

幼儿园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现)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担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区教育局既有关部门报告。

3.3报告要求

3.1.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响当地政府报告,不得延迟。同时,应当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3.1.2准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象情况(3)事故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1.2及时。事故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1应急处置机构

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长:余艳珍副指挥长:吕文倩设立4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4.1.1救缓后勤组。负责组织应急救缓的指挥工作,负责物资,经费的保障。

4.1.2联络协调组。负责信息收集并及时向指挥长报告。及时响委办,政府办,市教育局报告情况,负责调度车辆,负责与消防,交警,防疫,医院等部门的联络工作。

4.1.3人员疏散组。负责伤亡人员及亲友和围观群众的疏散劝导和安抚工作。

4.1.4事故调查组。负责现场的封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负责参与相关部门的取证和调查工作。

4.2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4.2.1幼儿园接到报告后,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长或副指挥部长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4.2.2相关小组按要求立即进入应急救缓状态,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和疏散,并适时向公安,卫生等部门请求救缓。

4.2.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2.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4.2.5时间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宣传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4.2.6开展事故调查。

4.3应急救缓主要工作程序

4.3.1事发后立即终止有关工作或活动,及时疏散,保护其他学生。

4.3.2在现场的教职工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对受伤害学生进行紧急救治或直接向120急救进行求助,同时向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4.3.3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到达事故现场,积极组织开展救治工作,准确真实地向教育局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4.3.4在应急救缓中,幼儿园应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受伤害学生,及时告知其家长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做好安抚工作。陪同学生家长前往卫生机构慰问受伤害的学生。

4.3.5幼儿园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和各种证据,包括人证,物证(含文字,声像等材料等),避免事故现场遭到人为破坏,积极配合公安,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按公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据。

4.3.6落实教育,公安和卫生部门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3.7幼儿园及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通报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处理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化解矛盾,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思想情绪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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