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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勤杂工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10-13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打扫水房、厕所时,要穿好水靴,注意防止滑倒摔伤。

第三条用酸类制剂刷洗厕所时,要沿池壁倾倒,不得随意乱倒,防止灼伤。

第四条严禁使用湿布擦拭各类电器。

第五条擦拭玻璃要选择安全牢固的站位,检查门窗是否牢固。擦玻璃时要站稳抓牢,擦高处建筑玻璃时,必须系安全带。

第六条随时检查工作范围内的电源、电器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第七条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第八条下班前检查归明线路安全状况,关好水源,对口交接,接班人员未到不准下班。

篇2:院长岗位职责(医疗卫生事业)

1.在上级的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基建、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医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人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医院重要科研计划的拟定和开展情况,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应用。

6.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7.经常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对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査预决算,对开支较大的物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查把关。关心职工生活,创造条件改善生活和福利设施。

10.及时研究处理职工及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须指定一位副院长代行院长职权。

篇3:卫生局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草拟和制定我市卫生工作的地方性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及卫生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社区卫生规划的实施。

3.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组织指导全市急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及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4.制定全市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实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5.贯彻国家中医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中医药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药行业管理,监督、指导中医医疗、科研、教学及中西医结合工作,负责处理中医医疗纠纷,审核中医广告。

6.依据卫生法规、标准,依法监督管理血站,保证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对全市医疗质量和服务规范实施监督。实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注册和医疗机构从业许可证制度。

7.研究制定全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8.制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9.制定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促进卫生行业的行风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聘工作。

10.负责卫生外事和援外医疗队工作,促进本市与国际间卫生技术交流与合作。

11.负责市委保健领导小组确定的保健对

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12.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3.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14.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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