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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10-08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负责采掘技术管理和采掘标准化工作,对采掘安全承担技术责任;按规定下井带班,严格履行带班领导职责。

2、协助总工程师制订矿井采掘规划和计划,参与矿井水平延深、采区接替、技改项目设计和审查工作,保障矿井接续正常。

3、负责编制采掘工作面和巷道维修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和指导工程质量,根据现场客观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规程和措施。

4、负责指导、督促采掘技术人员工作。根据需要召开采掘技术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采掘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措施。加强采掘技术培训和创新研究工作,不断提升我矿采掘技术水平。

5、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并监督实施。协助总工程师制定重大隐患整治方案并指导实施。矿井发生事故时,协助总工程师和矿长应急指挥。

6、负责总工办和标准化办公室日常事务,做好矿井技术资料搜集、汇总、归档工作。

7、参加矿组织的工程验收、标准化考评、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的问题或隐患制定整改方案。

8、认真完成总工程师和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采掘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采掘副队长是各采掘连队正常安全生产必备的主要负责人,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单位正职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理顺各个生产环节,合理调配劳动力,提高生产效率,对现场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配合各采掘队长组织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在队长的领导下,抓好所带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各项《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2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第3条合理组织劳力,抓好出勤和工时利用,提高采掘效率。

第4条带领本班组职工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日,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做好队长的参谋。

第5条开好班前会,按时向调度室汇报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做好现场指挥,严抓工程质量,严格按规程要求施工。组织好班前、班后会,认真总结本班安全生产状况及执行好作业人员升井签名制度。

第6条带头执行矿规、矿纪,完成队长交给的任务。

第7条抓好现场工程质量,设备维修质量、煤炭质量、管理使用好通防设施,杜绝材料浪费,搞好成本核算,降低粉尘浓度,有效控制职业危害。

第8条组织开展岗位技术大练兵,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提高机械化水平,抓好煤炭回收率,做到优质、高产、低耗。

第9条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严反“三违”,认真分析事故,及时总结经验,抓好两个文明建设和“双基”建设,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为契机,搞好现场管理工作。

第10条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重要工作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听从指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第11条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关心职工生活。

第12条搞好特殊工种培训工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责任追究

第13条对各项《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传达的,采掘副队长负重要责任。

第14条不带头执行矿规、矿纪,完不成队长交给的任务的,采掘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掘副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或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作业人员屡次违章作业行为熟视无睹;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6条采掘队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与采掘副队长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报告程序及时、如实报告当班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7条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跟班采掘副队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罚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18条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采掘副队长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于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采掘副队长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第19条各采掘副队长未组织本班级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当班采掘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0条对当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凡出现的大小事故是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者。

第21条采掘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安全上下出口、超前支护、前探支护达不到支护要求的,采掘副队长负领导责任。

第22条未组织好班前会和班后会召开的,采掘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3条采掘工作面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或发现没及时整改处理的,而造成事故的采掘副队长负领导责任。

第24条现场违章指挥,造成他人伤害的,采掘副队长负重要直接责任。

第25条造成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有毒气体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未及时采取措施的,采掘副队长负重要责任。

第26条对职工重大违章现象,未发现或发现不加制止的,采掘副队长负连带责任。

第27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主要责任、连带责任可根据情节严重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篇3: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工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公司矿井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总工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账。

4、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加强公司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

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

6、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

7、编制探放水设计,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8、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防治水措施》,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

9、定期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的有关开采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存在的威胁本公司安全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并报公司。

10、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措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公司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

11、及时启封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

12、开展公司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

13、协助总工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15、负责对矿井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16、负责矿井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17、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8、负责提供矿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9、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20、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处理措施。

篇4:煤矿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决定,规定.

2,早晨八点前参加安全碰头会,对特殊环节,变化环节和重大安全隐患排除作业提出技术要求.

3,对全矿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制定和审查全矿年度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

4,编制科技进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科技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5,组织编制和审查矿井地质勘探计划和设计,地质报告以及矿井建设,技术改造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组织研究解决合理开发资源,采掘衔接,合理集中生产,煤炭深加工等重大技术问题.

6,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检查记录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技术措施落实进度.

7,组织技术开发,学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组织科技交流和技术攻关;开展技术更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

8,组织定期召开技术工作会议,组织业务副总工程师解决各方面的重大技术问题,提出矿井技术管理,技术开发及科研成果申报等方面的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安排有关部门实施.

9,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和雨季"三防"技术工作,组织编制"一通三防"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现场指挥"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10,审签新增作业项目和补充在用作业项目设计,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签通风瓦斯日报表.。

篇5:总工程师瓦斯治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管理细则》;审查瓦斯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制定各工种瓦斯治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总工程师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协助矿长做好防治瓦斯工作,全面平衡瓦斯治理工作。

3、加强防治瓦斯工作技术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年度防治瓦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瓦斯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4、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瓦斯治理办公会议,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步的瓦斯治理工作。

6、负责组织科技攻关,推广使用瓦斯治理新技术。

7、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瓦斯治理情况,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加大科技投入,进行矿井瓦斯治理和瓦斯抽放研究,提高矿井瓦斯治理水平。

9、组织编制矿井瓦斯治理灾害处理计划和预防措施,矿井发生瓦斯事故时,负责制定抢险技术措施,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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