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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10-01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遵守各级政府的法律和规定。

(2)严格执行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

(3)严格领取、使用、清退爆炸物品的制度,坚持随用、随领、用多少、领多少,当面点清数目,签字盖章。领取的爆炸物品要严加保管,使用多少要登记,剩余的立即退回。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准用爆炸物品作交易,不准倒手转让、转送他人或留作自用。

(5)听从现场指挥员、安全员的指挥,在清好现场设好警戒后放炮,并记清放炮数。如有了盲炮立即报告指挥员和安全员,采取措施,安全排除。

(6)发生爆炸事故或丢失、被盗炸药必须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查处。

篇2:爆破作业押运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的各项规定,必须经市、县公安局批准,持有购买证、运输证购运,并服从有关人员的检查,严禁非法购买、运输。

(2)购运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装有灭火器材、篷布、绳网。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准同车混运,押运员不准乘坐驾驶室,禁止在车上吸烟、动用明火等,严禁捎带其它人员。

(3)运送爆炸物品严禁使用三轮车、自卸翻斗车、不带防火帽的拖拉机、牵引车、汽车拖斗车,装运、卸车要轻搬轻放,严防冲击和震动。

(4)装车、卸车时认真清点,核对品种数量,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准在市区繁华街道、人员稠密和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停留,严防丢失和发生意外事故。

(5)运输爆炸物品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中途做好安全保卫,严防丢失被盗,到达药库时要与保管人员交接核对清楚,并将到达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篇3:爆破作业防护员岗位职责

(1)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视线范围之内。

(3)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

(4)按时发出预告信号:此时所有与爆破无关的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5)起爆信号:必须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起爆员起爆。

(6)解除警戒信号:未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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