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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安全专工的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25

1.在场长的领导下,协助场长做好本部门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安规、法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2.监督全场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的检修情况,劳动保护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领导或安监部,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设备及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

4.每月定期检查各专业工作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检查落实。

5.参加事故调查,认真对待设备和人身事故及不安全因素,按《事故调查规程》,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督促事故对策的贯彻执行,并做好事故报告的归档工作。

6.负责检查设备检修中安全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设备大、小修、改造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7.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者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对事故过失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根据情节轻重,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8.做好新工人的安质环教育,监督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9.完成场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10、协助场长控制好风场二类障碍及轻伤以上事故的发生。

篇2:风电场质量安全专责的岗位职责

1.在场长的领导下,协助场长做好本部门安全工作。认真贯彻

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安规、法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2.监督全场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的检修情况,劳动保护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领导或安监部,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设备及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

4.每月定期检查各专业工作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检查落实。

5.参加事故调查,认真对待设备和人身事故及不安全因素,按《事故调查规程》,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督促事故对策的贯彻执行,并做好事故报告的归档工作。

6.负责检查设备检修中安全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设备大、小修、改造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7.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者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对事故过失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根据情节轻重,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8.做好新工人的安质环教育,监督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9.完成场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10、协助场长控制好风场二类障碍及轻伤以上事故的发生。

11.做好安质环管理体系培训工作。

12.督促和监督安质环管理体系的进行,防止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篇3: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xxx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的扣带,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外部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xxx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

  3、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设备,应做到存放场地安全可靠,材料、设备存放整齐,有便利的通道,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护。

  4、施工现场地面上有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有安全防护拦杆设施,并悬挂明显标志。如现场临时施工打开的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安全警戒带,并派专人看护,施工完毕应立即加上盖板或装上防护栏。

  5、起重机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荷载试车试验,试车前应注意检查大钩、钢丝绳、行走机构和电气部分等。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的上面,或者在吊运物品的下面停留、行走,在货物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6、凡坠落高度在二米和二米以上,且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施工站人的工作面应铺设、固定木板或马道板,并搭设1m高的护身栏杆。

  7、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在厂房顶、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网必须随着工作面的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

  9、在单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确认单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或踩板上杆作业;按标准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结构架、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10、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座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或安全网内部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体。

  11、遇到五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时,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高处作业。

  12、常用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劳动人事部允许生产的正规厂家去购买,且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的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3、现场施工使用的氧气和乙炔瓶之间的间距要有10米远,气瓶上应装有防震胶圈,气瓶不得放在太阳下暴晒,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氧气瓶不得接触易燃、易爆和热源辐射加温。

  14、禁止把氧气瓶和其它气瓶混放在同一仓库内,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同氧气瓶一起运输和存放。

  15、氧气瓶阀冬季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和钢铁一类的器具猛击,更不能猛拧减压表或高压调节螺丝,以防氧气大量冲出而造成事故。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98~196kpa的余压力。

  16、从事电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镜片的面罩,从事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有色眼镜,露天作业遇雨时,必须采取防雨措施,不得冒雨作业。

  17、在容器内焊接,其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0c。否则,应轮换作业,并采取通风保护措施(如安装抽风机等)。

  18、现场施工用电应按照《xxxx项目部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措施》的规定执行。临时或永久用110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并在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1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井坑、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20、驾驶员在出车之前,必须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刹车和方向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21、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遵章守纪,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确保行车安全。

  22、违反本规定的现象,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被处罚人员三天内自行将罚款上交公司财务,每超过二天罚款额加罚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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