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调研处岗位职责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综合调研处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19

1.负责对全市老干部工作进行调査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总结经验和典型。

2.负责准备及组织实施每年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和老干部局长会议,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的起草、校印、分发,草拟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3.组织实施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的计划、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工作,办理市委每年下达给老干部局的工作目标事宜。

4.负责老干部宣传工作,收集、整理信息资料和老干部工作文件。

5.负责老干部信息库管理维护和年度统计工作,适时组织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审核、办理离退休证。

6.适时总结表彰老干部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综合办公室策划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在各媒体上所发布广告的规划与创意。

2.负责商场促销活动、公共宣传活动的策划、指导和实施。

3.负责公司月、季、年度广告计划的制订。

4.负责企业宣传、广告、促销等各类计划、活动方案和文案的撰写。

5.负责各类宣传品所需文字内容的组织和整理。

6.负责调查行业竞争对手及同行业各项促销活动,并提出应对策略。

7.负责跟进和落实促销及各项活动的实施及细节的把握。

8.各类营销策划资料的归类整理、立档和归档。

9.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篇3:综合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1.编制酒店各期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送报及时。

2.填报“经济效益月报表”,按时上报酒店管理公司。负责填报“旅游统计报表”,并按时上报酒店经理部。

3.严格、认真复核本部人员所做的会计凭证的完整性,审核会计凭证与所附的原始单据是否齐全、一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定期汇总会计凭证,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4.复核签发审批权限内的支票现金,按时向酒店管理公司上缴利润。

5.负责工资提取与发放情况的分析,查明酒店工资总额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工资总额构成的合理性,供领导和有关人员参考。

6.协助部门经理编制各项财务计划,做好管辖范围的管理协调工作,处理突发性事件。

7.月末负责编报“负债表”、“损益表”、“营业费用表”、“管理费用表”、“债权债务表”及“营业部门回收情况表”。

8.根据在建工程合同,支付工程款项及结转有关待摊、递延费用。

9.掌握酒店在各个银行存款的余额,提出合理的调用资金方案。

10.督促下属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外汇管理及结算制度等有关规定。

11.定期做好往来款项的核算工作。

12.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篇4:给排水及综合维修领班岗位职责

1.负责整个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2.负责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和故障维修工作,对象包括给排水系统泵类、阀类、管道和末端设备。

3.严格执行公R]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随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5.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认真执行清洁卫生制度。

6.负责在维修主管的安排下组织本组员工对所有公共区域的门窗、地面、墙面、地下室设施的巡检、维修工作。

7.负责在维修主管的安排下对内外道路、围墙等日常巡检和维修等维护工作。

8.负责在维修主管的安排下对各办公场所、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的维修。

9.负责在维修主管的统一安排下对本项目新增项目、外委项目接管及验收的现场实施、记录工作。

10.负责按公司及项目有关规定监督、协助和指导本组员工及时为住户提供服务,确保维修质量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服务。

11.负责协助维修主管向工程部经理提交管辖范围内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方案,并在维修主管的安排下负责具体实施项目整改。向主管提交设备的改造、更新前后运行效果的各方面对比和改造、更新经验总结。

12.在主管的安排下负责节日期间、各种集会、庆典、临时施工等用水接、拆、巡检及用电的抄录工作。

13.负责完成日常使用的专业技术资料的搜集、巡检记录和本专业的销匙管理工作。

14.负责所有涉及本组工作及本专业的技术服务工作质量达标并承担相应责任。

15.负责配合维修主管制定所管辖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

16.负责向维修主管提出工程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17.负责在防汛负责人的指挥下领导本组员工进行雨季防汛工作的实施。

18.负责小区突发性事件如停水、停电、跑水、火警情况的处理。

19.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按主管工作指令要求,做好工程部其他工种的协助工作。

2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篇5: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岗位职责

1.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以及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及实施意见。

2.负责调查研究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综合治理委员会报告。

3.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结推广经验,督促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单位对责任者进行查处。

4.协调各县(市、区)政法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5.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决策的督査落实工作。

6.负责政法、综治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评比表彰先进。

7.办理上级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市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