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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和安全监督处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18

1.负责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国家防总的调度命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拟订本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有关规定,并对其实施情况实行监督。

4.负责组织编制全市防汛抗旱的总体规划和拟订局系统防汛抗旱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归口管理协调本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重要会议;组织对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防汛工程设施的安全实行监督。

6.掌握并发布讯情;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的防汛预案,并负责应急情况下的防汛调度。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资金的安排,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负责组织防汛物资的调度使用。

8.组织协调全市防汛通信设施和防汛信息、预警系统的建设。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务工程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水务设施管理的规程、规范、标准,并指导、监督其实施。

10.组织编制本市水务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的规划;审核、协调平衡市和区(县)水务设施的维修养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方案,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其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1.指导开展本市水务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市水务设施运行、维修和养护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本市重要水务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调度运行工作。负责本市水务设施的有关统计工作。

12.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市重要水务设施的占用、变更、废弃等事项的审批、申报工作和水务设施运行养护企业资质的审批;负责水务设施物业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13.指导供、排水管道的监察保护工作。

14.参与本市重要水务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协同建设管理处做好建设项目的梭工验收和工程设施移交工作;指导本市水务系统土地确定权属、绿化工作。

1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局岗位职责

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关于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局(以下简称组局)执行下列职责:

1.监督检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

2.监督检査国家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经批准,初核国家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国家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国家局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4.协助国家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国家局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受理对国家局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国家局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6.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3.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报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闻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5.起草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6.起草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国家标准,拟订和修订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7.注册药品,拟订、修订和颁布国家药品标准;拟订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工作;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淘汰药品的审核和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工作。

8.拟订和修订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9.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定期发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10.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11.拟订和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12.指导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工作。

13.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有关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14.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4:业务监督检查班班长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规政策和各项业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2.负责每日进行全辖局的综合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网点负责人核实或报告储汇局长。

3.及时传达和通报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按时r日报每月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和其他工作规章制度。

4.负责对储汇监督员的监督工作进行严格把关,按时完成监督任务,避免账表积压。

5.负责检査储蓄事后监督员和汇兑事后检査员的履职情况。负责定期査询各网点差错和其他特殊业务的处理情况,督促监督员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

6.负责定期填报权限范围内的各类登记簿和统计表。

7.通过对网点前台储汇业务处理情况进行了解分析,降低和控制前台业务处理中存在的风险,査找和纠正错误,有效保证作业质量。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5:药品市场监督科科长岗位职责

1.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受省委托,组织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

2.组织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负责药品经营许可准入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两网”建设工作。

4.组织实施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核发医疗器械(II类)经营许可证,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工作。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管理工作。

6.开展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监测工作。

7.开展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8.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药品招标等工作。

9.指导下属县(市)局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

10.落实上级领导、其他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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