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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价格管理处(房地产价格管理处)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18

1.负责管理医疗卫生、环保、环卫、旅游、园林、文化、电视、金融、邮电、保安服务、交通运输、港口、码头、车辆通行、公交、停车场等政府管理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和经营性中介服务价格。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房地产价格政策法规。

3.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4.管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5.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廉租住房租金。

6.协调处理有关房地产价格的争议。

7.指导、协调、监督县(市)物价部门的房地产价格管理工作。

8.承担市房地产价格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

篇2:物价检查所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处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工农业产品价格改革方案。

2.研究拟定工农业产品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定调分管的商品价格,规定商品的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

4.对由市场调节的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工业品、农副产品价格进行监审。

5.指导协调对放开的农产品的购销价格,必要时制定最低保护价和最高限价。

6.调査研究、分析主要农产品供求变化、价格走势和关系国民经济基础工业品的生产成本、利润和供求变化趋势、价格动态,为宏观调控提出依据和相应的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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