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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16

1.负责全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的区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综合、协调、指导各街道、区直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

3.协助委、局领导制订并落实办案计划,协调有关办案工作;对重要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检查和反馈;对案件和办案工作进行专题分析和典型剖析,编发案例材料和案件通报。

4.协调办理查报件、阅处件和领导同志的批示件,承担区执法执纪机关联席会议与区委组织部的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

篇2:审计监察室岗位职责

1.审计监察室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经营活动进行审计。

2.对本公司的重大资金运作情况进行审计。

3.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计、评价。

4.对各分公司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书进行审计。

5.对本公司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和工程预结算情况进行审计。

6.对本公司的境外机构和全资、合资企业或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资金运作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7.负责内部审计或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8.负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9.办理本公司主要行政负责人或董事会安排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篇3:服务窗口监察室岗位职责

1.建立、完善局勤政廉政教育、预防机制,做到教育在前,预防在前。协助局党组抓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做好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

2.监督检査局属部门、处室以及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平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管理条例》和行政监察有关规定,对全局党员、干部实行监督。

3.受理局内、外党员和群众对我局党员干部的控告和举报。

4.调查、处理局管理权限内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监察室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查处的案件提出指导性的处理意见与建议。

5.受理局管理权限内党员干部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6.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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