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岗位职责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水务局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16

1.研究水务发展战略,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性措施,提出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务方面的论证工作;参与制定有关流域水资源规划。

2.统一管理本区水资源。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管理水文工作。

3.负责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供水行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自备井的管理;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

4.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组织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5.负责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维修养护的管理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和排水水质监测的管理工作。

6.负责河道、水库、湖泊、堤防保护的管理工作。监督河道、湖泊、水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研究提出水功能区的划分、限制排污总量和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并监督实施。

7.负责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国家水务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水务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8.组织、协调本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9.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10.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水事纠纷,维护水事秩序。

11.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2:计划财务部岗位职责(水务)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制订、督促并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保密工作。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财务计划;参与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做好公司管理费用、生产(经营)成本的控制、监督和核算工作,经常性地提出财务对策和措施,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3.积极收集国家投资政策法规和投资经营信息,及时提供可行的投资与资本运营建议。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统计工作,按时编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和计划,确保会计资料及信息的准确和可靠性。

5.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可行性论证、财务测算和经济效益分析,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对外谈判、论证与策划。

6.负责各给排水工程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资金上报、审批、支付和竣工决算等工作。加强工程款回笼的监督与控制,保证资金按期回笼,做好各工程建设项目的财务分析工作。

7.合理调度资金,负责资金筹措、周转及财务收支计划编制等管理丁.作,按计划组织、落实各项资金。

8.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统计工作,按时编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和计划。

9.负责编制、申报、跟踪、落实各项环保、城建、计经和财政等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地多渠道、多方式争取并落实各项资金及优惠政策。

10.负责对公司营业窗口和物资管理部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工作。

11.做好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涉及的相关工作及在本部门的推导与实施工作。

12.负责财务档案管理,按期归档保存。

13.负责本部门廉洁自律和资金(现金)安全、消防、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等综合管理工作。

14.完善本部门内部科学、合理的管理运作机制,负责本部门员工思想和业务素质的引导、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改进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15.加强与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拾遗补缺,不断提出和解决问题,推动公司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16.负责本部门年、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丁.作,做好公司下达的部门目标责任归口考核和本部门员工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篇3:政策法规处岗位职责(水务)

1.上报本市水务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下达的立法计划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起草(修订)本市水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上级机关指定的有关法规、规章起草事宜。

3.负责组织编制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年度制定(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本市水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指导协调管辖内的重大水行政案件的查处;监督和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和水行政监察队伍建设;归口协调和管理地区间和部门间的水事纠纷处理工作。

5.负责管理局有关水行政案件听证、复议、应诉事务和行政赔偿事务。

6.负责组织承办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转来的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会签稿)的回复事宜。

7.负责组织承办水务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应用解释和局规范性文件的解释事项;负责组织水务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

8.负责组织水务行政执法统计及执法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提供水务方面的政府法律事务的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普法教育工作。

9.负责编制本市水务政策研究计划并组织落实。

10.负责组织开展本市水务经济政策的研究;负责督促落实国家水务(水利)产业政策。

11.负责组织开展水务行业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对重大或综合的政策性课题的研究,负责承办上级部门组织的重大课题的研究。

12.负责组织编制水务行业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计划、方案,指导本市水务企业改革;指导本市水务系统多种经营工作。

13.负责局系统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和管理水务行业企业协会工作。

1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