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办岗位职责
1.负责水厂工程项目前期、各类合同谈判和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费用控制和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做好工程投资预算编制与上报工作,及时向财务部申报工程项目进度款。
2.负责水厂工程所需设备包括自控系统的招标采购工作,组织落实工程的竣工验收。
3.做好水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时召开文明施工和安全控制专题会议,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4.负责授权范围内的水厂项目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做好项目会议的组织、记录和会务安排等工作。
5.负责水厂项目宣传工作。
6.负责水厂工程项目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7.负责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涉及的相关工作及在本部门的推导与实施工作。
8.负责本部门廉洁自律和安全、消防、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等综合管理工作。
9.完善本部门内部科学、合理的管理运作机制,负责本部门员工思想和业务素质的引导、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改进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10.加强与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拾遗补缺,不断提出和解决问题,推动公司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11.负责本部门年、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做好公司下达的部门目标责任归口考核和本部门员工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篇2:最高人民检察院岗位职责
1.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4.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査。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5.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査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6.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监所派出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对各级人民法院巳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9.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査,纠正错误决定。
10.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11.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12.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13.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14.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15.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16.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制定书记员管理办法。
17.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18.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19.组织指导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20.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21.组织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审批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个案协查工作。
22.管理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审批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23.负责其他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篇3:规费征管科岗位职责
1.负责全市交通行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
2.指导全市交通行业法制建设。
3.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制定全市交通行业拖拉机养路费、运管费、场站建设费、车辆通行费、路政赔偿费等规费的征管办法。
5.负责交通企业的资质审定。
6.负责规费征稽、路政、运政、水运航政行业管理和公路、水路运输、驾驶员培训、港监船检等行政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各项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生产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篇4:储蓄(记账)岗位职责
1.坚持双人临柜制度,密切注意柜面动态,做好柜面优质服务。
2.受理凭证要认真审査各项会计要素,审查凭证的合法、合规性。受理支票业务要认真核对预留印签。所有业务严格执行实时记账制度。
3.遵守操作规则,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转账业务先记借、后记贷,收妥抵用,一切票证内部传递。
4.坚持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制度、存款实名制等制度,严格审核挂失、加办、撤销密码等特殊业务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
5.所有账簿记载、凭证要坚持复核,凭证使用准确、规范。
6.坚持按H总分核对,内外账务按月核对。
7.做好柜面业务交叉复核工作。收、付利息计算做到准确无误。
篇5:财务科长岗位职责(电池电源公司)
1.负责子分公司财务工作的全面展开,督导本科室下级人员本职工作的开展。
2.负责及时准确编制子分公司的各项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3.负责总部对子分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4.根据总公司对子分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制定子分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的预决算,拟订子分公司资金措施和方案,全面平?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控制资金风险。
5.负责子分公司成本核算、分析和控制。
6.负责子分公司税务的合理筹划,规避税务风险。
7.负责及时准确为总公司和子分公司各部门提供翔实的财务信息支持。
8.负责监督检查子分公司物料仓实物数与财务账面数相符。
9.负责子分公司各项资产的保值增值控制。
10.负责对子分公司各项经营项目的财务收支的监控。
11.负责审核工资、奖金等有关涉及财务收支的方案。
12.负责本部门财务资料、档案的管理。
13.负责代表子分公司与银行、税务、工商等机构的沟通和协调。
14.负责监控子分公司总经理严格执行总公司财务规定,定期向总部财务总监述职。
15.负责制定下属的岗位说明书和绩效考核方案等人力资源管理并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