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职能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局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工作。
2.负责开展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在政治教育活动及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负责局党员和党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培训及党员发展工作。
4.参与领导干部的考核(察)与民主评议工作。
5.负责对局属各部门的专利执法和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査工作。
6.负责接待和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申诉工作。
7.负责领导和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8.负责局统战工作。
9.完成局党组及直属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党委组织部岗位职责
一、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和院党委的要求,联系实际,制订组织部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措施,当好党委的助手和参谋。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做好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管理工作。
1、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标准,认真做好中层党政领导干部的培养、考评、选拔等工作,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充实意见;
2、调查研究,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3、督促、检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
4、有计划地培训、轮岗锻炼干部;
5、建立健全院、系(部处)两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制度。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1、及时调整组织设置,督促各党总支、支部按期做好换届改选工作;
2、坚持党日活动,积极推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等规范化管理制度;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抓好党员教育,配合纪委抓好党风党纪教育;
5、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工作。
四、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根据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认真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六、做好党内统计年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中层以上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
七、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3:党委组织部(统战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组织部(统战部)工作,努力学习、熟悉干部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知识分子工作和民主集中制等组织工作的基本政策和业务知识。
二、负责组织制定组织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党委抓好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四、负责组织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五、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组织、干部工作中的情况和倾向性问题,帮助基层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准确向党委反映情况。
六、负责抓好党校工作,开展党建理论研究。
七、负责督促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及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八、建章立制,落实措施,抓好本部门自身建设。
九、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抓好知识分子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4:党委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党委有关专项工作计划并组织督促实施。
2、负责党委会议、全院性党务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有关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抄告、组织实施及督查督办。
3、负责起草党委文稿及文书运作工作;负责协调党委系统各部门及党办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4、负责党委对上、对下的联系;组织对党务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5、负责统筹协调全院的国家安全及稳定工作。
6、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院机要、保密工作。
7、负责管理和使用党委印鉴及院内党务部门印章的刻制、发放、启用、回收等管理工作。
8、负责党委系统的来访、信访工作。
篇5:党委副书记主要岗位职责
1、党委副书记在公司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委日常工作,书记外出时,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决议、决定。
3、协助党委书记做好日常党务工作、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创建活动,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各项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4、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考察、监督等工作。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指导、督促政工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女工等群众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6、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和处理好职工反映的各种问题。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