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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副院长工作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12

教学工作副院长负责全院教学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令、政策、规定,执行上级指示和学校决议。

2、组织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教学工作计划,审批分管科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组织开展教学改革活动和教学评估活动;组织教学检查和总结评比工作;协调各教学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4、主持召开教学部门工作会议,决定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布置、检查并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5、负责制定年度教学重点工作并组织落实。

6、负责教材建设工作。

8、8、负责实践教学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

篇2:教学系部秘书工作岗位职责

1.做好各类党政文件、信函及报告、材料的收发转递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及时、准确。做好登记和备案、归档工作。

2.协助系、部领导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学检查,安排考试,负责考场监督,组织各教学环节的实施。

3.建立健全教学业务档案,负责教学管理信息的收集、统计及分析,教学文件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及时发放教学日志,检查督促教学日志填写,及时报送教务部。

4.负责学生期末成绩的汇总整理及通报。学生出勤情况的汇总统计、上报。

5.起草系、部一般性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各种通知、工作和活动的报告和总结。

6.负责本系、部办公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分发工作。

7.及时向本系、部有关人员传达学院及有关部门的通知事项和会议安排。

8.负责教师工作量的计划、核实和结算工作。

9.负责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项目和教学研究课题等的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及值班。

篇3:院长办公室职责

一、院长办公室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当好校领导的参谋、助手。

二、根据院长指示,负责起草全校综合性行政工作计划、规划、报告、总结、决议等文件;组织制(修)订全校性规章制度;起草、复核以学校名义行文的公文。

三、协助院长组织院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校务委员会会议等校级会议,做好会务安排,记录、整理、编写会议纪要或决议,并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根据院长指示,负责组织与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综合性行政工作。

五、协助院长搞好政策研究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和基层的情况,综合处理信息,为校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协助院长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六、负责上级行政公文收发、登记、拟办、传递、催办、清退、注办、立卷、归档或销毁等文件处理工作。

七、负责上级行政机关与兄弟单位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参观访问的接待工作和校友的联络接待工作。

八、负责全校综合统计报表工作。

九、负责收集积累校史资料,编写学校《大事记》。

十、协助校领导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十一、负责掌管、使用校行政印章和校长印章,审定各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开具有关行政介绍信、证明,负责制作和发放工作证、校微,审核毕(结、肄)业证书。

十二、负责学校公事信件、传真的收(寄)发。

十三、制定全校作息时间,节、假日安排,每周周程表。

十四、负责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会同党委办公室负责编印出版《茂名学院信息》。

十六、负责安排校领导公务用车和业务接待用车。

十七、负责学校外事工作。

十八、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十九、加强本室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工作。

二十、负责本室计划生育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一、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师岗位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作风进行教学,既要严格要求学员,又要关心爱护他们,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学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教师每学期须按计划完成分配的教学工作量,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社会服务工作,还要积极参加学院和部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4、积极参加院、部(系)、教研室组织的教学研究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实验室建设工作,承担教研课题,撰写教研论文或总结,掌握并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5、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学习教育理论,提高专业水平,掌握教育规律,研究成人教育的特点,积极进行教学改革。

6、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院的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7、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和所授课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本课程的授课计划,负责课程的主讲、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含实践报告)、考核等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与质量管理,并指导本课程的教学实践、课外学习等环节的执行。

8、推荐选用或编写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以及相关的教学参考资料。确定教材应从专业性质和学员的需要出发,注重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

9、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经常与班主任及学员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10、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接受工作考核与评估。

篇5:系教学秘书(教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入学注册及注册统计上报;编制新生学号,发放学生证、校徽和各种证书;办理学生入、退、转、复学手续;填写成绩卡。

2、登录、保管、打印在校生历年成绩单,开具学生成绩证明;留(降)级、免修学生的统计、汇总、上报;毕业、结业学生的初审、汇总上报;初审并上报毕业生学位资格;整理报送毕业生档案;发放课程表及校历。

3、协助领导、组织安排开学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及对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及对汇报、及时处理。

4、负责各种教学报表的填写和上报。

5、公布考试考查日程表;严格按规定收、管、发试卷;领发试卷用纸;做好补考、缓考、重考工作;按学院规定收取教育资源补偿费。

6、做好期末考试以外的各项考试的报名、报盘、收费工作。

7、协助领导做好教材的征订、发放和结算工作。

8、负责本系任课教师的工作量统计。

9、负责本系教职工工作量(包括上课学时及各种实习环节工作量)的计算、汇总上报及岗位津贴的核对、发放工作。

10、负责档案接收、收集、保管与保护工作,利用与统计工作;凡报上登载与本系有关或对本系改革发展有意义的信息、文章、照片等内容,及时剪下归档。

11、负责教师职称聘任、岗位考核中科研业绩部分的审核与数据资料的提供。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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