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一)高级审计师
1.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令,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建立监督、审计机制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
2.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令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执法检查工作,监督各单位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政令畅通;
3.了解国内外审计专业的发展趋势,运用现代审计理论和手段,对学校工程项目、后勤物资、实验仪器设备、大宗物质采购等招标、议标、考察工作的全程监督;
4.对学校及下属单位各项经济活动负责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国家财经法纪、学校财产的安全、完整、管理、使用、效益及学校批准的审计结论、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加强本专业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发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报告;
6.指导和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培养中、初级审计技术人员;
(二)审计师
1.负责主持审计项目的组织工作,按审计程序认真完成审计项目的全过程,参与审计调查,负责起草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整理归档资料;
2.参与重大审计项目的方案研究,对学校审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
3.进行专题研究,撰写研究论文、报告;
4.指导助理审计师提高业务水平;
(三)助理审计师
1.参加审计项目工作,按审计程序认真完成审计项目的全过程,参与审计调查;
2.参与审计项目研究,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议,反映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指导下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篇2:会计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一)高级会计师
1.认真钻研业务,从事会计专业理论与财务管理理论研究,及时掌握现代财务管理制度与规定;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着;
2.主持或协助主持本部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解决工作中重要和关键的疑难问题;
3.开展财务分析,及时查找并改进财务工作,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定期分析、检查所分管业务的各项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时调整计划或采取措施,努力保证工作任务的落实和保质保量完成;
5.认真维护财经纪律,制定、完善并正确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拟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安排会计人员的工作任务;
6.指导培养中初级财会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7.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二)会计师
1.认真钻研业务,努力进行会计专业理论与财务管理理论研究,努力解决本岗位关键性技术问题;积极撰写论文、论着;
2.熟练掌握会计业务处理方法,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政策规定,准确进行并积极完成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业务,提高财会工作质量,搞好服务工作;
3.完成相应专业岗位的工作内容;
4.指导培养初级财会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三)助理会计师
1.认真钻研业务,努力加强本专业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准确掌握本岗位会计业务处理方法,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政策规定,完成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款项收付、账务登记与核对等业务,做好岗位工作;
3.完成相应专业岗位的工作内容;
4.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篇3:经济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一)高级经济师
1.熟练掌握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和经济法律、法规、政策;
2.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指导本单位制定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先进的经济管理经验和发展趋势,加强理论研究,发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报告;
4.指导和培养中、初级专业人才;
(二)经济师
1.掌握有关经济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草拟较重要的管理制度和方法,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参与本专业科研课题研究,撰写论文、工作方案、规章制度或调研报告;
3.指导和培养初级专业人才;
(三)助理经济师
1.基本掌握有关经济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在有关人员指导下,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完成交办的具体任务;
2.参与部分研究工作,在指导下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篇4: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领域工程技术现状及发展动态;
2.从事本专业领域工程技术及管理的研究,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着;
3.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的重要技术原则和技术措施,审核设计、咨询成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负责技术总结和交流;
4.主持和指导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负责实施重要技术原则和技术措施,负责实施设计、施工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后期服务;
5.积极主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咨询业务,积极参与组织力量完成承接的任务;
6.指导培养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根据需要指导研究生;
7.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二)高级工程师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领域工程技术现状及发展动态;
2.从事本专业领域工程技术及管理的研究,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着;
3.积极协助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的重要技术原则和技术措施,审核设计、咨询成果;
4.主持和指导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负责实施重要技术原则和技术措施,负责实施设计、施工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后期服务;
5.积极主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咨询业务,积极参与组织力量完成承接的任务;
6.指导培养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7.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三)工程师
1.认真钻研业务,努力进行本专业领域工程技术及管理研究,努力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积极撰写论文、论着;
2.积极完成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任务,积极完成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和后期服务任务;
3.指导初级工程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4.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四)助理工程师
1.认真钻研业务,进行参与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工作总结,积极提高业务水平;
2.积极承担工程项目的部分设计、施工和后期服务任务;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篇5: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一)主任医(药、护、技)师
1.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发展状况;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指导和完成疑、难、杂症疾病的诊疗及院内、外会诊工作;
3.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卫生技术人才;
4.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出版工具书或专业教材、着作;发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报告;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掌握本专业有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发展状况;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指导和完成疑、难、杂症疾病的诊疗及院内、外会诊工作;
3.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4.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发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报告;
(三)主治医(药、护、技)师
1.熟悉本专业有关学科知识和发展状况;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完成疑、难、杂症疾病的诊疗及院内、外会诊工作;
3.指导和培养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4.参加本专业研究工作,撰写研究论文、报告;
(四)医(药、护、技)师
1.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见专业技术问题;
2.根据需要承担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等专业性工作;
3.在指导下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总结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