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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卫生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12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卫生局内设两个办公室,其职能如下:

1、局综合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督察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大型会议的组织及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安全保卫、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卫生行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工作和年度考评。负责局机关及部分单位工人档案。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制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长期目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全区卫生事业统计,经费预算决算,计算机管理维护及软件开发,指导监督卫生系统设备、医疗收费、资产计量等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在医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医疗机构管理法规,按照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区内医疗单位、休疗单位的医疗机构、个体行医、社区医疗服务点和乡村卫生所实施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制定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康复医疗的规划并指导实施。协助组织全区征兵体检、残废人康复、无偿献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实施紧急医疗救护。贯彻执行中医事业方针、政策、法规,发展我区中医事业。

贯彻执行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负责编制急慢性传染病及其危害人体健康疾病防治规划、措施、制度、并实施监督执法工作,遇有重大疫情时组织全区技术力量,控制疾病发生于蔓延。研究制定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降低发病率。贯彻国家《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计划免疫工作条例》做好全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防止相应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全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单位进行劳动卫生监督。

贯彻执行国家《母婴保健法》,制定有关妇幼卫生、优生优育工作发展规划,负责有关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及业务组、指导,组织防治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和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及业务指导。

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宾、疗、招单位和中、小餐饮馆、街头食品进行监督。按照《河北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规定,负责全分区管辖单位的验收发证工作和新改、新建工程的预防性监督工作。负责对重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并承担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卫生监督员的验证和区级审批。

2、区爱卫办办公室。负责协助领导处理爱卫办内部事务、协调科室间工作;负责爱卫办公文管理和发文核稿;承担上级机关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间事务的处理与接洽;负责办公室建设、工作安排和人员管理;承担本区爱国卫生工作具体实施、督促和检查;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北戴河区审计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各处室职责

——办公室职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会议组织、文件档案、信息宣传、统计、规划、年度计划、综合调研、财务、督查、人事劳资、职称、教育培训规划、审计复核、审计行政复议、普法宣传,指导、监督内审工作,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业务质量、廉政建设,行风评议工作、机要、保密、计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以及行政后勤等工作,并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事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综合审计科职责:负责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乡级财政决算、预算外资金和税收政策执行的审计,组织全区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和专题审计调查,负责起草市政府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负责与区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专项资金、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审计,并组织对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负责全区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全区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以及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审计;负责全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以及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审计;负责区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决算以及其他国家投资、融资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国有施工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的审计;负责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以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合资、合作企业和境外企业的审计等。

——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区属事业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以及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内部审计协会职责:负责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以及组织内审人员培训、交流等。

篇3: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责

根据区司法局的职责,内设行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基层办公室、公证处四个职能股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办公室

1、负责全局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2、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会议材料及各种信息材料的起草、上报。

3、负责秘书、公文、档案、保卫、保密、信访、提案、督办工作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二、法制办公室

1、负责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依法治区工作;

2、负责组织中华函授、省政法函大年度报名、教学管理工作。

3、负责法律援助和“148”法律咨询电话的解答工作。

三、基层办公室

1、负责指导全区司法助理员及乡镇机构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2、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劳动救助和社区矫正法律志愿工作。

3、负责对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4、负责对司法医学鉴定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对律师和其他法律机构和业和指导和行业管理。

四、公证处

依法办理各项公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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