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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考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12

1、巡考员要带头学习并执行学院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熟悉学院考试工作总体安排及考场分布等情况。若发现问题,巡考人员应对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整。

2、巡考时间为开考前15分钟至考试结束。除考试开始和结束时的检查外,在考试过程中,每个考场必须巡视一次以上。

3、巡考员应佩戴“巡考员”证,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考场清场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督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与教务处和监考人员所在部门取得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4、在考试开始后,巡考员应着重检查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考场纪律。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事件,对违反考场规则的事件进行及时核实、处理。

5、巡考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工作。

6、如考试需延长时间,15分钟以内的,由巡考员决定,并报教务处;15分钟以上的,由教务处决定,并在《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中记录。

7、巡考员在巡考期间应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提出改进考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考试结束后,巡考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签字后交回教务处。

篇2:浙江农林大学巡考人员职责

考试是提高教学质量、检验教学效果和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为规范和保证考试工作的顺理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学校对学生考试巡考制度。巡考人员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各学院相关负责人组成,巡考人员应履行巡考职责,确保考试质量。

1、巡考人员应佩戴《巡视证》进入考场巡考。巡考人员分别在考试前、考试中途、考试结束前至少3次进入考场巡视;英语考试播放听力时,巡考人员不要进入考场。

2、考试开始前,巡考人员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佩带监考证监考,是否按时到位,如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与学校考试管理部门和监考人员所在学院取得联系;考场清场是否彻底(书桌椅内是否有书籍、笔记本、练习题、复习材料、通讯工具等与考试相关的物品),学生是否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按规定就坐;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巡考人员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

3、对巡视中发现的教室冲突及考场座位不够等突发事件,及时通知考务管理人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4、考试开始后,巡考人员着重巡视考场纪律。检查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及学生考纪考风情况,对巡视中发现的学生违纪、作弊等现象及监考人员违规现象应及时予以处理,并报主考。

5、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巡考人员着重巡视考场纪律,提醒监考人员收齐考试材料,不允许考生将试卷及答题卡带出考场。

6、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考试巡考情况记录表》,交教务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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