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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10

(一)学籍综合管理岗

1、负责制定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通知等文件。

2、根据全处工作计划,结合学籍部门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

3、负责全处新、旧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模块维护。

4、按上级要求负责对全省所有在籍学生的各类学籍管理数据进行过滤,整理、统计、审核、制表。

5、参与对全省教务管理人员进行教务管理软件的定期使用。

6、指导学籍人员处理工作过程中的非常规问题。

7、负责中央电大收费数据的核对工作。

8、负责与招生、考务等部门协调处理入学资格、课程成绩、教学计划执行方面的问题。

9、负责与中央电大对口部门的业务联系工作。

10、研究学籍管理中特殊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改善工作效率。

11、具体负责每年(约19万)毕业生的档案的管理及接收社会上各类毕业生、在籍生的查档,验证证书真伪与出具证明工作。

12、专门负责接待处理用人单位、社会机构、学生的来访、来电、来函、电邮。处理网络上相关问题的解答工作。

13、中国人民银行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金融学专业接轨项目学生的的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入学数据导入下发,毕业审核工作)。

14、本科学生入学前专科资格的清查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15、通过QQ群、电话等进行常年答疑。

16、完成校、处两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学籍本科管理岗

1、负责每季开放教育本科新生数据的接收,并及时向各市电大下发新生数据,本科学生证发放工作。

2、本科新生数据信息的核对核对工作(主要信息点每季为数万条)。将需修改数据情况汇总后上报中央电大。

3、负责本科学生的课程注册工作(每季学生课程注册十万余门次,且分属两套教务管理系统)。

4、负责本科所有在籍生的学籍异动等日常学籍管理。

5、负责每年两季本科学生的毕业审核工作(由机器进行审核后人工逐条进行信息点的核对工作)。

6、负责本科毕业生学籍卡的打印工作。

7、负责本科毕业生电子照片的比对、汇总、上报工作。

8、负责本科毕业生送审材料的制作。

9、负责收集本科各专业毕业生的学位申报材料,初审省级电大学位资格,制作申报材料、上报中央电大。

10、配合中央电大和联办高校审核毕业生申请材料并根据要求补充材料。

11、负责到中央电大领取学位证书并下发到个教学点。

12、本专科学生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发放工作。

13、部门信息员工作。

14、通过QQ群、电话等进行常年答疑。

15、配合完成科室内的其它工作及校、处两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籍专科管理岗

1、负责每季专科新生数据的接收,并及时向各市电大下发新生数据。

2、开放专科新生数据信息的核对工作,将需要修改数据情况汇总上报中央电大(主要信息点每季为数万条)。

3、负责专科学生的课程注册工作(每季学生课程注册二十余万门次,且分属2套教务管理系统)。

4、负责专科所有在籍生的学籍异动等日常学籍管理。

5、负责每年两季专科学生的毕业审核工作(由机器进行审核后人工逐条进行信息点的核对工作,每季毕业人数在1万人以上)。

6、负责专科毕业生的学籍卡的打印。

7、负责专科毕业生送审材料的制作。

8、负责专科毕业生电子照片的汇总、比对、上报工作。

9、负责并轨专科以上各条的具体工作。

10、负责燎原学校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审核、毕业送审材料的制作(含以上两类学生的相同工作,现在试点学生在逐年增加)。

11、负责课程开放专科学籍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电大规定:初中学历入学的学生均是课程开放专科学生,如果取得高中证书后,要在教务管理系统逐条进行入学前学历修改,汇总上报中央电大后,这些学生才具有专科毕业资格。

12、配合完成科室内的其它工作及校、处两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2:学生处学籍管理员职责

1.负责新生分专业、分班、编排学号等工作;

2.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做好学生档案的接收、查阅、整理、登记、归档、转递工作;

3.负责办理学生转专业、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留级等学籍异动工作;

4.负责办理与发放学历证明、学生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证书的管理工作;

5.负责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审核及上报工作;

6.负责毕业鉴定、毕业资格审查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7.负责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8.负责办理学生证、报到注册、火车票优惠卡等工作;

9.负责学生处会议记录、文件收发、传阅、保管、归档工作;编制上报有关计划报表;

10.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

第一篇: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一、新生入学

一年级新生入学,按上级划定的本校招收范围内的时龄儿童入学,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本、父母房产证、接种证等证件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新生按学校规定进行编班,不得挑选班级。

二、转学

转入学生,因户口迁移到本校的服务范围或父母在本地区工作或投亲的并具有本地区正式户口的学生,有正式的转学联系表,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可转入本校就读。

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等到外校学习,须由家长事先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填写转学联系表,家长持联系表到鱼峰区教育局审批,批准后,接到学校填写的“同意接受”加盖公章后将表送回学校,学校开出转学证明,转学手续应在学期末结束前或学期初一周内办理。

三、借读

1、无柳州市区户口的进城务工子女申请到本校上学的,在班额人数空缺的情况下,经学校批准可在本校借读。

2、按上级文件在本校借读的学生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读费。

四、休学

1、学生因病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长期休学者,由学生家长持本地医疗单位的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准许休学,保留学籍。休学期满,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如未康复要办理延长休学手续。

2、休学期满的学生根据情况回原班或插入相应年级的班级。

五、留级

按上级文件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实行留级制度。

六、毕业

我校小学毕业生经参加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篇: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街上及学校附近的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入班学生都无条件地要定案,定案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接任的班主任老师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该班学生花名册,上交学校教务处。

4、学生的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一并转出。

2、转入学生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医疗单位的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注意:期中考试后不再办理休学证明。

四、留级: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第三篇:xx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友爱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参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编班

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编班。

(1)审核入学资格。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由校领导把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户口本和接种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新学期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延期注册。

2、新生入学后,教导处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学号”,并编制花名册,报送教育局教育股,建立学籍档案。

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转学、借读

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辖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辖区来我校就读,经教导处考核合格,可插入合适年级并办理外地借读手续。

3、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后将学生“学籍卡片”学号到教育局教育股消除。

4、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1

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4、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经校领导批准,按其具体情况编班。

四、档案包括的内容

1、学生花名册;

2、体检表;

3、体育达标成绩;

4、学生成绩册;

5、毕业生登记册;

6、转学登记册;

7、优秀学生证明材料;

8、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

9、适龄学生花名册;

10、学龄前儿童花名册;

11、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

第四篇: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码头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1、入学初各班必须上报学籍

2、学生入学,凭户口办理手续,由班主任注册后方可入学。

3、后转入学生必须持转学证,学籍卡,入学通知书由校务处注册办理手续后方可入学。

4、学生因病休学要有医生休学报告书(医院证明)。经

校务处批准。到中心学校备案后发给休学证明。(期限不超过一年)休学后一般不能提前复学,有特殊(请关注)原因提前复学须经医院证明。

5、学生转学要家长当面报告原因,并办理转学证。经中心学校备案。待要回回执后发给学籍卡。

6、每学期初学生学籍管理人员必须查清学生人数,及时

填写学生变动情况登记表,掌握在校生的情况。

7、对于学籍需要变动的学生。要有齐全的手续,学籍管理人员方可办理此项业务。

8、班主任必须与学校紧密联系,保证所报学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学生学籍的正常管理。

9、学生学籍由班主任认真、如实填写,按时交学校统一妥善保管。

10、未经学校许可,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学生学籍。

第五篇: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新泉小学学籍

新泉小学教导处

二0一四年二月25日修订

新泉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及上级关于学籍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在开学前一学期提前摸底登记形式,并将符合入学(年满6周岁)的新生通告家长,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负责安排班主任做好学生信息采集工作,编列正式学籍号。并将学生学籍信息按规定在9月前录入学籍系统。教导处进行审核。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学生花名册,上交学区。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并由学校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

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转学回执”,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一并转出,并报学区备案。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插班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3每个学年度开学后要做好学籍变动表、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学校存档、一份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三、休学、复学、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三级甲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

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校长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针对学生辍学的原因,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四、小学毕业

对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学校要做好学籍系统中学生学籍变动工作。

六、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文化课考试一般是学习过程评价与期末评价结合进行进行。

2、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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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籍管理员岗位职责

1.分类整理并管理好教导处各类文件、资料;积累、保管、提供、利用教学资料,教学服务,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

2.做好招生、考试、编班、学生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的登录、汇总。

3.各年级学生学籍名册必须完整,并按时填好归档,做到无差错。运用微机管理学籍,实现学籍管理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纸质、电子学生档案的管理。

4.热情接待家长、学生来访。

5.经校长、教导主任批准办理转学、复学、休学等相关手续。按时办理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会考合格证书。

6.处理各种各类教育教学资料归档及教导处的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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