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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秘书处认证机构处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10

1.组织认证机构认可申请受理、评审、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

2.审查评审组提交的认证机构评审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汇总认证机构评审材料交认可评定;

3.协助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

4.负责认证信息的统计与分析,认证机构变更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以及认可年金的收缴管理工作;

5.负责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6.承担认监委外资认证机构等评审工作;

7.参加与认证机构认可相关的技术研究、业务开发、国际合作等工作。

篇2:CNAS秘书处检查机构处职责

1.组织检查机构及相关专业实验室认可申请受理、评审、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

2.组织医学类实验室认可申请受理、评审、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

3.组织生物安全等法规性认可业务的认可申请受理、评审、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

4.审查评审组提交的被评审机构评审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汇总评审材料交认可评定;

5.协助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

6.负责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7.承担认监委资质认定、3C检查机构、专项核查等工作;

8.参加与生物安全、医学、检查机构及相关实验室认可的技术研究、业务开发、国际合作等工作。

篇3:CNAS秘书处督查处职责

1.归口承接并组织完成国家认监委委托交办的对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等的专项调查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归口与认证认可协会行业自律监督活动等的联系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CNAS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对已认可的机构及其客户有关的投诉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收集认监委对认可对象审批资格的处理情况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向评定处提供评定信息;

6.协助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

7.承担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秘书处认可工作组的秘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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