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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0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

1.设计依据

1.1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列出采矿许可证或矿区范围批复、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等。

1.2设计依据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列出设计依据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应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分层次列出,并标注其文号及施行日期,每个层次内按发布时间顺序列出。依据的文件应为现行有效。

1.3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列出设计采用的技术性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分层次列出,标注标准代号;每个层次内按照标准发布时间顺序排列。采用的标准应为现行有效。

1.4其他设计依据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依据的地质勘探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相关的工程勘察报告、试验报告、研究成果及安全论证报告等,并标注报告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

2.工程概述

2.1矿山概况

⑴包括建设单位简介、隶属关系、历史沿革等。

⑵矿区自然概况(包括矿区的气候特征、地形条件、区域经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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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概况、地震资料、历史最高洪水位等)、矿山交通位置(给出交通位置图)、周边环境等。

2.2矿床地质与开采技术条件

2.2.1矿业权

矿业权坐标、面积等。

2.2.2矿区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

说明矿床在区域地质单元中的构造位置,矿区主要地层、构造、岩浆岩体、影响开采技术条件的风化、蚀变特征,矿床成因类型。

简述矿体形态、规模、埋藏条件、矿石性质、矿体围岩。

简要说明本项目的水文地质,包括气候、地形、水系,含水层、隔水层、导水构造性质、分布、埋藏条件、与矿体的空间关系,积水的旧井巷、老采区和不安全地带情况,完成的水文地质工作及其成果。

简要说明本项目的工程地质,包括工程地质岩组划分,岩体质量评价指标,主要不良地质体描述,主要物理力学参数。

简要说明本项目的环境地质,包括地震区划,地质灾害特征(种类、规模及分布),其它(自燃、地热、高地应力、放射性等)。

列出影响本项目生产安全的主要自然和人为因素,例如高寒高海拔、复杂地形、高陡边坡、大水和突水风险、岩体破碎、深井高地温和高地应力、露天转地下开采、特定条件下的延伸开采等。根据所属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必要说明。

2.2.3矿床资源

简述地质报告或矿床模型计算的矿床资源/储量。列表表示各中段(或分段)?/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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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开采现状和周边开采情况

说明本项目性质(新建矿山、改扩建矿山),如果是改扩建矿山则应说明矿山开采现状、已形成的空区、露天采坑(边坡)状态,开采中出现过的主要水文-工程地质及地质灾害问题。

说明在安全上可能相互影响的周边矿山开采情况。

2.2.5其它

其它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

2.3工程设计概况

说明编制本次安全设施设计的初步设计版本。

简要说明开采方式、开采范围、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采矿方法、开拓和运输系统、充填系统、通风系统(包括空气预热、制冷降温等)、排水排泥系统、压风及供水系统、基建范围和基建总工程量、采矿进度计划(含采矿进度计划表)、矿山供水水源、矿山供配电、矿山通信及信号、地表建筑物(主要与采矿相关的)、矿区总平面布置(包括废石场)、工程总投资(含专用安全设施投资)等。

简要说明原有工程的利用情况。

列出设计的主要技术指标,相关内容可参考表2-1。

表2-1??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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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议采纳及前期开展的科研情况

3.1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与采纳情况

用表格形式列出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需要在安全设施设计中落实的对策措施,简要说明采纳情况,对于未采纳的应说明理由。

3.2本项目前期开展的安全生产方面科研情况

说明本项目前期开展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科研工作及成果,以及有关科研成果在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应用情况。

4.安全设施设计

4.1矿床开采安全设施

4.1.1安全出口

说明通地表的安全出口,包括由明井(巷)和盲井(巷)组合形成的通地表的安全出口设置情况;说明主要中段(分段)、破碎站、皮带装矿水平及粉矿回收水平的安全出口设置情况。

应说明各个安全出口的形式、井口和井底的标高、平硐的标高,井巷内部用于安全出口的设施(如罐笼、梯子间、踏步、人车等),服务的中段水平等。

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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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硐室及其安全通道和独立回风道

说明动力油储存硐室的位置、存油量、独立回风道的设置情况;说明硐室口防火门和栅栏门的设置情况、硐室内防静电措施和防爆照明设施的设置情况等。当井下不设动力油储存硐室时,应说明对井下动力油的配送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说明维修硐室的位置、布置情况和硐口的栅栏门设置情况等。

说明变配电硐室防水门(含设防水头、抗压强度)、防火门、栅栏门和出口的设置情况。

说明破碎站硐室的独立回风道设置情况;说明设备护罩、安全护栏、梯子和采用卡车卸矿时的安全挡车设施设置???况。

其他硐室当涉及到安全问题时,应说明设计的安全设施。

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1.3井巷工程支护

说明主要井巷和大型硐室所处或穿过岩体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和可能遇到的特殊困难等;说明井巷和大型硐室的主要设计参数,支护方式和主要设计参数。对特殊地质条件下井巷工程的支护方式及参数的选取和确定进行详细说明。布置在具有自燃发火危险矿岩内的巷道,应对支护材料的选取情况进行说明。

4.1.4保安矿柱与防火隔离设施

说明矿山开采设计时为保护地表公路、铁路、河流、建筑物、风景区等或露天地下联合开采而设置的矿区保安矿柱,说明其保护对象、设置原因及保安矿柱的位置、形式及参数情况等,并对其安全性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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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中段开采时由于开采顺序或采矿方法的影响,为保证生产的安全而设置的保安矿柱。

说明今后是否回收预留的矿柱及其回收时间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说明有自燃发火倾向区域的防火隔离设施的设置情况。

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1.5采矿方法和采场(含人行天井、溜井、采场支护及采场间柱)

说明所选用的采矿方法和开采顺序以及其合理性。说明采场结构参数(含采场间柱、点柱)、安全出口等,并分析其安全性。分析开采顺序、采场结构参数时可采用数值模拟计算或类比法进行。

说明采场生产作业活动如凿岩、装药、爆破、通风和出矿等工艺情况,重点说明在生产活动中为保证安全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设计采用自动化作业采区时,需要对自动化作业系统进行说明,其中包括自动化采区的布置范围、与其它非自动化采区的关系、安全门设置情况以及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说明矿山已有采空区、危险区域的分布情况和设计采取的处理方式等,并说明危险区域对今后开采活动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说明矿山对新产生采空区的处理方法(含支护情况)、处理步骤等,并说明空区及处理之后的安全稳定性情况。

地下原地浸出或原地爆破浸出采矿时,应说明防止溶液向非采矿区域渗透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及检测方法、技术手段等。原地浸出采矿时,应说明地表稳定性情况;如果可能出现地表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时,需要说明应对和预防措施。对地下原地浸出采矿还应说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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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孔)、套管、气体站安全护栏、集液池、酸液池及二次缓冲池安全护栏、事故处理池和管路的设置情况。

水溶性开采时,应说明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处(井口、卤池、取样阀等)采取的防毒措施,井口的防喷装置设置情况,排水和防止液体渗漏的设施,地面防滑措施,井盐矿山设立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监测系统,地表沉降和位移的监测设施和不用的地质勘探井和生产报废井的封井措施。

当矿山具有放射性时,应说明开采时采取的防护措施。

对于人行天井,应说明井筒内的梯子间、防护网、隔离栅栏设置情况、井口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对于废弃的天井,应说明井口的处理措施。

对于矿石、废石溜井,应说明井口的安全车挡(采用无轨设备直接卸矿时)、格筛设置情况。

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1.6井下爆破器材库位置及爆破作业

说明井下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炸药和爆破器材储存量、爆破器材库独立回风道设置情况等。

说明坑内采场爆破作业的凿岩设备、炮孔参数、排间距、炸药类型、装药方式、起爆方式和一次爆破量;说明掘进作业采用的凿岩设备、炸药类型、装药方式和起爆方式。应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相关要求,通过计算确定井下单段最大允许爆破炸药量。对爆破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对策措施等列举清楚,说明特殊条件下的爆破安全技术要求,如独头掘进、井巷贯通、临近保安矿柱、强制放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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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爆破等。

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2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设施

4.2.1竖井提升系统

4.2.1.1箕斗提升

⑴本节应给出箕斗提升系统选择计算的完整过程,包括(不限于)提升任务、提升高度、提升方式(单箕斗、双箕斗)、提升容器参数、提升钢丝绳规格、参数、安全系数,提升速度、加速度、减速度,提升机主导轮和天轮或导向轮的直径、直径比、提升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和静张力差。

多绳摩擦提升的静张力比、钢丝绳静防滑安全系数、动防滑安全系数、摩擦衬垫压力等。

单绳提升的钢丝绳仰角、偏角,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层数等。

⑵说明井筒断面、罐道形式及参数、提升容器之间的最小间隙、提升容器和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提升容器导向槽与罐道间隙、罐道钢丝绳的规格和参数、钢丝绳罐道的刚性系数、防撞钢丝绳设置及其参数。

⑶提升机控制系统及其主要功能说明、提升系统连锁控制、视频监控等。

⑷尾绳保护设施、防过卷设施、防过放设施、防坠设施、井口、卸载站、装载站的安全护栏、提升机房内盖板、梯子和安全护栏等。

⑸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2.1.2罐笼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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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应给出罐笼提升系统选择计算的完整过程,包括(不限于)提升任务、提升高度、提升方式(单罐笼、双罐笼),罐笼和平衡锤参数,一次最多允许提升人员数量,钢丝绳规格、参数,不同工况下的钢丝绳安全系数,罐笼防坠器,提升速度、加速度、减速度,提升机主导轮(或卷筒)和天轮或导向轮的直径、直径比,提升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和静张力差。

多绳摩擦提升的静张力比、钢丝绳静防滑安全系数、动防滑安全系数、摩擦衬垫压力等。

单绳提升的钢丝绳仰角、偏角,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层数等。

⑵说明井筒断面,罐道形式及参数,提升容器之间的最小间隙,提升容器和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提升容器导向槽与罐道间隙,罐道钢丝绳的规格和参数,钢丝绳罐道的刚性系数。

⑶说明提升机控制系统及其主要功能,说明提升系统连锁控制、视频监控等。说明各井口门禁系统设计情况。

⑷说明井筒内梯子间设置、提升容器防过卷设施、防过放设施、防坠设施,井口和各中段马头门的摇台或者其他承接装置、安全门、安全护栏、阻车器设置,提升机房内盖板、梯子和安全护栏以及多绳摩擦提升的尾绳保护设施等。

⑸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2.1.3混合提升

⑴说明混合井中设置的提升系统类型和数量,分别给出箕斗提升、罐笼提升和混合提升系统选择计算的完整过程,包括(不限于)提升任务、提升高度、提升方式(单箕斗、双箕斗、单罐笼、双罐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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箕斗罐笼互为平?提升),箕斗、罐笼和平?锤参数,罐笼一次最多允许提升人员数量,各提升系统提升钢丝绳规格参数,不同工况下的钢丝绳安全系数,提升速度、加速度、减速度,提升机主导轮(或卷筒)和天轮或导向轮的直径、直径比,提升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和静张力差。

说明多绳摩擦提升的静张力比、钢丝绳静防滑安全系数、动防滑安全系数,摩擦衬垫压力等。

说明单绳提升的钢丝绳仰角、偏角、罐笼防坠器规格参数。

⑵说明井筒断面,各提升系统罐道形式及参数,各提升容器之间的最小间隙,各提升容器和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提升容器导向槽与罐道间隙,罐道钢丝绳的规格和参数,钢丝绳罐道的刚性系数,防撞钢丝绳设置及其参数,提升容器隔离装置设置。

⑶说明提升机控制系统及其主要功能,说明提升系统连锁控制、视频监控等。说明各井口门禁系统设计情况。

⑷说明井筒的梯子间设置,提升容器防过卷设施、防过放设施、防坠设施,卸载站、装载站安全护栏,井口和各中段马头门的摇台或者其他承接装置、安全门、阻车器、安全护栏,提升机房内盖板、梯子和安全护栏以及多绳摩擦提升的尾绳保护设施等。

⑸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2.1.4电梯井提升

⑴说明电梯的用途,选用的电梯规格、电梯井规格尺寸等主要参数。

⑵说明梯子间及安全护栏、电梯和梯子间进口的安全防护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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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等。

⑶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2.2斜井提升系统

⑴说明斜井中设置的提升系统类型和数量,给出斜井提升系统(斜箕斗提升、台车、串车、人车提升)选择计算的完整过程,包括(不限于)提升任务、斜井倾角、井口和井底标高、提升高度、提升方式(单箕斗、双箕斗、台车、串车、人车提升),提升速度、加速度、减速度,提升机卷筒和天轮直径、直径比,提升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和静张力差,提升容器规格参数,一次提升矿车数量、一次提升装载量,一次最多允许提升人员数量,提升钢丝绳参数、仰角、偏角和安全系数。

⑵说明提升机控制系统及其主要功能,说明提升系统连锁控制、视频监控等。

⑶说明斜井断面布置、斜井铺轨参数、轨道防滑措施设置情况。

⑷说明斜井内防跑车装置、躲避硐室、人行道与轨道之间的安全隔离设施、井下甩车道和吊桥设计参数,梯子和扶手设置情况;说明井口安全门、阻车器、安全护栏、挡车设施,井口门禁系统设计情况;说明提升机房内的安全护栏和梯子。

⑸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2.3带式输送机系统

⑴说明带式输送机选择计算过程,包括胶带机的头部标高、尾部标高、水平长度、提升高度、提升任务等基本参数,胶带种类、带宽、带强、带速、胶带安全系数、驱动滚筒及拉紧滚筒、改向滚筒参数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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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胶带机驱动方式与驱动装置、拉紧方式与拉紧装置布置、胶带机控制方式。

⑵胶带斜井倾角、断面布置,斜井通风、收尘、排水、消防设计情况。

⑶带式输送机系统的各种闭锁和机械、电气保护装置

⑷说明胶带输送机的安全护罩、安全护栏、梯子、扶手设置情况。

⑸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2.4斜坡道与无轨运输系统

⑴斜坡道

说明斜坡道的位置、功能、断面尺寸、长度、转弯半径、坡度、路面形式和厚度,主要运行车辆类别型号。

说明车载灭火器情况,人行道宽度或躲避硐室设置情况,缓坡段和错车道设置情况,交通信号系统的设置情况,斜坡道口门禁系统设置情况等。

⑵无轨作业中段(分段)

说明主要无轨作业中段(分段)的功能,巷道断面尺寸,路面形式,主要运行车辆类别型号。

说明巷道内人行道或躲避硐室设置情况,水沟及盖板的设置情况,卸载硐室的安全车挡和护栏设置情况,自动化控制采区区域位置及门禁系统设置情况等。

⑶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2.5有轨运输系统(含装矿硐室、卸矿硐室)

⑴说明有轨运输中段数量、标高,运输距离、运输任务,给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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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系统和设备选择计算(其中包括运行速度、制动距离等)。

⑵说明运输巷道断面布置、采用的运输设备及其参数、装载和卸载设备、控制方式,

⑶说明人行道、躲避硐室、水沟、坡度设置;说明装载站和卸载站的安全护栏、人行巷道的水沟盖板设置情况。

⑷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2.6主溜井及破碎系统(含箕斗装矿系统)

⑴说明主溜井及破碎系统的组成和配置情况;说明主溜井、破碎硐室、箕斗装矿皮带道的尺寸、断面配置情况;说明主溜井井口的大块破碎设备配置、破碎站与皮带道的设备配置、破碎站的给料设备、破碎设备配置及参数。

⑵说明破碎站设备与上部主溜井料位和下部成品矿仓料位的连锁控制设计情况、给矿皮带机与提升系统和成品矿仓的料位连锁控制设计情况。

⑶说明主溜井井口安全护栏、安全标志设置,主溜井底部安全设计,主溜井安全检查、料位检测与报警设施设置情况。说明大块破碎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破碎设备运动部件周边的安全护栏设置情况。

⑷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3井下防治水与排水系统安全设施

⑴防治水方案,说明地下水疏/堵工程及设施(含疏干井、放水孔、疏干巷道、防水门、水仓、疏干设备、防水矿柱、防渗帷幕及截渗墙等)情况;当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时,说明露天坑底的防洪水突然灌入井下的设施(包括露天坑底所做的假底、坑底回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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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采用的涌水量估算方法,矿山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估算过程及结果,需要排除的采矿废水量、充填溢流水量,矿山正常排水量和最大排水量。

⑶说明采用的排水方式(集中排水、分散排水、一段排水、接力排水)、排水系统组成及主要参数、水仓设置及其参数、各排水泵房的位置及标高、各水泵房的水泵配置及参数,排水管路配置及参数,排水系统的控制方式及主要功能。采用的排泥方式、排泥泵房的位置、排泥设备及管路选择计算。

⑷说明中段(分段)的防水门位置、设防水头、抗压强度;说明地下水头(水位)、水量监测设施;说明探放水孔的孔口管和控制闸阀、探放水设备等;说明防治水过程中在有突水可能性的工作面救生圈、安全绳等救生设施的设置情况,

⑸说明主要泵房的出口及密闭防水门设计(含设防水头、抗压强度),水泵房及变电所内的盖板、安全护栏设置。

⑹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4通风系统安全设施

⑴说明选用的通风方式与通风系统,通风系统的组成,各进风井及进风巷道、回风井及回风巷道的参数,给出全矿的通风计算过程及其结果、各段进风井及进风巷道、回风井及回风巷道的通风量、风流速度、计算通风阻力。

⑵说明选用的通风机及其控制系统,主通风机的反风设施、备用电机及快速更换装置,选用的辅助通风机及局部通风机规格、数量、风量、负压等参数,风速、负压、温度、有毒有害气体等的检测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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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设施设计。

⑶说明通风构筑物(含风门、风墙、风窗、风桥等)的设计情况,说明阻燃风筒、风井内的梯子间、风井井口和马头门处的安全护栏、风机进风口的安全护栏和防护网设置情况。

⑷说明本项目特点和采用的空气预热措施,选择的空气预热设备及其主要参数,给出空气预热参数及设备选择的计算过程及结果,预热设施包括严寒地区通地表的井口(如罐笼井、箕斗井、混合井和斜提升井等)设置的防冻设施、进风的井口和巷道硐口(如专用进风井、专用进风平硐、专用进风斜井、罐笼井、混合井、斜提升井、胶带斜井、斜坡道、运输巷道等)设置的空气预热设施等。

⑸说明本项目特点和采用的制冷降温措施,给出制冷设备的选择计算过程及其参数,说明地表制冷站、地下制冷站或能量交换设施、管路规格与数量、管路布置及分配设施等的设计情况。

⑹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5充填系统

⑴简要说明采矿方法对充填的要求(包括充填体强度及形成时间、待充填采空区尺寸、一次最大充填量等),不同中段的充填料浆输送距离,采场到充填料制备站的高差,最大充填倍线。

⑵选用的充填材料、充填方式、充填料浆制备工艺,充填料浆的组成及浓度、充填体强度指标,设计采用的充填系统及充填制度等。

⑶充填料储存与制备方式、设备参数与数量、充填系统控制。

⑷说明充填管路及减压设施布置、各点压力计算、管路压力监测装置与充填管路排气设施设置情况及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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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充填系统事故池、采场充填挡墙、充填站内及井下充填系统的安全护栏及其他防护措施(包括物料输送机和其他相关设备、砂浆池、砂仓等的安全护栏及其他防护措施等)。

⑸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6供配电安全设施

⑴介绍地区变配电站设施及可向本工程供电的容量。说明地区变配电站向本工程供电的线路截面、长度、回路数。

⑵介绍本工程供电系统接线,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运行方式、对一级负荷及保安负荷的供电方式;

⑶说明提升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的供配电系统情况;

⑷说明高(低)压供配电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⑸说明地下供配电系统的各级配电电压等级;

⑹说明本工程总降压变电所主变压器容量及台数,列出本工程总计算负荷、采矿部分计算负荷及一级负荷计算结果;

⑺说明地表向地下供电的线路截面、回路数以及地表架空线转下井电缆处防雷设施情况;

⑻说明地下低压配电系统故障(间接接触)防护装置;

⑼说明地下直流牵引变电所电气保护设施、直流牵引网络安全措施;

⑽说明爆炸危险场所电机车轨道电气的安全措施;

⑾说明设有带油设备的电气硐室的安全措施;

⑿说明地下高、低压供配电设备类型;说明地下高、低压电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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⒀说明地下各用电设备和配电线路的继电保护装置设置情况;

⒁说明井下照明设施情况;

⒂说明避灾硐室应急供电设施情况;

⒃说明裸带电体基本(直接接触)防护设施情况;

⒄说明保护接地及等电位联接设施情况;

⒅说明牵引变电所接地设施情况;

⒆说明变配电硐室应急照明设施情况;

⒇说明地面建筑物防雷设施情况。

(21)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7井下供水和消防系统安全设施

⑴说明井下供水系统的供水水源、供水量、管路敷设情况。

⑵说明防火门、消火栓设置情况等,消防供水水池的位置、大小、容量等;说明井下消防器材的布置情况,包括位置、规格、数量等;说明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情况。

⑶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8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4.8.1矿山监测监控系统

说明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检)测、通风系统监测、视频监控及地压监测的设计,主要包括主机和井下分站的布置、监测监控设备配置数量、备用电源、监测监控中心设备的防雷和接地保护装置、电缆和光缆敷设等。

当矿山设有地表变形、塌陷监测系统和坑内应力、应变监测系统时,可在此一并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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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8.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说明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设计,主要包括主机和分站(读卡器)的布置、电缆和光缆的敷设、备用电源等。

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8.3紧急避险系统

内容应包括紧急避险系统的构成,自救器的配置原则及数量,避灾硐室(或救生舱)的位置、数量、规格、配置、配套设施的设置,避灾路线的设置等。如果井下不设避灾硐室(或救生舱)时应说明理由。对避灾路线要合理设计并应通过图纸、文字等论述清楚。

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8.4压风自救系统

⑴说明井下最大班生产人员数量及分布,给出压风自救需风量计算。简要介绍压风自救系统设计原则,采用单独的压风自救系统还是与生产压风系统共用。

⑵说明压风自救系统的空气压缩机安装地点,选用的空压机主要参数和数量,说明空气质量。

⑶说明压风自救系统的压缩空气管路选择与敷设情况(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有压风自救管路),说明管路规格、材质、敷设线路、敷设要求。

⑷说明各主要生产中段和分段进风巷道、独头掘进巷道、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的压风管道上三通及阀门设置,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设置情况。明确压风出口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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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说明紧急避险设施设置的供气阀门,噪声控制措施。

⑹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8.5供水施救系统

⑴说明井下最大班生产人员数量及分布,计算供水施救需要的水量,简要介绍供水施救系统设计原则,采用单独的供水施救系统还是与生产供水系统共用。说明供水施救的水源和水质,水量要求。

⑵说明施救用供水管道的规格和材质、敷设线路、敷设要求。

⑶生产巷道、人员集中地点、独头掘进巷道掘进工作面附近的供水管道的三通及阀门设置情况,紧急避险设施内安设的阀门及过滤装置。

⑷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8.6通信联络系统

说明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主要包括通信种类、通信系统的设置、通信设备布置等。

矿山井下的所有通信系统(含生产调度、紧急救险等)的设置情况均应在此说明。

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9总平面布置安全设施

4.9.1矿床开采的保护与监测措施

对于采用崩落法或空场法开采的矿山,应阐述矿床开采移动(监测)范围和崩落(塌陷)范围圈定的依据和结果;对于充填法开采的矿山,应阐述矿床开采移动(监测)范围圈定的依据和结果。

如果矿山服务年限较长或分期开采,应根据实际需要给出不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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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水平(或分期)的地表开采移动(监测)范围和崩落(塌陷)范围。

对圈定范围之内及周边的设施(如公路、铁路、民房、水体、风景区、边坡等)的安全性做出分析和说明。

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9.2工业场地安全设施

⑴主要从矿区地形地貌、自然条件、周边环境、地质灾害影响、井口及工业场地的地质条件和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等方面对工业场地选址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对井口及工业场地标高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的关系进行说明;对井口位置及井口设施、工业场地内主要建(构)筑物与移动(监测)线的安全距离进行说明。

⑵当工业场地周边存在边坡时,说明边坡参数、工程地质情况、护坡或安全加固措施。

⑶说明为保证地下开采和工业场地安全而进行的河流改道、河床加固(含导流堤、明沟、隧洞、桥涵等)、地表截排水(截水沟、排洪沟、防洪堤)等工程设计情况。

⑷缺少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等水文资料时,应对井口及工业场地受洪水影响的可能性进行说明。

⑸说明降雨和地表水观测点设置及监测要求。

⑹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9.3建(构)筑物防火

说明井(硐)口工业场地布置中各建筑物(重点是对井口安全有影响的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防火距离、厂区内消防通道设置等。并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分析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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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4.9.4排土场(废石场)安全设施

说明周边设施与环境条件,排土场选址与勘探、排土场容积、设计参数、安全防护距离、排土场防洪、照明与监测及其他安全对策措施。

说明排土工艺、服务年限、用地状况、排岩计划、容积、安全防护距离、设备选择等;给出安全平台、运输道路、拦渣坝、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等设计参数。

对不同堆积状态条件下排土场(废石场)安全稳定性进行计算分析,并对参数选取、资料的可靠性等方面进行说明。

应根据排土工艺和安全稳定性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可包括地基处理、截(排)水设施、底部防渗设施、滚石或泥石流拦挡设施、坍塌与沉陷防治措施和边坡监测设施等。

设有废石临时堆场和倒装场时,说明堆场结构参数及安全可靠性;不设排土场(废石场)时,说明废石去向。

总结概述本节专用设施内容。

4.10个人安全防护

说明矿山应按要求为员工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的规格和数量。

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4.11安全标志

说明矿山在全矿所有生产地点应设置的安全标志,包括矿山、交通、电气安全标志。

总结概述本节专用安全设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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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管理和专用安全设施投资

5.1安全管理

说明矿山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部门职能、人员配备的建议及矿山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基本要求。

说明矿山设置的救护站(队)或兼职的救护站(队)的人员组成及技术装备。

说明矿山应制定的针对各种危险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5.2专用安全设施投资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的规定,对本项目中设计的全部专用安全设施的投资进行列表汇总,相关内容可参考表5-1。

表5-1专用安全设施投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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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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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提出设计单位能够预见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投产后可能存在并需要矿山解决或需要引起重视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及解决的建议。

提出设计基础资料影响安全设施设计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7.附件与附图

7.1附件

安全设施设计依据的相关文件,主要包括采矿许可证或矿区范围批复、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7.2附图

附图应采用原始图幅,图中的字体、线条和各种标记应清晰可读,签字齐全,宜采用彩图。附图应包括以下图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应涵盖以下图纸的内容):

⑴矿山地形地质图;

⑵矿山地质剖面图(应反映典型矿体形态,数量不少于2张);

⑶水文地质及防治水工程布置平/剖面图(当矿山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

⑷矿区总平面布置图;

⑸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⑹矿山开拓系统纵投影图;

⑺主要水平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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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矿井通风系统图;

⑼采矿方法图;

⑽充填系统图(当采用充填法开采时应附,主要为充填材料输送系统布置图);

⑾避灾线路图;

⑿地区变配电站地理位置图;

⒀全矿(含地下)供电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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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工作概述汇编

“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工作概述

朱晓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总体而言,还不能适应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需要,存在着底数不清,建档工作不完备,保护设施不达标,以及安全隐患、自然损坏等问题。特别是我们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科技含量还不高,宏观管理力度不够,迫切需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针对我国文博事业的实际情况,自20**年起,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及时启动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并逐步扩展到山西、辽宁、河南、甘肃四省,2005年又扩展到湖北、湖南两省。

(二)项目目标

文物调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以数字化手段调查、完善我国文物、博物馆领域的国情资料,建立并运行动态的文物数据库管理系统,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文物保护与管理状况,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价值和作用,提供科学依据和可靠保证。

(三)项目意义

文物调查项目是文物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摸清了文物家底,而且促使文物工作在管理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对于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提高执政能力,发挥文物的社会功能,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作用。

1、以数字化手段开展文物调查,在保护国家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的过程中有着独特作用。文物作为历史文明的传承载体,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作为一种物质存在传承历史,但其寿命逃脱不了自然界减法规律的制约;一是作为信息形态传承历史,这种传承即使在文物作为物质消亡后,其所蕴涵的信息生命仍然长存。从这个角度讲,采用计算机技术复制文物信息,既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方式,也是文物保护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建立文物数据库管理系统,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各类文物收藏单位履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基本保证和有效途径。正确履行《文物保护法》赋予各级各类文物部门的职责,不断提高文博工作者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离不开对文物信息的掌握程度。只有广泛利用数字化技术,加强文物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才能全面带动和促进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各类文物收藏单位履行法律规定,切实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逐步形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文博单位依法保管、依法利用文物的新局面。

3、建立文物数据库管理系统,是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建设世界文物保护强国的重大举措。长期以来,我国各类文物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利用相对滞后,文物家底不清,保护重点不突出,经费需求及投入导向不明确,归根结底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现代化管理手段。建设和运行覆盖全国的文物数据库管理系统,既是廓清文物家底和价值,确保文物资产安全的基础,也是促进规范管理和宏观

决策的基础,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国建设世界文物保护强国的历史进程。

4、建设文物数据库管理系统,有利于改善文物资产和文物保护经费管理。文物数据库管理系统可与财政部门联网,作为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便于财政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基础数据,将财政支出管理的措施和要求,以快捷的技术手段贯彻、应用到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并为财政决策、部门预算审核、经费支出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提供基本情况和数据支持,增强财政管理的目的性、科学性和前瞻性。

总之,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的试点工作,是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文物保护基础资料建设的大胆尝试,是文博工作领域的创新之举,开启了全国文物基础资料调查、分析、整理和利用的新途径,对推动文博事业的信息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试点工作经验与成果

经过三年多的试点实践,在项目的领导方式、工作模式、运行机制等方面,摸索出了一条符合文物工作规律、适应文博行业实际的文物数字化之路,为该项目在全国的推广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是推进试点工作的前提和关键。为启动和推进“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试点工作,财政部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多次深入文博单位调研,指导项目推进;各省财政、文物行政部门领导亲自主抓,把试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抽调精干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并多次专题研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参与试点工作的基层文博单位领导,认真负责,积极探索,克服困难,严格把关,努力完成本单位的试点任务。这种领导重视、层层把

关、责任到人的工作体制,有力地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财政部门与文物部门联合组织,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的工作模式,是科学管理试点工作的方式与途径。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财政部连续四年拨出专款,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并与国家文物局联合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共同规划和部署试点工作。国家文物局组建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作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执行单位,具体组织项目在试点省的落实工作。各省财政和文物部门也成立了省级项目试点工作联合领导小组,并组建专门的文物信息化工作机构,按照统一部署,编制本省试点工作计划,并在各地(州、市)财政和文物部门的配合下,组织基层文博单位开展工作。这种工作模式有效地保证了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是试点工作有序进展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重要经验。

3、科学组织,统一规范,是试点项目建设质量的根本保证。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程,据不完全统计,试点期间共有600多个部门和单位的近3000名工作人员,直接参与了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四个试点省根据项目特点,统一领导,精心规划,协调共进,通过组建文物调查队(组),制订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把标准规范的研订工作摆在首位,编制了从馆藏文物信息的采集著录、审核报送、软件体系到网络传输、平台搭建、安全维护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有效地保证了馆藏文物信息分散采集、批量合成、逐级入库、有效利用等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和统一性,保证了试点项目建设的质量,为该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项目管理与实施

(一)组织管理

1、主管领导要重视

文物调查项目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涉及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基层博物馆。文物调查数据库的内容建设关系到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等多方面,工作牵涉面广,影响大。为了保证工作开展的力度和有序性,需要主管领导的足够重视。在项目试点工作期间,财政部、国家文物局领导高度重视,国家文物局几位局长多次询问项目进展情况,听取汇报,做出指示;财政部有关领导一直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多次听取项目汇报,及时给予指导,促进了项目工作的开展。

2、组织机构要健全

为了保证项目工作的有序开展,项目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尤为重要。在项目试点期间,国家、省、市以及基层文博单位逐级负责,分工合作。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成立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作项目领导小组执行机构,四个试点省都成立了由文物(文化)和财政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省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属各市(地、州)也相应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挂帅、财政和文化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山西、辽宁、甘肃三省新成立专门的省级文物信息(资料)中心,河南省依托省博物院和省文物出境鉴定站成立临时工作机构。通过组建项目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有效的调动了各方面工作积极性,保证了调查项目工作任务的落实。

3、财政支持要到位

调查项目工程庞大,时间紧,任务重,项目的实施离不开财政部门的大力支

持,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配套支持。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财政部连续四年拨出专款,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共同规划和部署试点工作,有效地保证了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数据采集工作流程

1、统一标准和软件

“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根本目的,是要实现文博系统内网络互联互通,数据共建共享,管理动态实时,摸清文物家底,转变工作观念,提高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水平。所以,在项目全面铺开前就需要制定完整的、全国统一适用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开发采集软件工具,统一配发至各基层文博单位。

2、纸质档案填写

纸质档案的填写是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步。纸质档案填写的内容根据馆藏文物指标著录规范(文字部分)确定。完成纸质档案的填写后可以直接通过馆藏文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软件)录入计算机。为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应加强对纸质档案的核对和确认工作。

3、组织影像拍摄

根据各地区的不同特点,可以采取不同的影像拍摄工作方式。在项目试点过程中,各试点省一般都采取统一组织影像拍摄工作组,分赴各地完成拍摄任务,最后再将影像信息与文字部分批量合成。有的试点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分布情况,适当的让一些条件较好、文物数量较多的地区和博物馆自行完成影像拍摄任务,以达到锻炼队伍、培养人才的目的。

4、存储和上报数据

调查项目采集数据采取分层存储、逐级上报的工作模式。各基层博物馆保存自己博内的馆藏文物数据信息,并将馆藏珍贵文物数据上报省级文物数据中心;省级文物数据中心保存本省馆藏珍贵文物数据信息,并将馆藏一级文物数据上报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数据中心存储全国馆藏一级文物数据信息,并可以通过文博信息专网查阅各省馆藏珍贵文物数据信息。

5、建立国家文物数据库

通过文物调查项目采集工作开展,建立起国家文物数据库。国家文物数据库目前包括有国家文物数据中心的馆藏一级文物数据库和各省级文物数据中心的馆藏珍贵文物数据库。以后,随着调查工作的开展,各级文物数据中心还将存储不可移动文物数据、社会流散文物数据等。

(三)数据质量监管

为保证馆藏珍贵文物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结合文物调查项目工作的实践,引入数据质量监管制度。

数据质量监管,就是在认真分析、总结已有数据的基础上,针对项目工作的实际情况,从数据采集工作入手,根据项目已有的有关标准规范,采取检查、审核等多种手段,严把采集数据的质量关,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力争的数据采集正确率达到99.9%。监管工作将贯穿数据采集工作的整个过程和全部主要的环节。

1、数据质量监管的主要任务包括:

组建数据质量监管工作组

?制定监管工作的操作规程

?为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提供咨询

?协助各省开展相关工作培训

?审核馆藏珍贵文物数据,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工作

?提交数据监管工作报告

2、数据质量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工作阶段:

?准备阶段

组建由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已经较好的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的省份的管理、技术等人员参加的数据质量监管工作组。

编制《文物调查项目采集数据质量监管工作规程》。

制定项目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阶段

为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提供咨询。

协助各省开展相关工作培训。

采取现场检查、集中抽样等多种方式,审核馆藏珍贵文物数据采集。

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工作。

适时召开数据监管工作会议。

?总结阶段

检查验收各省采集的数据。

向各省提供数据采集的验收评估报告。

向国家文物局提交数据监管工作报告。

(四)数据审核

为保证数据准确、规范,项目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省报国家文物数据中心的一级品馆藏文物数据进行审核,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数据进行更新。同时,也要求各省的省级文物数据中心对本省的二、三级珍贵文物进行审核,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数据进行更新。

1、审核依据

数据审核不同于鉴定工作,不是对文物本体进行审查,而是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审核的依据主要包括:

?《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005年度工作方案的批复》(文

物博函[2005]567号)

?关于《2005年全国馆藏一级文物建档备案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物

博函[2005]443号)

?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著录规范

?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著录规范

?文物信息数据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文物调查数据采集与更新规范

?其它有关技术文件和标准规范

2、审核工作组织

?技术审核

由国家文物数据中心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开发专门的应用软件,通过技术手段,执行特定的程序,来实现数据审核。

?业务审核

国家文物数据中心组织两个工作组,各包括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业务专家、1名计算机工程师和1名记录员,参照《一级文物纸质档案》,从业务层面进行数据审核。

?数据更新

根据技术审核和业务审核的结果,按照《数据采集与更新技术规范》的要求,重新组织数据采集、报送。

3、审核方法

?人工检测法:由专业人员通过对文物信息数据直接的观察进行数据质量

检测和评估。

?计算机自动检测法:根据文物信息集之间内在的各种逻辑关系和数据报

表的平?关系,编写进行检测的审核关系公式,由计算机自动进行检测。

?随机抽样检查法:对采集的文物信息数据集或文物实体,根据一定的比

例进行随机抽样,然后对样本采用计算机或人工方法进行检测,推断总

体的数据质量评估报告。

?间接评估法:基于其它相关知识与信息,包括数据用途、历史记录、数

据源特性、数据采集方法以及误差传递模型等,进行演绎推理来评估数

据质量。

?综合评估法:根据业务流程各环节、总体数据各组成部分的数据质量状

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数据的总体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4、审核内容

包括必填和核心指标项审核、数???填写格式的审核、图片缺失的数据审核、图片大小审核、图片方位审核、文物指标选择项内容审核、单位代码审核、测试

数据审核、专业规则审核、相关完整性审核、实体完整性审核、其他审核等。

5、审核报告和数据更新

根据技术分析,形成数据审核结果分析统计表,包括所有选择类型数据不规范数据汇总统计表、所有不规范数据汇总统计表。

项目办公室将审核结果移送至各省数据中心,并由各省数据中心组织相关技术和业务人员,重新进行数据采集和更新,并上报国家文物数据中心。国家文物数据中心将对报送的数据再次组织审核。

(五)数据质量评估

数据是系统的核心问题,需要切实建立系统完整的文物信息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和机制,以对文物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采用科学的数据质量评估模型和有效地检验方法,在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对文物信息数据质量适时进行检验和评估,这是保障文物信息数据质量的必要手段和措施。

文物信息数据质量的评估原则,就是评估与检验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用性是否符合规定标准要求,评估文物信息数据是否达到采集质量标准和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1、信息的内容质量:

其评价指标包括客观性和正确性。

(1)客观性:客观是指按事物本来面目去考察,与一切个人感情、偏见意见都无关。文物信息内容的客观性要求文物信息内容不含有某些个人的主观偏见。

(2)正确性:正确是指符合事实、道理或某种公认的标准。文物信息内容

的正性指信息内容符合被认为正确的道理或标准。

2、信息的集合质量

其评价指??包括相关性和完整性。

(1)相关性:这里是指文物信息集合中信息元素之间的相关性。当文物信息系统一个信息集合提供给用户时,其中的信息元素之间应该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毫无关联的信息元素所组成的信息集合将使得用户不知所云,无法使用。

(2)完整性:作为一个信息集合,必然具有一定的结构。这里的完整性就是指文物信息集合结构的完整,一个具有完整结构的信息集合能够完整地表述一个思想和事实描述一个事物。另一方面,完整性是相对于信息集合使用者的目的而言的。同样的信息集合提供给不同使用目的的用户,他们对信息集合的完整性的评价有可能是不同的。

3、信息的表达质量

其评价指标包括可理解性、明确性、准确性、一致性、简洁性。

(1)可理解性:文物信息是通过信息符号来表达的,文物信息用户通过信息符号来理解和使用信息。因而,文物信息符号必须能够理解且易于理解。

(2)明确性:明确是指概念表达得很明了清楚,使用户不用思索便懂。文物信息符号的明确性要求文物信息符号对信息的表达必须界定清晰、无二义性。

(3)准确性: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文物信息符号所表达的信息是准确的、二是文物信息符号对信息的表达是准确的。第二层含义涉及到信息符号的表达能力问题。信息符号的准确性可以通过信息符号值与真实信息值相一致或相接近的程度来度量。

(4)一致性:是指在一个文物信息集合中,各信息元素的表达符号须一致

包括表达符号格式的一致性和表达符号意义的一致性。这就要求表达信息时要选用一套规范完整、具有较强表达能力的符号体系。

(5)简洁性:要求文物信息的表达符号要尽可能简单明了。这一质量指标较为直观。

4、信息的效用质量

其评价指标包括有用性、实时性、背景解释和适量性。

(1)有用性:这个指标的概念也很直观,即只有用户认为有用的文物信息才是好的信息。信息的有用性体现了设计的信息内容与用户期望的信息内容之间的差距。

(2)实时性:是指文物信息有明显的时间限制,超出这一时间限制的信息将失去价值。

(3)背景解释:是指当一个文物信息提供给用户时,为了更好地使用户理解和便于使用这些信息,应该将部分必要的背景性信息提供给用户。

(4)适量性:是指文物信息量应该尽可能适当。信息量不足,使用户得不到所需的详细信息;而信息过量,一方面会产生大量的信息冗余,浪费信息系统处理资源,另一方面也迫使用户在大量的信息内容中寻找对自己有用的部分,造成用户信息取上的困难。

(六)项目考察评估

2004年11月12日至19日,项目试点工作专家考察评估组对甘肃、山西、河南、辽宁四省和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的项目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在充分听取各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座谈评议试点工作有关问题,实地观摩了数据中

心建设情况、网络硬件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软件系统演示的基础上,于11月26日召开了专家组总结评估会议,对“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了如下意见:

(一)项目试点工作组织有序、管理科学、措施得当、运行规范,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合理,形成了一套较好的项目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预定目标。

(二)项目试点工作符合基层文博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得到了基层文博工作者的积极响应,激发了基层文博单位的工作热情。

(三)四试点省全部完成馆藏一、二级文物的数据采集任务,山西、甘肃、辽宁全部完成了馆藏三级文物的数据采集任务,其中山西省还完成了一般文物的数据采集任务,河南省数据质量要求严格,三级文物数量较大,也将于2005年完成三级文物的数据采集任务。

(四)国家和试点省数据中心的网络及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均配置了数据采集、存储、传输、管理等设备,配备了专业的技术维护人员。

(五)国家和试点省数据中心的软件架构设计体系完整,功能基本齐全。“馆藏文物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满足了基层文博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需要;“国家馆藏文物数据管理系统软件”已经研发完成;“省级馆藏文物数据管理系统软件”正在丰富完善中;“全国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管理系统”正在试运行中;“文物信息服务系统软件(馆藏部分)”已完成需求分析。软件体系设计充分考虑了兼容性和可扩展性,能够支持并保证项目的正常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六)中央财政连续四年拨款,地方财政及时配套相关工作经费,保证了数据采集、机房建设、网络连接等设备的购置,以及软件研发、数据采集等工作的

正常开展。

(七)通过项目试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文博工作管理理念的更新,改进了管理手段和工作方式,推动了文物管理工作从传统的手工管理方式向现代化计算机管理方式的转变,加强了文博系统内的交流与合作,搭建起了文物信息资源共享共用的平台,为进一步整合文物信息资源、发挥文物作用、服务社会奠定了基础。

(八)各省自身特点和试点工作开展时间不同,应在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把握进度,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由于文博行业信息化发展相对滞后,根据相关部门经验,应加强文博行业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为了加强地方设备的配备和采集工作的开展,可考虑适度增加地方配套资金的数额。

综上所述,“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试点工作自20**年开展至今,基本廓清了四省馆藏珍贵文物的底数,完成了文物调查任务;初步建立了馆藏珍贵文物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为引进数字化技术管理文物工作奠定了基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研拟了一系列符合文博工作实际、适应数字化手段要求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促进了文博工作的全面发展,提升了各单位的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基本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对该项目在全国的推广和铺开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性。

三、项目技术支撑体系

(一)标准规范建设

标准规范是开展数据采集和数据服务的基础。在项目试点工作期间,项目办公室在国家颁行法规和四省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了《项目试点管理规定》、《项目试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著录规范》、《馆藏文物数据采集与更新工作规范》等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技术标准三大类、共10多项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的研究、起草工作。四省分别研究、制订了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和(本省统一的)文物定名、计件、数据采集和更新等规范。

(二)软件体系建设

为了提供数据采集和数据管理的工具,项目执行机构设计了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物两大类别的数据采集、管理与信息服务软件体系,并与有关单位合作进行行业应用软件研发。

目前,《馆藏文物信息管理系统》和《国家文物数据中心馆藏文物数据管理系统》已开发完成,《馆藏文物信息管理系统》已向全国文博系统推广。《省级馆藏文物数据管理系统》、《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和《文物信息服务系统(馆藏部分)》也已基本完成开发工作。

(三)数据中心和网络体系建设

为了实现数据的存储、管理和传输交换,建立国家和省两级文物数据中心,并实现国家文物数据中心与省级文物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建立动态的数据库管

理系统,通过文博信息专网可心实时查阅各省的文物数据信息。

四、人才培养

(一)标准规范和软件培训

国家文物局或委托相应培训机构面向全国文物系统组织开展项目标准规范和软件操作技术等师资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证书,承担各自省份(或单位)项目标准规范和软件操作的培训任务。

(二)文物数据库管理关键岗位培训

――国家文物数据中心对文物数据库管理的关键技术岗位进行上岗培训,主要有:国家和省级数据中心文物数据库系统管理人员、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文物数据安全维护人员等。

――省级文物数据中心对本省文物数据库管理的关键技术岗位进行上岗培训,主要有:省级和市(县)级数据中心文物数据库系统管理人员、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文物数据安全维护人员,各文博单位文物数据库系统(或数字化档案)管理人员等。

(三)复合型人才培养

――开展文物调查项目管理、文物数字化应用技术、文博信息化基础理论等研究,初步建立文博信息化基础理论体系。

――大力引进专业人才,选派业务骨干赴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学习进修,培

养一批既熟悉文物博物馆业务、又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持续发展文物调查项目。

(四)对外交流与合作

――组织人员赴信息化建设发达国家、信息技术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应用突出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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