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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07

**县卫生系统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一、卫生局设立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单位,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医疗单位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控烟制度,认真执行卫生局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服务对象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单位本区域内发生吸烟现象,单位一把手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县卫生系统各单位每一个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效益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单位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单位实行分片包干,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效益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本单位管理人员的效益工资。

六、各单位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

七、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局长审批后,交会计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单位,每季度在全县本系统内通报。

八、定期对各单位小卖部、餐厅、科室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九、对无视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按卫生局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十、各单位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全县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中,无人举报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年度奖励2000元。

十一、各单位对戒烟成功的员工给予表彰。

十二、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长春小学师德考核奖惩制度

  长春小学师德考核奖惩制度

  教师素质,师德最重要。师德建设决定教师队伍建设的成败,也就决定整个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成败。今天,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要求,我们更应该大力加强师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师德保障。为此,特制定长春小学师德考核奖惩制度如下:

  一、热爱教育是师德的灵魂。“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应遵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对利用教师职业便利谋取私利,诸如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发资料者,在晋升职称、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教师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有损教师形象声誉的言行,不得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不得将学生带入寝室内进行作业辅导、补课、谈话、开会, 以及娱乐活动等。

  3、教师不得在参与各类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 不得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选优秀教师、晋级等活动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情节较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教师不得敷衍塞责,无教案上课;不得随意停课;不得让学生家长批改家庭作业或学生代改作业。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按比例实行师德量化扣分。

  5、学校通过师德量化记分,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二.热爱学生是师德的基本要求。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能教育好学生,才能使教育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可以说,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 一) 关心、爱护、教育好每一位学生。

  1 、 以父母、兄弟、朋友之情, 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

  2 、不管学生的家庭、社会背景、经济条件, 以及学生本人的品行、学业、智力、身体、性格如何, 对每一位学生都应倾注爱心, 一视同仁。

  3 、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心理、智力、能力、身体的全面发展, 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基本素质。

  4 、 坚持正面教育, 不偏爱学生, 不歧视学生, 不简单粗暴对待学生, 不讽刺、不挖苦、 不侮辱学生,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如罚跪、罚自己打自己、罚抄写作业、拉出教室外等)。

  5、 认真听取学生、家长意见, 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 二) 主动关爱学生、矫正不良行为。

  1 、任何活动与节假日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并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 、防止发生火灾、水灾, 以及触电、溺水等灾害事故, 不得组织学生在第一线抗灾救险, 要采取紧急措施, 保护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 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

  3 、 及时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 、 学生处在险情或者急重病之中, 以及处于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事故时, 现场教师应主动迅速采取措施, 救护学生, 排除险情, 制止事故的发生, 实行首视责任制。

  5 、 发现学生违反《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都应主动教育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学校。

  三、热爱学校是每一位教师的义务。

  ( 一) 关心学校, 提出学校改进工作的建议。

  1 、 自觉宣传、维护学校的形象, 对外不散布有损于学校声誉的言论, 不做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 努力为学校增添荣誉。

  2 、 关心学校, 向学校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推进学校向前发展。 3 、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 二) 按时上班, 工作到位。

  1 、 按工作作息时间表和有关要求上班。

  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工作主动负责, 讲求实效, 提高工作质量, 完成学校和年级组、教研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3 、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室或走廊上高声谈笑, 非工作原因不随意离开办公室串门或做私事。上班时间不带小孩, 也不带小孩在工作场所和教学区校园内自由玩耍。严禁在办公室打扑克、麻将、下棋以及网络游戏。

  4 、值日、值周教师应按时到位,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学生安全。

  5 、每周一举行的升旗仪式, 以及学校召开的开学、毕业典礼和重要节日的庆祝、纪念性集会,所有教师都必须认真参加,遵守会议纪律。

  四.为人师表是师德的核心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为人师表"是教师最崇高的荣誉,也是教师的神圣天职。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1、讲究卫生,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

  2、维护教师形象。衣着整洁端庄,与教师职业相称;上班期间,在校园内不穿拖鞋, 在非体育运动状态下不得穿背心;女教师可化淡妆,非礼仪需要不佩戴耳环, 不染彩发、不染指甲; 男教师不留长发, 不蓄胡须, 不戴戒指。

  3、校园内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和教职工宿舍外均为禁烟区。学生面前不得抽烟, 校内大会议室禁止抽烟。

  4、同事之间有意见, 不吵不骂, 不背后议论, 不搬弄是非, 通过正常途径交谈解决。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 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5、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家长索取钱财物品。

  五.教好书是师德的关键

  教师要把自己的学生培养成为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就必须把书教好。这就要求教师要具备渊博知识。常言道:"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有一桶水。"就是这个道理。

  教师还应具备多方面的爱好和才能。因为正在成长中的初中生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他们对任何事物都感兴趣,上至宇宙太空,下至海洋生物,从远古时代到未来世界他们什么都知道,并认为教师什么都知道。这种好奇心加求知欲是发展智力的动力,教师应珍惜它,而不能扼杀。这就要求教师要多才多艺,和学生打成一片,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所以,教师要终身不断学习,不断开拓,更新自己的知识。正如加里宁所概括出的辩证过程:教师一方面要奉献出自己的东西,另一方面又要像海洋一样,从人民中、生活中吸收一切优良的东西,然后把这些优良的东西贡献给学生。

  六.育好人是师德的归宿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个工程师是通过教学活动,在学生心灵上精心施工而产生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共产主义世界观和道德觉悟。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德育为首,五育并举,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总之,良好的师德,是一种强有力的教育因素,是教书育人的一种动力。它是教师从事教育劳动时必须遵循的各种道德规范的总和。所以,每个教师都要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良好师德的人,才能完成"传道授业解惑"这一光荣而伟大的任务,托起明天的太阳!

篇3:治安保卫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治安保卫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单位综治、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

  二、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单位物品出门时,应严格查清情况,如有疑问, 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细心观察、巡查单位异常情况,安全隐患、火险等不安全因素,随时记载, 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部门。

  四、加强巡查,防火防盗,防止突发事件,检查门窗、电灯电源是否关闭。

  五、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和夜间安全巡查保卫工作。

  六、经考核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1、认真开展或支持治安保卫工作,成绩显著,并为群众所公认的。

  2、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恶性事故的产生。

  3、在值班、巡逻中警惕性高、抓获坏人或与犯罪分子搏斗的。

  4、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5、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故表现突出的。

  七、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罚款或者扣发奖金,或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1、忽视治安保卫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以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2、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中漏洞和隐患,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3、对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4、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忽视安全防范,使集体的现金、物资、器材、贵重物品等财产被盗窃、被破坏,造成经济损失的。

  5、违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致使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

  6、违反保密规定,对秘密文件、图纸、档案、试卷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被窃或丢失的,或口头泄密,造成后果的。

  7、违反门卫、值班、巡逻制度,思想麻弊,擅自离开岗位,以致发生重大盗窍案件,使集体财产遭损失的。

  8、犯有其他轻微违法、违章行为,需给予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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