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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定义,作用书写方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07

制度,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定义,作用、书写方法

2009-05-0910:11

规章制度

一、制定的定义:

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制度的分类、发布方式

制度可分为岗位性制度和法规性制度两种类型。岗位性制度适用于某一岗位上的长期性工作,所以有时制度也叫“岗位责任制”。如《办公室人员考勤制度》、《机关值班制度》。法规性制度是对某方面工作制定的带有法令性质的规定,如《职工休假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

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制度的发布方式比较多样,除作为文件存在之外,还可以张贴和悬挂在某一岗位和某项工作的现场,以便随时提醒人们遵守,同时便于大家互相监督。

三、制度的特点

1.指导性和约束性。制度对相关人员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导,同时也明确相关人员不得做些什么,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因此,制度有指导性和约束性的特点。

2.鞭策性和激励性。制度有时就张贴或悬挂在工作现场,随时鞭策和激励着人员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3.规范性和程序性。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

四、制度的写法

(一)标题。制度的标题主要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以适用对象和文种构成,如《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另一种是以单位名称、适用对象、文种构成,如《××大学校产管理制度》、《××市工业局廉政制度》。

(二)正文。制度的正文有多种写法,主要可以概括为三种情况:引言、条文、结语式。通篇条文式;多层条文式。

1.引言、条文、结语式

先写一段引言,主要用来阐述制定制度的根据、目的、意义、适用范围等,然后将有关规定一一分条列出,最后再写一段结语,强调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2.通篇条文式

将全部内容都列入条文,包括开头部分的根据、目的、意义,主体部分的种种规定,结尾部分的执行要求等,逐条表达,形式整齐。

3.多层条文式

这种写法适用于内容复杂、篇幅较长的制度,特点是将全文分为多层序码,篇下分项、项下分条、条下分款。如某省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用“一、二、三??”来表示大项,用“(一)、(二)、(三)??”来表示大项下的条,用“1、2、3、??”来表示条下的款。

(三)制发单位和日期。如有必要,可在标题下方正中加括号注明制发单位名称和日期,其位置也可以在正文之下,相当于公文落款的地方。

规章制度的写法:规章制度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构成。

1.标题。规章制度的标题一般由单位名称、内容、文种组成。如《××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细则》等。单位名称,或是规章制度适用的单位或范围,或是制订、颁发单位名称。

2.正文。规章制度的正文结构一般有两种形式。

(1)分章列条式(章条式)。即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分成若干章,每章又分若干条。第一章是总则,中间各章叫分则,最后一章叫附则。

总则一般写原则性、普遍性、共同性的内容。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制定依据、制定目的(宗旨)和任务、适用范围、有关定义、主管部门(该项有时也可视具体情况置于分则或附则中)。

分则指接在总则之后的具体内容。通常按事物间的逻辑顺序,或按各部分内容的联系,或按工作活动程序以及惯例分条列项,集中编排。表述奖惩办法的条文也可单独构成罚则或奖罚则,作为分则的最后条文。

附则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施行程序与方式,有关说明(该文书与其他文书之间的关系,规定附件的效用,数量以及不同文字文本的效用等),施行日期。

(2)条款式。这种规章制度只分条目不分章节,适用于内容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一般开头说明缘由、目的、要求等,主体部分分条列出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其第1条相当于分章列条式写法的总则,最后一条相当于附则的写法。规章制度的写作要求:

(1)体式的规范性。规章制度在一定范围具有法定效力,因此在体式上较其他事务文书,更具有规范性。规章制度,用语简洁、平易、严密,在格式上,不论是章条式,还是条款式,本质上都是采用逐章逐条的写法,条款层次由大到小依次可分为七级:编、章、节、条、款、目、项。一般以章、条、款三层组成最为常见。

(2)内容的严密性。规章制度需要人们遵守其特定范围的事项,因此其内容必须有预见性、科学性,就其整体,必须通盘考虑,使其内容具有严密性,否则无法遵守或执行。

实施方案

一、定义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

二、实施方案的特点

1.广泛性。实施方案的应用很广泛,适用范围广。从适用的主体来看,既可以是各级的党政机关,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社会团体。从实施方案的内容来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及人们的生活等各方面的内容。

2.具体性。实施方案要把某项工作的工作内容、目标要求、实施的方法步骤以及领导保证、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出具体明确的安排。要落实到工作

分几个阶段、什么时间开展、什么人来负责、领导及监督如何保障等,都要做出具体明确的安排。

3.规定性。实施方案的制定有很强的规定性。实施方案的规定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实施方案要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及精神来制定,要根据所要实施的工作的目的、要求、工作的内容及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而不能是随意制定的。另一方面,实施方案一旦制定出来,制定机关及相关部门单位就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具有强制性。

三、实施方案的写法

实施方案通常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四个部分内容构成。

1.标题。制作实施方案的标题通常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是二要素法,即“实施的内容+文种”,如“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第二种是三要素法,即“制文机关+实施的内容+文种”,如“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师职务岗位考核实施方案”;上述例文的标题就是属于这一类型。第三种是四要素法,即“制文时间+制文机关+实施的内容+文种”,如“二

篇2: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和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

如何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

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是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是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所在。如何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努力:

首先,强化了办公室人员的责任意识,坚持做到心中有责,恪守职责,敢于担责;其次,提高了大家的综合素质,这直接决定了制度执行质量。大家对本职业务工作得心应手、事半功倍,杜绝因力不从心造成事倍功半;第三,加强了办公室人员的作风建设,为制度执行提供了重要保证;最后,加强了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做好工作内容的公示和对外开放,扩大和保障他们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民意求公正,以公正促落实。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

首先,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心中常存问题,时刻思考问题,敢于提出问题,擅于解决问题,勇于指出上级领导和身边人的违规问题,做到廉洁从业,营造风清气正工作环境;

其次,加强制度执行力,坚决做到依规办事,令行禁止。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做到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有责改正,无则加勉;

第三,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改变那种只听听汇报、看看现场、提提意见,涉及问题只谈普遍、触及矛盾遮遮掩掩的做法,要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

篇3:党员定期汇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党员定期汇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便于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组织分配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畅通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白银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党组织分配的重点工作,是指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党员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或主要负责人定期汇报在一段时间内、一个重大事件或一些重点工作中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表现。

第三条坚持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重点工作制度,有利于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指导和帮助端正政治方向,解决学习、工作和思想方面的实际问题。每名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汇报思想状况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主动汇报。

第二章汇报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重点工作的主要内容为:①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党章党纪、宪法法律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三严三实”重要论述的体会和思考;②贯彻执行党组织决议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体会与收获,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的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③对党内一些重大决策或某一重要事件的认识过程;④对上级或同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⑤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群众的要求和呼声;⑥自身或他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⑦本人日常学习、工作表现及廉洁自律情况;⑧本人思想状况及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⑨本人或家庭发生的重大事项;⑩本人认为应向组织说明和反映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汇报的主要形式

第五条集中汇报。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集中汇报,主要采取召集专门会议或相应会议列入议题的方式进行。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集中汇报,主要采取召开班子全体会议的方式进行,一般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开展。党员向所在党支部集中汇报,一般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

第六条个别汇报。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个别汇报,主要采取定期约谈的方式进行。党员遇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主要负责人汇报;情况紧急或相对重要的,要及时向本地本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或主要负责人汇报。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也可采取约谈的方式,就某一事项单独听取党员汇报。

第七条书面汇报。在客观上不具备口头汇报的条件,或者党组织及党员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采用书面方式汇报。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党员向所在党支部定期汇报,也可采取提交书面材料、专题报告、工作简报等方式进行。党员外出时间较长时,至少每季度通过书面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或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思想情况。预备党员转正前,每季度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材料。

第四章汇报的基本要求

第八条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两个月向上级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向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或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党员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或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也可以每半年安排一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向党小组汇报。

第九条汇报思想和重点工作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报喜藏忧,不得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善于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党员讲真话心里话,对提出的有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思想疏导工作。

第十条根据党员反映和汇报的有关问题,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核实、归纳分析,对于一般性问题采取思想帮扶、指导帮助等办法,予以答复或解决;对于重大问题,及时报请上级党组织解决处理;对于涉及到不宜公开或者个人隐私的问题,按照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一条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听取汇报,不得以工作忙而拖延推脱。党员要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以便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对于制度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要采取提醒、约谈、问责、通报等方式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党组织要把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重点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年终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第十三条党支部书记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党组成员和党员向党组书记定期汇报思想和重点工作,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中学党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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