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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精选)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04

第一篇: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行为,我部重新制定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本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我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是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其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根据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的,为主管会计单位。

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有下一级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

向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视同基层会计单位。

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

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行政单位,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规模、人员编制以及负担的会计工作任务,设置相应的会计工作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行政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

行政单位的各项资金和财产,均应纳入行政单位会计核算。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采用公历日期。

第八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核算。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会计报表时,应该按照编报日期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九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

第十二条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同类单位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四条会计处理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原因和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果的影响在会计报表中说明。

第十五条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第十六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第十七条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第十八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核算反映。

第十九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第二十条会计报表应当全面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对于重要的业务事项,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一条资产是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付款、库存材料等。

现金和银行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额记帐。

行政单位必须严格银行存款的开户管理,禁止多头开户。预算经费应由财务部门统一在同级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国家银行开户,不得自行转移资金。

暂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

暂付款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行政单位对暂付款业务要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属于临时性往来借欠款要及时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库存材料是指行政单位大宗购入进入库存,并陆续耗用的行政用物资材料。库存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列支。办公用品数量不大,随买随用的,按购入数直接列为支出。

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当清点一次。如发生盘亏、盘盈,应当查明原因,作为增加或减少当期支出处理。

第二十三条有价证券是指行政单位用结余资金购买的国债。行政单位购买的有价证券作为流动资产管理。

有价证券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购入的有价证券应作为货币资金妥善保管,做到账券相符。

当期有价证券的利息以及转让有价证券取得的收入与其账面成本的差额,记入当期收入。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单价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固定资产

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记账。盘盈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第二十五条行政单位对其占有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每年应当盘点一次。

固定资产报废、调拨和变卖,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经审批。

转让、毁损、报废及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相应减少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有偿转让、变卖固定资产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取得的变价收入,作为其他收入处理。清理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作为当期支出。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价款,应当记入其他收入。第四章负债

第二十六条负债是行政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等。

第二十七条应缴预算款是指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按规定取得的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指按国家规定由行政机关直接收缴的部分,下同)、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应缴预算的资金等。

行政单位取得的应缴预算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对于未达到缴款起点或需要定期清缴的,应及时存入银行存款账户。

行政单位的应缴预算款项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每月月末不论是否达到缴款额度,均应清理结缴。任何单位不得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应缴预算款项。年终必须将当年的应缴预算款项全部清缴入库。

第二十八条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及管理办法,按国务院和财政部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暂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

各种应缴款及暂存款项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三十条各项负债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第五章净资产第三十一条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资产减负债和收入减支出的差额,包括固定基金、结余等。

第三十二条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

固定基金按实际发生数额记帐。

第三十三条结余是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行政单位的正常经费结余与专项资金结余应分别核算。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四条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三十五条拨入经费是指行政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

行政单位应根据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核定的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按经费领报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款。

拨入经费应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十六条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而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收取的各种收入,以及其他来源形成的收入。

第三十七条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中属于指定用途,用于完成专项工程或专项工作、并需要单独报账结算的资金,应当与正常的拨款区分开来,分别核算。

第三十八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九条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

第四十条行政单位的支出根据资金管理要求分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

经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专项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专项或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的具体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行政单位收回本年度已列为经费支出的款项,冲减当年的经费支出;收回以前年度已经列为经费支出的款项,增加上年结余,不得冲减当年经费支出。

第四十一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支出按实际支出数额记账。

第八章会计科目

第四十二条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使用要求:

一、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是汇总和检查行政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和结果的总账科目。非经财政部同意,不得减并或自行增设,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各行政单位在使用会计科目编号时,应与会计科目名称同时使用。可以只使用会计科目名称,不用科目编号,但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写科目名称。

第四十三条各行政单位适用的会计科目如下:

第四十四条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

3.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有外币现金的行政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具体参见“银行存款”科目。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2.行政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行政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行政单位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行政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外国货币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时,应按业务发生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机关可按季或月结算),行政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有关支出。

第103号科目有价证券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

2.购入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的有价证券本金数。

第104号科目暂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5号科目库存材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等。行政单位办公材料随买随用或没有大宗购入,不需要库存的,可以不设本科目。

2.购入、有偿调入的材料,分别以购价、调拨价作为入账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不计入库存材料价格,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

3.购入材料并已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领用出库时,贷记本科目,借记有关支出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4.本科目应按库存材料的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账,并根据库存材料入库、出库单逐笔登记。

5.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等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作为减少或增加当期支出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非正常性的毁损,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处理。

库存材料变价处理,恢复存款。变价发生损溢,相应增减当期支出。

第106号科目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2.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价值,登记入账: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记账。(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记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估计价值记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的;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5)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的。

4.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有偿调出、变卖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销账。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销账。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清理过程中的支出,记入有关支出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所有固定资产价值的总额。

6.行政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或“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二、负债类

第201号科目应缴预算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

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款项。

行政单位的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2.收到应缴预算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2号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2.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应按结余数借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应分别记入“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3号科目暂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

2.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

3.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三、净资产类

第301号科目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因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增加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少固定资产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固定基金总额。

第303号科目结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年度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

2.年终,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费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科目。有专项资金收支的单位,应将非专项的收支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经常性结余”明细科目中;将专项收入和支出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专项结余”明细科目中。

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行政单位滚存结余。

3.有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将结余分为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进行明细核算。

四、收入类

第401号科目拨入经费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拨入经费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不含收到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预拨下年度的经费)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4.本科目应按拨入经费的资金管理要求分别设置拨入经常性经费和拨入专项经费两个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款”级科目设明细账。行政单位收到非主管会计单位拨入的财政性资金(如公费医疗经费、住房基金等),应在“拨入专项经费”二级科目下按拨入的单位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404号科目预算外资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情况。

2.行政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拨的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

实行按确定的比例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结余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定期结算应缴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要求分别设置经常性收入和专项收入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预算外资金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407号科目其他收入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其他资金收入的情况。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2.发生其他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销转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其他收入累计数。

年终结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收入的主要类别设置明细账。

五、支出类

第501号科目经费支出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发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经费实际支出累计数。

3.年终,本科目借方余额应转入“结余”科目,借记“结余”科目,贷记

本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分设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级支出科目设置明细账。

第502号科目拨出经费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核定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

2.转拨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拨出经费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不含预拨下年经费)转入“结余”科目。

4.本科目应按拨出经常性经费和拨出专项经费分设二级科目,并按所属拨款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505号科目结转自筹基建

1.本科目用于核算行政单位经批准用拨入经费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2.将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转存建设银行时,根据转存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剩余资金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年终结账时,应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借记“结余”,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第九章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第四十五条行政单位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清理结算。并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

第四十六条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和领拨经费数一致。

第四十七条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款项,应当在12月31日前汇达对方。主管会计单位对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拨款,截止12月25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第四十八条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

年度单位支出决算,一律以基层用款单位截止12月31日止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不得将年终前预拨下级单位的下年预算拨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级会计单位的拨款数代替基层会计单位的实际支出数。

第四十九条行政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主管单位收到财政专户核算的预算外资金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部分应及时转拨所属单位,不得在“暂存款”挂账。

第五十条行政单位年终要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要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有价证券账面数字,要同实存的有价证券实际成本核对相符。

第五十一条年终前,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五十二条行政单位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

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或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末的余额。然后,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后,再将应对冲结转的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年终转账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单办理结账冲转。

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

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第五十三条行政单位的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核批复后,需调整决算数字时,应作相应调整。

第十章会计报表的编审

第五十四条会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会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具体报表格式见本制度所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

有专款收支业务的,还应按专款的种类编报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

第五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应当按会计要素的类别分别列示。

收入支出总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年度收支总规模的报表。收入支出总表按单位实有各项收支项目汇总列示。

支出明细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支出明细表的项目,应当按“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列示。对于用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应按支出的用途分别列示。

附表是指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会计单位的要求编报的补充性报表,如基本数字表。附表按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规定的项目列示。

第五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按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的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

月报,是反映行政单位截止报告月度资金活动和经费收支情况的报表。月报要求编报资产负债表、支出明细表。

季报,是分析、检查行政单位季度资金活动情况和经费收支情况的报表,应在月报的基础上较详细地反映单位经费收支的全貌。各行政单位的季报,要求在月报的基础上加报基本数字表。

年报(年度决算),是全面反映年度资金活动和经费收支执行结果的报表。年度决算报表种类和要求等,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下达的有关决算编审规定组织执行。

第五十七条行政单位的会计报表,要保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机关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对于屡催不报报表的单位

第二篇: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练习题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20.0分,共100.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规定缴纳的税种是()。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印花税

2.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限定空载重量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税收优惠,其实限定的空载重量是()。

?a.10吨以下

?b.15吨以下

?c.25吨以下

?d.25吨以上

3.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费服务取得,适用的税率是()。

?a.2%

?b.3%

?c.5%

?d.7%

4.同一年度,一个项目单位只能选择以上一项内容和一种支持方式申请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特色产业资金资本金投入的额度,不超过引导基金总规模的百分比是()。

?a.10%

?b.15%

?c.20%

?d.30%

5.海关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的结果中不包括的是()。

?a.不符

?b.一致

?c.缺联

?d.重号

制做广告费税率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文化事业建设费按营业额3%缴纳;

5、印花税按广告合同所承揽收入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第三篇:2014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考试题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考试题

一、单选题(共20分,请将正确答案填写在括号内)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修订《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原则的是()。

a.符合财政改革与发展方向

b.是与新《规则》相衔接

c.有利于行政单位会计实务操作

d.进一步充实了资产负债核算内容

【正确答案】d

2、为维护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等科目。

a.财政补助收入

b.财政拨款收入

c.经费支出

d.其他支出

【正确答案】b

3、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行政单位根据收到的(),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a.财政授权收款入账通知书

b.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

c.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d.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正确答案】d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是()。

a.可靠性原则

b.相关性原则

c.可比性原则

d.可理解性原则

【正确答案】d

5、行政单位现金盘查时,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向有关人员追回的部分,应借记()科目。

a.其他应收款

b.经费支出

c.其他应付款

d.待处理财产损溢

【正确答案】a

6、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下,年末,行政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a.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b.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c.财政直接支付

d.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正确答案】b

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单位财务报表的是()。

a.利润表

b.收入支出表

c.资产负债表

d.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正确答案】a

8、()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接受委托方委托管理的各项资产,包括受托指定转赠的物资、受托储存管理的物资等。

a.受托代理资产

b.公共基础设施

c.无形资产

d.待处置资产损益

【正确答案】a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单位会计科目的是()。

a.库存现金

b.财政直接支付

c.待处置资产损溢

d.财政应返还额度

【正确答案】c

10、()是指行政单位因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

a.待偿债净资产

b.待处理财产损溢

c.财政拨款收入

d.日常公用经费

【正确答案】a

二、多选题(共20分,请将正确答案填写在括号内)

1、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单位流动资产的有()。

a.库存现金

b.在建工程

c.银行存款

d.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正确答案】acd

2、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单位净资产的有(

a.财政拨款结转

b.财政拨款结余

c.待偿债净资产

d.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正确答案】abcd

3、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单位会计的基本要素的有(

a.资产

b.负债

c.收入

d.所有者权益

【正确答案】abc

4、行政单位的下列固定资产中,不计提折旧的有(

a.机器设备

b.动植物

c.图书、档案

d.文物及陈列品

【正确答案】bcd

5、行政单位的支出包括()。

a.经费支出

b.拨出经费

c.生产成本

d.营业外支出

【正确答案】ab

6、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单位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有(

a.应收账款)。)。)。)。

b.预付账款

c.其他应收款

d.其他应付款

【正确答案】abc

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单位收入的有()

a.其他收入

b.财政拨款收入

c.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d.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

【正确答案】cd

8、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单位无形资产的有()。

a.著作权

b.土地使用权

c.专利权

d.非专利技术

【正确答案】abcd

9、行政单位会计基本假设包括()。

a.会计主体

b.持续经营

c.会计分期

d.货币计量

【正确答案】abcd

10、行政单位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

a.购买价款

b.相关税费

c.运输费

d.装卸费

【正确答案】abcd

三、判断题(共20分,请在题后的括号内,对者用“√”号表示,错者用“×”号表示)

1、置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为换入无形资产支付的其他费用(登记费等)确定。()

【正确答案】对

2、存货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之间可以根据情况灵活改变。()

【正确答案】错

3、行政单位的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等偿还的债务。()

【正确答案】对

4、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待处理财产的价值及财产处理损溢,年度终了,报经批准处理后,该科目余额应在借方。()

【正确答案】错

5、行政单位会计是各级各类政府机关、政党组织等行政单位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资金的取得、使用及其结果的一种预算会计。()

【正确答案】对

6、行政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只能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

【正确答案】错

7、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正确答案】对

8、行政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正确答案】对

9、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当查明原因并直接进行账务处理。()

【正确答案】错

10、资产基金应当在发生预付账款,取得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时确认。()

【正确答案】对

四、简答题(共40分)

1、行政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有哪些?(12分)

答案:(1)真实可靠或者客观真实(2)相关性(3)全面性(4)及时性(5)可比性(6)清晰明了

2、行政单位取得资产时应按实际成本进行计量,如果取得的资产没有支付对价时应如何对资产进行计量?(8分)

答案:(1)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2)没有相关凭据但依法经过资产评估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3)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的,其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4)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其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入账。

3、“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内容有哪些?简单写明发生应付职工薪酬和支付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10分)

答案:(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2)发生应付时,借记“经费支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4、行政单位的净资产包括哪些内容?(5分)

答案:行政单位的净资产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等。

5、行政单位会计需要双分录核算的资产和负债科目有哪些?(5分)

答案:(1)预付账款(2)存货(3)固定资产(4)在建工程(5)政府储备物资(6)公共基础设施(7)无形资产(8)应付账款(9)长期应付款

第四篇:2014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附1:

2014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续表

*会计核算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附2:

行政单位“大账”和基建账会计科目对照表

续表

第五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行为,我部重新制定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本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我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是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其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根据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的,为主管会计单位。

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有下一级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

向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视同基层会计单位。

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

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行政单位,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规模、人员编制以及负担的会计工作任务,设置相应的会计工作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行政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

行政单位的各项资金和财产,均应纳入行政单位会计核算。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采用公历日期。

第八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核算。(论文范文)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会计报表时,应该按照编报日期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九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

第十二条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同类单位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四条会计处理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原因和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果的影响在会计报表中说明。

第十五条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第十六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第十七条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第十八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核算反映。

第十九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更多好文章请关注)价值。

第二十条会计报表应当全面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对于重要的业务事项,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一条资产是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付款、库存材料等。

现金和银行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额记帐。

行政单位必须严格银行存款的开户管理,禁止多头开户。预算经费应由财务部门统一在同级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国家银行开户,不得自行转移资金。

暂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

暂付款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行政单位对暂付款业务要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属于临时性往来借欠款要及时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库存材料是指行政单位大宗购入进入库存,并陆续耗用的行政用物资材料。库存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列支。办公用品数量不大,随买随用的,按购入数直接列为支出。

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当清点一次。如发生盘亏、盘盈,应当查明原因,作为增加或减少当期支出处理。

第二十三条有价证券是指行政单位用结余资金购买的国债。行政单位购买的有价证券作为流动资产管理。

有价证券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购入的有价证券应作为货币资金妥善保管,做到账券相符。

当期有价证券的利息以及转让有价证券取得的收入与其账面成本的差额,记入当期收入。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单价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记账。盘盈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第二十五条行政单位对其占有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每年应当盘点一次。

固定资产报废、调拨和变卖,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经审批。

转让、毁损、报废及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相应减少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有偿转让、变卖固定资产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取得的变价收入,作为其他收入处理。清理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作为当期支出。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价款,应当记入其他收入。第四章负债

第二十六条负债是行政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等。

第二十七条应缴预算款是指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按规定取得的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指按国家规定由行政机关直接收缴的部分,下同)、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应缴预算的资金等。

行政单位取得的应缴预算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对于未达到缴款起点或需要定期清缴的,应及时存入银行存款账户。

行政单位的应缴预算款项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每月月末不论是否达到缴款额度,均应清理结缴。任何单位不得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应缴预算款项。年终必须将当年的应缴预算款项全部清缴入库。

第二十八条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及管理办法,按国务院和财政部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暂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

各种应缴款及暂存款项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三十条各项负债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第五章净资产

第三十一条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资产减负债和收入减支出的差额,包括固定基金、结余等。

第三十二条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

固定基金按实际发生数额记帐。

第三十三条结余是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行政单位的正常经费结余与专项资金结余应分别核算。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四条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

出,记入有关支出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所有固定资产价值的总额。

6.行政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或“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二、负债类

第201号科目应缴预算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款项。

行政单位的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2.收到应缴预算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2号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2.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应按结余数借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应分别记入“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3号科目暂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

2.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

3.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三、净资产类

第301号科目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因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增加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少固定资产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固定基金总额。

第303号科目结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年度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

2.年终,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费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科目。有专项资金收支的单位,应将非专项的收支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经常性结余”明细科目中;将专项收入和支出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专项结余”明细科目中。

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行政单位滚存结余。

3.有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将结余分为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进行明细核算。

四、收入类

第401号科目拨入经费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拨入经费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不含收到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预拨下年度的经费)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4.本科目应按拨入经费的资金管理要求分别设置拨入经常性经费和拨入专项经费两个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款”级科目设明细账。行政单位收到非主管会计单位拨入的财政性资金(如公费医疗经费、住房基金等),应在“拨入专项经费”二级科目下按拨入的单位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404号科目预算外资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情况。

2.行政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拨的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

实行按确定的比例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结余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定期结算应缴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要求分别设置经常性收入和专项收入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预算外资金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407号科目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其他资金收入的情况。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2.发生其他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销转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其他收入累计数。

年终结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收入的主要类别设置明细账。

五、支出类

第501号科目经费支出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发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经费实际支出累计数。

3.年终,本科目借方余额应转入“结余”科目,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分设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级支出科目设置明细账。

第502号科目拨出经费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核定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

2.转拨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拨出经费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不含预拨下年经费)转入“结余”科目。

4.本科目应按拨出经常性经费和拨出专项经费分设二级科目,并按所属拨款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505号科目结转自筹基建

1.本科目用于核算行政单位经批准用拨入经费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2.将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转存建设银行时,根据转存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剩余资金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年终结账时,应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借记“结余”,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第九章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第四十五条行政单位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清理结算。并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

第四十六条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和领拨经费数一致。

第四十七条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款项,应当在12月31日前汇达对方。主管会计单位对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拨款,截止12月25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第四十八条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

年度单位支出决算,一律以基层用款单位截止12月31日止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不得将年终前预拨下级单位的下年预算拨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级会计单位的拨款数代替基层会计单位的实际支出数。

第四十九条行政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主管单位收到

财政专户核算的预算外资金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部分应及时转拨所属单位,不得在“暂存款”挂账。

第五十条行政单位年终要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要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有价证券账面数字,要同实存的有价证券实际成本核对相符。

第五十一条年终前,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五十二条行政单位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

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或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末的余额。然后,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后,再将应对冲结转的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年终转账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单办理结账冲转。

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

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第五十三条行政单位的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核批复后,需调整决算数字时,应作相应调整。

第十章会计报表的编审

第五十四条会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会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具体报表格式见本制度所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

有专款收支业务的,还应按专款的种类编报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

第五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应当按会计要素的类别分别列示。

收入支出总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年度收支总规模的报表。收入支出总表按单位实有各项收支项目汇总列示。

支出明细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支出明细表的项目,应当按“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列示。对于用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应按支出的用途分别列示。

附表是指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会计单位的要求编报的补充性报表,如基本数字表。附表按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规定的项目列示。

第五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按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的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

月报,是反映行政单位截止报告月度资金活动和经费收支情况的报表。月报要求编报资产负债表、支出明细表。

季报,是分析、检查行政单位季度资金活动情况和经费收支情况的报表,应在月报的基础上较详细地反映单位经费收支的全貌。各行政单位的季报,要求在月报的基础上加报基本数字表。

年报(年度决算),是全面反映年度资金活动和经费收支执行结果的报表。年度决算报表种类和要求等,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下达的有关决算编审规定组织执行。

第五十七条行政单位的会计报表,要保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机关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对于屡催不报报表的单位,有权暂停其预算拨款或预算外资金的拨付。

第五十八条基层单位的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切实做到账表相符,不得估列代编。

第五十九条主管会计单位除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本级的会计报表外,还应根据本级会计报表和经审查过的所属单位会计报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

第六十条行政单位在报送月报、季报、年报时都应编写报表说明书。报表说明书包括报表编制技术说明和报表分析说明。

报表技术说明主要包括: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和结果的影响等。

报表分析说明一般包括:基本情况,影响预算执行、资金活动的原因,经费支出、资金活动的趋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对上级会计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没有特殊规定的一般会计处理方法,按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行政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制定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在行政单位同时停止执行。各部门自行制定的适用于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一

行政单位会计凭证(略)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的书面证明,是会计事项唯一合法凭证,登记明细账的依据。行政单位原始凭证主要有:

1.收款收据;

2.借款凭证;

3.预算拨款凭证;

4.固定资产调拨单;

5.开户银行转来的收、付款凭证;

6.往来结算凭证;

7.库存材料的出库、入库单;

8.其他足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经过的凭证和文件。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并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凭证。行政单位的记账凭证主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1.记账凭证格式如下:

附件二行政单位会计账簿(略)

附件三行政单位会计报表(略)

篇2:财务会计制度(精选)

第一篇:财务会计制度2014年

财务会计制度

一、上班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

二:请假计算:每天=基本工资/30(遇小数四舍五入)

加班计算:100元/天

三:费用单子规定:付款单位必须开本单位全称,不能为空,不能有错字,不能少字,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篇:学校财务会计制度

学校财务会计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会计管理,使财务会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卓有成效,学校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各种法律财政法规,树立为学校当家理财的思想,严格财务制度,堵塞漏洞,协助学校领导管理好财务开支。

2.规范经费开支,做到用款有计划,专款专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内部稽核制度,各用款部门严格执行经费定额指标。凡超定额指标者,不得报支。

3.严格报销手续,报销人员必须提供合法、完整、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人员审核后予以办理。

4.私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凡因公外参观、学习、外调、购物,需要预支车旅费及临时借款者,必须填写预付款凭证,经校长批示方可借款,办事结束后三天内来会计处报销,结清原欠,前借未清原则上不办理第二次预借。

5.凡到外地购买物品需要汇款者,应先填写请汇单,由校长批准汇款,一旦发票、单据收到后立即前来报销,不得拖延。

6.加强支票管理,严格领用支票审批制度,坚决不开空头支票。

7.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收缴的学杂费、书簿代办费必须及时送交银行,不得坐支。

8.规范收费工作,杜绝乱收费现象。

9.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格管理好支票、印章,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篇:xx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xx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企业会计制度》,本公司下列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上述准则拟定的。

一、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帐本位币和货币折算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三、记帐方法、核算原则和计价基础

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核算原则为权责发生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计价基础为实际成本法。

四、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五、坏帐准备核算方法

(一)坏帐的确认标准: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2、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确认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3、因债务人、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超过三年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二)坏帐的核算:

1、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

2、坏帐准备按决算日应收款项帐龄分析法计提。并计入当年度损益。提取比例为:帐龄计提率

1年以内0%

1~2年10%

2~3年20%

3年以上50%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帐款。

关联企业的经济业务不计提坏帐准备。

六、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分类为:船用燃料、库存物料。

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存货日常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摊销。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按单个存货项目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低值易耗品是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不含200元)至2014元以下(含2014元)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七、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一)短期投资计价方法: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入帐。

(二)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方法: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短期投资的帐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或利息除外。处置短期投资时,按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八、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核算方法

(一)固定资产标准:

单位价值在2014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的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均应作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并予记帐(若有评估、清产核资等情形影响实际成本计价的另予说明)。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估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

运输工具(轮船)109.5%

电子及其他设备519%

办公用具519%

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

(一)用借款进行的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竣工验收)时,按工程的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三)期末在建工程按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核算方法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按形成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具体项目及摊销情况如下:

(一)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的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推销年限不应超过十年;

(二)经营场地的装修费用按受益期五年摊销;

(三)筹建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应计入有关财产物资

价值者外,应当作为开办费入帐,其开办费用应当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当月的损益;

十一、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为专门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于短期借款或不是用于专门购建固定资产的长期借款,其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收入确认原则

一、小企业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进入当期损益。

(一)本公司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并不再对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收款证据,并且与销售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二)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与总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的前提下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三)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按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工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二、小企业因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使用费等收入确认:

利息收入按使用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上述收入的确定并应同时满足: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

2.收入的现金能够可靠的计量。

十三、税项

按税法正确计算并按时、足额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为“应付税款法”。

十四、利润分配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未分配利润(或减上年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具体分配方案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按照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第四篇:财务会计制度

东莞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处理程序,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按照《会计法》规定确立以人民币为本公司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

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三.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会计部门岗位设立如下:

a)财务经理

工作职责:(1)在董事会授权及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主导本公司财务部

门管理工作。

(2)聘任合格会计人员,并对其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等,划分

职责范围;设立出纳岗位.应收,应付帐款岗位.成本核算,

利润分析岗位.总帐会计岗位等。

(3)制订财务作业程序,相关人员工作职责,权限,内部管理制

度等。

(4)同公司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

(5)向总经理汇报工作,作财务分析,资金预算,经营管理决策

建议。

b)出纳岗位

工作职责:(1)负责本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及日记帐登记,核算,

保管工作。

(2)每日现金,银行存款余额帐实核对,发现异常及时向财务

经理汇报。

(3)负责公司支票簿,发票的购领,保管,开立工作,但不得

兼顾保管公司大小印章。

(4)财务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项。

c)应收,应付帐款岗位

工作职责:(1)负责公司应收帐款,应付帐款月结明细单,汇总表的制作,

并登记入总帐系统。

(2)与客户,供应商对帐,结帐,确认应收,应付帐款。

(3)到期应收帐款催收,消帐工作。

(4)财务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项。

d)成本核算,利润分析岗位

工作职责:(1)负责本公司成品成本核算,确定核算方法和程序,核算结果

定期呈报财务经理审核,并知会业务部门作报价参考。

(2)计算生产的成品利润,作出相关数据及比率分析表,供公司

领导层参考。

(3)财务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项。

e)总帐会计岗位

工作职责:(1)负责凭证汇总,分类整理登记明细分类帐及总分类帐.

(2)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及相关费

用明细报表等

(3)财务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内部会计人员实行奖惩与业绩,工作态度,责任心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奖罚分明.

五.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六.以上会计制度为暂时试行!在实际工作中完善,总结,经单位及公司领导审查后,在<<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基本前提下,可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增减变动.

第五篇: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大连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

2014年月日

大连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及有关的补充规

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只适用于本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经董事会的批准,向所在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后方可实行。

第二章财务部门的基本机能

第四条正确掌握企业经营情况。

第五条保证公司财产、资源有效的运用。

第六条为公司经营的健康发展服务。

第三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七条本公司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设置财务部。配备有关会计人员处理业务。

第八条本公司会计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会计证》,会计人员在工作中,

要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核算,如实反映并严格监督经济业务,维护中国政府、企业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要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四章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第十条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所在地财政、税务部

门颁发的有关规定,遵守正确、合法性原则。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其纪录必须准确、数据正确、内容完整

准确及时。即遵守真实、正确、完整、及时的原则。

第十二条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十三条凡本期已实现的收益和已发生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与费

用入帐,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十四条同一会计期间的各项收益要与其有关的成本、费用同时计算入账,收益与费用要相互

配比。

第十五条划分增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支出,遵守明确的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第十六条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具有连续性,即遵守连续性原则。

第十七条各项财产的取得按成本计价,根据实际成本核算。库存材料出库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第五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会计报表

第十八条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第十九条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其他外币业务结算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

(中间价)折算本位币。

第二十条设置日记账、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以中文记帐,各种账簿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

始凭证、记账凭证或凭证汇总登记表等进行登记。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时,应采用正确的方法更正,并由责任者在更正处盖章。

第二十一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行业会计制度,即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

第二十二条根据当地财政及税务部门的要求,呈报各种会计报表。

第二十三条聘请中国政府批准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和全年会计帐目进行

审查,并出具查账报告。

第六章流动资产

第二十四条现金和银行存款设置日记账,根据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根据账户、币别登记入账。第二十五条人民币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根据开户银行批准执行。外汇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根据

开发区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保证现金库存及银行存款余额的正确。

第二十七条应收、预付款项根据不同货币分别设帐登记。

第二十八条存货根据实际成本登记入帐。

第二十九条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按受(请你继续关注制度大全)益对象,一次或分期摊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第三十条由仓库管理者负责存货的质量及数量的保管。

第三十一条对存货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

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分

不同情况及时处理。

第七章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

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

价值在2,00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以上,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不符

合上述规定,根据实际使用金额按规定列入费用。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根据按原值单独核算,折旧采用直线法。估计残值为原值的10%。房屋、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为20年,机械设备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运输工

具以及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等为5年。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如发生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根据有关规

定,报主管税务局机关审核批准后处理。

第八章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其摊销应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

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三十六条开办费和筹建期间汇兑损失,自企业投入生产经营起按5年平均摊销,若需缩短摊

销期限,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摊销。

第三十七条企业发生的其他递延支出,按预计的收益期平均摊销。受益期无法确定的,按不短

于10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第九章成本和费用的核算与管理

第三十八条企业在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

本、费用。工程成本按所承包的工程归集、结转成本。施工企业工程成本分为直接

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包括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

间接成本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的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管理人员工

资、奖金、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取暖费、水电费、

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

其它费用。

第三十九条企业发生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14%职工福利费;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18%住房公积金;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19%职工退休养老金;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2%工会经费;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2%待业保险金。

第四十一条交际费在开办期间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支付,正式投产后的交际费支出额按有关

规定支付。

第四十二条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1.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没收的财产、支付的滞纳金、罚款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支出;

5.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十章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四十三条工程结算收入是核算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的结算收入。企业向发包单位

收取的各种索赔款也包括在内。企业的工程价款收入应于其实现时及时入帐,当

月实现的工程结算收入全部贷记当月账目中,并同时结转工程结算成本及管理费

用和财务费用。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包括:工程结算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支

净额。

第四十五条利润总额减去按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其余额在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

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三项基金后,即是可供分配利润。

第四十六条三项基金的提取比率由董事会按国家规定确认。公司的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企

业亏损。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也可转作

投资人增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非经营性奖励、补贴、购建和

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第十一章清算业务

第四十七条企业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委员会,根据《两则》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终了的会计报表在企业注销工商登记前报送。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在执行上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有抵触的,应按国家有关新的法

律、法规、制度执行。

大连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6日

篇3: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精选)

第一篇: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总则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简称金融企业,下同),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下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三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四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本制度所称的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五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金融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在境外设立的中国金融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六条金融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七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进行会计核算,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金融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金融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金融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十)金融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金融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也不得少计负债或费用。

(十二)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三)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的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八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四节固定资产第三章第二节应付债券第五章收入第九章会计调整

第二章第一节流动资产第二章第二节贷款第二章第三节长期投资第三章第一节流动负债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第八章外币业务第九章第三节会计差错更正

第二章第五节第二章第六节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资产减值第三章第三节长期准备金第六章

成本和费用第九章第一节会计政策变更

第三章第四节其他长期负债第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第九章第二节会计估计变更

第九章第四节第十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第十三章

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四章信托业务

第十一章第十二章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财务会计报告第十五章附则

第二篇: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银行类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14新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一、资产类

11001现金

21002银行存款

3100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41011存放同业银行专用

81051拆出资金金融共用

151132应收利息211231其他应收款

221241坏账准备

231251贴现资产银行专用241301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

251302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391441贵金属银行专用

431501待摊费用

481524长期股权投资

49152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41601固定资产

551602累计折旧

591606固定资产清理

671701无形资产

701711商誉

711801长期待摊费用

731901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752014存入保证金金融共用

762014拆入资金金融共用

772014向中央银行借款银行专用782014同业存放银行专用

792014吸收存款银行专用

802014贴现负债银行专用

862211应付职工薪酬

972401预提费用

1002601长期借款

1012602长期债券

三、共同类

1103001清算资金往来银行专用

1113002外汇买卖金融共用

四、所有者权益类

1154001实收资本

1164002资本公积1174101盈余公积

1184102一般风险准备金融共用1194103本年利润

1204104利润分配

五、损益类

1306011利息收入金融共用1316021手续费收入金融共用1356051其他业务收入

1366061汇兑损益金融专用1386111投资收益

1426301营业外收入

1446402其他业务支出1456405营业税金及附加

1466411利息支出金融共用1476421手续费支出金融共用1566602管理费用

1576603财务费用

1606711营业外支出

1616801所得税

162690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第三篇: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新会计科目表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14新会计科目表

第四篇:金融企业会计内控制度的重要性

金融企业会计内控制度的重要性

金融企业是专门从事各种融通资金活动的法人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它在市场上靠负债经营,与一般生产企业相比较,它的负债率较高,一般超过90%。因此金融企业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其风险不仅影响自身效益,而且还会影响广大储户和客户,进而波及整个社会和国家经济,所以世界各国都对金融企业实施严格的监管和控制。

内部控制是金融企业自身的内在要求,是防范金融风险和银行危机的基础性、根本性制度,是银行经营的关键所在。作为经营特种商品货币的企业,会计管理对象就是货币本身,其会计核算过程就是具体办理银行业务,实现银行基本职能的过程。因此,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不仅是一种管理活动,而且会计系统本身就是内部控制结构的重要因素,会计核算的正确性、会计控制的有效性在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充分显示着自身的重要性。

金融企业会计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

内控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现阶段,一些银行为了适应业务发展和稳健经营的需要,对本系统的制度作了补充修订,但从总体上看,对新技术、新问题研究不充分,在会计制度中所体现的内控措施显得陈旧。如电算化条件下,“柜员制”劳动组合使原“四双”制度已不能发挥效能,计算机没有设置严密的内部控制防范程序,对核算和有关程序无法监控,这给金融企业带来了重大风险隐患。

内控制度针对性不强。虽然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制订了一些文件和规定,但由于商业银行间的性质不同,业务开展程度不同,计算机软件特点不同,组织机构设置不同,各行有各行的情况和特点,致使各行的会计控制风险也不相同。所以执行财政部、人民银行的制度规定操作起来仍有一定难度,有些制度则难以实现。

内部稽核控制不严。一些金融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存在有价空白凭证与印章不分离使用、保存的现象,给个别银行公职人员带来可乘之机携款外逃。内部稽核控制不严,导致一些银行与法院串通虚假核销呆坏账,使金融企业资产大量流失。

会计核算程序倒置或无序状态屡屡出现。银行会计基本核算程序实行的是双线核算法,即一笔业务通常由两人分别核算,达到一笔账务相互制约。但在计算机操作时,根据程序无需对一笔账务通过换人二次输入,也无法通过“平行记账、双线核算”来检验其账务的正确性。在银行中间业务程序设计中,存在着内控制度未及时跟进的现象,暴露出逆向倒置操作的隐患。如制度规定:先收妥款项再签发银行汇票、本票,但有些银行先签发汇票、本票;商业银行跨系统的转汇应通过人民银行,但有些行硬是通过其他商业银行、信用社转汇。

强化金融企业会计内控制度的措施

严密设置核算与监控程序,完善会计内控体系。按照金融企业业务处理流程和科技进步的要求,分析核算程序中的重点控制环节,设置会计核算与监控程序,对联行、结算等重要环节要建立一套严密的、刚性约束的会计操作程序和账务处理系统,使信息流程与业务流程相结合。计算机核算程序既要有严格的相互牵制和控制,又能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优势。如在联行核算方面,要设计出不经过三个相互独立的操作就无法实现该业务的会计流程,并进一步完善其对账系统,使联行对账由事后账务核对转变为事前风险防范。对银行汇票业务,可将收款、记汇出汇款卡片账与签发汇票三权分离,增加一道“防火墙”,强化会计核算流程的硬性约束。

拓展新兴业务的会计控制。存贷款业务是银行传统业务,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利率的屡次下调,尤其是加入wto之后,金融企业通过存贷利差取得收益的比重越来越小,各银行都在千方百计地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银行业中间业务发展很快,除现有的代理、咨询等业务外还在进一步拓展,如又衍生出期权、远期外汇合约等新兴的金融业务。进一步对这些现有的以及即将产生的新兴业务进行规范、控制、监管,是当前金融企业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加强电子银行的会计控制。目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银行业务与交易方式也发生了重大改变,随着网络银行、自助银行、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发展,会计控制制度的设计必须具有前瞻性,不能仅仅局限在手工操作条件下的会计规范,还必须充分考虑电算化条件下的风险防范及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监管问

题。

内控制度要与内部审计稽核相结合。内部控制制度是为了防止金融企业经营管理发生无效率或不法行为,是一种事前控制手段,但在内部控制中也可包括部分事后查处性控制。如在会计内控制度中,除目前规定的储蓄事后监督、会计内部稽核外,还可以根据业务经营状况和风险控制的需要,拓宽内部审计的范畴,通过内部审计发现银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

第五篇:《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解读

《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解读

中华财会网()201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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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7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要求在已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或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2014年年报的证券公司执行。为什么要印发这项《衔接规定》,证券公司在执行这项规定时应注意些什么问题?以下拟对此作简要说明。

《衔接规定》的出台背景

1999年11月,财政部曾制定发布《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字[1999]45号)。这项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证券公司的会计核算,全面反映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然而,时隔近5年,证券公司无论从公司规模,还是从业务拓展;无论是公司内部管理,还是政府监管层的监管要求;无论是我国会计制度本身的改革和发展,还是广大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关注,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改革和完善证券公司会计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事实上,为了全面提高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2014年11月,财政部制定发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这项新的金融企业制度,无论从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还是从具体会计政策的规定;无论从防范金融风险,还是促进对金融企业的监管;无论从适应我国加入wto,还是全面考虑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都较之以往的金融保险企业制度有极大的突破。考虑到新旧金融企业制度在会计政策规定方面的较大差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比如监管制度)的影响,《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在实施方面采取了逐步推进的方式。即,首先在上市的金融企业(包括上市的证券公司)和外资金融企业实施;待条件成熟逐步推广到非上市的金融企业。

然而,面对证券市场的迅速变化和竞争的加剧,证券公司注重苦练内功,更新观念,加强管理,纷纷要求执行或已主动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时,证券监管部门出于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的考虑,也有意要求尚没有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证券公司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考虑到时间紧迫,慎重起见,财政部决定分两步走。第一步,出台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衔接规定;第二步,制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公司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围绕上述计划,财政部于2014年初草拟了《关于征求〈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财办会[2014]1号),并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各地财政部门、证券公司、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踊跃,均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了意见。普遍赞成证券公司尽早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夯实资产,挤干利润中的水份,更好地适应证券市场的发展;同时也就证券公司如何过渡到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正式印发了《衔接规定》。

证券公司执行《衔接规定》应注意的问题

(一)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

与原证券公司会计制度相比,《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特点之一,就是要求证券公司依据自身情况,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合其经营特点的会计政策,并更多地运用专业判断。这就要求证券公司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入手,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为有效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奠定基础。

(二)正确而完整地把握《衔接规定》所制定的会计政策

《衔接规定》对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导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作了原则规定。证券公司由于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导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同时,为方便操作还列举了一些例子。比如要求以下情况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计提的坏账准备、自营证券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与原已计提的相关准备差额的处理;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处理;对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处理等。

《衔接规定》规定,如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较小,或者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比如,开办费的处理,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再分期进行摊销,那么证券公司尚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余额,就需要根据重要性原则进行判断:如果未摊销的开办费余额较大,直接转入当期损益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如果未摊销的开办费余额较小,直接转入当期损益对利润不(请收藏好范文,请便下次访问:)产生重大影响的,可将开办费余额直接转入当期损益。

(三)严格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衔接规定》基于资产定义和确认标准,全面要求企业对发生的资产减值计提减值准备。证券公司在考虑计提减值准备时,应首先把握资产减值的概念,即,当某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才表明该项资产发生了减值,从而要求计提减值准备。据此,当证券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抵债资产等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列举了一些判断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证券公司在实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可以参考。

(四)关注拆出资金利息逾期核算的规定

《衔接规定》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拆出资金利息逾期的核算作了细致的规定。证券公司在执行《衔接规定》时,应注意区别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前后的情况分别处理:

1.逾期超过90天的利息。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前已逾期超过90天的拆出资金利息,应冲减未分配利润和应收款项,并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盈余公积;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后按规定计提的拆出资金利息到期90天后未收到的,或者拆出资金尚未到期而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应当冲减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

2.逾期未超过90天的利息。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前已转入“应收款项――逾期拆出资金”账户但逾期未超过90天的拆出资金利息,在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时可不作调整,待逾期超过90天后再按规定冲减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款项;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后,按规定计提的拆出资金利息逾期未超过90天的,仍在“应收利息”科目进行核算,不再转入“应收款项――逾期拆出资金”科目。

(五)注意会计报表格式或列示的变化

1.调整了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

由于增设、调整了部分会计科目,相应地也调整了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比如,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除固定资产以外,其他各项资产项目均按照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计提的相应资产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填列;对于不符合资产、负债定义的部分项目调整出资产负债表;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收到的资金形成的资产和负债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而在补充

资料中单独反映。

2.调整了利润表的格式

《衔接规定》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和报表项目,集中核算证券公司按照规定提取(或转回)应计入损益的各项减值准备。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更清晰地反映因提取(或转回)应计入损益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使有关部门在对金融企业会计报表进行分析时,能够直观看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总体情况,以期对金融企业的经营状况作出更合理的评价,提高与国外金融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同时,《衔接规定》还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调整了其他报表项目,将投资收益调整为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仍将“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作为“营业支出”的组成内容。

3.增加了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衔接规定》增加了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并提供了具体的报表格式。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不同的资产项目,分别填列各项目的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数、本年减少数和年末余额;其中,本年减少数又分别不同原因(如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或其他原因转出)分别填列。增加资产减值明细表,可使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充分了解资产减值的原因以及减值的具体情况,更准确地分析证券公司的资产质量。

(六)弄清执行范围和时间要求

1.已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或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2014年年报的证券公司应当执行《衔接规定》。涉及的证券公司具体可为两类:一是在2014年年初时已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证券公司;二是在2014年年初时未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准备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2014年年报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出的是,不论属于上述哪种情况,均应当按照《衔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衔接规定》的实施范围是已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或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2014年年报的证券公司。2014年证券公司是否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由各公司自行确定。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所有的证券公司均应当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于国有证券公司,如果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先报送有关部门批准。

期刊号: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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