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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检验岗位职责职位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21-07-26

职责描述

岗位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部门、地方对产品质量的关于监督、检验的法规、法令、政策;2、负责参考研发部门的建议,对企业产品技术标准进行制订、复审和标准中有关试验方法的验证工作;3、负责配合市场部门对用户的意见进行收集,并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登记和处理;4、负责配合技术部门制定公司产品的内部控制标记和中间控制产品的内控指标;5、负责质量情报和质量检验新技术情报的收集;6、负责产品检验标准、抽样方法的制订;7、负责新产品评审、来料检验、成品验证及过程监督。任职资格:1、机械设计相关专业,,中学以上学历;2、五年以上机械制造业品质管理工作经验;3、具有较强的学习、分析、理解、沟通和协调能力;4、工作态度认真,积极负责,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5.有一定的工装经验。

工作时间:8小时,各项待遇较高。

岗位要求

学历要求:中专

语言要求:不限

年龄要求:不限

工作年限:5-10年

篇2:检验检测工程师(机械)岗位职责描述岗位要求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游乐设施检验检测的现场实施;

2、负责设备检验规则、指导书、技术方案、检验记录及报告的编制;

岗位要求:

1、机械或电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工程力学、机械原理与应用知识(液压、气压、传动等);

2、了解特种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要求及机电类设备相关安全技术知识;

3、熟练掌握游乐设施法律法规、标准知识,熟悉游设施检验规程;

4、熟练掌握游乐设施检验技术与检验实践知识;

5、能熟练并规范应用、自校游乐设施检验固定配置仪器箱内所有仪器设备,熟练应用加速度测试仪、全站仪等专用检测仪器设备。

6、持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证者优先;

篇3: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的管理,规范监督检验行为,保证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起重机械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制造监督检验(以下简称制造监检),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在起重机械制造现场的制造过程中,在起重机械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质量检验(以下简称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产品安全性能的监督验证。

制造监检不能代替制造单位的自检。

第三条对实施制造监检的起重机械产品,必须逐台进行制造监检。

实施制造监检的起重机械目录见附件A。

第四条监检机构所监检的产品应当在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或者其型式试验备案公告的范围内(境外制造境内使用的起重机械除外)。

提供型式试验的起重机械样机。也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制造监检。

第五条制造单位在使用现场制造起重机械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制造现场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监检机构实施制造监检。

第六条制造监检工作的技术要求依据GB6067-1985(超重机械安全规程)、GB3811-1983(起重机设计规范)等有关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范及所引用的标准和设计图样。

第七条监检机构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项目、类别、内容与要求》(见附件B,以下简称《监检内容与要求》和《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见附件C,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的要求进行制造监检。

制造监检项目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一)对制造过程中涉及的安全性能的项目,如技术文件、原材料、配套件,外协件,主要受力结构件质量及其质量控制等进行确认核实;

(二)对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起重机械的制造监检项目分为A、B两类(见附件B),监检方式如下:(一)A类制造监检项目,从事制造监检的人员(以下简称监检人员》在对制造单位制造活动现场进行巡查的基础上,必须对其文件资料、实物进行现场检查或者现场监督,确认结果,判断是否符合要求,未经现场监检确认或者监检确认不合格的,该批产品不能流转至下一道工序。

(二)B类制造监检项目,监检人员在对制造单位制造活动现场进行巡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或者随机抽查其文件资料、报告、记录表、卡,必要时按照规定抽查实物或者进行现场监督,确认结果,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对制造监检的检查、抽查或者现场监督等,监检人员都应当在制造单位提供的相应工作见证资料(没计文件、检验报告、试验报告,记录表、卡等,以下简称工作见证资料)上签字确认。根据不同的制造监检方式,在工作见证资料上签字确认时,应当注明制造监检确认的方式(资料确认、实物检查、现场监督)、具体内容和签字日期。

第九条(监检内容与要求)和(监检项目表)所列内容不能满足监检要求时,监检机构可以根据制造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工序、工艺过程资料和检验要求,从有效控制受检产品的安全质量出发,适当调整制造监检项目,在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后,通知制造单位。

第十条监检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制定包括监检程序、监检流程图、监检记录等在内的制造监检工作指导书,并且将制造监检工作指导书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制造监检记录如果需要另列表格或者附图的,应当由监检机构批准后统一实施。

监检机构应当与制造单位商定在制造单位提供的工作见证资料上签字确认的具体办法,并且对制造监检过程实施严格控制。

第十一条监检机构成当根据制造单位生产的具体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监检人员,并且结合制造监检工作的需要组成制造监检组。监检人员名单应当由监检机构正式通知制造单位。

监检机构应当为监检人员配备必要的检验和检测工具,对监检人员进行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知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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