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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结构工资考核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08

  安全结构工资考核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__煤业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搞好安全基础工作和管理,在全公司实施安全结构工资制,切实做到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手段,以“安全文化”建设为载体,不断强化安全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现公司安全的目标。为此,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安全结构工资的构成

  安全结构工资基层队集体占月度结算工资总额的20%,以安全效果、安全质量标准化各占10%分别进行考核;基层队队干安全结构工资占30%,其中安全效果、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文化建设考核)各占10%;公司办管理人员安全结构工资占30%,其中安全效果、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占10%。

  二、考核方法

  实行月度考核兑现,每月30日前由安监处、机关总支将当月的考核资料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安全仲裁会裁定后,交工资科结算,并在工资结算时将安全效果、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文化结构工资分离、单列,结算单上要标明。

  三、安全效果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安全效果结构工资占月度基本工资(采掘队为当月结算工资)总额的10%。

  1、凡发生死亡事故扣完责任单位、公司办分管人员当月安全效果工资,其它单位、公司办其它人员当月安全效果工资的50%。

  2、凡发生重伤或重大未遂事故,每起减发责任单位当月安全效果工资的5%,公司办分管人员当月安全效果工资的2%,公司办其它人员当月安全效果工资1%。

  3、凡发生一类违章,每次减发责任单位当月安全过程工资的1%,公司办分管人员当月安全效果工资的0.5%;凡当月发生二类违章,每次减发责任单位当月安全过程工资的0.3%,公司办分管人员当月安全效果工资的0.5%。

  4、日常安全验收检查,出现严重安全隐患或责令停产整改安全隐患的,每次减发责任单位当月安全过程工资的2%,公司办安全包保人员当月安全效果工资的1%。

  5、基层队每月发生轻伤事故(以办理工伤为准),超一人扣减当月安全效果工资的0.2%。

  以上减发累计计算,减完安全效果工资为止。

  采掘队队干安全效果工资=采掘队为当月结算工资/工人在册人数×队干系数×[10%-安全效果结构工资的减发比例]。

  机关办管理人员、辅助队队干安全效果工资=岗位工资(总额)×[10%-安全效果结构工资的减发比例]。

  四、安全过程管理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1、基层队队干安全管理过程分为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季度安全文化建设考核两部分组成,公司办管理人员为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每月28日前由党委书记、安全副总经理组织,机关总支牵头,对机关办管理人员按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打分;由安全副总组织,安监处牵头组织,综合部(纪检)、技术部、通风科、生产部参加按考核表内容对各基层队队干集体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月度考核。

  3、安全文化建设考核:季度末月由由党委书记组织,综合部牵头,安监处等职能部门参加对基层队按考核表进行安全文化建设季度考核。

  4、要求:安监处副处长、综合部部长每月28日前将当月(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文化建设考核资料提交领导小组,经仲裁会裁定后,由工资科负责执行。

  5、基层队、机关科室的考核结果90分以下,每少1分扣减安全过程管理工资1%。

  基层队队干每季度的前两月:考核结果得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得分

  基层队队干每季度的末月:考核结果得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得分+安全文化建设得分)÷2

  机关办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得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得分

  以上减发累计计算,减完安全过程工资为止。

  采掘队队干安全过程管理工资=采掘队为当月结算工资/工人在册人数×队干系数×[10%-安全过程管理结构工资的减发比例]

  机关办管理人员、辅助队队干安全过程管理工资=岗位工资(总额)×[10%-安全过程管理结构工资的减发比例]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安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占月度基本工资(采掘队为当月结算工资)总额的10%

  (一)检查办法

  1、每月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依据当月生产作业计划和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总体安排要求,制定下达各系统和各队安全质量标准化计划和专项整治计划,下发各系统、各基层队。

  2、采取周三安全现场办公会动态检查和月度验收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进行全面动态检查,每月中下旬进行全面验收检查。

  3、每月中下旬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各系统进行检查考核后,并将检查考核资料报公司领导小组经审定后,由工资科结算安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

  (二)考核办法

  1、采掘系统考核标准

项目 文明生产 月度验收 专项整治
占工资总额比例 2% 6% 2%
扣罚方法 每周三各检查一次,凡查到一条文明生产问题扣0.2%,一月四次,扣完2%为止。 月度验收,凡90分以上不扣,85-90分,扣4%,80-85分,扣6%,若在80分以下则加扣2%,为8%, 每月末一并检查,完成规划的专项整治计划,得2%,少一个项目未完成,扣1%,对前期专项整治未保持,一个项目扣0.3%,直到2%扣完为止。
说明 1、若集团公司检查低于自检分,以集团公司的分数为准,若高于则以矿自检分为准。

 

2、所有的处罚,队干要占40%

  2、其它系统(基层队)考核标准

项目 平时文明检查 全面检查 专项整治
占工资总额比例 2% 6% 2%
扣罚方法 每周三各检查一次,凡查到一条扣0.2%;一月四次,扣完2%为止。 以各专业组月底提供的自检资料和月初公司规划得分为准,由各专业组组长牵头组织检查验收(以基层队、机关科室为被考核单位),每少于1分扣1%,不设底限,以标准化结构工资10%扣完为止。 每月末一并检查,完成规划的专项整治计划,得2%,少一个项目未完成,扣1%,对前期专项整治未保持,一个项目扣0.3%,直到2%扣完为止。
说明 1、若集团公司检查低于自检分,以集团公司的分数为准,若高于则以矿自检分为准;考核时若硬件设施达不到,则此项不予扣分。

 

2、所有的处罚,队干要占40%

  以上减发累计计算,减完标准化结构工资为止,最终考核得分即标准化结构工资得分。

  采掘队队干标准化结构工资=采掘队为当月结算工资/工人在册人数×队干系数×[10%-标准化结构工资的减发比例]

  辅助队队干标准化结构工资=岗位工资(总额)×[10%-标准化结构工资的减发比例]

  3、机关安全生产科(室)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占岗位工资(计件工资)总额的10%(系统占6%、矿井占4%),按业务范围和分管系统纳入各专业组进行考核,各专业组考核平均得分即机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最终得分,低于公司下达的规范分数每少5分扣相应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的2%,落实到人头并按此得分进行个人标准化结构工资结算。

  机关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准化结构工资结算公式:

  标准化结构工资=本人岗位工资×[10%-标准化结构工资的减发比例]

  4、机关非安全生产科(室)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占岗位工资总额的10%,其中按采、掘、通、机、运、地测、调度七个系统各占1%,矿井达标占3%,每月验收检查达到规化等级分及以上得相应的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比例,若得分低于公司下达的规范分数,矿井每少5分矿井则扣1%,系统每少5分则扣0.5%,扣完相应得分为止。

  机关非安全生产科(室)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结算公式:

  标准化结构工资=本人岗位工资×[10%-标准化结构工资的减发比例]

  5、机关科室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检查人必须严格对照《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每月28日前各专业组组长安排责任人将检查结果报交安监处,若经查实放宽标准弄虚作假,扣除责任者安全质量标准化工资的100%(即基本工资总额×10%),再次出现弄虚作假的,调离本工作岗位;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资按分管的业务系统考核得分情况结算安全质量标准化工资。

篇2: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工会、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列入我校20**年底调整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范围的中小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四、绩效工资的项目

  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五、考核分配原则

  1.不做平均发放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关系。考核分配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重点考核教职工师德表现与工作业绩。

  2.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若教职工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应按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方案程序给予调整。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六、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由教育局统一发放)。

  农村学校教师补贴,主要是鼓励教师安心农村教育,鼓励城市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统筹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作为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按离城的远近,分为三个等级发放。我校属于次偏远学校,月人均农村学校教师补贴30元。

  农村学校交流到城区的不享受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城区教师支教、交流到农村的享受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属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随工资发放。

  (二)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在同级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内,单独安排资金,由教育局考核、发放。

  (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学校副职、学校中层干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

  2、主要构成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

  (1)管理岗位津贴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管理岗位津贴发放标准如下(按10个月发放):

  A、班主任(初小负责人、生管教师、食堂管-理-员)每人每月80元,

  B、副校长及校长助理每人每月112元。

  C、学校中层干部(含完小校长)每人每月96元。

  D、中心校教研组长:每人每月30元。

  E、各室(图书室、仪器室、电脑室、体育器材室)保管员每人每月15元。

  以上各项职务如有兼职人员,则岗位津贴的发放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

  (2)工作量津贴(每月180元)

  A、正常出勤工作量:严格执行教师上班签到制和坐班制。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病假(附乡卫生院以上医院证明)、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天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3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病假、事假一次分别扣5元、10元,缺席1次扣20元(公假需经校长审批)。凡事假的课程由原任课教师自行调课,报教务处备案。

  B、寄宿生管理教师值班期间要尽到安全监护的责任。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缺岗一次扣2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

  C、超工作量(超课时)及补贴标准:提倡教师之间的互助精神,前五节代课不计课时,之后每代1节补贴5元,由教务处安排。按上级有关规定超工作量的教师(经学校确认)按实际超过的节数以代课补贴每节5元计算(代课补贴:从2009年9月1日起计算)。每学年末如果未完成五节义务代课的老师每节扣5元。

  D、加班补贴:由于学校有临时性事务需老师加班的,由分管领导提出,校长同意,每人每天发放加班补贴40元。以上C、D项津贴控制在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以内。

  (3)业绩奖励津贴

  A、教育教学质量奖。每学年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额中预留5000元作为教学质量奖,预留2000元作为安全奖。具体根据《洪田中心小学教学质量考核方案》及《洪田中心小学安全考核方案》考核发放。(此次不预留,学年末预留。)

  B、业绩奖励津贴:此项按市核拨总额扣除以上各项支出总额后的余额,按照当年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划分优秀和合格两个等次。每个等次之间每月相差10元。(每个年度的1-6月以本年度7月份的年度考核为准,9-12月参照7月份的年度考核。)

  C、校级领导因考核内容不同,以一等计算。

  (四)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人员的有关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党、团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当月病假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病假累计达到40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当月事假累计达到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事假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

  学校教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外,以下人员按下列规定管理:

  (1)凡教职工单位变动从批准使用新单位编制的下月起由新单位按绩效工资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2)凡新招录(聘)教职工从批准使用单位编制的下月起执行绩效工资。

  (3)凡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自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休、自动离职、终止或解除聘约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4)凡无承担学校(单位)任何工作的教职工不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分配工作的,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C、借用警务室、司法所、社区、三明外国语学校及外系统其他单位人员,由工资关系所在学校按本校教师平均数发放绩效工资。本系统单位之间交流人员,由用人单位提供考核结果,由工资关系所在学校按本校教师平均数发放绩效工资,若有担任班主任,可享受班主任津贴。

  D、7、8月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扣除学校安排各类值班费和加班费后按平均数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依据中央、省、市出台的绩效管理办法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特点,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在7月和12月月末每半年集中发放一次。

  七、本方案于二xx-x年十二12月18日教代会票通过,公示时间为2xx-x年12月日至2xx-x年12月19日-23日。本方案由洪田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篇3: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一,考评的目的和用途

  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二,考评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

  三,考评的内容和分值

  1,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三部分:

  (1),重要任务:本季度内完成的重要工作,考评的工作不超过3个,由任务布置者进行考评;

  (2),岗位工作:岗位职责中描述的工作内容,由直接上级进行考评;

  (3),工作态度:指本职工作内的协作精神,积极态度等.由部门内部同事或被服务者进行考评.

  2,分值计算

  原则上,总分满分180分,重要任务满分90分,岗位工作,工作态度分别为45分.对于没有"重要任务"项的岗位,原则上其他两项的分数乘以200%为总分.

  四,考评的一般程序

  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序;

  2,员工对"岗位工作"和"工作态度"部分进行自评,自评不计入总分;

  3,直接上级一般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5,具体考评步骤在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

  五,保密

  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开;

  2,考评结果及考评文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六,其他事项

  1,公司的绩效考评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

  2,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原则上在3月,6月,9月,12月下旬进行;

  3,考评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评工作前要参加考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4,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在本制度基础上由人力资源部,考评负责人及被考评人共同制定.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八,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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