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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炉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08

  司炉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

  分部名称

  分项名称

  交底日期:年 月 日

  交底人

  交底人职务

  交底内容:

  1. 司炉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 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接班人员未到位前不得离岗,严禁酒后作业;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

  3. 严禁常压锅炉带压运行;运行中严禁敲击锅炉受压元件。

  4. 锅炉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装置,在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连接,确认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扫作业前,必须将料斗固定。

  5. 停炉后进人炉膛清除积渣瘤时,应先清除上部积渣瘤。

  6. 锅炉自动报警装置在运行中发出报警信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7. 排污作业应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8. 运行中如发现锅筒变形,必须立即停炉处理。

  9. 锅炉运行中启闭阀门时,严禁身体正对着阀门操作。

  10. 燃油、燃气锅炉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必须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操作。

  (2) 运行中程序系统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燃料源,并及时处理。

  (3) 运行中发生自锁,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严禁用手动开关强行启动。

  (4) 锅炉房内严禁烟火。

  11. 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必须每半年将锅炉本体的压力表送具备检测资格的单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必须每年将锅炉本体以外的其他部位的压力表送具备检测资格的单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锅炉运行前,将锅炉工作压力值用红线标注在压力表的盘面上。严禁标注在玻璃表面。锅炉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压力表的指针不得超过盘面上的红线。如安全阀在排汽而压力表尚未达到工作压力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4) 锅炉运行时,每班必须冲洗一次压力表连通管,保证连通管畅通,并做回零试验,确保压力表灵敏有效。

  (5) 锅炉运行中发现锅炉本体两阀压力表指示值相差0.5mpa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12. 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必须将安全阀送具备检测资格的单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按规程要求调试定压。

  (3)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升压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

  (4) 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

  13. 水位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锅炉运行前,必须标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线。

  (2) 锅炉运行时,必须严密观察水位计的水面,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之间并有轻微变动,如水位计中的水面呆滞不动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锅炉运行时,水位计不得有泄露现象,每班必须冲洗水位计连通管,保持连通管畅通。

  会签栏

  参加单位(部门,班组)

  参加人员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司炉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篇2:自备发电机组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自备发电机组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可合并设置也可分开设置。

  2.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3.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4.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须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5.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有功功率表、电度表、功率因数表、频率表、直流电流表。

  6.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7.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再向负荷供电。

篇3:自备发电机组安全技术交底

  自备发电机组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新浒花园四区一期一标

  交底项目(部位)

  施工现场230/400v自备发电机组

  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安全措施与注意事项):

  1.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可分开设置;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情况下可合并设置。

  2.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缉及其控制、配电室内必须设置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严禁存放贮油桶。

  3.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4.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tn—s接零保护系统,其工作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5.3.1条要求。

  5.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下列仪表:

  ①交流电压表。

  ②交流电流表。

  ③有功功率表。

  ④电度表。

  ⑤功率因数表。

  ⑥频率表。

  ⑦直流电流表。

  6.发电机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禺升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7.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交底人

  接受交底班组长

  接受交底人数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班组一份、安全员一份、交底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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