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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职责范围及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4-07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教育部门的决定和教学工作的指示、决定。

二.教务处是校长在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董事会的决定和校长的指示,起草我校教学工作计划、专业设置的意见、教学改革的方案,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工作规章制度,报学校领导核准后组织实施。

三.按照全校教学工作计划的要求,指导和协调各院制定(修订)各个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统筹协调各院各专业开课计划和教学进度计划,编制校历和作息时间表,编制全校教学运行表;负责全校教室的安排调度,办理(备案)调、停课手续和其他教学行政工作。

五.协同各学院(部)及教学单位制定各专业的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实践选修课等实践教学计划,帮助组织实施并总结交流经验。

六.提出学校课程、课群建设计划(规划),协助院(部)、制定相应建设计划(规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七.协助教学督导与评估处进行全校性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

八.协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院(部)及相关部门,规划组织校内外实习、实验实训教学基地建设。

九.协助科研处进行全校教学研究工作。协助进行教改试点、教学改革经验交流和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开展校际间教学研究交流活动;收集、整理、分析、筛选全校教学信息和有关材料,分别立卷,建立教学档案。

十.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管理和超工作量津贴的统计和审核。

十一.协同人事处、各学院、部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教师的联系、沟通、考察和管理。

十二.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及本、专科学生的毕业证书的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全校考试工作,制订考试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处理考试作弊、舞弊事件。

十四.协助学生处及各院做好学风建设工作。

十五.协助招生就业办公室做好招生工作和毕业生分配工作。

十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教务处长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教务处长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有目的地参加教研组的教研活动,指导检查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等工作;

2、抓好教学的各个环节,检查教师的教学常规,抽查学生作业,定期召开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会议,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全面了解教与学的情况,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抓好教研组的建设,健全教研组学习、备课、听课、研讨活动等各项制度,定期组织教师举办公开课、研究课(包括教学展示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培养教学骨干,指导并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并做好教师公开课、听课、教研活动的继续教育学分统计工作;

4、抓好教学质量的检测,组织好期中期末考试,并及时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和反馈。组织做好校内外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

5、做好教学日常的行政工作;

6、加强对校区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

7、做好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及教务处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奖惩工作;

8、组织做好教务处的档案工作;

9、配合各部门做好校区的有关工作,做好校区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位要求:

1、1年以上培训学校管理经验,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统筹组织和协调能力;

2、有招生市场策划能力和相关项目管理开发能力;

3、具有较强的教育方面管理经验、协调和团队管理能力;

4、吃苦耐劳,具有营销意识,对培训行业有清晰的理解;

5、语言表达能力优秀,思维灵活,富有亲和力;

6、有独立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头脑灵活;

7、有教育培训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教务处长岗位

篇3:教务处工作职责最新版

教务处工作职责最新版(一)

教务处是在校长领导下主管教学业务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1.组织制定、修订教学计划和教学方面的有关文件;实施培养计划,研究并提出学校有关教学与改革的发展规划;组织编写各类大纲、课程简介,规范教学档案;

2.协助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组织实施学生基本技能训练和考核

3.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包括成绩记载,学生证、校徽的发放及补办、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等),并按有关文件精神,对违反学籍管理条例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校教学课表的编排及教学、实验用房的分配管理工作;

4.负责进修生和旁听生的接受和管理工作;

5.制定毕业实习、专业实习计划并协同各专业系组织实施;负责与实习基地和协作中小学的业务联系;

6.对教学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组织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7.联合高教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做好全校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8.会同财务处编制教学经费预算,做好教学经费的计划分配及管理工作;

9.协助人事处做好教师资格审查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与聘任工作;

10.负责全校教材的供应,组织教材建设和研究工作;

11.负责院(系、部)教务员的业务指导工作;

12.做好语言文字工作;

13.完成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务处工作职责最新版(二)

教务处是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的有关教学业务的主管机构。其职责是:

根据有关政策、指示、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教学方面的各种经验,制定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研究并提出僧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调整并组织实施。

负责办理师资的审定、调度、外聘等具体工作。

检查落实法师、老师工作规范,核定法师,老师的工作量,审查法师、老师的教案及教学讲义。

抓好师资培养,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讨论研究并提出改进意见,使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组织法师、老师学习好各种文件和时事政治,以及各级会议精神。

组织编写教学工作计划,教学法文稿。组织教学研究会议,交流教学工作经验,不定期进行听课或组织教学观摩,协助编辑好《学报》。

做好全院教材、讲义、教学资料编写审订和教材购买,满足教学需要和对外交流,积极组织学术活动。

掌握教学最新信息,了解兄弟宗教院校的教学动态,研究改进教学意见。

负责全院学僧招生、毕业工作。执行《法师、老师守则》,提出对违规、违纪的法师、老师的具体处理意见。

汇编全国有关佛教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专题报道、重要资料,根据本院具体情况,择需汇报、分送传阅、组织研讨。

负责组织编制课程设计、开课计划,制订课程表、考试日程表。

负责拟定招生时的考试命题、学僧期中、期末考试命题。制订阅卷评分标准及考场纪律,做好考卷的保密工作。

编写教学日志,做好有关毕业生的准备工作及发放毕业文凭和结业、肄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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