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资分配制度
医院工资分配制度
一、总则
为加医院分配制度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职工的收入增长与单位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正圈理好积累与分配的关系,根据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办法》中绩效工资的实施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指导思想
医院分配制度在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以实绩和贡献,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三、政策依据
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办法》第二部分的第(四)条绩效工资的实施规定:“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总量:根据云工改[20xx]3号文件《关于我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第38条规定:“事业单位在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绩效工资总量按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省统一执行的津贴补贴核定或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其中,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差额拨款单位40%)的部份,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四、基本原则
绩效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是:全成本核算,收支有结余,总量调控。
绩效工资是以成本核算为基础。主要是通过科室对收入和支出的控制来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收益率,并与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其核心是按科室的人均收支结余,根据科室对医院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贡献来分配,不仅考虑了科室工作的数量、质量,而且还考虑了医德医风,以及所消耗的各种成本的价值,这就鼓励科室必须进行增收节支,提医疗护理质量,以取得收入为前提,体现人均结余最化;控制成本支出,增强科室的成本意识。科室为了人均结余最化,科室必须减员增效;增强科室的投资风险意识,科室增加设备时,必须考虑投入回报的问题。
1、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及后勤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根据科室人均收支结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绩效工资。收支结余为负数时,一律从固定工资中扣除,直至扣到财政差额补足为止。
2、医院对各临床科室不下达任何经济任务指标,按实际收支结余计发绩效工资。
3、绩效工资取消从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考核参与搞活分配。
4、以科室和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
5、质量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若需详情,请致电:xxxxxxxx。
篇2:工资分配制度
工资分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所制定,旨在于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工资管理体系。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工资制度适用于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 (工资定义)本制度所称工资为我公司以货币形式直接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 (支付原则)我公司在确定工资政策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我公司必须在集团公司核定的年度工资总额范围内依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
二、我公司根据员工所承担的职责及其所需要的知识、技术、体能和工作条件等为依据确定员工的工资,使其工资与劳动的付出相对应。
三、充分发挥工资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的`导向作用,促进企业人力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
第五条 (工资结构)我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形式的结构工资制度。即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 辅助工资,三项工资比例约为5:4:1。
第二章 岗位工资的确定
第六条 (岗位工资的定义)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的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好差确定的工资。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约占工资总额的50%,用于月度分配。
第七条 (岗位确定)公司每年年终根据现岗位开展岗位测评工作。岗位测评的内容包括:职责、知识、技术、体能和环境五个方面的内容。岗位测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相对稳定,公司按照其测评结果确定岗位工资。
第八条 (岗位变动)员工的岗位依据公司员工职系职级表结合公司实际确定岗位基本工资,但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将对现岗位进行调整,薪随岗变:
(一)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
(二)机构调整导致岗位责任发生变化;
(三)岗位说明书重新修订;
(四)定员定编;
(五)其他原因。
第九条 员工岗位职位晋升按照《公司员工晋升管理办法》和公司工作需要执行。
第十条 工龄工资是根据员工积累劳动因素(即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我公司服务年限)是反映员工积累劳动的报酬,目的在于稳定员工队伍。
第三章 绩效工资的确定
第十一条 (绩效工资的定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完成企业、公司或分厂、部室工作业绩而取得的考核激励工资。其目的在于发挥员工的潜能,鼓励员工完成或超额完成企业管理或生产经营目标,提高我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第十二条 (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工资由公司管理,具体事务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各职能部室配合,按月、季、年度分别考核管理。
第十三条 (绩效工资的依据)公司根据各分厂、部室年度《目标责任状》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各岗位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约占工资总额的40%,用于月度绩效工资考核。
第十四条 行政部室绩效考核以工作效率和执行率为主要内容,部室正职绩效工资标准按一线同职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90%执行,副职按正职的80%执行,其他管理人员按一线同职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70%执行。
第十五条 分厂非一线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比照机关部室同职级人员执行。
第四章 辅助工资的确定
第十六条 (辅助工资的定义)辅助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夜班补助、学历补助等,约占工资总额的10%。
第十七条 公司原则上严格控制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假日加班或公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公司依《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发放相对应的加班工资。岗位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夜班费按小夜班10元/天,大夜班15元/天计发。
第五章 工资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工资支付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各分厂、部室考核结果,统一汇总制表,经公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由财务部门按相关规定扣除税费后,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
第二十一条 工资须按月支付,每月的10日为公司的工资发放日。
第二十二条 (尾数的计算)工资计算时总额如有未达元以下的尾数产生时,一律四舍五入。
第二十三条 (法定扣除)下列各项规定,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由员工个人负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 (归还义务)因核算错误而造成工资错发时, 公司须在下次发薪时予以调整到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后,从20xx年x月x日起实施,原有的工资分配方案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篇3:工资奖金分配方案
工资奖金分配方案
一.奖金分配
销售部门人员(不含销售经理)在人事、办公室、客服三部门考核
合格的情况下:
即1、完成销售任务;
2、没有顾客投诉;
3、不违反办公室、人事管理制度。
每月销售前三名奖金如下:
第一名 300元
第二名 200元
第三名 100元
二.工资
1、销售经理:
责任底薪800+职务工资500+话补100+车补100=1500元
销售任务:(1)万元
个人提成:1-2万 3%
2<-3万 5%
3<-4万 7%
4<-5万 8%
5万以上 10%
管理提成:1.8%
2、销售代表:
责任底薪1000元(试用期800,最低保障400,试用期1个月)
销售任务:新员工(1.5)万,正式员工(3)万
个人提成(正式员工,新员工减半):
1万以下 3%
1<-2万 4%
2<-3万 5%
3<-4万 7%
4<-5万 8%
5万以上 10%
其中:1 销售代表转顾客销售额应占当月销售额10%,占提成比例1%;
2 顾客回访:3 7 15 30天各一次,10元/条;
3 每个月每人收档150条(有效),5元/条。
3、外联(渠道)
责任底薪1200元(试用期1000)
销售任务:5万
个人提成:3万以下 3%
3<-5万 4%
5万以上 5%
只提供销售渠道,提总销售额的1%
月薪金=责任底薪×(完成销售额/销售任务)+个人提成
没有完成任务情况下
篇4:公司工资分配协议
公司工资分配协议
甲方( 公司工会): 乙方( 公司):
员工人数: 人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商代表人数: 人 协商代表人数: 人
为了保障和发展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当经营利益,合理配置、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本公司工资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集体协商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平等对话;
(二)公平、公正、公开;
(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四)合法、合理、适度。
第二条 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本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事宜,依集体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公司建立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经营效益,经与工会充分协商,参照深圳市员工年均工资和行业工资水平,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职位指导价格、物价因素和本公司经济效益状况确定工资分配的具体制度,并于每年的 月就工资的分配水平、增长幅度、最低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协商,共谋公司和员工利益的同步提高。
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 公司保证每年员工工资的增长幅度不低于百分之十。员工工资为《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所称的标准工资。
20**年员工工资比20**年员工工资平均增长百分之 ,其中一线员工工资平均增长不低于百分之 。
前款所涉一线员工是指本公司 的员工。
第六条 公司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公司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深圳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一百 ,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年增长幅度不低于百分之十。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年增长幅度超过百分之十,则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年增长幅度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年增长幅度保持一致。
第七条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进行正常工作,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支付病伤假期工资,且不得低于本公司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第八条 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加点工资报酬。
员工加班加点工资以其本人当月的标准工资为计算基数。
第九条 员工工资应当以人民币支付,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日为每月的 日,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工资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十条 对于取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员工,公司应当按照不低于其获奖之日前三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对其发放 个月工资的奖金。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交。公司缴费不超过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 。公司和员工缴费合计不超过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 。
第十二条 为减轻员工的交通负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发放不低于公司员工平均工资百分之 的交通补贴。
为保障女员工的人身安全,对每日晚十点以后下班的女员工,提供不高于 元的乘坐出租车的费用,女员工凭有效票证报销。
第十三条 公司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否则,应依法赔偿员工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员工违反有关规定,给公司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公司应在七日内送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无异议或者自收到协议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即行生效。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生效后五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由全体员工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 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文本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登记。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担任工会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员工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其劳动合同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代表职责之时,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依法退休的除外。
协商代表在协商过程中应当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守在协商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双方应进行协商,重新签订或续签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三份,报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工程监理工资分配制度
工程监理工资分配制度
为深化绩效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职工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公平分配的原则,促进项目监理工作,公司决定在实行员工履职考核的同时,在项目监理人员中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工程项目现场监理人员(不包括试用期内的人员和实习生)。
二、分配资金组成和限额
用于月度绩效考核分配的资金由两部分组成:
1. 现场监理人员每人每月从岗位工资中预扣100元。
2. 公司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预提。
两项合并每人每月用于绩效考核分配的限额为300元,实际分配额度依据考核结果确定。
三、考核分配办法
1. 对考核对象月度工作绩效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评分项目构成为:
思想品德:包括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其它表现;
岗位技能:包括与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从事本岗位监理实务的能力、在职责范围内处理疑难、突发问题的'能力、业务学习自觉性。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责任心、主动性积极性、勤奋务实吃苦耐劳作风、服从调度协作配合精神、业主满意度几个方面;
工作实绩:包括工作负荷、履职成效。
各项目分值分配、评分要点等详见附表。
2. 对考核结果根据得分值划分等级:
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60~70分评为基本合格;
71~80分评为合格;
81~90分评为良好;
91~100分评为优秀。
3. 按照考核结果分档进行绩效分配:
优秀:分配额度为250~350元;
良好:分配额度为150~250元;
合格:分配额度为100~150元;
基本合格:分配额度为50~90元;
不合格:分配额度为0元。
对考核达到优秀或良好且对公司经营有特殊贡献或受到业主管理层、政府主管部门特别表彰的人员,在上述分配额度以外可由总经理给予特别奖励。
四、工作组织
1. 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由公司副总经理按照专业分管范围分别主持。分配额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工作。
五、工作程序
1. 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和实习生除外)对上月工作绩效自评记分(每月5日前完成)。
2. 项目总监对本项目监理人员考核评分、划分档次,并提出月度绩效分配额度,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每月8日前上报)。
3. 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必要时提出调整意见。分配额度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4. 资源开发部编制工资单时将上月绩效分配额度计入本月应发工资,财务科发放。
以上工作程序1-3按照“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表”进行。
六、其它
1. 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分配的人员,不再参加季度评先,年终评先仍然进行,评先比例从严控制。
2. 本办法自20xx年4月起,先期在市政水利专业在监项目中试行,其它工程项目何时实行另行通知。暂未实行月度绩效分配的项目监理部和本部职能部门季度评先照常进行。
3. 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员除取消当月月度绩效分配外,由项目总监和公司分管领导进行诫勉,以观后效。年度内月度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3次,在编员工作待岗处理,外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对月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人员,由项目总监督促整改。